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差點毀掉他的閱讀興趣#

枯燥的西塞羅(Cicero)與賀拉斯(Horace)文法精讀,差點讓蒙田對文學的興趣胎死腹中。少數幾位老師救了他——倒不是因為他們鼓勵閱讀,而是因為他們不沒收他偷看的有趣書,甚至偷偷塞幾本給他;而且做得低調,讓他能享受閱讀,卻仍覺得自己是個叛逆者。

七、八歲時,他自己發現了一本「不應該讀」、卻改變了他一生的書:

奧維德(Ovid)的《變形記》(Metamorphoses)。

這本書是文藝復興時代最接近「童話故事集」的東西——和格林、安徒生一樣充滿驚奇與恐怖,完全不像課堂用書,適合一個想像力豐富的男孩眼睛瞪圓、雙手把書緣捏到指節發白地讀。

書中世界是一連串變形:

  • 人變成樹、動物、星星、水體,或無形的聲音
  • 換性別、變狼人
  • 一個叫斯庫拉(Scylla)的女子,踏入毒池,看見自己每隻肢體變成像狗的怪物——掙脫不了,因為怪物也是她
  • 獵人阿克泰翁(Actaeon)變成鹿,被自己的獵犬追殺
  • 伊卡洛斯(Icarus)飛得太高被太陽燒掉
  • 一對國王與王后變成兩座山
  • 仙女薩爾瑪基斯(Salmacis)抱住沐浴中的赫馬佛羅狄忒斯(Hermaphroditus)死纏不放,直到兩人血肉相融、變成半男半女的同一個人

從此,他奔向其他「故事好看」的書:維吉爾(Virgil)的《埃涅阿斯紀》(Aeneid)、泰倫提烏斯(Terence)、普勞圖斯(Plautus)、義大利新喜劇——他叛逆地把「閱讀」與「興奮」連在了一起。「但,」他補了一句,「即便如此,它仍然是學校。」

從詩人到歷史學家#

這些早期發現大多成了一生的所愛:《變形記》最初的悸動雖然褪去,但他在《隨筆集》中塞滿了取自它的故事,並學了奧維德那種「無導言、無顯著順序、滑進另一個主題」的寫法。維吉爾也終生是他的最愛——但成熟後的他,還敢調侃《埃涅阿斯紀》某些段落「也許可以再潤一下」。

他想看的是人實際上做了什麼,而不是想像中該做什麼,於是慢慢從詩人轉向歷史學家與傳記作家:

  • 真實故事裡才有人性的全貌——「人的多樣與真相」、「他被組合的方式以及威脅他的偶然」
  • 最愛的歷史學家是塔西陀(Tacitus):他從「私下的舉止與傾向」處理公共事件,且和蒙田一樣活在「奇異與極端」的時代——「你常會以為,他描寫的就是我們」
  • 傳記方面,他最愛從外在事蹟反推內在世界的作家——首推普魯塔克(Plutarch)

為什麼普魯塔克是他的最愛#

普魯塔克(約公元 46–120 年)以巨著《希臘羅馬名人傳》(Lives)聞名——把希臘人與羅馬人配對成主題敘事;他的《道德論集》(Moralia)則涵蓋從「動物有沒有智慧?」到「如何達到內心平靜?」等問題。

普魯塔克對蒙田的意義,正如蒙田之於後世讀者:

  • 一個可效法的範本
  • 一個可大量「掠奪」的點子、引文、軼事的寶庫
  • 「他是這麼普遍、這麼飽滿,以致無論你題目多麼古怪,他總有辦法擠進你的稿子」

《隨筆集》中許多段落,根本是直接從普魯塔克貼過來、幾乎沒改。

當時沒人視為抄襲——模仿大作家是被推崇的好習慣。何況蒙田從不真的「原樣搬」,他會把脈絡換掉,並在四周築起一圈「也許不是這樣」的不確定。

蒙田尤其愛普魯塔克的**「滿是事物」的寫作**:

  • 不冷冰冰排列抽象與論證,而是塞進一把把畫面、對話、人物、動物與器具
  • 想說「過得好的訣竅是把任何處境都做到最好」,他講了一個故事:一個男人對狗丟石頭沒打中,結果打中後母,於是大喊「也算不錯啦!」
  • 想說「我們總忘記人生的好,只盯著壞事」,他寫蒼蠅落在鏡面上,在光滑處站不住,直到滑到粗糙處才停下
  • 不給俐落的結論,只埋下種子——讓我們可以從那裡長出整個探究的世界

