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看似幼稚、卻通往自由意志核心的遊戲#

剪刀石頭布幾乎人人都會玩。兩人面對面,一起喊「一、二、三,出!」然後同時伸手,比出握拳(石頭)、兩指張開(剪刀)或手掌攤平朝下(布)。石頭砸剪刀、剪刀剪布、布包石頭;除非兩人比出相同手勢(平手),否則一勝一負。

這遊戲之所以誘人,是因為只要你能猜穿對手,就彷彿能讀出她的心思,總能出對手勢連連取勝——而當這事發生在你身上時,會令人渾身不自在。有人真的玩得比別人好嗎?看來是的:有些比賽祭出高額獎金,並產生了全國與國際冠軍,而且——這點很重要,因為就算純靠運氣,每場比賽終究得有人奪冠——頂尖玩家有著持續獲勝的紀錄。

「每場比賽終究得有人贏」提醒我們:光看有人奪冠,不足以證明存在技巧。真正的關鍵在於是否有人「持續」獲勝。

最佳策略:徹底隨機#

他們是怎麼辦到的?也許是從對手的表情與姿態捕捉到細微暗示。撲克玩家會談到讀出對方的「破綻(tell)」——察覺對方何時在虛張聲勢、何時不是——同時自己維持一張「撲克臉」。或許多數人玩剪刀石頭布時,都有某種自己控制不住的破綻,被頂尖玩家在最後一瞬捕捉到。

那麼,要防止對手從你的外在神態讀出模式,最佳策略是什麼?答案是絕對隨機地出招。因為只要你出的是隨機序列,對手就根本無模式可偵測。

當你自己隨機出招、打成平手的同時,可以反過來尋找對手招式裡的規律,據此擬定一套非隨機策略,然後出擊。

問題是,人類出了名地不擅長製造真正的隨機序列。人們傾向於換得太頻繁,例如避免連續兩三次出同一招(而在真正隨機的序列裡,這其實相當常見)。既然知道自己隨手製造無模式序列多半會失敗,你該考慮更好的辦法。

延伸案例:用亂數表產生招式序列

從圖書館(或線上)取得一張亂數表,把手指「隨機」按在表上某處,抄下接下來的一百個數字。丟掉所有的 0,然後把每個 1、2、3 換成「R」(石頭)、每個 4、5、6 換成「P」(布)、每個 7、8、9 換成「S」(剪刀)。這會給你大約九十步的序列(因為丟掉了約十個 0),足夠打一場了。

保密,就是把對手推回意向立場#

現在你準備好上場了,而首要鐵則是:把你的清單保密。如果對手偷看到它,你就完全任她宰割——用那句老話說,她會把你變成一台「抽水機(money pump)」,源源不絕地榨取你。

反之,只要她沒辦法拿到你的清單,她就只能開始試著猜測你、盡力預判你的思路。

換句話說,她被迫從**意向立場(intentional stance)**看待你——對你的推理進行推理——而不能把你當成一台行為可從清單上直接讀出的簡單機械裝置。

這個「對對手保密自己意圖」的簡單原則,竟是自由意志長期爭論中的核心樞紐之一。事實上,馮諾伊曼(von Neumann)與摩根斯坦(Morgenstern)於 1944 年創立賽局理論(game theory),正是始於這樣的認識:

  • 一個孤立的行為者(或意向系統)若只想從蒐集到的資訊預測未來,用機率論算算期望效用就能應付。
  • 可是一旦環境中出現兩個行為者、兩個意向系統,情勢就徹底改觀。每個行為者都必須把對方的預測嘗試納入考量,還要把對方對自己行為的觀察、預判與利用也算進去,於是形成複雜度無限延伸的回饋迴圈。

演化早已發現這個原理#

行為者彼此之間這種根本的「不可捉摸之霧」,正是賽局理論得以繁盛的條件。演化也發現了這一點,許多物種在互動中都可見到賽局理論原則的運用——這是沒有理解的勝任能力(competence without comprehension)

  • **瞪羚的跳躍炫耀(stotting)**是一個簡單例子。
  • 蝴蝶飛行的飄忽軌跡是另一個:這讓以昆蟲為食的鳥難以預測。不過演化也幫了鳥一把,給牠們比我們更快的「閃光融合率(flicker fusion rate)」——牠們每秒看到的「畫面數」比我們多,一部電影在牠們眼中會像幻燈片一樣一格一格跳。

丹尼特(Daniel Dennett)進一步指出:動物面對任何複雜的移動物體時,往往本能地把它當成「行為者」來對待——問的是「來者何人、想幹什麼?」而非只是「那是什麼?」。這種為求自保的本能反應(也許那真是個想吃掉你、和你交配、或跟你爭奪某物的行為者),正是演化中一切隱形精靈、妖怪、仙子、食人魔與眾神的源頭,最終演化出「上帝」——那個終極的隱形意向系統。

