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涵蓋中世紀四位代表,呈現基督的四個面向:

  • 本篤(St Benedict):完美的修士(Christ the Perfect Monk)
  • 安瑟莫(Anselm):封建的債務者(Christ the Feudal Debtor)
  • 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屬天的新郎(Christ the Heavenly Bridegroom)
  • 托馬斯·肯培(Thomas à Kempis):倫理的典範(Christ the Ethical Exemplar)

一、本篤:基督是完美的修士#

「捨己跟從」是否必然走向修道?#

馬可福音 8:34:「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捨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是基督徒門徒生活的根本經文。然而「捨己」是否必然要走上修道之路?

  • 修道理想並非起源於基督教:印度教的「阿師蘭」(ashrams)早於基督紀元,猶太人也有類似群體
  • 一些早期基督徒以隱士、修士的不同形式來嚴肅實踐耶穌的教導

本篤其人(480-550)#

  • 中部義大利那爾斯(Nursia)人,少年到羅馬就學時被城中道德墮落所震驚
  • 退隱到蘇比亞科(Subiaco)山洞修行
  • 之後創立十二個修道團體,每團十二位修士及一位院長
  • 最終在羅馬與那不勒斯之間的蒙特卡西諾(Monte Cassino)建立自己的修道院
  • 在此撰寫《聖本篤會規》(Rule of St Benedict)——使他贏得「西方修道之父」的尊號,被稱為「西方文明最具影響力的文件之一

《本篤會規》兩大特點:

  • 思路極為整齊:分為七十三短章,每章一主題,另附七十三條一句基督徒義務
  • 熟悉聖經:規章浸潤於聖經

修道生活的三願#

修道生活的三大基本誓願,據說都效法基督——這位「完美的修士」:

三願經典依據
貧窮(poverty)耶穌「沒有枕頭的地方」(馬太福音 8:20)
禁慾(chastity)耶穌未婚
順服(obedience)「我來……不是要按自己的意思行,乃是要按那差我來者的意思行」(約翰福音 6:38)

修道傳統的貢獻#

  • 激進的抗議:對抗邪惡世界與腐敗教會,是基督徒渴慕聖潔與委身捨己的表達
  • 保存學術與文化:修道院豐富的圖書館,即使在蠻族時期,仍保存了基督教文化
  • 宣教與社會關懷:中世紀修士既是宣教士,也關懷貧苦人——如沙勿略(Francis Xavier)

杜斯妥也夫斯基《卡拉馬助夫兄弟們》中的左西馬長老(Father Zossima)形容俄羅斯東正教修士在他們的獨處中「保守基督的形像潔白未污」。

然而修道理想有四個問題#

雖然敬佩修士的委身、熱忱、捨己,斯托得(John Stott)仍提出新約立場的質疑:

一、把「從世界中退出」絕對化#

暫時的退出(如耶穌也曾退到山上禱告)是健康的;但一輩子的隔離則是另一回事。道成肉身的本質是神子進入我們的世界,不從中超然事外

耶穌也清楚要門徒進入世界:

  • 「我不求你叫他們離開世界,只求你保守他們脫離那惡者」(約翰福音 17:15)
  • 「你怎樣差我到世上,我也照樣差他們到世上」(約翰福音 17:18)

二、設立「雙重標準」#

修道暗指基督徒分兩等:「第一等」與「第二等」。所謂的聖經根據是馬太福音 19:21(耶穌對年輕官的話):「你若願意作完全人,可去變賣你所有的,分給窮人」——從而衍生出「誡命」(對所有人)與「完全人的勸告」(對修士)之分。

但新約呈現的不是兩種等級,而是多種同等好但不同的呼召與事奉

  • 有人蒙召志願絕對貧窮(如那位富少年、如德蕾莎修女)
  • 大多數蒙召作財產的「忠心慷慨的管家」——彼得對亞拿尼亞說:「未變賣以先,這財不是你的嗎?變賣了以後,銀子不是由你作主嗎?」(使徒行傳 5:4)

兩種呼召——貧窮與管家——沒有高低之分

獨身亦同:是少數人的呼召(馬太福音 19:11-12;哥林多前書 7:1-7)。獨身不高於婚姻,婚姻也不高於獨身——兩者都是「神的恩賜」(charismata,哥林多前書 7:7),不同人蒙不同呼召。

