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分提出的 15 條規則是針對所有說明性著作的「通則」——通則的好處是少而易懂,但缺點是離具體情境較遠。第三部分要做的是把這些規則因書本類型而調整。本章先處理實用書(practical books)。
規則需要因書而變#
你不能讀「一般的書」——你讀的永遠是「這一本」或「那一本」。每本書都有特定類型:歷史、數學、政治論、科學論、哲學或神學論。
因此你必須有彈性、有適應力地依書本類型調整規則。多讀幾本後你會自然體會。
第二部分的 15 條規則不適用於小說與詩——想像文學的結構不靠詞項、命題、論證來組織,其評論前提也不同。但這不代表想像文學沒有規則——下一章會展開另一套對應的規則。
在切入不同類型的書時,本書要你關注的不再是規則本身,而是閱讀任何書都要問的四個基本問題——以及不同類型的書如何改變這些問題的問法與答法。
實用書的兩種#
實用書最關鍵的事實:實用書本身永遠無法解決它所討論的實際問題。
理論書能解決自己的問題;但實用問題只能由「行動本身」來解決。
一本「如何賺錢」的書再好,也不能替你賺到錢——它只能建議你做些什麼。本書同樣如此——它無法替你解決「學會閱讀」的問題;你必須真的去讀。
行動發生在當下、在特定處境中,而具體判斷高度個別化。作者再有心,也無法為你預想你將面對的具體情境——他能寫的是普遍規則,剩下的工作(把規則應用到你的個案)必須由讀者自己加上。
兩類實用書:
- 規則為主(rule-books):本書、食譜、駕駛手冊。其餘討論都為了支持規則。這類書中很少有經典
- 原則為主(principle-books):經濟、政治、道德領域的多數經典屬於這類,著重於使規則可被理解的底層原則
兩者並非絕對二分——同一本書中常兩者並存,差別只在比重。原則為主的書外觀像理論書,但你能從問題的性質(涉及人類行為「能做得更好或更差」的領域)認出它是實用書。
讀規則為主的書#
要找的「主要命題」是規則。規則最直接的表達是祈使句(「省一針,省九針」),也可寫成陳述句(「適時的一針省九針」)——兩者皆暗示「值得這樣做」。「好的閱讀涉及與作者達成共識」中的「好」字就是判別規則的線索。
這類書中的論證有兩種形態:
- 訴諸底層原則證明規則合理——較不直接動人,但能解釋規則為何成立
- 用具體案例展示規則的有效性
兩者都要找。
讀原則為主的書#
命題與論證形式上看起來與理論書相同,但讀法不同。
讀此類書時必須「讀字裡行間、讀邊欄」——試圖看出未明說但可由原則推得的規則,並進一步思考這些規則如何應用於實踐。
不能這樣讀,就無法把實用書當成實用書讀,也無法正確批評它。
實用真理的判準不同#
理論書的真假在於對世界的描述是否符合事實;實用書的「真」有兩個條件:
- 它有效(it works)
- 它的有效會帶你到一個你正當欲求的目的
如果作者所追求的目的不是你所認可的,即使他的手段有效,你也不會同意他——你對這本書「實用真假」的判斷將隨之而定。
例:你或許認同馬克思(Karl Marx)對經濟正義的關懷,這時他的學說對你具有實用真理;但若你像柏克(Edmund Burke)那樣更看重保存現狀、認為它比消除資本主義弊端更重要,那麼《共產黨宣言》在你眼中將顯得荒謬。
對實用書,你的主要判斷永遠是針對「目的」,而不是「手段」。
勸服在實用書中的角色#
任何實用書中都摻有「演說」(oratory)或「宣傳」(propaganda)的成分——這是實用書本性使然。
沒有任何政治哲學書不是在說服你接受某種「最好的政府形式」;道德書也都在勸說你過某種「好生活」。本書同樣在不斷勸服你以某種方式去讀書。
因為讀者最終的判斷取決於對目的的接受,作者必須贏得你對目的的認同——這勢必訴諸情感與意志,不能僅靠思想。
對抗宣傳的最好辦法是辨識它。
暗中、未被察覺的演說最危險——「未經頭腦進入心的東西,會反過來讓頭腦失能」,像不知不覺吞下的藥。
聰明的讀者能找出實用書中「情緒性詞語」的段落;他知道自己會受勸服,因而能衡量這些訴求。有「拒買力」是好事——不會輕率衝動地接受;但若百分之百拒買、徹底對訴求充耳不聞,那不如不要讀實用書。
作者個性的重要性#
讀數學論著時,你完全不需要認識作者——他的推理對就是對;但讀道德、政治、經濟論著時,作者的人格、生平、時代背景重要得多。
例:
- 讀亞里斯多德《政治學》要記得當時希臘社會以奴隸制為基礎
- 讀馬基維利《君王論》要了解當時的義大利政治、他與梅迪奇家族(Medici)的關係
- 讀霍布斯《利維坦》(Leviathan)要知道他活在英國內戰時期、對社會暴亂幾近病態地恐懼
四個基本問題的調整#
讀實用書時,四個基本問題的問法都會變化:
- 這本書整體在談什麼? 仍要做結構大綱,但規則 4(找出作者要解決的問題)變成主導——你必須清楚作者的目標。在實用書中「他想做什麼」幾乎就等於「他想要你做什麼」
- 這本書詳細說了什麼? 仍要找詞項、命題、論證,但規則 8 變成主導——你必須找出作者建議的達成手段
- 規則 4 的調整:找出作者要你做什麼(FIND OUT WHAT THE AUTHOR WANTS YOU TO DO)
- 規則 8 的調整:找出他提議你怎麼做(FIND OUT HOW HE PROPOSES THAT YOU DO THIS)
- 這本書說的是真的嗎? 不只比對作者描述與實況,主要在於作者的目的與手段是否符合你對「應追求什麼」「以什麼方式追求」的觀念
- 與我何干? 變化最大——對實用書而言,真正的同意意味著行動
若你被作者說服「他提議的目的值得追求」「他的手段能達成這個目的」,那你就難以拒絕按他建議的方式行動。
例:若你讀完本書第二部分後 (1) 同意分析閱讀有價值、(2) 接受所列規則確實支持這個目標,你必然會開始嘗試這樣讀書;若沒有,原因不是懶或累,而是你其實沒有真的同意 (1) 或 (2)。
一個表面例外#
有人可能反駁:「我讀到一篇做巧克力慕斯的食譜,認同目的、接受方法,但我不下廚啊!」
這指出一個重要區分——實用書的目標:
- 普遍適用的目的(如本書主張「每個人都應更好地閱讀」):對所有讀者而言,「同意 → 行動」的蘊涵都成立
- 選擇性適用的目的(如「給家庭主廚的食譜」):讀者必須先判斷自己是否屬於該類;屬於則同樣有蘊涵
但要小心:很多時候我們宣稱「自己不在那個類別裡」,其實只是在掩飾自己的不情願(「讓別人去做吧」)——這已經不是閱讀問題,而是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