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要旨#

本章為全書奠基,釐清創業精神(Entrepreneurship)的真正含義。Drucker 指出,創業精神不等於開一家小生意,也不限於新創企業——它是一種可以學習的行為與學科,核心在於有系統地搜尋變化並將其轉化為機會。創業精神的理論基礎來自 J. B. Say 和 Joseph Schumpeter,視變化為常態,視「創造性破壞」為經濟的健康動力。

什麼是創業精神#

不是所有新事業都算創業#

法國經濟學家 J. B. Say 在 1800 年左右提出:創業家將經濟資源從生產力較低的領域,轉移到生產力較高、產出較大的領域。但 Say 的定義並未說明「誰」是創業家,這導致近兩百年來對此概念的持續混淆。

在美國,創業家常被定義為「自己創辦小型新事業的人」。但 Drucker 強調:並非每個新的小生意都具有創業精神

  • 一對夫妻在郊區開墨西哥餐廳,他們承擔風險,但只是重複別人做過的事,既沒有創造新的滿足感,也沒有創造新的消費需求——這不是創業
  • McDonald’s 則是創業精神的典範:它沒有發明新產品(漢堡早已存在),但透過應用管理概念與技術——問「什麼是對顧客的價值?」、標準化產品、設計流程與工具、以工作分析為基礎進行培訓——大幅提升了資源的產出,創造了新市場與新顧客

不限於小型或新創企業#

  • General Electric(G.E.)是全球最大企業之一,歷史超過百年,卻長期從零開始建立新的創業事業,且不限於製造業。其金融子公司 G.E. Credit Corporation 在六零年代發現商業票據可用於金融業,突破了銀行對商業貸款的傳統壟斷,引發了至今仍在持續的美國金融體系變革
  • Marks and Spencer 是英國大型零售商,過去五十年來可能比英國任何其他企業更具創業精神與創新性,對英國經濟與社會的影響甚至超過許多政府政策

重點: G.E. 和 Marks and Spencer 與大型、成熟、非創業型企業有很多共同點。使它們成為「創業型」的,是特定的特質,而非規模或成長率。

不限於經濟機構#

  • 現代大學堪稱創業精神的最佳案例。1809 年德國外交官 Wilhelm von Humboldt 創立柏林大學,目標是從法國手中奪取學術與科學領導地位。此後美國大學在二戰後再度創新——建立「都會型」私立大學(如 Pace、Fairleigh-Dickinson、Northeastern 等),專為中年轉職者、通勤學生設計,回應了大學學位從「上層階級」轉向「中產階級」的市場轉變
  • 醫院同樣經歷了創業式演變:從十八世紀愛丁堡和維也納的現代醫院,到十九世紀的社區醫院,到二十世紀初的 Mayo Clinic 等專科中心,再到如今的門診外科中心、獨立產科中心、精神科中心等「治療中心」

不是人格特質,而是行為#

Drucker 明確指出:

  • 創業精神是個人或機構的獨特特徵,不是人格特質
  • 需要確定性的人不適合做創業家,但這類人在政治、軍事等許多領域也同樣不適合——因為所有這些領域的本質都是在不確定中做決策
  • 每個能面對決策的人,都能學習成為創業家並以創業方式行事
  • 創業精神是行為而非人格特質,其基礎在於概念與理論,而非直覺

注意: 常見誤解是將創業精神與「人格特質」或「天賦」掛鉤。Drucker 在三十年的觀察中發現,極為多元的性格與氣質的人都能成功進行創業挑戰。

創業精神的理論基礎#

Say 與 Schumpeter 的傳統#

每個實踐都建立在理論之上,即使從業者本身並不自知。創業精神的理論基礎是經濟與社會的變化理論

  • J. B. Say:最早將 Smith 的《國富論》翻譯成法文並推廣其思想,但他對經濟思想的獨立貢獻——創業家與創業精神的概念——與古典經濟學不相容。古典經濟學(包括凱因斯學派、貨幣學派、供給學派)關注的是現有資源的最佳化與均衡的建立,無法處理創業家的角色
  • Karl Marx:雖然對技術有最敏銳的洞察力,但同樣無法將創業家納入他的體系。在 Marx 看來,均衡之外的所有經濟變化都是「政治」,被排除在經濟體系之外
  • Joseph Schumpeter:1911 年出版《經濟發展理論》,比 Keynes 更徹底地突破傳統經濟學。他主張:創新型創業家帶來的動態失衡(而非均衡與最佳化)才是健康經濟的「常態」與核心現實

不限於經濟領域#

Say 主要關注經濟領域,但他的定義只要求資源是「經濟性」的。教育、醫療等領域的資源——資本、土地、勞動力、管理、時間——與製造肥皂等明確經濟活動所用的資源完全相同。因此創業精神不僅限於經濟領域,而是涉及人類所有「社會性」活動。教育領域的創業家與醫療領域的創業家使用相同的工具、面對相同的問題。

創業家的核心特質#

創業家視變化為常態且健康。他們通常不自己製造變化,但——這正是創業家的定義——他們總是搜尋變化、回應變化,並將其作為機會加以利用

創業精神的風險#

普遍迷思:創業極具風險#

一般認為創業極其冒險,尤其在微電腦、生物基因等高科技領域,傷亡率高、存活率低。但 Drucker 質問:既然創業家的定義就是將資源從低生產力領域轉移到高生產力領域,回報應足以抵消風險,為何創業還會被視為高風險?

理論上,創業應該比最佳化的風險更低——因為最佳化是在已經存在創新機會的領域優化資源,而創業正是去利用這些機會。

低風險的創業組織實例#

  • Bell Lab:超過七十年,從 1911 年的第一台自動交換機到 1980 年的光纖電纜設計,包括電晶體、半導體、電腦的基礎理論與工程工作——持續產出一個又一個贏家。即使在高科技領域,創業與創新也可以是低風險的
  • IBM:在快速變動的電腦高科技領域,至今未有過一次重大失敗
  • Procter & Gamble:全球最大的品牌消費品公司,同樣擁有近乎完美的成功創新紀錄
  • 3M:在過去六十年中創建超過一百項新事業或新產品線,每五次冒險中有四次成功

風險的真正來源#

創業之所以看起來「高風險」,主要是因為太少所謂的創業家知道自己在做什麼。他們缺乏方法論,違反基本且眾所周知的規則。高科技創業確實本質上比基於經濟學、市場結構、人口統計等的創新更困難、更高風險。但即使是高科技創業,也不必然是「高風險」——前提是它必須是有系統的,必須被管理,最重要的是,必須建立在有目的的創新(Purposeful Innovation)之上。

關鍵結論: 創業精神之所以看似高風險,是因為缺乏系統方法。當創業建立在有目的的創新、系統化的搜尋與嚴謹的管理之上,它可以是所有經濟活動中風險最低的路徑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