馬太福音 6:12-13

本章處理主禱文最後兩項祈求——關於 赦免(forgiveness)與從 試煉/惡 中得釋放。

第五項祈求:「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對猶太傳統的關鍵革新#

**十八禱中也有一項求赦免的禱告(第 6 禱),但 **完全沒有連結到「我們對他人的赦免」**。耶穌在這項祈求和馬太福音 6:14-15 的補語中,明確將兩者綁在一起。

不饒恕的惡僕比喻(太 18:23-34)進一步擴展這個主題——主人寬恕了僕人一筆巨債,僕人卻不肯寬免別人的一筆小債,最終被主人發怒下獄。

這個比喻並不完全對應主禱文:比喻中主人並未被僕人「侵犯」——只是僕人沒還債(他借了,不是偷了)。但主禱文中, 比「未還債」更重——涉及實際的傷害與不公。

不需對方道歉就要饒恕?#

普遍的人類假設是:侵犯者必須先道歉,受害者才被期待接受並寬恕。當傷害巨大時,這幾乎不可能。「永不忘記、永不饒恕」是歷史長廊中迴響的口號。

然而主禱文要求 即使對方未認罪,也要寬恕

  • 南蘇丹的基督徒能否寬恕北蘇丹政府四十年的屠殺——而對方甚至不承認這些事曾發生?
  • 達爾富爾的非洲穆斯林與基督徒能否寬恕施暴者?
  • 亞美尼亞人能否寬恕至今否認亞美尼亞種族滅絕的土耳其?

「父啊,赦免他們,因為他們所做的他們不曉得」(路 23:34)——彼拉多、大祭司、百夫長 都沒有向耶穌道歉,但耶穌仍在他們殘暴對待他的當下為他們求神的赦免。在十字架上,無罪的耶穌親自演出了這份祈求的後半段。這不是軟弱的呻吟,而是強者令人敬畏的聲音。

「債」(debts)還是「過犯」(trespasses)?#

  • 馬太 只用「債」(debts)。
  • 路加 同用「罪」與「債」:「赦免我們的罪,因為我們也赦免凡虧負我們的人」(路 11:4)。
  • 長老教會 禱告「免我們的債」;聖公會 禱告「赦免我們的過犯」(trespasses)。

有個玩笑:加爾文宗的人比較在意自己的「債」,聖公會的人是地主,「過犯」(即非法侵入土地)對他們特別重要!

「khoba」——亞蘭文裡同時含「債」與「罪」#

耶穌講亞蘭文時用的可能是 khoba,這個字 同時意指「債」與「罪」。希臘文(如英文)必須分用兩字。馬太選了「債」,路加用了兩個字。

  • (debts):對神與鄰舍 未盡的義務——「我們本當行卻沒有行的事」。
  • 過犯(trespasses):我們確實行了、卻 不合神旨意的事

信徒夾在 未盡的責任不當的行為 之間,兩種寬恕都需要

寬恕是日常需要#

求赦免的祈求 與求餅的祈求並列——每日生活都需要餅,也需要赦免。

基督徒不能只把寬恕看作信仰旅程開頭的一次戲劇性事件,而是每日的需要——每天,我們都需要神拾起我們生命的碎片,重新還回救恩的喜樂。

寬恕與群體#

南非種族隔離結束後,圖圖大主教被任命主持「真相與和解委員會」。不採取刑事審判,而是讓真相被說出、寬恕被獻上、和解被達成——這不是偶然的選擇。

寬恕 ≠「沒關係」#

聖經中的寬恕 不等於「不要緊」。獻上寬恕並不意味著必須容忍不公義。各種不公在每個文化中都會發生;基督徒當為「全人的公義」奮鬥,無論身在何處、處境如何。

禱告主禱文的人 不是在宣告:「不公義可以繼續,反正無所謂;我們願意忽視對自己與他人的不公」——也不是給壓迫者開綠燈:「你可以對我們做任何事,因為作基督徒就是要當踏腳布。」

那麼,寬恕如何與爭取公義並存?#

假設爭取公義的人 不是在自我膨脹,所受的不義也是真實的:

  • 寬恕 抽掉了苦毒、憤怒、仇恨與報復之心,使他與對方搏鬥時可能對對方產生真誠的憐憫。
  • 這會深深影響奮鬥的 風格——勝利或失敗的日子不會變成復仇的日子。
  • 林肯(Abraham Lincoln)第二任就職演說:「對任何人都無惡意,對所有人都有慈善……讓我們……成就並珍惜一份公義且持久的和平」——只有寬恕仇敵之後,才能踏上這條路。

世人鄙視這套神學,因為他們認為憤怒是公義之爭的燃料,寬恕會消散這份憤怒。基督徒回答:「不,我會寬恕,並且繼續爭取公義;我可能仍然憤怒,但我的爭取會被寬恕潔淨,因而更有效。」

「歷史性的不義」呢?#

南非作家范德波斯特(Lorens Van der Post)在二戰被日軍囚禁、瀕死。戰後他發現「那些自己沒受過苦的戰爭罪行調查官員,比我們這些受害者更怨毒、更尖刻」。他寫道:

