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感質(qualia)不是意識經驗的內在屬性,那它究竟是什麼?某個夜晚,就著一瓶上好的香貝丹(Chambertin)紅酒,哲學家席勒斯(Wilfrid Sellars)對丹尼特(Daniel Dennett)說:「Dan,感質就是讓人生值得活下去的東西!」這個說法很迷人。讓我們認真想想它對感質意味著什麼。
丹尼特要用一個直覺幫浦(intuition pump)來檢驗這個說法,而它的背景是認知神經科學近年研究的兩種怪異、違反直覺的病理:臉盲症(prosopagnosia)與卡普格拉妄想(Capgras delusion)。
臉盲症:兩套獨立的辨識系統#
臉盲症患者在大多數面向上視力正常,卻無法辨認臉孔。他們能分辨男女、老少、族裔,但面對幾位同性別、同年齡的好友,除非聽到聲音或抓到其他特徵,否則分不出誰是誰。給他一排照片——包含名政治人物、影星、家人與陌生人——請他指認認識的人,表現往往跟瞎猜差不多。
臉盲症(源自希臘文 prosopon「臉」與 agnosia「不知」)是研究充分、毫無爭議的病症,全球有數千人罹患。我們難以想像「直視自己的母親卻認不出她」是什麼感覺——但這種困難只是我們貧弱想像力的量尺,不是「這不可能」的洞見。
最耐人尋味的一點是:許多臉盲症患者雖然在有意識的辨認任務上失敗,卻能對熟悉與陌生的臉做出不同反應,甚至在自己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暗中」認出了那些臉。
延伸案例:暗中辨識(covert recognition)的實驗
給臉盲症患者看照片,並提供五個候選姓名讓他選。他的選擇只是瞎猜,但當他聽到與照片正確配對的名字時,測量情緒喚起的膚電反應(galvanic skin response)會出現明顯上升——身體認得,意識不認得。
再看一個簡單測試:下列哪些是政治人物的名字——瑪麗蓮·夢露、高爾、柴契爾夫人、麥克·泰森?你應該能迅速完成。但如果每個名字都配上錯誤的人臉照片,你的反應會明顯變慢。這只能解釋為:即使辨臉與任務無關,你在某個層次上其實仍在辨認那些臉。
由此看來,大腦裡(至少)有兩套大致獨立的臉部辨識系統:
- 受損的有意識系統:位於較「高階」的視覺皮質,無法幫患者完成指認任務。
- 完好的無意識系統:連接到較「低階」的邊緣系統(limbic system),會對錯配的名字與臉孔產生激動反應。
卡普格拉妄想:臉盲的「反面」#
卡普格拉妄想的患者會突然堅信:某位摯愛之人——多半是配偶、情人或父母——已被暗中掉包成一個「冒名頂替的複製品」。他們並非瘋子,其他方面都相當正常,卻因腦傷而突然獲得這個信念,且深信不疑;有些案例甚至因此殺害或重傷「冒牌者」——實際上正是他們的至親。
認知神經科學家楊格(Andrew Young)看出了規律:卡普格拉妄想正是臉盲症的「反面」。
在卡普格拉妄想中,有意識的皮質辨臉系統完好——所以患者認得眼前這人與摯愛長得一模一樣;但無意識的邊緣系統失能,使這份辨認失去了它本該具有的所有情感共鳴。
那份微妙貢獻的缺席令人如此不安(「有什麼東西不見了!」),以至於對「這是熟人」的正向判定形成了一種否決。患者不去怪罪自己出錯的知覺系統,反而怪罪世界,做出形上學上極其誇張、極不可能的結論:眼前這人是冒牌貨。這恰恰顯示了那套受損的無意識辨臉系統平時對我們所有人具有多大的(近乎政治性的)權力——當它的認知飢渴得不到滿足,就大發脾氣,推翻其他系統的貢獻。
