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為何基督徒要參與社會?#
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們面臨令人眼花繚亂的挑戰:科技進步證明了人類的聰明,但全球貧窮依然挑戰我們的公義感;全球化帶來商機,貧富差距卻日益擴大;環境問題威脅未來;核戰威脅雖減,全球恐怖主義卻興起;家庭瓦解、身份困惑、生命倫理的爭議,在在需要回應。
斯托得指出,令人驚訝的是,基督徒竟然需要被問「為何要參與社會」。在耶穌的公開事工中,祂既教導和傳道(太 4:23; 9:35),也行善和醫治(徒 10:38)。因此,傳福音與社會關懷在教會歷史中一直密不可分。
面對世界,基督徒只有兩種根本態度:
- 逃避 (Escape):背轉世界、洗手不幹、對世界的痛苦呼聲充耳不聞
- 參與 (Engagement):面向世界、弄髒雙手、感受神那無法遏制的愛
太多福音派基督徒選擇了「不負責任的逃避主義」,以末日將臨為藉口,迴避社會責任,用虛假的神學安慰自己的良心。
福音派社會關懷的歷史遺產#
福音派在社會公義方面有著輝煌的歷史傳統,尤其在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和美國。
約翰衛斯理與福音復興運動#
- 福音復興運動(Evangelical Revival)不僅帶來靈魂得救,更引發廣泛的慈善事業,深刻改變了社會
-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既是巡迴佈道家,也是社會公義的先知
- 歷史學家認為衛斯理的影響使英國免於法國式的血腥革命
克拉朋聯盟#
- 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及其「克拉朋聯盟」(Clapham Sect)被譽為「聖徒」
- 他們推動了廢除奴隸貿易(1807)、殖民地奴隸登記(1820)及奴隸解放(1833)
- 他們的關懷範圍極廣:監獄改革、國民教育、殖民地義務、工廠立法、反對決鬥和酗酒等
沙夫茨伯里伯爵#
- 安東尼阿什利庫柏(Anthony Ashley Cooper,第七代沙夫茨伯里伯爵)關注精神病患、童工、礦工和貧民窟兒童
- 其傳記作者評價:「沒有人比他做了更多來減少人類的苦難」
美國的福音派社會參與#
- 查爾斯芬尼(Charles G. Finney)同樣關注「改革」與「復興」,認為教會的偉大使命是改革世界
- 十九世紀的宣教士不僅傳道,更帶去醫療、教育和農業技術,反對不公義和壓迫
「大逆轉」(The Great Reversal)#
二十世紀前三十年,福音派對社會關懷的承諾發生了重大轉變,歷史學家稱之為**「大逆轉」**。原因有五:
- 對抗自由派神學:福音派忙於捍衛基要信仰,無暇顧及社會關懷
- 拒絕「社會福音」:自由派將神國等同於社會改造,福音派因反對而矯枉過正,完全退出社會政治行動
- 戰爭的衝擊:一戰後的幻滅和悲觀,使人認為社會改革徒勞無功
- 前千禧年主義的影響:認為世界只會越來越壞,直到耶穌再來,因此改革社會毫無意義
- 中產階級化:基督教在中產階級中傳播,信徒傾向維護現狀,遠離社會政治的「混亂」
斯托得指出,我們不應苛責前輩,因為在當時的壓力下,我們可能也會做出同樣選擇。但「大逆轉」的確使福音派失去了社會關懷的活力。
福音派社會關懷的恢復#
1960 年代起,福音派開始恢復社會良知:
- 1947 年:Carl F. H. Henry 出版《現代基要主義的不安良知》,率先呼籲
- 1966 年:惠頓宣言(Wheaton Declaration)將傳福音與社會行動並列
- 1967 年:英國基爾大學全國福音派聖公會大會,公開悔改退縮的傾向
- 1974 年:洛桑會議(Lausanne Congress)成為轉捩點,2,700 位與會者簽署洛桑信約,宣告「傳福音與社會政治參與都是我們基督徒責任的一部分」
- 1982 年:大乘城會議(CRESR)進一步釐清傳福音與社會責任的關係:社會行動是傳福音的結果、橋梁和夥伴
教會與政治#
政治的定義#
- 廣義:政治是城邦(polis)生活的藝術,關乎人類社會生活的全部
- 狹義:政治是關於政府、立法和權力的科學
耶穌在狹義上並未參與政治,但在廣義上,祂的整個事工都具有「政治」意涵——祂的國度挑戰了現存的政治秩序。
社會服務與社會行動的區別#
| 社會服務 | 社會行動 |
|---|---|
| 救濟人類需要 | 消除需要的根源 |
| 慈善活動 | 政治和經濟活動 |
| 服務個人與家庭 | 尋求改變社會結構 |
| 憐憫的行動 | 追求公義 |
真正的基督徒社會關懷必須同時包含社會服務與社會行動,兩者不可分割。單純救濟而不處理根本原因,可能反而縱容了不公義的狀況。
原則與政策的區分#
- 教會的職責在於闡明原則,而非制定具體政策
- 大主教坦普爾(William Temple)強調:「教會關心的是原則而非政策」
- 教會不應將信仰與特定政治綱領等同,因為沒有任何政治方案能宣稱代表上帝的旨意
三種政治選擇#
威權主義 (Authoritarianism)#
- 將權力集中於少數人,不信任人民,壓制自由
- 預設了對人性過度悲觀的看法
- 即使出於善意,因不信任公民參與決策,也是在貶低人的尊嚴
無政府主義 (Anarchism)#
- 對人性過度樂觀,認為法律、政府和權威都是多餘的
- 忽略人類墮落的事實和巨大的犯罪潛能
- 基督徒的公民社會觀不能建立在烏托邦式的夢想之上
民主制度 (Democracy)#
- 以說服而非強制為核心的政治表達
- 最能反映聖經對人性平衡的理解——人既是按神的形象被造(有尊嚴),又是墮落的(需要制衡)
- 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名言:「人追求公義的能力使民主成為可能;人傾向不公義的劣性使民主成為必要」
基督徒不應「洗禮」任何政治意識形態——無論左、右或中間路線。每種政治意識形態充其量只是上帝旨意的近似值。基督徒應在民主制度中謙卑地彼此聆聽,尋求共識。
基督徒的政治責任#
斯托得區分了三個層次的政治參與:
- 個人基督徒:每位基督徒都應積極參與公民生活——投票、關注議題、參與公共討論
- 基督徒群體:有共同關懷的基督徒應組成研究和行動小組,深入探討議題
- 教會整體:教會必須教導聖經律法與福音,在公義和信仰要求時採取公開立場,但不應輕率地進入缺乏專業知識的政策領域
斯托得以彌撒(mass)的結束語作結:「Ite, missa est」——出去吧!進入上帝所造的世界,基督曾來到其中,如今差遣我們進入其中。世界是我們生活、愛、見證、服事、受苦並為基督而死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