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謙卑與確信的詮釋學——十字架的詮釋學#
「詩、音樂、藝術是什麼?」、「它們如何可能不是?」、「它們如何作用於我們、我們如何詮釋它們的作用?」——這些問題,最終都是神學問題。 ——史坦納(George Steiner)
記號與神性誕生於同一地點與時間。記號的時代本質上是神學的。 ——德希達(Jacques Derrida)
結論作為文學體裁,傳統上是讓作者把全書論證整合並展示其整體連貫的機會。作者提出三種整合路徑,每一條都聚焦於不同層級的意義,回答**「我在這文本中在做什麼?」**
三一論的詮釋學#
從神學詮釋學到三一論詮釋學#
「文本中有東西、不是讀者所造」這個信念,本身就是對超越的信念。把閱讀視為與「記號嬉戲之外某物」的相遇,是史坦納所說的**「對超越下的賭注」**(wager on transcendence)——對轉化之可能的盼望。
本書的雙重命題:
- 我們應像讀其他文本一樣讀聖經——但要考慮聖經的特殊處(神-人雙重作者、正典形態、作為聖經的功能)
- 同時我們也應以從聖經中得來的神學預設去讀其他文本——亦即:最佳的一般詮釋學是三一論詮釋學
作者澄清:三一論不是他在一般智識過程上的「比喻」,也不是「我從哲學框架開始說『三一論像那樣』」——而是:文本意義的文學危機與廣義哲學危機(實在論、理性、權利)相關;後者,總稱為「後現代」,明確地是神學性的。
本書貫穿的六個三元結構#
| 三元 | 內容 |
|---|---|
| 文學三元 | 作者—文本—讀者 |
| 哲學分工 | 形上學—知識論—倫理學 |
| 詮釋學議題 | 詮釋學實在論—詮釋學理性—詮釋學責任 |
| 言說行動 | 語表—言中—言後 |
| 基督教教義 | 創造—道成肉身/啟示—成聖 |
| 神 | 父—子—聖靈 |
神作為傳通的代理者#
從基督教觀點看,神首要是溝通的行動者——透過諸言語與道與人類交往。神的存有本身就是自我-溝通的行動:
| 三一神 | 言說行動 |
|---|---|
| 父神(the locutor) | 發出言語的代理者 |
| 子神(preeminent illocution) | 神所體現的、決定性的「道」(Word) |
| 聖靈(the perlocutor) | 接收的條件與力量——是神的話不徒然返回的原因(賽 55:11) |
三一神是溝通行動的典範:發出、體現、保守自己話的言說代理者。人作為神的形像受造,享有溝通代理者的尊嚴——雖然作為罪人,言說行動受到墮落帶來的扭曲。
真假宗教#
第 1 與第 2 部分的關係,可被理解為兩套詮釋神學——煉金學(hermetic)對詮釋學(hermeneutic)——對讀者發出選擇:
- 以明確的非基督教神學預設來進行詮釋
- 或以源於基督教信仰的預設來進行詮釋
雙方互相指控對方為偶像崇拜——這是真正使這辯論成為宗教辯論的原因。
對解構派的合理讓步:「德希達對詮釋學的主要貢獻之一,正是他對任何絕對主義或威權主義文本閱讀方式的有力警告」。後現代正確地揭穿那些過快宣稱掌握「淺顯」意義的詮釋之謊言。德希達之後,每位誠實的詮釋者都要承認:自己的詮釋總有所不及。
但是——後現代理論並未證明詮釋不可能。我們對文本意義的知識也許永不絕對,但可以充分。「對費爾巴哈而言,無神論是宗教的秘密;但對我而言,無意義不是詮釋的秘密」。
言語性圖像與作者的面容#
威廉·維薩特(William Wimsatt)1954 年《言語性圖像》(The Verbal Icon)為新批評奠定信經——主張文本應作為獨立的知識源被研究。作者拒絕此「作為對象的文本」之觀點,但保留「圖像」這個豐富的隱喻。
空位:文本作為偶像(idol)#
「不可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出埃及記 20:4-5)