這個假說由艾利斯(Haydn Ellis)與楊格於 1990 年首度提出,此後由楊格、神經科學家弗里斯(Chris Frith)等人證實並擴充。
Clapgras 先生:一個想像的病例#
丹尼特借用這段拓展想像力的神經科學,打開我們的心智去設想另一種尚未發現、但可以想像的可能。這是虛構的 Clapgras 先生——這名字刻意仿自真實的卡普格拉(Capgras)症候群。
Clapgras 先生靠當心理與心理物理實驗的受試者維生,因此對自己的主觀狀態一點也不外行。某天他一睜眼就絕望地叫喊:「啊!有什麼不對勁!整個世界就是……怪,就是……可怕,某種說不出的錯誤!我不知道還想不想活在這個世界!」他閉眼揉眼,再小心睜開,迎面又是那個熟悉卻又怪異噁心、無法言喻的世界。
問他「往上看見什麼」,他答:「藍天、幾朵蓬鬆白雲、春天樹上黃綠色的芽、一隻棲在枝頭的鮮紅色紅雀。」他的色覺看來正常。石原氏色盲測驗(Ishihara test)證實他不色盲,孟塞爾(Munsell)色卡他也都正確指認。幾乎所有人都認定:無論 Clapgras 得了什麼病,都與色覺無關——只有研究員克羅馬菲爾醫師(Dr. Chromaphil)堅持再多做幾項測試。
一場徹底的色彩感質倒置#
克羅馬菲爾長期研究人對顏色的偏好、情緒反應,以及不同顏色對注意力、血壓、脈搏、代謝等各種內臟反應的影響。過去半年他累積了 Clapgras 龐大的反應資料庫。重測後,他發現一個驚人的規律:所有情緒與內臟反應全部倒置了。
延伸案例:Clapgras 被倒置的種種反應
- 他過去對藍色的所有情緒與內臟反應,如今全轉到黃色上,反之亦然。
- 對紅與綠的偏好、以及其他所有色彩偏好,統統反轉。
- 食物令他噁心——除非在黑暗中進食。
- 過去覺得悅目的配色,現在覺得刺眼;「相反」的配色反倒賞心悅目。
- 那抹曾令他脈搏加速的「驚豔粉紅」,他仍認得是驚豔粉紅(卻納悶怎會有人覺得那粉紅「驚豔」),如今卻讓他平靜;而它的互補色——一種曾使他平靜的萊姆綠——現在卻使他興奮。
- 他看畫時的眼球掃視(saccade)軌跡,與從前截然不同。
- 過去待在亮藍色房間會嚴重壓抑他的心算能力,如今換成亮黃色房間才會。
簡言之:Clapgras 不抱怨任何色覺問題,各種色彩命名與辨別測驗也都輕鬆過關,卻經歷了對顏色的所有情緒與注意力反應的徹底倒置。克羅馬菲爾對半信半疑的同事說,事情很簡單:Clapgras 經歷了完整的色彩感質倒置,卻完好保留了純高階的認知色彩能力——辨色與命名,那些連一台色彩敏感機器人也能擁有的本領。
哲學上的追問#
那麼,Clapgras 的感質被倒置了嗎?既然是虛構案例,似乎怎麼回答都行;但哲學家多年來認真對待各種假想案例,認為重大理論問題繫於它們如何裁決,因此我們不能輕率打發。
這個病例可能嗎? 這取決於我們談的是哪種可能性:
- 邏輯上可能嗎? 丹尼特看不出有什麼理由說它邏輯上不可能。Clapgras 那種「保留的能力」與「新出現的失能」的怪異組合,難道比臉盲或卡普格拉更激進嗎?
- 生理上可能嗎? 恐怕也未必不可能。醫學上有研究充分的案例:有人能正常辨色卻無法命名(色彩失名症,color anomia);也有人變成色盲卻毫無察覺,若無其事地瞎猜、隨機命名而不知自己在猜。
Clapgras 就像卡普格拉患者,辨識與命名都沒問題;出錯的是那層「微妙、無法言喻的調味」——那些讓畫作值得一看、房間值得粉刷、配色值得挑選的個人傾向。換言之(若席勒斯說得對),改變的正是他的色彩感質。
最令人不安的一點:他可能渾然不覺#
假設我們直接問 Clapgras:你的色彩感質被倒置了嗎?他有三種答案:是、否、不知道。他該選哪個?
