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清楚地思考決定論(determinism)與選擇(choice)之間的關係,出奇地困難。如果決定論為真,世上是否還存在任何真正的選擇?一個看似擁有自由意志、卻其實是決定性的行動者,生活在決定性的世界裡,這是否就抹除了所有選擇、所有機會?
本節的直覺幫浦(intuition pump)用一個簡化的世界來探究這個問題:下西洋棋——而且是在一個人工建構的決定性世界裡,也就是電腦執行運算的世界。
打造一個西洋棋宇宙#
假設你在電腦上安裝兩個不同的西洋棋程式,再用一個小小的監督程式把它們綁在一起,讓它們一局接一局、無止盡地對弈。它們會不會一直重複下同一盤棋,直到你關機為止?
你確實可以這樣設定,但這樣你學不到關於程式 A 與 B 的任何有趣資訊。就算 A 在這盤重複的棋裡贏了 B,你也無法據此推論 A 整體上比 B 強,或 A 在別盤棋也會贏 B。
更有價值的做法,是讓 A 與 B 下一系列不同的棋局。這很容易安排:
- 只要任一程式在運算時會諮詢亂數產生器(random-number generator)——例如在沒有明顯理由偏好某一步時「擲硬幣」以跳脫僵局——那麼下一局裡亂數產生器的狀態就會不同。
- 於是不同的選項會以不同的順序被探索,有時導致不同的棋步被「選擇」,長出一盤變異的棋局。
- 結果就是一系列棋局,如同沒有兩片雪花相同,沒有兩盤棋是一樣的。
儘管每盤棋都不同,這個世界仍然完全是決定性的。如果你關機後用同一個程式重新啟動,同樣千變萬化的棋局系列會一模一樣地再度展開——因為同一串偽亂數會決定兩個程式所有的「擲硬幣」。
為什麼「決定論使然」不算解釋#
假設我們讓 A 與 B 對弈一千局並研究結果,會發現大量高度可靠的模式。假設我們發現:在一千局全然不同的棋裡,A 每次都贏 B。
這是一個我們想解釋的模式。而說「因為程式是決定性的,所以 A 被決定要每次都贏 B」,完全沒有回應我們合理的好奇心。我們真正想知道的是:A 的結構、方法、傾向裡,是什麼讓它下棋更高明? A 擁有 B 所欠缺的某種能力,我們要隔離出這個有趣的因素。
- 低層次的解釋:或許 A 與 B 在原始碼層次是同一個程式,但 A 編譯得更有效率,同樣的機器週期內能算得更深。A「想的西洋棋想法跟 B 一模一樣」,只是想得比較快。(正式比賽都有計時鐘,超時未走完就判負。)
- 高層次的解釋(更可能):解釋落在日常西洋棋決策的層次——盤面表徵、後續走法評估、要深入追究哪些變化的決策等等。A 可能隨局勢調整棋子相對價值、擁有更好的評估函數,或更聰明地決定何時終止搜尋。它不是「想一樣的想法」,而是「想得更好、更精緻」。(當然它只是「有點算是」在想,它並不是有意識的人。)
這個決定性世界裡充滿了需要解釋的因果規律。有些是任何地方下棋都成立的(例如 B 落後一車幾乎必敗),有些則是 A 與 B 這兩位特定棋手獨有的(例如 B 愛太早出後)。要理解這個世界發生了什麼,我們不得不談論它們「知情的選擇」如何改變處境、它們能做什麼、不能做什麼。
微觀視角 vs. 行動者視角#
這些可辨識的西洋棋模式,是一齣決定性大戲裡的亮眼時刻——但從微觀因果(micro-causation)的視角看,這齣戲其實從頭到尾都一個樣。
從一個角度看是兩個西洋棋程式在懸疑對決;透過「顯微鏡」(觀察指令與資料流過 CPU)看,卻是單一決定性自動機以唯一可能的方式展開。它的每一次跳轉,只要檢視偽亂數產生器與程式資料的精確狀態就能預測。未來沒有「真正的」岔路,A 與 B 的所有「選擇」都已由電腦與記憶體的總狀態決定。在這個世界裡,除了實際發生的事之外,似乎沒有任何事真的可能發生。
延伸案例:那張永遠不會落下的殺網
假設在時刻 t,一張凶險的殺網(mating net,一個難以察覺、保證取勝的陷阱)籠罩著 A;但當 B 超時、早一個脈衝終止了對關鍵一步的搜尋時,這張網就瓦解了。這張殺網從來就不會落下。
如果我們懷疑這一點,可以證明:改天用完全相同的設定再跑一次錦標賽,在系列的同一時刻,B 會再次超時,並在完全相同的點終止搜尋。
那麼,我們該說什麼?這個玩具世界真的是一個沒有預防、沒有迴避、沒有攻防、沒有錯失機會、沒有真正行動能力(genuine agency)的世界嗎?
