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進入現代投資組合理論之前,先回顧投資的長河。本章從美索不達米亞的泥板,一路走到二十世紀的學術論文——讓讀者看清,多元分散、時間價值、利率、債券、股票、共同基金與泡沫,這些「現代」概念其實早已在歷史中萌芽。

美索不達米亞與投資的曙光#

投資與「智人」(Homo economicus)幾乎同時誕生。最早的投資形式是長距離貿易中的風險/報酬抉擇:

  • 公元前 9500–8500 年:陶器時代之前的近東地區開始出現定居村落,約旦河谷的居民用黑曜石、馴化小麥與羊隻,與今日土耳其安納托利亞高原的居民進行長距交易,路線最遠可達 1,500 英里
  • 公元前 7000 年起:美索不達米亞城邦出現如棋子大小的「代幣」(tokens),是商品紀錄的最早形式
  • 公元前 3100 年:烏魯克泥板上出現楔形文字與這些代幣的圖像,逐漸演變為文字符號(例如「食物」的符號源自盤狀代幣)

將投資組合定義為「為未來目的儲存或投資的資本」,那麼新石器時代居民修建的糧倉就已是早期的「投資組合」。糧食儲存不僅平滑消費,也對抗乾旱、規畫下個耕作季——這正是風險管理(risk management)的雛形。

泥板上的金融創新#

蘇美與美索不達米亞的泥板留下令人驚豔的金融紀錄:

  • 公元前 2400 年:可能是已知最早的個人借貸——Ur-garima 借給 Puzur-Eshrat 40 公克的銀與 900 公升大麥
  • 同時期:第一份已知的擔保債券(surety bond),由公證人記錄、四位見證人、一式三份
  • 公元前 1900 年:第一份衍生性合約(類似今日的期貨)出現,內容是未來交付指定長度的木板
  • 公元前 1796 年:考古學家 Sir Leonard Woolley 在烏爾發現最早的金融區——商人 Dumuzi-gamil 借入 500 公克白銀,年利率 3.8%;債權人 Shumi-abum 隨即將債權賣給其他商人,形成債券二級市場
  • 公元前 1750 年:Dilmun 的銅商 Ea-Nasir 因品質低劣,遭客戶 Nanni 在泥板上刻下抱怨,被認為是世界最早的「客訴信」

從錢幣到股票:跨千年的金融演化#

鑄幣與紙幣#

  • 公元前 600 年:今日土耳其以弗所的阿提密斯神廟出土了已知最早的金銀合金錢幣,刻有獅頭圖案,一枚約可換 10 隻山羊
  • 公元前 600 年(古希臘):哲學家 Thales of Miletus(米利都的泰勒斯)以天文觀測預測橄欖豐收,提前用買權(call option)鎖定低價的橄欖榨油器,後來大賺一筆。Aristotle 在《Politics》中引用此事證明「哲學家若想致富並非難事」
  • 公元前 221 年:秦始皇統一六國,引入標準化銅錢
  • 公元 800 年:中國唐代商人發明了第一張匯票,後來在宋真宗時期(997–1022)正式發行世界上第一張官方紙幣——「交子」

債券與股票的誕生#

  • 1172 年:威尼斯為打造艦隊對抗拜占庭,發行了被視為政府公債前身的 prestito,規定強制借款並付 5% 利息
  • 1517 年:阿姆斯特丹發行第一筆政府公債(時間早於荷蘭立國)
  • 1648 年:荷蘭 Lekdijk Bovendams 水利委員會發行的羊皮紙永續債券,至今仍在付息——耶魯大學是五位已知債權人之一,2015 年領取了 12 年的利息(€136.20)
  • 1369 年:法國磨坊主成立 Société des Moulins de Bazacle,是世界最早的股份公司
  • 1600 年:英國東印度公司(British East India Company, EIC)成立
  • 1602 年:荷蘭東印度公司(Vereenigte Ost-Indische Compagnie, VOC)成立。1609 年成為第一家以發行配息股票方式募集大量資本的公司,年股息高達 22%,也催生了首個活躍的股票二級市場

早期的(疑似)泡沫#

「泡沫」(bubble)指資產價格脫離基本面的快速攀升。歷史上有三起常被引用、卻至今爭議未休的早期泡沫。

鬱金香狂熱(1637 年,荷蘭)#

  • 鬱金香原為中東花卉,在 17 世紀荷蘭園藝中極受歡迎
  • 1630 年代起,花商開始以本票買賣尚未挖出的球莖,槓桿投機者大量湧入
  • 根據 Charles Mackay 的 1841 年經典著作《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1637 年高峰時,一顆稀有的「永世奧古斯都」(Semper Augustus)球莖可換 12 英畝土地
  • Shiller 形容當時荷蘭人稱之為「windhandel」(風中交易),意指「價格虛無如風」

但近代研究者 Peter Garber 指出許多細節不可信:

  • 多數高價交易是當時非法且不可執行的期貨契約
  • 買方僅支付小額訂金
  • 多數案例引自當時的道德訓誡小冊,並非真實成交價
  • 法國女性流行胸前佩戴鬱金香,存在合理需求基本面
  • 缺乏可信的「崩盤後價格」資料

密西西比泡沫(1719–1720 年,法國)#

蘇格蘭人 John Law 是金融史上最具爭議的人物之一:

