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福音 5:6-12
本章接續處理第四至第九福。隨著八福一條條展開,讀者會逐漸發現一件事:這些崇高的標準,最完美的活出版本就是耶穌自己。第九福不再隱諱,公開以「為我」之名召喚門徒。
第四福:飢渴慕義#
「飢渴慕義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飽足。」(太 5:6)
身為地道的中東人,耶穌善於用 身體的需要 形容 屬靈的實在。
飢渴是極度真切的處境#
貝里曾在埃及南部與友人騎駱駝深入撒哈拉沙漠。攝氏 40 度以上的高溫下,一袋水皮囊漏光,他們缺水苦行一天半才到達 Bi’r Shaytun 古井。
「我的口完全乾涸,吞嚥像兩張砂紙互磨;視線模糊,每一步都更艱難。我那時才明白——我從未以這份單一專注、不顧一切的渴望去尋求公義,像我此刻渴慕水那樣。」
在水資源稀缺的年代,耶穌的聽眾立即能懂何謂「飢渴」——而那正是他要他們對「公義」的渴慕之強度。
不是「已經達標」,而是「持續追尋」#
耶穌沒有說「過著公義生活的人 有福了」,而是說「飢渴慕義的人 有福了」。
八福不獎賞那些「已經抵達」的人;它讚許那些 無論代價地持續朝公義前行 的人。
馬太福音 13:44-46 用兩個比喻說明這一點:
- 找到田中珍寶,變賣一切買下那塊地。
- 商人 尋找 一顆貴重的珠子——神的國比喻為 尋找的商人,不是珠子本身。
「飢渴慕義」的人就像那位商人。
「義」(righteousness)的四個面向#
希伯來文 sedaqah 與希臘文 dikaiosynē 是聖經中神學意涵最重的字之一。新約神學辭典為這組字寫了 51 頁專文。馮拉德(von Rad) 指出:它不是「絕對的倫理理想」,而是 關係性的詞。每一份關係都對行為提出要求,滿足這些要求才能維繫關係——這就是 sedaqah。
1. 神在歷史中救贖的作為#
彌迦書 6:3-5
「義」在聖經中常指 神在歷史中為救贖所作的大能作為。彌迦書要以色列回憶神帶他們出埃及的種種事蹟——「好叫你們知道耶和華的 諸般義行(sedaqot)」。RSV 譯為「saving acts」(拯救之舉),正中要害。
2. 神宣告人「為義」#
布特曼(Rudolf Bultmann):「義不是人本有的某種品質,而是當人受到那個有權審判他的『法庭』審視時,所得到的判決。馬太福音 5:6 顯然並非指那些『不斷努力追求道德完美』的人,而是 渴望神親自宣告他們為義 的人。」
以賽亞書 54 章描繪了這種「義」:神在約的信實中,為他的子民辯護、拯救他們。
3. 人對「被宣告為義」的回應#
人接受了「神宣告我為義」的禮物之後,必須回應這份恩典:
- 滿足關係所提出的行為要求。
- 公義(justice)不只是「給每人當得的份」,而包括 對被擯棄者、被壓迫者、軟弱者、孤兒、寡婦的憐憫。
約伯為自己辯護時所描述的「義」(伯 29-31),是 對軟弱者的憐憫行動,不是抽象的守法。以賽亞所描繪的「受苦僕人」、彌迦對以色列的呼籲,都同一指向:你們應如何待人?答案是 照神在出埃及如何待你們。
4. 公義產生平安#
以賽亞書 32
當公義與平安維繫,連家畜都自由自在。
「必得飽足」——神親自飽足他們#
「必得飽足」又是「神性被動」——是神親自飽足這份對義的渴慕。社群的稱許或譴責並不相關;我們不為討好同儕而行義,而為對神感恩、維繫與祂的關係而行義。
馮拉德總結:「Sedaqah 是生命中至高的價值,是萬物正確排序的根基。」