基督徒的悖論適用於所有人,不只是修士:唯有服事才得自由;唯有失去自己才能找到自己;唯有向自我中心死,才能真正活著。

二、安瑟莫:基督是封建的債務者#

中世紀贖罪論#

  • 自三世紀的俄利根(Origen)與四世紀的迦帕多家教父以來,主導的是「贖價說」(ransom theory)——罪使人類成為魔鬼的俘虜,基督向魔鬼支付贖價救我們
  • 直到安瑟莫鉅著《為何神成為人》(Cur Deus Homo)出版,才嚴肅挑戰此說
  • 安瑟莫主張:債是欠神的,不是欠魔鬼的

安瑟莫其人(約 1033-1109)#

  • 義大利出生,多年居住於諾曼第
  • 1066 年諾曼征服後來到英格蘭
  • 1093 年繼承蘭弗朗克(Lanfranc)擔任坎特伯雷大主教
  • 「學識淵博,思路清晰,個人虔誠」
  • 《為何神成為人》改變了教會關於救贖的思考;丹尼(James Denney)甚至稱之為「至今寫過最真實、最偉大的救贖論之作

安瑟莫的論證#

從人的處境出發#

罪是「不把當歸於神的歸於神」——即奪去神所有的,使他蒙受不敬。

那為何神不能單純饒恕,不需十字架?十九世紀法國作家海涅譏諷地說:「仁慈的神會饒恕我;那是他的本分、他的專業。」反對者也可能問:「我們既蒙命彼此饒恕,神為何不能同樣慷慨?」

安瑟莫的回答簡潔有力:「你還沒有考慮罪的嚴重性」——更不用說神的威嚴。當我們見神的聖潔,又見自己的悖逆,正當提出的問題不是「神為何難以饒恕?」而是「他怎麼可能饒恕?

兩難與其唯一出路#

安瑟莫拒絕教父式贖價說,因為「神除了懲罰外,並不欠魔鬼什麼」。反之,是人欠神,這是必須償還的債:

第一卷結語:「罪人因罪欠神所不能還的,他若不還,就不能得救。」

唯一出路:

  • 沒有人能作這滿足,除非是神自己
  • 但沒有人應作這滿足,除非是人;否則人就沒有作出滿足
  • 因此「作此滿足的,必須是『神人』」——既完全是神,又完全是人

於是有神在基督裡道成肉身,自願捨己赴死,為神的尊榮。他是唯一的救主,因唯有他兼具「人之當作」與「神之能作」。

評價#

安瑟莫的偉大貢獻#

  • 強調罪的嚴重性——是無可推諉的對神的悖逆
  • 強調自救的不可能
  • 強調道成肉身的必要性——因唯有人還、唯有神

安瑟莫的局限#

安瑟莫是中世紀的經院哲學家,雖盡力服從聖經,主導他的卻是「論據必須合乎理性」之意。有時不免落入思辨,總被冷峻邏輯支配。

我們失落了亞伯拉爾德(Peter Abelard,12 世紀)默想十字架上神的愛時所迸發的火熱。

更深的問題:

  • 安瑟莫的整部論著浸透著當時的封建文化
  • 封建是中世紀的土地與人際關係制度,領主與封臣之間靠權利與義務的平衡維繫
  • 封臣失職被視為極嚴重的「重罪」(felony),必須對領主「受冒犯的榮譽」作出補償
  • 把神描繪為領主、把基督描繪為代我們償債的封臣,是否恰當?

「若能將亞伯拉爾德的熱情加上安瑟莫的邏輯!若能把安瑟莫筆下『為個人榮譽而要求補償的封建領主』,轉化為『那位至聖者,決意親自滿足他自己愛與公義的內在本性』,我們的天平就更合乎聖經本身。」

三、伯爾納:基督是屬天的新郎#

基督教神秘主義#

基督教神秘主義在歐洲的「十二至十四世紀」進入鼎盛,聚焦於基督是基督徒靈魂的愛人新郎。明谷的伯爾納(Bernard of Clairvaux,1090-1153)是最受歡迎的詮釋者。

伯爾納其人#

  • 性格內向、因嚴格自律致長期病弱
  • 卻是天生領袖,恩賜豐富
  • 文筆口才出眾,致力於修道院改革
  • 被捲入教會政治,影響歷任教宗、主教、會議乃至整個教會
  • 晚年動盪的二十年間被廣稱為「整個歐洲的良心
  • 同時也是勤勉的聖經學者與正統神學家

他「以基督為中心」的信息正是他對中世紀教會過度理智化、體制化、唯名化的抗議。

《雅歌講道集》#

伯爾納最著名作品是《雅歌講道集》(Sermons on the Canticle of Canticles)。

  • 用寓意解經詮釋雅歌並非由他始:
    • 拉比亞基巴(Rabbi Aqiba)為其入正典辯護時說:「所有聖經都是聖的,但雅歌是至聖的
    • 三世紀俄利根、四世紀貴格利·尼撒(Gregory of Nyssa)皆有相關註釋
  • 但伯爾納的講道集是最廣為人讀、最受珍愛的
  • 他被稱為「蜜流博士」(the mellifluous doctor)
  • 路德評價:「伯爾納勝過教會所有其他博士