讀普魯塔克時,蒙田覺得自己「好像認得他,連他的靈魂都認得」。

這正是他要在書裡找的:穿越世紀,遇見一個真實的人

「死了一千五百年的人,」他寫道,「跟我父親一樣只死了十八年——兩者一樣遙遠,也一樣靠近。」

把書當成家人,不當成神物#

把心愛的作者和已故的父親並列,說明了蒙田的閱讀方式:他像對待人一樣對待書,把它們納入自己的家人

那個叛逆讀奧維德的小男孩,後來累積了約一千卷藏書:不算少,但不貪多:

  • 一部分繼承自摯友拉博埃西(La Boétie)
  • 一部分自己挑選
  • 不講究精裝版本,也不為珍本而搜羅

蒙田絕不重蹈父親的錯——把書與作者當成神物。

他不會像伊拉斯謨(Erasmus)或佩脫拉克(Petrarch)那樣親吻書本如聖物,也不像馬基維利(Machiavelli)在讀書前換上朝服:「我脫下沾泥流汗的工作服,換上廷服宮袍——以這身莊重的衣裝走進古人的庭園,被他們歡迎入座。」

蒙田會覺得這很可笑。他寧願與古人像同伴一樣對話,甚至偶爾調侃他們:笑西塞羅自命不凡,或暗示維吉爾「可以再用點力」。

「努力」是他不承認的事#

蒙田自稱讀書、寫作從不費力:「我隨手翻翻一本,然後翻翻另一本,沒有順序、沒有計畫,以斷簡殘篇的方式進行。」

只要被懷疑是個用功的學者,他就會生氣;一旦不小心承認「書能給人慰藉」,馬上補一句:「其實我用書,並不比那些根本不認識書的人多。」他甚至會這樣開頭:「我們這些和書接觸不多的人……」

他從奧維德學到的閱讀第一原則:追求愉悅

「如果遇到困難,我不會啃指甲鑽牛角尖;就把它們留在那邊。沒有愉悅地做事,我什麼都不做。」

但事實更複雜:他偶爾還是會專心鑽研——尤其是值得深讀的書。他留下手寫眉批的書中,有一本是盧克萊修(Lucretius)的《物性論》(On the Nature of Things),這正是他會願意花心思的那種「特立獨行、智識上具有冒險性」的文本。

把自己塑造成「翻幾頁就打哈欠扔下書」的閒人,合乎他想營造的那種業餘者氛圍。但事實上他確實會放棄無聊的書——這正是他從父親那裡學來的:「一切都要在溫和與自由中進行,不可嚴苛、不可強迫。」這後來成了他整個生活原則

「我記性差到像個破洞」#

每當他真的好好讀了一本書,他自稱幾乎立刻就忘光了:

「記憶是一個極為有用的工具,沒有它判斷力就難以運作——而我完全沒有這項工具。」

「沒有人比我更不該談記憶。我幾乎在自己身上找不到一絲記憶的痕跡;我不認為世上還有比我更怪異缺陷的記性。」

他承認這令他煩惱:

  • 騎馬時想到最有趣的點子,沒紙可寫,事後就忘了
  • 醒來後常常記不得自己的夢
  • 引用泰倫提烏斯:「我滿身裂縫,從各處漏出去」

他也常為「記性差的人」叫屈,例如里恩克斯特斯(Lyncestes)的故事:

  • 被指控密謀對付亞歷山大大帝,須對全軍演講自辯
  • 他背了一篇講辭,但講不到幾句就糊塗、卡住
  • 旁邊的士兵失去耐性,以長矛把他刺穿——他們認為他講不出話就是有罪
  • 「這推理可真好啊!」蒙田諷刺道——其實只證明了:負荷過重的記憶,在壓力下會像受驚的馬一樣全部翻倒

「公開講話別背稿」#

也因此,他主張即使生死無關,也別費心背講辭:

  • 自然脫口的話通常更悅耳
  • 他自己上臺講話,刻意維持隨意:「未經編排與預演的姿態,彷彿來自當下」
  • 特別避開「我接下來要談六點」這類有編號的清單——既無聊,又危險:你很可能漏一兩點,或冒出第七點