飢渴每日復返;對義的渴慕也是。但你可以「狂吃義」,沒有任何副作用——因為神是供應者。
第五福:憐恤的人#
「憐恤人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蒙憐恤。」(太 5:7)
憐恤的兩個面向#
面向一:感受加上行動#
浪子的父親「動了慈心」(compassion)並「跑」過去(路 15:20)——感受立刻化為戲劇性的行動。耶穌一次又一次被形容為對周圍困苦人「動了慈心」(太 9:36;14:14;18:27;可 1:41;6:34;路 7:13;10:33)。
路加福音 18:38 的瞎眼乞丐喊「大衛的子孫啊,可憐我吧!」耶穌的回應是醫治——感受未被特別記述,但 慈憫的行動 出現了。
面向二:與寬恕、被寬恕緊密交織#
新約對「我們的寬恕」與「神的寬恕」之間關係,有三種不同的表述:
- 平行:「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太 6:12)——兩者似乎同時發生。
- 先有人寬恕:「赦免我們的罪,因為 我們也赦免凡虧負我們的人」(路 11:4)——我們必須先寬恕他人,才能來求神寬恕。
- 先有神寬恕:不饒恕的惡僕的比喻(太 18:23-35)——主人先饒恕,僕人不饒恕,最後被定罪。約一 4:19:「我們愛,因為神先愛我們。」
三種模式 邏輯上不能並存,卻在實際信仰生活中都成立。誰說過憐恤與寬恕是合乎邏輯的?三者都對基督徒的信仰與生命至關重要。
為什麼不憐恤就是自我毀滅#
對深受傷害的人而言,憐恤與寬恕極其困難。但替代方案是 靠懷怨或復仇毀滅自己——這些怨恨往往代代相傳,成為個人與社會的毀滅力量。有福之人從這自殘的循環中脫身,因為他們憐恤。
「他們必蒙憐恤」——再次的神性被動#
人類同伴的憐恤可能短缺,但神的憐恤永不止息。
第六福:清心的人#
「清心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得見神。」(太 5:8)
心的潔淨 vs. 手的潔淨#
詩篇 24:3-4:「誰能登耶和華的山?……就是手潔心清……的人。」
舊約傳統承認 外在的潔淨(手潔)與 內在的潔淨(心清)兩面。但耶穌時代的拉比傳統將焦點壓倒性地放在前者:
米示拿(Mishnah)中有整整一卷《潔淨》(Tohoroth),近兩百頁、十一個小節,討論器具、帳棚、浸水池、手的潔淨——但沒有關於心的條目。其中引述了耶穌之前一代的偉大拉比希列。
耶穌沒有批評這套發展中的禮儀潔淨律法,但他做了一個勇敢的選擇:把整個重點放在心的潔淨。
「心」是什麼?#
現代西方文化把「心」局限於 情感。但希伯來人所說的「心」涵蓋人整個內在世界——情感、心思、意志 三者皆是「心」。
有福之人在這三方面都展現潔淨;這份潔淨開啟一條通往「透明」的道路。
齊克果(Søren Kierkegaard)以「清心人乃願一件事的人」聞名:行為背後常有多重動機,但清心的人「所見即所得」,只為單一動機行事,沒有暗藏的議程。
「必得見神」是什麼意思?#
「見神」不是肉體的視覺。約翰福音 1:18 已說:「從來沒有人見過神。」這裡的「見」指 對神的知識與屬靈異象——這份特權通常只賜給天使,現在也賜給清心的人。
第七福:使人和睦的人#
「使人和睦的人有福了,因為他們必稱為神的兒子。」(太 5:9)
聖經中的「平安」涵蓋甚廣#
平安常被窄化為「無戰爭」或「停火」。但聖經中的 shalom 包括:
- 個人之間、家庭之間、群體之間、國家之間的良好愛的關係。