  • 出身金匠世家,年輕時因決鬥殺人入獄、後越獄逃至歐陸
  • 1715 年路易十四駕崩、法國破產,攝政王任命 Law 為財政總監
  • 他建立法國的第一家中央銀行,發行法定紙幣(fiat currency),並成立 Mississippi 公司,獲得密西西比殖民地與北美毛皮貿易壟斷權
  • 1719 年股價狂飆,本益比達 45 倍(接近今日典型水準的三倍)
  • 1720 年預期獲利未實現,股價崩跌;Law 被迫流亡威尼斯

南海泡沫(1720 年,英國)#

  • 南海公司(South Sea Company)成立於 1711 年,名義上壟斷南美貿易,實際是為政府重組國債設計的工具
  • 1720 年 1 月股價 £130,6 月飆至近 £1,000,10 月跌回約 £200
  • 同年 6 月通過《泡沫法案》(Bubble Act),於 8 月 18 日開始執行,禁止未經授權的公司成立,加劇了拋售與保證金追繳的下跌螺旋

Garber 認為這三起泡沫的共通點是——價格上漲都有合理的基本面理由。即使最終未能兌現,也不必然代表投資人非理性。對「泡沫」的爭辯,貫穿整本書,Shiller 將在後章中深入挑戰這個議題。

早期的分散投資#

雖然現代投資組合理論到 20 世紀中葉才出現,但分散投資的智慧早已被部分先驅實踐。

「日內瓦的三十位姑娘」#

  • 路易十六時期,財政部長為了資助美國獨立戰爭,發行終身年金(life annuities),允許債權人指定一個生存者作為支付對象
  • 1757 年,法國政府放棄按年齡定價,改採齊一定價,同樣價格買哪個歲數都一樣——這成了精明銀行家可乘之機
  • 1771 年,日內瓦銀行家設計了「Trente demoiselles de Geneve」投資信託:精選 30 位 5–10 歲、已熬過天花的小女孩作為年金生存者,將年金切割並銷售給散戶投資人
  • 約 90% 的日內瓦財富與大量外資都投入此計畫,類似今日的房貸證券化(也類似 2007–2009 年金融危機的引爆機制)
  • 法國國庫意外破產,年金支付停滯,數千投資人血本無歸

第一檔共同基金#

  • 1774 年:阿姆斯特丹的經紀人 Abraham van Ketwich 推出 Eendragt Maakt Magt——已知最早的共同基金。投資外國公債、銀行債券、西印度群島農場貸款,承諾 4% 股息,25 年後清算
  • 章程要求:基金須隨時持有 20 個類別的投資,每類至少 20–25 檔證券——分散投資寫進了基金法律文件
  • 1779 年:van Ketwich 推出第二檔基金 Concordia Res Parvae Crescunt,策略更開放,鎖定「跌破內在價值的穩固證券」——其精神已接近今日 Ben Graham 與其名徒巴菲特的價值投資
  • 1924 年:Massachusetts Investors Trust 成為美國第一檔開放式共同基金(open-end mutual fund),允許隨時申購贖回——多年後一篇關於它的《Fortune》雜誌文章,將觸動 Princeton 一位年輕大學生 Jack Bogle 的靈感

二十世紀:投資的科學化#

1930 年代的四部巨著#

1929 年股市崩盤後的大蕭條,反而為學術研究提供土壤。1930–1939 年間出版的四本經典:

  • Irving Fisher《The Theory of Interest》(1930)
  • John Maynard Keynes《The General Theory of Employment, Interest, and Money》(1936)
  • John Burr Williams《The Theory of Investment Value》(1938)
  • John Hicks《Value and Capital》(1939)

這些著作已包含淨現值(net present value)、股利折現模型(dividend discount model)、套利定價、以及 Modigliani-Miller 資本結構無關性定理的雛形。

然而這些書多寫給經濟學家看,對投資業界與散戶幾乎毫無影響。Fisher 在 1929 年股市崩盤前三天宣稱市場已達「永久的高原」,更讓財經學者在實務界聲譽掃地。

Keynes 的兩個投資人生#

凱因斯(John Maynard Keynes)本人是極為傑出的投資人。他從 1921 年到 1946 年管理母校劍橋大學的捐贈基金,年複合報酬率達 14.41%(同期英國股市指數 8.96%)。

但 Chambers、Dimson、Foo 等學者重建他的投資紀錄後,發現一個更驚人的事實:

期間Keynes 報酬英國指數報酬
1921–19318.06%6.67%
1931–194618.84%10.52%

他在 1932 年改變了投資哲學——從由上而下的總體交易策略,轉為由下而上的基本面選股、價值投資。

當有人質疑他在金本位立場上反覆,Keynes 回應:「事實改變時,我改變看法。先生你呢?」(“When the facts change, sir, I change my mind. What do you do?")這句話不只適用於貨幣政策,也適用於他的投資哲學。

可惜,Keynes 從未在著作中傳授他的投資領悟。「給人魚,吃一日;教人釣,吃一輩子。」Keynes 給了劍橋很多魚,但 1946 年他過世時,把釣竿與漁線一併帶走了。

1952 年:分水嶺#

這個情況在 1952 年永遠改變了。

那一年,一位芝加哥大學的博士生 Harry Markowitz 發表了一篇 14 頁的論文〈Portfolio Selection〉。從此,投資從藝術走向科學,現代投資組合理論誕生——下一章將從這裡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