撲克臉不只用在撲克桌上#

就像那些不必知道原因就採取此策略的動物一樣,我們人類也不必真正理解為何這是好主意,就懂得保持自己的不可預測性。而多數時候,理由其實相當明顯:

  • 購物時,你若看上一件非買不可的古董,會懂得在問到售價前別急著流露喜愛,否則就會被賣家坑。
  • 賣東西時,你會開一個自己樂於接受的合理價,因為你分辨不出買家是否願意出更高,也盼望買家看不出你其實願意接受更低。
  • 拍賣正是探索這片「未知之地」的方式;若你把最高出價事先託付給拍賣官,你就是在賭他的正直——賭他不會把你的上限透露給其他競標者。
  • 一見鍾情時,你會盡量不神魂顛倒、氣喘吁吁,保持矜持與若無其事;你不想嚇跑這位完美對象,也不想讓這份歡喜佔了上風、被對方玩弄於股掌之間。撲克臉,不只用在撲克桌上。

一言以蔽之:讓周遭其他行為者摸不著頭緒、無法準確猜到你會往哪跳,就能提高你得償所願的機會。(替另一個行為者的環境預作準備是有成本的,所以除非對手握有極充分的證據,否則他們不會白費力氣去預判你。)

魔術師懂得施展「心理強迫(psychological force)」,讓你「出於自由意志」從牌堆抽出他要你抽的那張牌。手法眾多,都極其隱微難察,高明的魔術師多半都能成功。這是對你能動性(agency)的真正剝奪,一種把你變成工具、變成棋子、變成魔術師意志之延伸的操縱——此時你並非自由行為者。

我們真正想要的自由#

與古老意識形態相反,我們並不希望自己的自由選擇是全然無因的。我們所有人真正想要、也應該想要的是:當我們行動時,是基於對眼前最佳選項的良好資訊而行動。

理想狀態是:環境讓我們對外界形成大量相關的真信念,並促使我們依據所能達到的最審慎判斷去行動——這幾乎給了我們身為行為者所想要的一切。只除了一點:我們不希望環境裡藏著一個奪走我們控制權的操縱型行為者,也就不希望環境把我們的最佳一步暴露得人盡皆知,否則別人就能因為太清楚我們想要什麼、多想要,而利用我們。

所以要在願望清單上再加一項:把自己的思考過程與決定保留在心裡的能力——哪怕偶爾得為此選擇次佳選項,只為了讓對手摸不著頭緒。

「絕對不可預測」真的更好嗎?#

有些人隱約體會到不可預測性的重要,便認為「為了保險起見」該堅持追求絕對的不可預測性——而這唯有當我們大腦底層的物理層面是「非決定論的(indeterministic)」時才可能達成。哲學家福多(Jerry Fodor, 2003)曾以他一貫的生動筆調如此表述:

人想成為傳說中夏娃咬下蘋果時的那個樣子。完全自由地可以另做他選。自由到連上帝都無法斷定她會往哪邊跳。

但「人」為什麼想要這個?這種絕對的不可預測性,真的比實務上的不可預測性更好嗎?

丹尼特反駁道:幾千年來,許多哲學家堅持絕對的不可預測性是真正自由意志的條件。他們是不是知道些我們不知道的事?若真如此,他們可保密得很好。對他們絕大多數人而言,「自由意志與決定論不相容」這個想法顯而易見到根本不需論證。

丹尼特主張:舉證責任在他們身上。請說明為何我們若無法擁有絕對的不可預測性,就該陷入絕望。他已經說明了:我們——一如演化本身——盡量安排出「實務上」的不可預測性,是明智之舉。那麼請告訴我們,為什麼這樣還不夠。

丹尼特給出一個確實成立的理由:如果你打算跟上帝玩剪刀石頭布,而且賭注極高(也許是救贖),那你就真有理由,如福多所說,去渴望那種「完美」的自由。但就他個人而言,他並不預期會有這場對局,所以他滿足於自己所擁有的實務自由——只要在賭注高的時候守口如瓶,並遠離那些玩障眼法的高手與其他操縱者就好。

延伸案例:《公主新娘》裡失控的高階推理

一個關於「高階猜測失控(higher-order second-guessing)」的絕妙例子,出現在電影《公主新娘(The Princess Bride)》裡:華勒斯·尚恩(Wallace Shawn)飾演的維齊尼(Vizzini)試圖智取卡萊·艾伍斯(Cary Elwes)飾演的衛斯理(Westley),在「哪只杯子有毒?」的對決中,一層層往上推理「他知道我知道他知道……」,最後反而把自己給算計了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