伯爾納在生命最後十八年(1135-1153)講了八十六篇關於雅歌的講章,卻只講完前兩章。這不是註釋書,乃是「為已成熟、預備好與屬天新郎奧秘成婚的進階信徒」所寫的默想。

前八篇講章都用同一節經文——雅歌 1:2:「願他用口與我親嘴」。

三吻:靈魂進程的三階段#

伯爾納發展出「三吻」象徵靈魂進入完全的三階段:

  • 吻腳:謙卑悔改俯伏於主前,如福音書中的馬利亞——這是歸主的起點
  • 吻手:承認他是一切美善恩賜的賜予者,我們與他的關係建立在他的憐憫而非我們的功德上
  • 吻口:「至高的吻」——少有人到達,戰兢中升至「那神聖榮耀的口」,享受與三一神(父、子、聖靈)愛的聯合之吻

濃縮在雅歌 2:16「良人屬我,我也屬他」——表達神秘主義者所渴慕的「靈魂與神終極的聯合」。

詩歌與作者問題#

許多耶穌讚美詩長期被歸於伯爾納名下,如:

  • 「想到耶穌甘甜如蜜……」
  • 「耶穌啊,愛者心靈的喜樂,生命的泉源,眾人的光……」

讚美詩學者今日卻表示沒有證據確證屬伯爾納;他們只說拉丁原作可追溯至十二世紀。但崔曲(Trench)大主教仍說:「若不是伯爾納所作,很難猜出能是誰寫——這些詩歌深刻烙著他的心思印記。」

兩個值得追問的問題#

問題一:基督教神秘主義的本質是什麼?#

「神秘主義」一詞在印度教、佛教、道教、新柏拉圖主義、猶太教、伊斯蘭教、基督教中都被使用,使人以為它在各宗教中意義相同——但這不對。

雖然各派都意指某種「與終極合一」的不甚清晰之經驗,但東方神秘主義與基督教神秘主義有一根本差異

  • 東方神秘主義:失去個體性,如水滴溶於大海
  • 基督教神秘主義:個別信徒保有其身分——神創造我們有獨特的個體性,並救贖我們以使我們更加、而非更少地成為自己

我們的命運不是失去自己,而是「藉著失去而尋見」自己。「在基督裡」(保羅的愛用詞)是與基督親密、有機地聯合,分享他的生命。耶穌禱告門徒成為「合一」如他與父合一(約翰福音 17:21-23)——但三位一體三位格雖合一,仍永恆地各有分別

問題二:用雅歌作基督與靈魂之愛的寓意,是否合法?#

一般原則:寓意可用以「說明」(illustrate)真理,而不能用以「證立」(substantiate)真理。若某教義或責任已由經文的字面意義確立,則可用寓意說明。

因聖經常清楚教導:神與他子民因愛的盟約彼此立約——所以可用雅歌(表達新郎新婦之愛)說明此真理。

但問題在於:雅歌常被「過度個人化」,用來描繪神與個別信徒的私密之愛。

  • 但兩位「神愛先知」(何西阿與耶利米)描繪的是神對其盟約子民的愛
  • 我必聘你永遠歸我」(何西阿書 2:19)——是對不忠的國家說,不是對個人
  • 保羅也說:「基督愛教會,為教會捨己」(以弗所書 5:25)
  • 雖也偶爾出現「神的兒子……愛我,為我捨己」(加拉太書 2:20)這種個人式話語,但相當罕見——也許正因有「屬靈情慾化」的風險,而這正是基督教神秘主義者在語言上未必完全避免的危險

四、托馬斯·肯培:基督是倫理的典範#

《效法基督》:禁慾的效法觀#

托馬斯·肯培(Thomas à Kempis)的《效法基督》(The Imitation of Christ)展現中世紀晚期教會把基督呈現為「最高的門徒典範」。

肯培其人(1379-1471)#

  • 出生於德國肯培鎮(因此得名「à Kempis」)
  • 1400 年(21 歲)進入科隆教區的奧斯定會修道院
  • 1413 年領受聖職
  • 一生留在同一所修道院,最後以院長身分逝世,享年 91 歲
  • 性格內斂、好學,終日讀書、寫作、抄寫、禱告

德拉伊賽(L. M. J. Delaissé)為新英譯本所寫序言評價:「經歷數世紀後,此書已僅次於聖經,成為基督教世界最具影響力的宗教著作。」

此書的吸引力#

源於兩種主題的結合:

