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那位神一般的作者之死,多少偶像已被立在他的位置上,以我們不同神學派的名義……每一派都許諾在其有根據的、合理的閱讀中提供自己版本的救恩。 ——Howard Felerpin

讀者的誕生必須以作者之死為代價。 ——巴特(Roland Barthes)

這位新讀者聽起來與他正宣告其死亡的舊作者極為相似——他威權的語氣本身正是作者之死所留下之權威真空的徵候。 ——Howard Felerpin

從作者、書本到讀者#

我們進入第三批評時代——意義的特權與重擔皆落於讀者身上:

  • 若作者不是意義的起源,若沒有「文本之意義」這回事
  • 那麼意義必是讀者「從書而出的創造」(creatio ex libris)
  • 意義在讀者心智中實現之外,並無有效存在

意義在讀者時代不在文本之後,也不在文本之中,而是在文本之前(in front of it)。

沒有「中立」的讀者#

傳統認為讀者是作者意圖或語言意義的中立觀察者,但近代理論質疑這項客觀性:

  • 讀者不是白板(tabula rasa)
  • 讀者在文本中找到的,大部分是他帶到文本中的東西
  • 觀察是「有理論負荷的」(theory-laden)
  • 費許等使用者主張:我們只能知道我們的閱讀方法允許我們知道的東西

後現代要推翻的最後一個偶像是「中立性的偶像」(idol of neutrality)。

關鍵問題從**「文本說了什麼」轉變為「讀者是誰、做了什麼」:「告訴我你是誰,我就告訴你怎麼讀。」第三批評時代把脈絡性**(contextuality)置於文本性(textuality)之上。

讀者的誕生#

讀者作為意義的生產者#

  • 巴特反對視文本為「存放、堆疊、保存意義的櫥櫃」的消費主義詮釋學
  • 第三批評時代是「讀者解放運動」(Reader’s Liberation Movement)——伊果頓(Eagleton):讀者「曾被作者階級殘酷地無產階級化」
  • 閱讀是有理論負荷的觀察形式

什麼是讀者?#

需要區分文本內的理想讀者/隱含讀者(implied reader)與文本外的真實讀者(empirical reader):

  • 修辭批評研究文本如何指揮順從讀者的回應
  • 接受批評(reception criticism)研究文本實際被讀的歷史
  • 從修辭到接受,是從文本性脈絡性的範式轉移

讀者的位置#

每個讀者都立於特定文化、時代、傳統中:

  • 12 世紀的修士讀聖經與今日神學院畢業生不同
  • 沒有純真的眼睛;沒有純真的『我』
  • 我們從未不在某個處境中——一套詮釋預設總在運作
  • 今日要被神話化的不是聖經文本,而是我們閱讀它們的方式

文本中有讀者嗎?讀者是寫作者嗎?#

保守派 vs. 激進派讀者反應批評#

保守派(如伊瑟爾 Iser、呂格爾)激進派(如費許、巴特)
關注隱含讀者關注真實讀者
文本指引讀者填補空缺文本符合讀者的詮釋
讀者「剛剛好」(just enough)讀者就是寫作者
仍受文本約束沒有「比其他更切合文本」的回應

巴特鼓勵讀者對文本進行實驗,產出盡可能多的意義——作者只供原料,詮釋的實驗室屬於讀者

閱讀的目的:文學知識與人類利益#

沒有不帶利益的閱讀#

讀任何東西都不可能用別人的眼睛」——閱讀不是中立的,它有利益(interested):

  • 科學從控制與解釋自然的工具性興趣出發
  • 那麼閱讀的「主導興趣」是什麼?