- 身體的健康(well-being)。
- 神所賜的、「出人意外的平安」(腓 4:7)。
不是「愛好和平者」,不是「和平主義者」#
「使人和睦的人」(peacemakers)在整本聖經中只出現於此一處。閃語系沒有單一對應字,必須拆成兩個字。
這既不是「愛和平的人」(peaceful),也不是「和平主義者」(pacifists),而是 積極作工去 making peace 的人。
正因此,耶穌稱他們為「神的兒女」(sons/children of God)——他們的工作參與了神自己的工作。
第八福:為義受逼迫#
「為義受逼迫的人有福了,因為天國是他們的。」(太 5:10)
有些人被反對或排斥,是因為 懶散或不可信賴——他們無法與同事和睦,或態度與組織目標不符。這些人有時把自己包裝成「為義受逼迫」——這是誤用此福。
「義」我們已定義為:神在歷史中的救贖作為、神宣告人為義的賞賜、與這份關係相稱的生活方式。那些 因為推行這些事而被輕視 的人,可以正當地說自己是「為義受逼迫」——神的國是他們的。
第九福:為我受逼迫#
「人若因我辱罵你們,逼迫你們,捏造各樣壞話毀謗你們,你們就有福了!應當歡喜快樂,因為你們在天上的賞賜是大的;在你們以前的先知,人也是這樣逼迫他們。」(太 5:11-12)
「神學三明治」結構#
這條福用古典的「環狀結構」(ring composition)展開:
- 開首兩行(外層)
- 兩個負面陳述
- 中央:對耶穌的指涉(christological climax)
- 兩個正面陳述
- 結尾兩行(外層)
全段七句話(七是古典完美數)。中央的「為我」(耶穌)就是這整段的神學焦點。
一種可能:耶穌原本只教兩行的祝福,初代教會在受逼迫的處境下將中段加入;或:耶穌在事工後期、敵意加劇時親自擴增。無論哪種,意義都是清楚的——當門徒因忠於耶穌而受逼迫,他們便加入了眾先知的行列。
八福中的關鍵轉折#
在第九福之前,所有八福都能從舊約解釋得通。但隨著清單拉長,一個聲音漸漸浮現——這些崇高的標準,最完美的活出版本就是耶穌自己。
第九福不再隱諱,對耶穌的忠誠 被公開引入。讀者若要把耶穌當作這份義的活模範,這份忠誠是不可避免的。
當代意義#
君士坦丁皈依基督後,「殉道時代」被視為正式結束。但二十世紀為信仰殉道的基督徒,比早期教會還多——亞美尼亞、俄羅斯、中國、南蘇丹有數百萬人為忠於基督而死。第九福對全球教會仍說話有力。
本章要點#
- 飢渴的意象描繪有福之人對義的強烈渴慕;他們有福,是因為持續尋找,如同那位尋珠的商人。
- 義不是抽象的倫理理想,而是 關係的要求。
- 神的義 = 神在歷史中救贖的作為。
- 以色列的義 = 神親自宣告他們為義,這是白白的恩賜。
- 以色列對這恩賜的回應,是 公義的生活——包括對軟弱者的憐憫(如約伯、如以賽亞的受苦僕人)。
- 對受苦者的回應,當以神出埃及時對自己的方式為模範。
- 義創造平安。
- 飽足由神而來,不由社群決定。
- 憐恤是 以慈憫加行動回應他人的需要。
- 憐恤與寬恕密不可分:神的寬恕與我們的寬恕在新約中有三種交織關係——三者都必須持守。
- 「心」涵蓋人全部內在(情感、心思、意志);耶穌的焦點在心,不在手。
- 清心 = 透明、單一動機、願一件事。
- 使人和睦者 ≠ 和平主義者 / 維持和平者;他們積極為各層次的破裂關係作工,並要稱為神的兒女。
- 耶穌是所有八福的活模範——他在第九福「為我」一語中親自登場;為他受苦的人加入了眾先知的受苦行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