「我常觀察到:最難(甚至不可能)寬恕的苦難,是不真實、想像出來的苦難。世上沒有什麼力量比想像力更強;最頑固的怨恨往往是想像出來的怨恨……

真正在他人手下受過苦的人,並不覺得寬恕是難事,甚至能理解那些使他們受苦的人。他們之所以不覺得難,是因為從真正承受過的苦難與悲傷裡,會湧出一種本能的特權感。一道創造性的真理閃電般出現:為他人寬恕,正如為我們自己寬恕,因為我們也不曉得自己所做的事。」

第六項祈求:「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兇惡」#

「試探」(temptation)也可譯為「試煉」(trial)——阿拉伯文 tajriba 同時含有「科學實驗」與「試探」之意。希臘原文與背後的閃語都把「試煉」與「試探」合而為一。

  • 試驗 亞伯拉罕(創 22),但祂並未 誘惑 他。
  • 雅各書 1:13 明說神不引誘人。

這份釐清雖有幫助,但這項祈求仍然神秘。

三種解答#

解答一:對嚮導的信任(貝里的版本)#

在中東沙漠長途駱駝旅行必須要有嚮導,否則必死無疑。選嚮導要極其小心——隊伍必須完全信任他知道方向,不會拿大家的命玩俄羅斯輪盤。

貝里在埃及多次穿越撒哈拉前往 Bi’r Shaytun 古井,總是選「札基大叔」(Uncle Zaki)為嚮導——「他從不在沙漠中『走路』,而像船在平靜的海面滑行。」當他們離開尼羅河邊的村莊進入幾乎無路可循的撒哈拉時,每個人輪流在心裡說:「札基大叔,別把我們帶迷路啊!」

這不是「我不信任你」,而是「我們把生命完全託付給你的領導,因為唯有你知道路」。

主禱文這項祈求就是這種「信靠中的同行者」之語:「主啊,我們信靠祢的引導,因為唯有祢知道我們當走的路。」

解答二:耶利米亞斯的語言學進路#

希臘文「引我們」(eisphero)對應的亞蘭文 nisyon 有兩種語意:

  • 使動義(causative):「不要使我們 進入試探。」
  • 容許義(permissive):「不要允許我們 進入試煉/試探。」

在信仰旅程中,人傾向轉入試煉。可能此處的禱告意思是:「主啊,按住我們,不讓我們走上那條路。」

馬可福音 14:38 客西馬尼園中,耶穌對打瞌睡的彼得說:「總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同一個動詞。

加爾文(John Calvin)寫道:「簡言之,我們意識到自己的軟弱,求神保護我們,使我們在撒但的一切詭計面前有不可攻破的立足點。」

解答三:埃及馬塔(Matta al-Miskin)的版本#

馬塔長老從約伯記入手——一位義人在神的允許下被撒但嚴酷試驗。撒但的名字意為「控告者」。

受難週,耶穌警告彼得:「撒但想要篩你們,像篩麥子一樣;但我已為你祈求,叫你不至於失了信心」(路 22:31-32)。耶穌沒承諾彼得不會經歷試煉——彼得自詡至死忠誠,卻在園中睡著;耶穌叫醒他,告訴他要警醒禱告,免得入了迷惑;彼得沒有禱告,不久就三次否認主。

我們禱告時,因耶穌與祂的十字架,受到撒但攻擊的保護。「控告者」不能被阻止控告,但門徒被吩咐不只要泛泛禱告,更要為「在惡所帶來的試煉時刻得釋放」禱告

最完整的真理或許是這三者的某種組合。

「救我們脫離兇惡/脫離那惡者」#

希臘原文可譯為 「脫離那惡者」「脫離邪惡」

  • 敘利亞文與阿拉伯文譯本一致譯為「那惡者」。
  • KJVRSV 譯為「邪惡」。
  • NRSV 改為「那惡者」。

不論你對「撒但是否有位格」的看法為何,邪惡在社會中運作的方式,最適合用有位格的語言來描述——確有一股惡的能量在人、群體、國家身上爆發,行動起來像受某種具引導力的邪惡心智驅使。

末尾:「因為國度、權柄、榮耀都是祢的」#

部分古抄本在主禱文後加了:「因為國度、權柄、榮耀全是祢的,直到永遠。阿們。」這段話是 歷代志上 29:11-13 的精簡版。耶穌時代許多猶太人會在傳統禱文後加上個人祈求或讚美。許多早期福音書抄本沒有這段,但有的有。很可能是早期教會延續猶太習慣的結果

本章要點#

  • 耶穌把神對我們的赦免,與我們對他人的赦免緊密相連——這是對猶太禱告傳統的關鍵革新。
  • 」與「過犯」涵蓋了未盡的責任與不當的行為兩面;亞蘭文 khoba 同時包含兩者。這份赦免不是一次性事件,而是日常需要
  • 寬恕並不要求對方先道歉。十字架上耶穌親自示範。
  • 寬恕不等於容忍不公;寬恕為公義之爭 去除苦毒,使之更為純淨、更有效。
  • 「最難寬恕的苦難,往往是想像出來的苦難」。真正受過苦的人,反而更易寬恕。
  • 第六項祈求至少有三層意涵:
    • 對嚮導的信靠:「主啊,我們信靠祢的引導。」
    • 求神不容許我們入試煉:「主啊,按住我們,別讓我們走上那條路。」
    • 求釋放於試煉時刻:耶穌已為門徒禱告,我們也要為脫離試煉時刻禱告。
  • 「兇惡」可以是邪惡,也可以是「那惡者」——兩者都成立。
  • 主禱文結尾的頌讚很可能是早期教會延續猶太習慣所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