所有關於『讀出意義』的主張,實際上都是排他地追求某一興趣的隱秘策略——談『意義』就是掩蓋自己真正的詮釋興趣。」

布特曼(Bultmann)早已指出:讀者帶著預設(前理解)來到文本前。他自己對「人類存在的意義」的興趣最終演化為其存在論詮釋(existentialist interpretation)。

各派的「主導興趣」#

至少有八種「主導興趣」生成了整套詮釋學派:

  1. 作者意圖(文法-歷史批評)
  2. 文本構成的歷史(源流、形式、編修、傳統批評)
  3. 文本的文學或結構特徵(結構主義批評)
  4. 文本如何運作並達成效果(修辭批評)
  5. 文本展示的「在世存有」可能性(存在主義批評)
  6. 文本如何描繪女性(女性主義批評)
  7. 文本如何促進或阻礙社會變革(解放批評)
  8. 文本如何抗拒統一詮釋(解構批評)

詮釋的目的與倫理#

興趣類型代表主張
批判性(描述)傳統批評(Pope、Arnold、Eliot)批評家當無偏私地學習並傳播「最好的」
倫理性(評價)阿諾德文學是「對生活的批評」;判斷文本對人類福祉的意義
功利性(使用)羅蒂、費許沒有「文本本身」可供尊重——只有讀者使用文本

艾可反對使用者派:「批判性詮釋意味著閱讀以發現它的本性,連同我們對它的反應」——「使用」一文本意味著從它出發以得其他東西,接受誤讀的風險

多元主義時代的四種神學立場#

立場信念
詮釋獨斷論(dogmatism)只有我才正確——他人尚未受啟蒙
詮釋無神論(atheism)沒有意義可供「讀對」——詮釋是有趣或惹怒獨斷者的活動
詮釋多神論(polytheism)多個目標皆合法,但**沒有「超級理論」**可整合
詮釋三位一體論(Trinitarianism)在**「太初有溝通行動」**的神學中找平衡

詮釋三位一體論的核心:基督教信仰的神本質上是三位一體式地向他者傳達自己——「太初有溝通行動」。三一神是自我詮釋的神(self-interpreting God)——道成肉身證明:確實有可能進入另一者的生命以達致理解

三一神論為詮釋的多元性提供「和諧而非衝突」的範式:三個位格提供對同一真神的不同視角;同樣可以容許關於意義之有限的視角多元性。

這種立場可稱為「批判性信仰主義」(critical fideism)——與奧古斯丁「我相信為了理解」的詮釋學一致。

詮釋的暴力#

巴特(Karl Barth)讀到對自己的某本書的書評時感慨「自己被人吃了」。被誤解是一回事,被故意誤解是另一回事。

從歷史批判到後現代#

歷史批判曾被期待解放讀者於詮釋傳統的暴政與黨派釋經的暴力之中:

  • 它以為超越自身脈絡、達致普遍判準才是「批判」
  • Eisegesis」(讀入文本沒有的東西)曾是首要的詮釋學罪
  • 加爾文:「把聖經當作網球任意把玩——是一種近乎瀆神的放肆

後現代批評家指出:歷史批判的「中立」是天真的——這個模型「不僅出自歐洲處境,更出自歐洲男性處境」。它以中立之名去人性化讀者,要求脫掉所有處境因素才能開始詮釋。

解放詮釋學:自由與強制之間#

  • 歷史批判家要把讀者從傳統中解放
  • 解構者要把讀者從文本中解放
  • 對解構者與使用者而言,真正的詮釋暴力施加者是那些主張「有正確(也就有錯誤)的閱讀方式」的人

拆解綁束之繩#

德希達切斷文本與原脈絡的繫帶——讀者可以強迫詞語走向他途。解構的「解放」有兩層:

  • 自由於(freedom from):抵抗文本與文化框架的強加
  • 自由以(freedom for):釋出無盡的多元解讀
  • 解構也許並非任務,但有解放被禁的歡愉(jouissance)之效果

腹語術即受害#

文本的力量有限——它必須耐心地等讀者拿起、打開、讀它。文本如同腹語術中的木偶

  • 作為文本即被知覺」(to be a text is to be perceived)
  • 書是鏡子。若驢子向裡看,你不能期待使徒看出來
  • 詮釋是一種敵意行為,其中詮釋者讓文本成為受害者」(Taylor)
  • 沒有獨立於詮釋而存的『文本本身』