相較於哲學家們長年正經討論的各種「感質倒置」故事,這個版本最令人不安的創新是:Clapgras 可能感質被倒置,自己卻毫不知情。
別忘了,是克羅馬菲爾醫師向半信半疑的同事提出這假說;而 Clapgras 很可能也和那些同事一樣半信半疑。畢竟他不只沒抱怨過任何色彩感質問題(不像標準故事那樣),還用和說服研究員相同的方式說服了自己——輕鬆通過標準色覺測驗——確信自己色覺正常。
這一點應該讓人不太自在。因為哲學文獻普遍假定:這類行為上的自我檢測與感質無關,那些測驗被認定完全無力照亮或約束感質難題。但丹尼特這個變體顯示:哲學家的想像力忽略了一種可能——有人竟會(至少受誘惑)憑這些測驗來確信自己的感質沒變。
感質的定義本身就含混#
「情緒反應(affect)」改變時,感質能否維持不變? 哲學家對這類定義問題意見分歧。
以味精(MSG)為例:它無疑讓食物嘗起來更美味、味道更濃。但它是改變了食物的感質,還是只提高了人對既有感質的敏感度?這是在請求釐清「感質」這個概念,而不是關於味精作用位置的經驗問題——因為在概念問題定案之前,任何關於神經歷程或受試者異己現象學(heterophenomenology)的發現,都會系統性地含混不清。
丹尼特真正想問的只是:哲學家到底打算怎麼使用「感質」一詞?
他們是把一切主觀反應的改變都算作感質的改變,還是有某個「特權子集」的反應在錨定感質?「改變對某個感質的美學意見」這種說法究竟有沒有意義?在這些定義問題有了決斷之前,這個詞不只是模糊,而是無可救藥地歧義,在兩種(或更多)根本不同的概念之間搖擺。
有些哲學家會抗議:丹尼特沒把 Clapgras 的主觀狀態描述夠清楚——只講了他的行為能力(辨識、區辨、正確命名),卻沒說他看到熟檸檬時究竟經驗到「內在主觀的黃」還是「內在主觀的藍」。
但這正是重點:丹尼特要挑戰的,就是「這些詞真的指涉了他經驗中任何真實屬性」這個預設。就算補上一句「Clapgras 說:既然我仍把熟檸檬看成黃色,我的經驗當然包含『內在主觀的黃』這個屬性」——這能定案什麼嗎?我們有把握他知道自己這些話是什麼意思嗎?該相信他,還是他其實被一套不配他效忠的哲學理論給綁架了?
核心弱點:把能力當成不可分割的整塊#
這些案例中標準哲學方法的主要弱點在於:哲學家往往假定,正常人對顏色所展現的一切能力與傾向構成一個不可分解、不可解離的整塊,無法拆成獨立的次能力與次傾向。
這個假定方便地讓他們迴避了關鍵問題:感質究竟該不該錨定在某個特定的子集或傾向上?
例如哲學家格雷厄姆(George Graham)與霍根(Terry Horgan, 2000)談到「對現象性質本身的直接親知(direct acquaintance),這種親知為人的辨識/區辨能力提供了經驗基礎」。但他們怎麼知道這種「直接親知」就是辨識或區辨的「基礎」?
臉盲症患者大概對他們看到的臉、或至少對那些熟臉的「視覺感質」,都有直接親知——卻無法把它們辨識為「看著親友臉孔時所經驗的那些感質」。
回到席勒斯那句話:如果感質是「讓人生值得活下去的東西」,那麼感質或許根本不是我們日常辨色、區辨、命名顏色的「經驗基礎」。這兩者——讓生活值得活的滋味,與認出並說出顏色的本領——可以彼此解離,正是 Clapgras 先生這個直覺幫浦要逼我們正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