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企業的弔詭#

隨著規模成長,複雜性也跟著來——多數大企業以「設計複雜的系統與結構」回應,然後再聘更多幕僚去追蹤這份複雜性。錯誤就此開始。

真正的弔詭是——

  • 規模確實會產生真實的複雜性,複雜的系統或結構回應看似合理
  • 但讓組織能運作的關鍵是「對成千上萬要動手做事的人保持可理解
  • 這意味著——保持簡單

矩陣式組織:作者最不推的「複雜回應」#

矩陣式組織(matrix organization)看似合理:

  • 一旦企業跨多事業,就無法只用單純功能式(財務、銷售、製造)
  • 可以按產品分組、按市場區隔、按地理分組
  • 同時功能還是要保留
  • 正式結構至少四個維度——一個物流惡夢

矩陣的真正問題:以「平衡」之名,所有東西都被勾連到所有其他東西上——

  • 結構不澄清優先順序,自動稀釋優先順序
  • 它對下游的訊息是:「所有事都重要——平等地關注所有事
  • 這個訊息會癱瘓組織

例外:Boeing 與 NASA 的「矩陣」其實不矩陣#

  • 早期使用矩陣的 Boeing 與 NASA 看似在做矩陣,實際上某個維度具有絕對主導性
  • Boeing 的人二元運作:他在某專案隊裡完全為該隊負責(幾乎所有時間如此);或在某個技術紀律裡確保部門跟上技術前沿——他在專案上時,就是專案的人

作者擔心的不是 Boeing 那樣的早期矩陣,而是它被「篡改」後出現的版本——責任、情境、回報線變得不可能釐清;幕僚因為「在矩陣交叉點當裁判」而獲取與保留實質權力。

卓越企業的解:「簡單形式」作為基石#

  • 大多數卓越企業有一個穩定不變、人人理解的根本形式——通常是產品事業部
  • 從這個基石出發,他們以靈活方式應對矩陣狀的條件——而不是把矩陣寫進結構
  • 價值上的清晰性也是穩定簡單性的另一面

在簡單之上的彈性#

  • 因為基本形式清楚,邊邊角角的彈性就容易
  • 比較會運用專案小組、專案中心、特設機制
  • 看起來總是在重組——但重組多半發生在邊緣,根本形式幾乎不變
  • 他們在重排裝飾品,但很少動樹枝

各家的「簡單形式」#

  • 產品事業部(多數採用)
  • 舊式功能式:Frito-Lay、Kodak
  • 以餐廳/商店/精品店/工廠為基本積木:麥當勞

J&J:簡單形式的極致#

50 億美元、150 個獨立事業部、平均規模剛超過 3,000 萬美元。

  • 每個事業部都叫「company」,都有自己的「chairman of the board
  • 8 個集團,每集團最多 20 家「companies」,按地理或產品相似性分組
  • 「中央幕僚少;不像 GE 有專家持續往返各子公司」

J&J 消費品的反規模哲學#

J&J 消費品占銷售/獲利約 40%,有 55+ 個消費品事業部,每個都自己做行銷、配送、研究。

CEO James Burke:

「我們週期性研究合併的經濟性。把消費品配送網合併在一起,紙上看會有美元效率。但這些效率必須巨大才值得做——因為我們相信,事業經理若能控制業務的所有面向,業務會經營得好得多

而且我們相信,規模經濟所謂的效率,多數是不真實的、難以掌握的——一旦你的大怪獸動起來,你會製造出自己都不知道的低效率;管理者若看到了,也不會積極根除——因為他控制不到。」

J&J 的支援#

  • 極端的事業部完整性:產品開發、財務、人事,全部都在每個事業部裡
  • 不斷孵新事業部,並獎勵這麼做:J&J 從 10 年前 80 個成長到 150 個——多數公司獎勵的是反向行為(建造大、層層疊的紀念碑)
  • 明確規則:新產品/產品線到一定規模自動成獨立事業部(3M 的門檻約 2,000 萬美元)
  • 常態地在事業部間移動人員與產品線——3M 尤其擅長,且不引起多數公司會出現的爭奪
  • 把權力大幅下放、讓自主性最大化——沒有相當簡單的根本形式辦不到