文本若無作者與權威,就只能屈服於詮釋利益的嬉戲,失去顯著修改或引導這些利益的可能性

權力閱讀與正典政治#

「正典」是政治戰場#

史丹佛大學的新生該不該讀莎士比亞?這看似不政治的問題實則是「文化戰爭」(culture wars)的核心——

  • 拒絕「英國文學的正典」就是拒絕超脈絡的、永恆的善
  • 「對自由而言」反抗權威、賦予讀者「使有意義」的特權
  • 正典若存在,就意味著對某些超脈絡價值的肯認——也意味著對人類存在的某種主張

後現代對詮釋學的攻擊「不只是人文學科的危機,更是『人性』這個觀念本身的危機」。讀者解放運動的政治動機,是把文本與詮釋揭穿為社會-政治權力的效果

意識形態與詮釋#

意識形態」(ideology)= 「服務於權力的意義」(meaning in the service of power):

  • 意識形態批判是「社會的精神分析」(cultural Id)
  • 「最佳」閱讀是揭露並拆解主流意識形態的閱讀,甚至要逆紋而讀
  • 「在相對主義時代,『最佳』意味著『對我們今天有用、在我們現實處境中具有說服力』」

女性主義批評#

女性主義批評不是某單一方法,而是抗拒父權制(patriarchy)的一組策略:

  • 父權合理化壓迫女性的社會結構
  • 文本不只反映現實的人際關係,也再生產這種關係
  • 性別是社會建構(語言與文本的產物),不是生物常數
  • 與解構共享目的:拆解語言與社會中的特權階序

從下而上的閱讀:詮釋社群的權威#

讀者解放並未導致無政府——文本不再能約束詮釋,但詮釋社群可以而且確實在約束

  • 後現代的關鍵:普遍立場的消逝、特殊視角的勝出
  • 後現代不是一切權威的終結,只是普遍規範的終結;地方規範仍有效力
  • 詮釋永遠是「從下而上」——由社群規範規約

「我們是被後現代先知從現代與意義的牢籠中釋放出來,還是只是被交給了詮釋社群的主流利益新主人?離開現代是釋放,還是新的奴役?」

費許版本的詮釋社群#

費許避免相對主義的方式是強調讀者「共同地」造就意義——事實之為事實是因制度同意

  • 我所看見的,永遠由我的基層社群的詮釋實踐所塑造與著色
  • 真實與規範的識別發生於詮釋社群之中
  • 文學知識不是詮釋符合文本,而是文本符合社群詮釋

費許自承困境:「強權即真理嗎?」——在沒有獨立於詮釋的視角時,有一種詮釋將憑藉打敗對手而稱王

費許無法解釋

  • 文本如何能挑戰、轉化讀者?
  • 如何用文本批判主流意識形態?
  • 如何解釋路德或奧古斯丁讀經之喜悅、震撼、被改變
  • 為何極權社會需要禁書清單
  • 為何 Bradbury 的《華氏 451 度》以記住經典文學作為地下抵抗?

聖經意義的社會建構#

從早期教會(依里乃烏 Irenaeus 否認異端解經權)到特倫多會議(Council of Trent)天主教宣告教會壟斷解經權,再到路德爭辯任何基督徒都有解經權——「聖經詮釋聖經」是改教家用以與制度權威分辨的判準。

當代豪爾沃斯(Stanley Hauerwas)的《釋放聖經》(Unleashing the Scripture)採取費許式立場:

  • 一旦文本是哥林多教會的書信,就不再是保羅的書信——「沒有所謂的『真實意義』」
  • 教會作為授權的詮釋社群有獨家權柄
  • 但這留下難題:**教會在道之下,還是道在教會之下?**若是後者,何以防止詮釋社群成為威權?

