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為何基督徒要參與社會?#

進入二十一世紀,我們面臨令人眼花繚亂的挑戰:科技進步證明了人類的聰明,但全球貧窮依然挑戰我們的公義感;全球化帶來商機,貧富差距卻日益擴大;環境問題威脅未來;核戰威脅雖減,全球恐怖主義卻興起;家庭瓦解、身份困惑、生命倫理的爭議,在在需要回應。

斯托得指出,令人驚訝的是,基督徒竟然需要被問「為何要參與社會」。在耶穌的公開事工中,祂既教導和傳道(太 4:23; 9:35),也行善和醫治(徒 10:38)。因此,傳福音與社會關懷在教會歷史中一直密不可分。

面對世界,基督徒只有兩種根本態度:

  • 逃避 (Escape):背轉世界、洗手不幹、對世界的痛苦呼聲充耳不聞
  • 參與 (Engagement):面向世界、弄髒雙手、感受神那無法遏制的愛

太多福音派基督徒選擇了「不負責任的逃避主義」,以末日將臨為藉口,迴避社會責任,用虛假的神學安慰自己的良心。

福音派社會關懷的歷史遺產#

福音派在社會公義方面有著輝煌的歷史傳統,尤其在十八、十九世紀的歐洲和美國。

約翰衛斯理與福音復興運動#

  • 福音復興運動(Evangelical Revival)不僅帶來靈魂得救,更引發廣泛的慈善事業,深刻改變了社會
  • 約翰衛斯理(John Wesley)既是巡迴佈道家,也是社會公義的先知
  • 歷史學家認為衛斯理的影響使英國免於法國式的血腥革命

克拉朋聯盟#

  • 威廉威伯福斯(William Wilberforce)及其「克拉朋聯盟」(Clapham Sect)被譽為「聖徒」
  • 他們推動了廢除奴隸貿易(1807)、殖民地奴隸登記(1820)及奴隸解放(1833)
  • 他們的關懷範圍極廣:監獄改革、國民教育、殖民地義務、工廠立法、反對決鬥和酗酒等

沙夫茨伯里伯爵#

  • 安東尼阿什利庫柏(Anthony Ashley Cooper,第七代沙夫茨伯里伯爵)關注精神病患、童工、礦工和貧民窟兒童
  • 其傳記作者評價:「沒有人比他做了更多來減少人類的苦難」

美國的福音派社會參與#

  • 查爾斯芬尼(Charles G. Finney)同樣關注「改革」與「復興」,認為教會的偉大使命是改革世界
  • 十九世紀的宣教士不僅傳道,更帶去醫療、教育和農業技術,反對不公義和壓迫

「大逆轉」(The Great Reversal)#

二十世紀前三十年,福音派對社會關懷的承諾發生了重大轉變,歷史學家稱之為**「大逆轉」**。原因有五:

  1. 對抗自由派神學:福音派忙於捍衛基要信仰,無暇顧及社會關懷
  2. 拒絕「社會福音」:自由派將神國等同於社會改造,福音派因反對而矯枉過正,完全退出社會政治行動
  3. 戰爭的衝擊:一戰後的幻滅和悲觀,使人認為社會改革徒勞無功
  4. 前千禧年主義的影響:認為世界只會越來越壞,直到耶穌再來,因此改革社會毫無意義
  5. 中產階級化:基督教在中產階級中傳播,信徒傾向維護現狀,遠離社會政治的「混亂」

斯托得指出,我們不應苛責前輩,因為在當時的壓力下,我們可能也會做出同樣選擇。但「大逆轉」的確使福音派失去了社會關懷的活力。

福音派社會關懷的恢復#

1960 年代起,福音派開始恢復社會良知:

  • 1947 年:Carl F. H. Henry 出版《現代基要主義的不安良知》,率先呼籲
  • 1966 年:惠頓宣言(Wheaton Declaration)將傳福音與社會行動並列
  • 1967 年:英國基爾大學全國福音派聖公會大會,公開悔改退縮的傾向
  • 1974 年洛桑會議(Lausanne Congress)成為轉捩點,2,700 位與會者簽署洛桑信約,宣告「傳福音與社會政治參與都是我們基督徒責任的一部分」
  • 1982 年:大乘城會議(CRESR)進一步釐清傳福音與社會責任的關係:社會行動是傳福音的結果橋梁夥伴

教會與政治#

政治的定義#

  • 廣義:政治是城邦(polis)生活的藝術,關乎人類社會生活的全部
  • 狹義:政治是關於政府、立法和權力的科學

耶穌在狹義上並未參與政治,但在廣義上,祂的整個事工都具有「政治」意涵——祂的國度挑戰了現存的政治秩序。

社會服務與社會行動的區別#

社會服務社會行動
救濟人類需要消除需要的根源
慈善活動政治和經濟活動
服務個人與家庭尋求改變社會結構
憐憫的行動追求公義

真正的基督徒社會關懷必須同時包含社會服務與社會行動,兩者不可分割。單純救濟而不處理根本原因,可能反而縱容了不公義的狀況。

原則與政策的區分#

  • 教會的職責在於闡明原則,而非制定具體政策
  • 大主教坦普爾(William Temple)強調:「教會關心的是原則而非政策」
  • 教會不應將信仰與特定政治綱領等同,因為沒有任何政治方案能宣稱代表上帝的旨意

三種政治選擇#

威權主義 (Authoritarianism)#

  • 將權力集中於少數人,不信任人民,壓制自由
  • 預設了對人性過度悲觀的看法
  • 即使出於善意,因不信任公民參與決策,也是在貶低人的尊嚴

無政府主義 (Anarchism)#

  • 對人性過度樂觀,認為法律、政府和權威都是多餘的
  • 忽略人類墮落的事實和巨大的犯罪潛能
  • 基督徒的公民社會觀不能建立在烏托邦式的夢想之上

民主制度 (Democracy)#

  • 說服而非強制為核心的政治表達
  • 最能反映聖經對人性平衡的理解——人既是按神的形象被造(有尊嚴),又是墮落的(需要制衡)
  • 尼布爾(Reinhold Niebuhr)的名言:「人追求公義的能力使民主成為可能;人傾向不公義的劣性使民主成為必要」

基督徒不應「洗禮」任何政治意識形態——無論左、右或中間路線。每種政治意識形態充其量只是上帝旨意的近似值。基督徒應在民主制度中謙卑地彼此聆聽,尋求共識。

基督徒的政治責任#

斯托得區分了三個層次的政治參與:

  • 個人基督徒:每位基督徒都應積極參與公民生活——投票、關注議題、參與公共討論
  • 基督徒群體:有共同關懷的基督徒應組成研究和行動小組,深入探討議題
  • 教會整體:教會必須教導聖經律法與福音,在公義和信仰要求時採取公開立場,但不應輕率地進入缺乏專業知識的政策領域

斯托得以彌撒(mass)的結束語作結:「Ite, missa est」——出去吧!進入上帝所造的世界,基督曾來到其中,如今差遣我們進入其中。世界是我們生活、愛、見證、服事、受苦並為基督而死的舞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