有時候,反倒是「太重要」的資訊把它擠出他腦袋。他見過法國殖民者帶回來的圖皮南巴(Tupinambá)印第安人,問他們對法國的看法——他們答了三個極有意思的觀察,但等到他在《隨筆集》裡寫時,只記得兩個。最痛的一次是寫一封公開信描述拉博埃西之死——他人生最愛的人——他坦承可能漏掉了好友的某些臨終舉動與遺言。

反「修辭術崇拜」#

這份直白挑戰了文藝復興盛行的「演說與修辭」理想:

  • 「會思考」=「會說」
  • 「會說」=「能記住論述脈絡與閃亮的引文與案例」
  • 修辭學家(ars memoriae 派)發展出可以串起好幾小時演講的記憶術,甚至把它包裝成一整套哲學自我修煉
  • 蒙田對這套毫無興趣

從一開始就有讀者不相信他的記憶有那麼差。讓他抗議到要在書中辯白——

  • 他確實能輕鬆引用大量讀過的句子(包括「我像個破洞」這句)
  • 要嘛他沒那麼漏,要嘛他並非真懶——若沒記住,就是有抄下來
  • 詩人多明尼克.波迪耶(Dominique Baudier)說蒙田的記憶哀嘆讓他「想吐又想笑」
  • 哲學家馬勒布朗士(Malebranche)甚至覺得蒙田在說謊——對一個處處強調誠實的作家而言是嚴重指控

這些指控有點道理。蒙田一定記得比他承認的多。但他這份「謙稱」其實是在悄悄主張另一些他更看重的美德:

  • 誠實:壞記性的人撒不了謊——「他編不出連貫的故事,所以只能講真的」
  • 判斷力:好記性的人腦袋擁擠,他則「腦袋空到沒什麼能擋路常識」
  • 不記仇:別人對他的小冒犯他容易忘掉,因此心裡少有怨氣
  • 語言精煉:他講話、寫軼事都短,因為長的他記不住

反向的記憶優勢:「不由自主的記憶」#

蒙田的記憶倒不是哪裡都壞——他在「重建個人經驗(例如那場墜馬意外)」這件事上很厲害。他不會把它磨成俐落表面的軼事,而是從內在還原當時的感覺——雖然不完美(赫拉克利特的河流不停沖走他),但很接近原狀。

十九世紀心理學家杜加德.史都華(Dugald Stewart)推測:正是因為他沒辦法掌控記憶,他才善於這類任務。

蒙田對普魯斯特(Proust)後來癡迷的「不由自主的記憶」(involuntary memory)很敏感——那種被一個久遠的味道、氣味驟然撞回現在的感受。

這種瞬間,只有在四周是「遺忘的海洋」、心境合宜、時間充裕的條件下才會發生。

蒙田不喜歡硬擠:「我要不經意地呼喚它,它在它的時間服侍我,不在我的時間。」越用力想要它出現,越會把它推進陰影裡;反過來,越想忘掉一件事,越會記得。

「我能輕鬆自然做到的事,如果我下嚴格的命令給自己,反而做不到了。」

讓記憶照自己的路走,是他「讓自然主導行動」整套政策的一部分。

慢、笨、懶——以及這些的好處#

童年時這份哲學表現在他的「懶散」:儘管父親極力激勵,「我太遲鈍、太鬆散、太愛打盹,連叫我去玩都拉不動我」。他自評:

  • 智力穿不過最薄的雲
  • 「沒有什麼空泛的微妙能難不倒我」
  • 棋牌類等動腦的遊戲他「只懂最基本」
  • 他有「遲緩的理解力、虛弱的想像力、緩慢的心智」
  • 全部官能一起打盹,像睡鼠們開的茶會

但「慢」也有好處:

  • 一旦掌握,就牢牢掌握——「我所看見的,我看得清楚」
  • 他刻意拿這份「呆滯」當掩護,藏起膽大的想法與獨立意見
  • 表面謙虛,讓他可以主張一個比反應快更重要的東西:穩固的判斷力

蒙田會是現代「慢活運動」(Slow Movement)的好代言人。

  • 創始小說:斯滕.納多爾尼(Sten Nadolny)的《緩慢的發現》(The Discovery of Slowness),寫北極探險家約翰.富蘭克林(John Franklin)——個性慢得像「按摩後抽完一斗鴉片的老樹懶」,但這正適合北極環境
  • 義大利的「慢食」運動,從反對羅馬麥當勞起家,壯大成一整套生活哲學