林貝克(George Lindbeck)呼籲回歸「以基督為中心的舊約解讀」——是這「古典詮釋學」(以三位一體信仰為解經規則的)造就了普世教會的共識:

「並不為過地說:聖經征服了帝國——逆於正常社會學重力——以非暴力、雖經逼迫、不靠經濟社會文化族群支援的方式。」

拆解聖經意識形態#

為何基督徒應認真面對解構#

作者列出四個理由:

  • 智識誠實:太多批評者沒有認真理解就否定了解構
  • 後現代是跨學科現象——同時造成文化與基督教的危機
  • 解構正日益進入學院與教會
  • 它可能有東西可教給我們

聖經是「意識形態文本」嗎?#

中性地定義,意識形態是「世界觀」——

  • 書寫從未脫離評價」(Sternberg)
  • 聖經透過其修辭塑造讀者的心智與情感,使其與自身的態度一致
  • 聖經獨特之處在於其呈現的世界觀——以及為此設計的修辭

但若意識形態作貶義(如馬克思主義派):

  • 「意識形態合理化統治階級的支配,使其觀念與規範看似自然、公正、普遍」
  • 拆解聖經之路:暴露其觀念為過往社政鬥爭的歷史條件產物

解構申命記:權威與報應的修辭#

權威的修辭#

波辛(Robert Polzin)對申命記的解構:

  • 摩西第一篇講道中明確區分自己與神的聲音;第二篇卻用間接話語轉述神的話——這是「讓摩西的詮釋與神的話本身難以區分」的修辭手段
  • 匿名敘述者的「打岔」也在鈍化摩西的獨特性
  • 申命記同時建立並破壞律法作為神之話的權威

但作者反問:**誰從強調神律法與關懷貧窮的意識形態中獲益?**十誡(出 20)對誰有利?「對每個人都有利」——這正是意識形態批判家的弱項。

報應的修辭#

巴頓(John Barton):先知文學的「報應神學」(罪有應得)是用以解釋以色列災難的事後修辭。「先知修辭旨在使人類歷史的偶然事件看起來像神的必然」。

與被剝奪者一同讀經:解放神學#

解放神學家不是去詮釋世界,而是去改變世界

  • 起點是窮人與被壓迫者的處境
  • 從巴西貧民窟讀聖經與從大學讀,意義不同
  • 米斯戴爾(Carlos Mesters):「貧窮的經驗,對解放釋經學者而言,是與聖經文本同等重要的『文本』

但提塞爾頓(Thiselton)的尖銳問題:「它們只是反映抗議社群的視域、自我肯定?還是真的提供一種社會批判,可使所有社群經歷視域的更正、轉化、擴展?

不同的處境,不同的反應#

  • 拉丁美洲解放神學以出埃及為靈感
  • 巴勒斯坦基督徒對以色列建國以《出埃及》正當化感到震驚——他們站在迦南人位置
  • 北美原住民同樣站在迦南人位置——清教徒曾把他們稱為亞瑪力人或迦南人而合理化滅絕

閱讀無法逃脫原罪的影響——讀者的靈性條件與社會處境都會影響詮釋的過程;正因如此,更需要保留『文本中獨立的意義』來抵擋詮釋者的利益。文本本身就包含足夠的資源,能對挪用它於外來政治目的的企圖作出制衡。」

政治與身體:女性主義詮釋#

  • 性別(gender)是語言與文本的構造——「肉身成了言語」
  • 福柯:身體直接捲入政治場域
  • 德希達創造**「陽-邏各斯中心主義」**(phallogocentrism)——西方形上學與男性首位的共謀
  • 戴莉(Mary Daly)甚至呼籲**「閹割」**延續性別歧視的語言

費奧蘭薩(Schüssler Fiorenza)的「正典之外的正典」(canon outside the canon):

