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旨#
本章為第二部分的導論,Drucker 提出一個核心論點: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不是「天賦」或「靈光一閃」,而是一種可以學習、必須刻意實踐的工作。任何企業——無論規模大小——都可以透過建立正確的政策與實務來成為創業型組織。
既有企業的創業需求#
Drucker 指出,當代大型企業若不具備創業能力,將無法在快速變革的時代中存活。這一點與上一次重大創業時期(一戰前的五、六十年)截然不同——那個時代的大企業屈指可數。
- 今天的大企業不僅出於自身利益需要學習創業管理,更肩負一種社會責任
- 若大企業無法創新,Joseph Schumpeter 所謂的「創造性破壞」(Creative Destruction)將對就業、金融穩定與社會秩序構成真實威脅
- 未來二十五年內,所有工業化非共產國家的藍領勞動力將縮減至現今的三分之一,製造業產出卻將成長三到四倍——在如此巨大的轉型中,既有企業必須學會創業才能存活
重點: 在許多情況下,所需的創業精神只能來自既有企業。我們現在已經知道,中型企業(Medium-sized Business)是最適合成為創業者與創新者的組織——只要它願意為此建立創業管理的體制。
公共服務機構同樣需要創業精神#
公共服務機構——醫院、學校、大學、地方政府、社區組織、教會、專業與商業協會等——同樣面臨快速變革帶來的挑戰:
- 舊有的關切議題被淘汰,舊有的方法失效
- 社會對政府角色的認知已發生根本轉變:從 1873 年以來一百年間崇尚「進步主義」、仰賴政府推動社會變革的時代已經結束
- 民營化(Privatization)等趨勢反映出人們對傳統政府運作模式的失望與挫折
- 公共服務機構既有機會也有責任走向創業與創新,但它們面臨的障礙與商業企業不同,需要單獨討論
新創事業的管理挑戰#
新創事業將持續作為創新的主要載體。在美國,不缺創業者,也不缺新創企業,但大多數新創——尤其是高科技新創——急需學習創業管理,否則難以存活。
本部分的結構#
Drucker 在接下來的章節中分別討論:
- 第 13 章:既有企業的創業管理
- 第 14 章:公共服務機構的創業精神
- 第 15 章:新創事業的管理
補充: Drucker 刻意從「既有企業」開始討論,因為既有企業擁有最豐富的資源、已建立的管理團隊,同時也最有機會與責任進行有效的創業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