誠然,我們的西洋棋程式跟昆蟲和魚一樣,太過簡單,還不足以成為「具道德意義的自由意志」的候選者。但它們世界的決定性,並沒有奪走它們各自不同的能力、以及把握眼前機會的不同本領。 要揭開那一千局裡模式背後的因果規律,我們就必須認真看待「這世界包含兩個試圖擊敗對方的行動者 A 與 B」這個視角。
鈴聲與蜂鳴:意向立場的必要性#
假設我們把錦標賽程式改裝一下:A 贏就響鈴,B 贏就響蜂鳴器。我們啟動馬拉松,一位對程式一無所知的觀察者注意到,鈴聲頻頻作響,蜂鳴器卻幾乎不響。是什麼解釋了這個規律?
- 「A 常贏 B」這個規律,可以在不採取意向立場(intentional stance)的情況下被察覺與描述;
- 但它仍然需要解釋,而唯一正確的解釋可能是:A 對「如果……B 會怎麼做」所生成的「信念」,比 B 對「如果……A 會怎麼做」所生成的更好。
在這種情況下,要找到解釋,就非採取意向立場不可。
「本來可以做別的」:A 可以,B 不行#
這些「決定」與「選擇」似乎只是「有點算是」決定和選擇。它們好像缺了真正選擇所具備的東西:「本來可以做別的」(could have done otherwise)。但外表可能騙人,讓我們仔細看一個具體例子。
加入第三個程式 C,並假設它比 A、B 都強,幾乎每次都贏。假設有一對棋局的前十二步完全相同,C 兩局都贏了(雖然十二步之後走法略異)。專家事後研判:在第 12 步(最後一個共同棋步),如果 A 或 B 任一方王車易位(castle),C 很可能會輸。 第 12 步的易位是致勝關鍵,卻被 A 和 B 都錯過了。
A 的設計者聳聳肩說:「A 本來可以易位的。」B 的設計者也說:「我的程式也是,B 本來可以易位的。」
但 A 的設計者說對了,B 的設計者說錯了!怎麼會這樣? 錦標賽程式 T 是決定性的,如果我們以完全相同的狀態重跑,A 和 B 都不會易位。A 的設計者是在自欺嗎?未必。
當我們問「A 本來能不能做別的」,我們到底想弄清楚什麼?反覆看同一個案例毫無資訊量;但看相似的案例才是真正有診斷力的。如果在其他棋局的許多類似情境中,A 確實會把評估再往前推一點、發現這類棋步的好處並走出來,那就支持了設計者的信念:A 那時本來可以易位。
A 只差一個位元#
在最極端的情況下,我們可能發現:只要在偽亂數產生器裡翻轉一個位元,A 就會易位。
A 的設計者深入實際執行過程,指出:這一次 A「思考」得早了一個脈衝就停手。(每個西洋棋程式再厲害,都必須在某處武斷地截斷搜尋。)A 考慮過易位、也已開始分析那條路線,但因時間快到,它諮詢了亂數產生器、擲了枚硬幣,敲定了目前為止找到的最佳一步——而那不是易位。但如果偽亂數是 1 而非 0,A 會再多想一會兒,就會選擇易位。「只要翻一個位元 A 就贏了!」——我們會說,A 這次沒易位是個運氣不好的偶然(fluke)。
而當我們轉向 B 的設計者,卻找不到任何支持「B 本來可以易位」的故事。B 確實「知道」在此條件下易位合法,或許也短暫「考慮」過,但 B 根本離選擇易位遠得很。易位在這裡是報紙棋評會標上「(!)」的深謀妙手,遠超 B 有限的分析能力。
於是我們有了一個完全決定性的世界(程式 T),其中 A 本來可以易位,而 B 本來不可能易位。A 與 B 的差別是真實且具解釋力的——那是一種能力(competence)上的差別。
一個看似弔詭、卻不依賴非決定論的區分#
我們可以用一種看似弔詭的方式來表述:
在時刻 t,A 本來可以易位,但這個宇宙在時刻 t 卻不可能發生易位事件。
什麼能為這種說法背書?很簡單:如果我們把 A 從它的直接環境(包含亂數產生器)中抽離來考慮,那麼 A 會不會易位是未決定的——它取決於嚴格說來位於 A 之外的東西。鑑於 t 時宇宙其餘部分的安排方式,易位對 A 而言不可能發生,但「這不是 A 的錯」。相對地,B 不可能易位,因為易位不在 B 的本性裡;要想像 B 易位,得對現實做太多更動。
這是一個有用的發現:一個關於 A 與 B「能做什麼」的區分,完全不依賴非決定論(indeterminism)。 即使在決定性世界裡,我們也能看到 A 能做 B 做不到的那類事,而這個差別正是「為何 A 贏 B」的部分解釋。至於「因為此世界決定論為真,A 與 B 在特定場合只能做它們實際做的事」——這一點根本不有趣,也與我們要解釋的那個客觀可見的規律(A 贏 B)無關。
從棋力能力到道德能力#
西洋棋程式不是道德行動者,對它所做的選擇也不負道德責任——它的世界完全是非道德的。但如我們所見,即使在電腦西洋棋這麼簡單的決定性世界裡,我們也能在 A 與 B 之間做出真實而重要的區分。
如果你認為「A 本來可以做別的,B 不能」一定是搞錯了,理由是「既然世界是決定性的,A 和 B 誰都不可能做別的」——那麼搞錯的人是你。
A 與 B 在棋力上有差別,而「本來可以做別的」漂亮地捕捉了這個差別的一個面向。那道德能力(moral competence)呢?