「100 人法則」:精簡的總部幕僚#

作者粗略的「100 人法則」(rule of 100):除了極少數例外,總部不太需要超過 100 人

  • Emerson Electric:54,000 員工,總部 < 100 人
  • Dana:35,000 員工,1970 年總部 500 人 → 現在約 100 人
  • Schlumberger:60 億美元全球油服,90 人總部
  • Intel(10 億美元):幾乎沒有幕僚——所有幕僚指派都是給線上主管的暫時任務
  • Wal-Mart(20 億美元)的 Sam Walton:「空總部法則
  • Heinz / Ore-Ida(10 億美元):策略計畫由總裁親自做,僅靠他祕書與部門經理半時投入——沒有任何規劃幕僚
  • ROLM(2 億美元):總部約 15 人
  • Acme Cleveland(4 億美元):Charles Ames 上任後幾個月內把總部從 120 人砍到 50

哪些功能該留在總部?#

  • 答案在卓越企業常常是「幾乎沒有
  • 產品開發:J&J、3M、HP 全部下放到事業部
  • Dana:採購、財務、人事——下放到工廠級
  • 策略規劃:Fluor 60 億美元的營運只用 3 位中央規劃師;3M、HP、J&J 完全沒有總部規劃師

線輪幕僚不分家#

  • Bechtel 強調幾乎所有人都要進線上
  • IBM 嚴格遵守 3 年幕僚輪調規則——幾乎沒有「終身幕僚」,幕僚都是線上主管在輪調
  • 這形成「反過度官僚」的內建檢查——「如果你知道 36 個月內你就要當使用者,你不太會發明壓在自己頭上的官僚機制」
  • DEC 與 3M 用同樣規則

層級數#

  • Toyota:董座到一線主管 5 層;Ford 15 層
  • 大前研一:日本企業典型沒有像樣的組織圖;Honda 用大量專案團隊
  • Carlson 的「沙漏理論」:多數組織的中階管理只是「製造工作」——擋住點子上下流動;中階管理是吸水海綿
  • Ford 24 個月內砍掉 26% 的中階管理人員以追上日本——這只是開始——「砍 50% 甚至 75% 的層級與人,是不少企業界討論時的目標**」

五種組織形式的優劣#

形式優點缺點
功能式高效、把基本功做好不太創新、不太創業;變化慢;錯過大變動
事業部式(Sloan GM)比功能式更善於適應事業部往往變得過大;漂向中央/去中心化的混搭
矩陣式對多重壓力的合理回應幾乎不久就停止創新;執行基本功格外吃力(權威結構特別弱);常退化為無政府或變得官僚不創新;長期方向通常不清
特設層級式(Adhocracy)對多重壓力做回應,不誘發新永久官僚若所有人都追逐臨時問題,可能變成無政府;舊功能力量被抽走
使命型(如麥當勞——Mintzberg 用詞)透過非結構手段提供穩定與所有教義型「結構」一樣會變狹隘僵硬——甚至比功能式更甚

八〇年代的「結構」:三個支柱#

作者提出一個混合替代方案——「八〇年代結構」的三大支柱

1. 穩定性支柱(Stability Pillar)#

  • 簡單、一致的根本形式——以產品事業部為主(明確偏向產品而非矩陣)
  • 廣泛但有彈性、能持久的價值體系——延續使命型的精神

2. 創業支柱(Entrepreneurial Pillar)#

  • 「Small is beautiful」——靠持續孵新或擴張的活動為新事業部保持小
  • 以小換取持續適應力——成本是偶爾的效率損失,但效率優勢通常被嚴重高估
  • 簡單衡量系統 + 小規模幕僚——大型中央幕僚主要適用於大規模協調活動
  • 事業部內幾乎包含所需所有幕僚支援——採購、運輸、人事、財務

3. 「打破習慣」支柱(Habit-Breaking Pillar)#

  • 願意規律重組——
    • 老事業部變大變官僚時就孵新事業部
    • 在事業部間移動產品/產品線以利用管理人才或市場重整(3M 尤擅)
    • 把頂尖人才放在專案小組解決中央問題或執行中央衝刺(如 GM 的 Project Center)
    • 視需要重新洗牌組織方框(同時保護根本形式的完整)

這三個支柱是對「矩陣回應的問題」與「矩陣本身病態」的理論答案——也與多家卓越企業的實際運作方式緊密對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