  • 禁慾(asceticism):前兩卷專論禁慾式的成聖——拔除惡習、抵擋試探、輕看世俗虛榮、自我謙卑、不論斷他人、忍受逆境與「十架」、避免輕率判斷、預備死亡的來臨
  • 神秘主義(mysticism):第三卷採「基督的聲音」與「門徒的聲音」對話形式,托馬斯時時迸發出對基督熱烈的愛

例如第二十一章:

我靈魂至甜美的良人耶穌基督,至純潔的愛者,萬有的主!誰能賜我真自由的翅膀,使我飛向你裡面的終極安息?……何時我能與你合一?何時我能因熱愛而不再覺察自我,唯獨覺察你?……

主耶穌,永恆榮耀的光輝,朝聖之魂的安慰……主何時來呢?讓他來吧,臨到我這貧窮的僕人,使我歡欣……來吧,來吧!沒有你,沒有歡樂的日子或時刻;因為你是我的喜樂,沒有你我的桌上空空……

「效法基督」的目標與動機#

雖然書中愛主與追求聖潔多半分開處理,也有結合的段落

  • 有福的,是明白何為愛耶穌、為耶穌的緣故輕看自己之人
  • 耶穌同在時,凡事順利,毫無艱難;耶穌不在時,凡事艱辛
  • 耶穌的高貴之愛激勵我們行大事,總催促我們渴慕完全

濃縮在肯培的箴言中:「愛多的人,作得也多」——這呼籲我們強力支持、深深敬佩。願我們所有自稱跟隨基督的人,都像肯培那樣飢渴慕義、對基督滿心熱愛

然而四個關鍵問題#

一、肯培是否掌握福音的本質?#

福音邀請的本質不是效法基督而作善行,乃是先信靠那被釘十架的基督為救主。

  • 肯培似乎沒有把握自己已被神接納的確據——常活在審判、煉獄、地獄的恐懼中
  • 他談基督的愛時,**幾乎全是「我對基督的愛」**而非「基督對我的愛」
  • 從未引用那些偉大的宣告:「基督的愛激勵我們」(哥林多後書 5:14),以及「沒有任何事物能使我們與基督的愛隔絕」(羅馬書 8:35-39)

二、肯培是否掌握成聖的方式?#

成聖的方式不是效法基督乃是與基督聯合。不是「我活得像基督」,而是「基督活在我裡面」。

司托基(James Stalker)說:「保羅的全部教導圍繞兩極:因基督代我們之死而得的義,與基督在我們裡面之生命所成就的聖。」

三、肯培是否掌握基督徒倫理的背景?#

引用司托基:肯培的背景是「修道院那狹小單調的世界」。但新約描繪的基督徒生命的舞台是「喧鬧、繁忙、滿是挑戰的職場與市集」。

  • 我們確是世上的「客旅、寄居者」(彼得前書 2:11;肯培頻繁引用),但並不需要因此撤退
  • 肯培卻寫道:「單渴求神與聖天使的交通,避開人的相識」、「盡可能逃離世界的喧囂與騷動
  • 他視基督徒為「完全沉浸」於神而非沉浸於世界,因「最偉大的聖徒避開人群,寧獨自向神而活——耶穌就是如此

但這是嚴重的誤解:耶穌確實追求獨處安靜禱告(如修道一節所述),但目的是為了強壯地回到公開事工的需要中

四、肯培是否掌握「效法」的全部意涵?#

《效法基督》這書名極具吸引力(也說明了它的暢銷),但開卷讀來,立即發現他未能像新約那樣處理此主題

肯培書中幾乎只談一種效法:「背起十字架、為效法基督而受苦」。

新約則談更廣泛的效法:

  • 效法基督道成肉身與死的謙卑(腓立比書 2:5-8)
  • 像基督愛我們那樣愛人(以弗所書 5:2)
  • 如神在基督裡赦免我們那樣饒恕(以弗所書 4:32)
  • 他怎樣潔淨,我們也怎樣潔淨自己」(約翰一書 3:3)
  • 跟隨他的腳蹤承擔不義之苦而不報復(彼得前書 2:18-21)
  • 像他被父差到世上一樣,進入世界宣教(約翰福音 17:18;20:21)

這些偉大的新約主題在肯培書中付之闕如,使這書大為貧乏

結語#

但願肯培更貼近新約教導,把「基督——救主」與「基督——榜樣」並列(彼得前書 2:21、24),把「為我們的基督」與「在我們裡面的基督」並列,把「退離」與「進入」的呼召並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