當人們說某些行為惡劣的人「本來可以做別的」,並以此作為不寬恕他們的理由,同時承認另一些人在類似處境下確實不可能做別的——他們並沒有搞錯,而且這與決定論是否為真無關。他們指出的是道德能力上的一個真實差別;這個差別既不依賴非決定論、也不依賴決定論,卻足以支撐我們回應上的差異。
換成量子亂數,也不會更自由#
回到 B 的設計者視角:她想知道自己是否揭露了 B 的一個弱點。這一局裡沒易位讓 B 輸了,B 那時本來能易位嗎?如果只需翻轉亂數產生器裡的一個位元就能辦到,那也許根本不需要改設計——在類似情境下,B 有一半機會會易位,而這或許已經是任何人能指望的極限了。程式總得時不時用亂數(擲硬幣)來終止搜尋、把棋下下去,因此總會有那種「搜尋恰好停在發現之前一步」的情況。
而且,就算我們給 B(或 A)一個量子亂數產生器——比方說一台根據次原子粒子未決定軌跡吐出位元的蓋革計數器——情況也不會改善。
- 若量子亂數給出 0,B 易位;給出 1,B 不易位。
- 當 1 出現,觀察者說「B 本來可以易位」。沒錯,但 B 並沒有因此更自由。
- 在一系列會出現這類機會的棋局裡,無論 B 的亂數產生器是「真」是「偽」,B 都會有一半時候易位、一半時候不易位。
哲學家戴維·威金斯(David Wiggins, 1973)曾寫到決定論的「宇宙級不公平」;但我們這個電腦西洋棋錦標賽的直覺幫浦所顯示的,是非決定論同等的「宇宙級不公平」。B 一樣「任由」它的亂數產生器擺佈(A 也是,我們所有人都是)。沒有理由偏好真正隨機的產生器——除非你打算跟一位能看穿你偽亂數產生器、據此布局的全知上帝下棋!
你無法「改變未來」#
所以我們仍在尋找一個「想要非決定論為真」的理由。也許不需要非決定論扮演任何角色,我們就能擁有一切值得擁有的自由意志。下一個候選理由是:
我無法改變過去,但如果非決定論為真,我就能改變未來!
不對。改變未來——從什麼改成什麼?從「本來會是的樣子」改成「將要是的樣子」嗎?你改變未來的能力,並不比改變過去多。這個概念根本不融貫。於是:
如果決定論為真,我不能改變未來;如果決定論為假,我也不能改變未來。所以推論出:我不能改變未來。
那為什麼我們好像很想改變未來?因為我們想能夠預見災難、並做點什麼讓災難不發生——而這件事我們做得到,且與非決定論無關。
如果有人朝你丟磚頭,你看見了、閃開了,你就避開了那塊磚。碰撞本來會發生嗎?某種意義上會,因為磚頭的軌跡明明就對著你的頭;但因為你看見了它(光反射進你眼裡,讓你的大腦被促使計算風險並被促使採取行動),你避開了。當然,如果你想「避開這個閃避」(若你想到某個讓自己挨磚更划算的理由),你也能那樣做。旁觀者可能直到最後一刻都說不準你會不會挨磚;若他賭你會閃,他會輸。我們又回到了那個「想要不可預測」的理由——它同樣不需要非決定論。
這個直覺幫浦達成了什麼#
它拿起「本來可以做別的」這個熟悉的說法,證明了:與流行卻未經細察的意見相反,這句話有一個有價值的版本並不依賴非決定論。
如果真存在某種「本來可以做別的」,既與決定論不相容、又在道德上重要(而不只是形上學的獵奇),那麼這一點尚待證明,而舉證責任落在主張它存在的人身上。又一個「顯而易見」的觀點,被揭穿其實沒那麼顯而易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