  • 神學評價的「啟示正典」不可從聖經本身導出——只能在女性「為從父權壓迫獲得解放而奮鬥」中形成
  • 詮釋權威在文本之外,在解放婦女的社會實踐之中
  • 「從文本權威轉向社會實踐的權威;從正統教義(orthodoxy)轉向正統實踐(orthopraxis)」

但作者批判:若讀者的脈絡與利益決定詮釋框架,**當框架本身腐敗時怎麼辦?**把優先性給予讀者的脈絡,就是「讓自己的詮釋社群免於受文本批判」——這是「自戀的詮釋學」。

拆解的倫理:知識的「新道德」#

從「我懷疑以求認識」到「我不信以求抵抗」#

哈維代表現代知識倫理:

  • 對信念採取批判姿態
  • 客觀
  • 為自身判斷負責
  • 僅以證據為據

但後現代版本走得更遠:「我不信為了抵抗」(I disbelieve in order to withstand)——道德的事就是抵擋任何單一版本成為權威

普蘭丁格(Plantinga)說得直白:「反實在論衍生相對主義與虛無主義——一旦你『看見』沒有所謂真理本身,你也會看見一切智性承諾的徒勞、愚妄、可悲的自欺。」

拆解教義:拆解知識的偶像崇拜#

死神之神學家」視神之死為觀念偶像的消亡。但解構同時宣告:

  • 意義之死(確定的文本意義)
  • 詮釋之死(正確的理解)
  • 讀者的誕生——慶賀人類建構並區辨世界的能力

卡普托(John Caputo):「我拒絕所有特權立場……我從下而寫……目標是避免我們的制度、實踐、理性與信仰從天而降的幻象」。

詮釋的偶像崇拜?#

  • 詮釋從來不是『鑄造的像』召喚崇拜
  • 但能命名與形塑某物,是擁有掌控它的權力的能力
  • 危險在於:把次要、處境化、絕非終極的詮釋誤認為文本本身

真正偶像崇拜的不是相信有「單一正確的詮釋」,而是相信**「它是我的獨家所有」**。

解構作為對詮釋驕傲的常設挑戰#

克萊恩斯(David Clines):解構的價值在於它拆解教條——「鬆動我們對任何一個的依附」。「人心渴慕教條,連同它所帶來的『絕對正確』的安全感。教條的問題是它可同樣支援法西斯與信仰:絕對的知識絕對地敗壞」。

但作者反問:把銘像砸了,解構在它的位置上放了什麼?空著的位置——七個更壞的鬼是否將回來占據文本?

對他者公義:列維納斯與超越/內在#

德希達式倫理:尊重「他者性」(otherness)——拒絕把不是我者吸收進我的思想體系。

列維納斯(Emmanuel Lévinas):

  • 思想的首要責任不是掌握他者,而是讓他存在
  • 哲學的形式是化還他異性為同一的智識帝國主義:「你將服從我的範疇
  • 倫理是「對既定概念結構的耐心質詢,超越它們的限制

但德希達倫理的隱形神學是:超越(transcendence)意味不可知;內在(immanence)意味不可決斷。每一次詮釋都是「從下而為、由地方利益驅動、纏結在政治鬥爭中」。

對文本作為他者的公義,意味著拆解每一個試圖理解它的企圖」——這真的尊重了他者嗎?

結論:朝向更好的選擇#

讀者解放運動讓我們陷入兩種試探:

試探
宣稱絕對知識(神視角)「要如神一樣」
宣稱沒有什麼可知的(沒有確定詞語)「神豈是真說了嗎?」(蛇的試探)

後現代沒有作者與文本權威的讀者,所處倫理境況如士師時代「沒有王、各人任意而行」(士 21:25)。

懷疑作為批判的時刻並非詮釋倫理的全部。絕對知識會壓制他者;後現代懷疑論對他者要求的回應也是不足的。幸好還有一個選項,介於絕對可知與絕對不可決斷之間——對他者、對作者的正當的敬畏(proper fear),才是文學知識的真開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