偶像在宗教與閱讀中的相似處:都是社群建構的。不信者把「神」與「意義」都視為敬拜或詮釋的效果,而非其先在條件:
- 把文本當偶像,意味著讀者賦予它任何力量
- 意義是讀者「鑄造」(graven)的,不是作者「賜予」(given)的
- 偶像是啞的——「它們不能說話」(哈 2:18)
偶像是讀者只看見自己的鏡子——自己的信念、自己的價值、自己的形像。當讀者把文本當作偶像,「圖像」變成「鏡子,不是肖像」。最終受騙、被拆解的,是偶像崇拜者自己。
有意義的空間:文本作為圖像(icon)#
從基督教觀點看,文本更像圖像而非偶像:
- 偶像是投射;圖像是啟示
- 在圖像中,某物從超越之外向我們來
- 基督是不可見之神的**「圖像」**(eikon,西 1:15)——馬里翁(Marion):圖像讓可見的形像被不可見者「飽滿浸潤」(saturated)
- 圖像不召喚對自身表面的注視——它是「神秘的門」、「知覺之門」(doors of perception)
詮釋的姿態應是「警醒的平靜」(watchful calm):
- 不從圖像中奪取意義;不掌握而是留意它
- 主張聖經是言語性圖像,不導向「聖經偶像崇拜」(bibliolatry),而導向「文本指向自身之外」的觀念
作者的面容:練習他者的臨在#
真讀者幾乎總是一位朋友。
- 圖像凸顯面容——這是人的內在本性的公開記號
- 言語性圖像顯示作者的**「隱含面容」**並中介其聲音
- 馬里翁:「文本之身體不屬於文本,而屬於那體現於其中者」
列維納斯(Lévinas):「面容與話語相連——面容開口說話」。讀者的首要義務是承認文本中有一個面容或聲音,不是自己的。
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在《歷史中耶穌的追尋》結尾說:學者以為發現了歷史中的耶穌,就像人俯身看深井而發現自己的倒影。詮釋需要對超越的信念——對「文本所中介的、不是自己的面容或聲音」之信念。
詮釋學的謙卑與文學知識#
兩種詮釋責任#
| 負面責任 | 正面責任 |
|---|---|
| 不超出自身知識所及 | 致力於認識所能認識的 |
| 不宣稱知道無法知道之事 | 不放棄知識可能性 |
| 謙卑(Part 1 的功課) | 確信(Part 2 的功課) |
詮釋的兩種責任都需要:「我們的知識(Part 2)必須由謙卑(Part 1)調節,而我們的懷疑(Part 1)必須由確信(Part 2)來反抗」。
兩種致命的詮釋之罪:驕傲與懶惰#
詮釋的驕傲(pride)#
- 「驕傲總在我們尚未付出足夠努力恢復正確意義之前,就讓我們以為自己已得到了」
- 「驕傲不等待傾聽——它已知道」
- 在極端時,驕傲是「確定」——它推動絕對知識的宣稱
- 是基要主義者「渴求確定性」的首要試探
- 但驕傲也存在於激進左派之中——「為自己的懷疑論而驕傲」、用優越的口吻告訴我們「作者已死」(透過文本!)
詮釋的懶惰(sloth)#
- 「驕傲的反面雙胞胎」
- 驕傲過早宣稱知識;懶惰過早宣稱知識不可能
- 是齊克果所說的「美學階段」——不被說服、不被委身的方式
- 在神學右派:依靠他者(聖靈、電視傳道人、老師)告訴自己文本意義
- 在神學左派:滿足於多種衝突的、常常矛盾的閱讀,不再致力於最佳詮釋
基督教給世界的貢獻#
「基督教給世界的就是詮釋學」(布伯 Buber)。作者主張:基督教在意義與詮釋之辯中的獨特貢獻,最好被表述為「謙卑與確信的詮釋學」。
為何要謙卑?#
- 是對許多後現代反對「文學知識」之觀念的解答
- 在不斷化詮釋為偶像的試探面前,謙卑是首要詮釋德行
- 謙卑承認真實的限度——是驕傲的克星
- 它承認詮釋者不是意義的製造者,而是接受者——這是詮釋學實在論的天然盟友
- 對知識論而言:批判性理性承認自身可錯
- 對倫理學而言:對他者的義務感
路易斯:「讀偉大文學時,我成為千個人,卻依然是我自己……在這裡,如同在敬拜、在愛、在道德行動、在認知中——我超越自己,且從未比此時更是我自己**」。
十字架的詮釋學 vs. 榮耀的詮釋學#
| 榮耀的詮釋學(hermeneutics of glory) | 十字架的詮釋學(hermeneutics of the cross) |
|---|---|
| 沉醉於自身的詮釋技巧 | 願意把自己放在次位 |
| 把詮釋理論強加於文本 | 把詮釋理論置於文本之檢驗下 |
| 掩蓋文本本身意義 | 「死於自我才能找到自我」 |
「榮耀」是短暫的——只有依「謙卑詮釋學」,我們才會獲得對神、文本、他者、自己的理解:「只有當我們放下原本的理解,我們才開放於接受新的」。
為何也要確信?#
末世論的「已然 / 未然」(already/not yet)——既關注未來不確定,也關注已實現的:
- 「未然」:絕對知識不是現在的擁有
- 「已然」:但充分知識已是現在的擁有
- 神已在基督的十字架上發出真理的主張,並在復活中贖回此主張
- 這就是「已實現的知識論」(realized epistemology)
「未經委身的詮釋不值得聽」——只有對「可被知道之事」的信心、委身、確信能反抗詮釋的懷疑論與懶惰。信心不僅尋求理解,往往也得到理解。
雙重張力中的詮釋學#
「謙卑與確信的詮釋學」——這兩個面向必須保持建設性的張力:
- 偏向其一而忽略另一者,就會落入兩種致命詮釋之罪
- 同時持守兩者,才能避免詮釋學的獨斷主義與懷疑論
讀者的處境平行於信徒——simul justus et peccator(同時是義人也是罪人):
- 牧者的挑戰:當聖徒被疑惑圍攻時,提醒他們**「在基督裡」**
- 當他們開始自以為是時,發出命令式的話:「住在基督裡」
對詮釋者也是如此:必須有「文學知識與理解是可能的」的保證;同時也要謹記達致理解絕非易事——必須鼓勵其因對他者聲音的無限義務而持續尋求意義與重要性。
本書的主要目的,是達致一種心境:我可以堅信我所相信為真者,即便我知道它有可能是假。 ——博蘭尼(Michael Polanyi)
「我站在這裡」#
馬丁·路德(Martin Luther)在沃姆斯帝國會議上的告白——「我站在這裡」——完美總結了詮釋德行:
「這裡」#
「這裡:不是那裡、不是到處,而是這裡」——是對有限性的承認:
- 我在時空中的這裡
- 我在文化與傳統中的這裡
- 我在這身體、這歷史中的這裡
→ 這是詮釋學謙卑的告白
「我站」#
但路德不只是「被放置」於某處——他佔據一個位置。他站在他所站之處,因為他相信那是正確的位置:
- 路德對其聖經詮釋充滿熱情地委身——因為他相信它忠於文本本身的意義
- 他與文本一同站立、為文本站立、反抗詮釋的傳統而站立
→ 這是詮釋學確信的表現
路德的回應#
當審問者問:「馬丁,你怎能假設只有你能理解聖經?」——這幾乎預示了後現代的懷疑——路德回答:
我的良心被神的道擄獲。
「透過道——而非透過暴力——智慧治理」(路德)。路德相信言語是神給人類的特殊禮物——是透過言語(透過閱讀和宣講聖經)信心與理解才會臨到。
路德最終代表的可能性:文本及其意義獨立於詮釋過程,因此有能力轉化讀者。「一個好的新教詮釋學的可靠指標,是它是否能促成改革(reformation)」。
「謙卑與確信的詮釋學」也許正是改革個人自我理解與詮釋傳統的必要條件——也許甚至是充分條件。它確實是真實詮釋的條件——對文本意義作真實見證的條件。
最後的話:跟隨#
然而,站立與理解都不是詮釋的最終話語。最終的話屬於跟隨。
教會應當是這樣一個社群——「謙遜而確信的詮釋者-信徒」,其良心被聖靈烙印封緘、被擄獲於道之下,其註釋與群體尋求漸進地體現文本的意義與重要性。
那些以這種動態方式站立的讀者——他們既理解也承受/抵擋(understand and withstand)——便完成其呼召:作道的見證人與殉道者。這些詮釋者-信徒,如同詩人,會拿起書、走起來:
你的話是我腳前的燈,是我路上的光。(詩篇 119: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