對蒙田而言,慢是通往智慧的路;它讓他自然免疫於那個極端與狂熱當道的時代。

「我幾乎一直在原位,像沉重又惰性的物體,」他寫道。一旦扎根,就難被恐嚇:他天生「不能屈從於暴力與強迫」。

一個更年輕、更躁動的蒙田#

但這只是故事的一部分。年輕時他會發脾氣,而且坐不住:「我不知道我是讓心智更難安處於一處,還是讓身體更難。」也許他只是在「需要時」才扮演樹懶。

忘掉很多你學過的」與「笨笨的」,因此成了他對「如何生活?」最妙的兩個答案:

  • 讓他能深思熟慮,而不是滑舌油嘴
  • 讓他避開狂熱觀念與愚蠢的自我欺騙
  • 讓他能跟著自己的思路走到任何它想去的地方——這正是他真正想做的事

慢與健忘可以後天培養,但他相信自己天生就有。獨立的傾向從很小就顯露出來,還帶著驚人的自信:

「我記得從最小的時候,人們就在我身上注意到一種說不出的體態與某些姿態,顯露某種虛榮愚蠢的驕傲。」

這份虛榮是表面的,他只是被「輕灑了一層」,而非深浸其中。他樂於說出心裡話,也樂於讓對方等他說話

矮個子青年的「裝瀟灑」#

要把這份「悠然的優越感」演出來,還有個障礙——他個子矮:

「對男人而言,身高是『唯一的美』,而我恰恰沒有。

如果矮,那麼即使你有寬闊圓潤的額、清亮柔和的眼、適度的鼻、小巧的耳口、整齊潔白的牙、栗子殼般的褐色鬍、卷髮、勻稱的頭、新鮮的氣色、悅人的表情、無體味、四肢勻稱——也成不了一個帥男。」

連他的僕人都不抬頭看他;隨僕從進城時被認成「主人在哪?」是他長年的尷尬。今天參觀蒙田塔樓會發現門框只五呎高——當年人本來就矮些,但他大概是頂得不夠頻繁,或者懶得叫人改高

不過他自陳體格結實,走路時喜歡**「故作姿態地拄著一根棍子」**;年輕時穿戴依時尚,「斗篷像圍巾搭著、兜帽斜披一肩、襪子隨意」;到老才像父親那樣穿黑白嚴肅服。

拉博埃西眼中的他#

最生動的青年蒙田畫像,來自年長一點的好友拉博埃西(Étienne de La Boétie)寫給他的詩:

  • 才氣縱橫、前途無量
  • 有把天分浪費掉的危險
  • 需要一位較冷靜、較睿智的導師——拉博埃西把自己定位在這個角色——但他傾向頑固地拒絕被指導
  • 太容易被漂亮的姑娘吸引、又太得意於自己

詩裡借蒙田之口:「我家有的是財富,我這年紀有的是力量;再說,有個甜美的女孩正對我笑。」拉博埃西把他比作:

  • 福星高照的阿基比亞德(Alcibiades)
  • 能成就英雄之事、卻在道德岔路口猶豫太久的赫拉克勒斯(Hercules)

他最大的魅力,也是他最大的缺陷。

進入波爾多議會#

寫詩之時,蒙田已早早進入了**波爾多議會(parlement)**擔任年輕的法官。他在哪裡讀的法律不太可考——可能是巴黎,可能是圖盧茲,也可能兩個城市都待過。他自承:

「巴黎自我幼年起就擁有我的心,我溫柔地愛她,連她的疣與斑都愛——這是唯一一個讓我不介意覺得自己是法國人(而非加斯科涅人)的地方。她偉大:在人口、地理、尤其是種類繁多的『生活之美』上偉大且無可比擬。」

這份學習推動了他十三年的法律與政治生涯,從快二十四歲到剛過三十七歲。傳記常一筆帶過,但這段歲月對他極為重要。他寫早期隨筆時,這些公務經驗仍鮮活;到後期則被更艱難的職務取代。

第一個職位是在佩里格(Périgueux),家族莊園東北邊的小鎮:

  • 1554 年成立,1557 年隨即被廢
  • 廢除原因:更強勢的波爾多議會不滿它的存在,尤其受不了佩里格官員薪水竟然更高

蒙田 1556 年底到任,佩里格法院剛好撐到他開了個職涯頭。撤併後許多官員轉到波爾多——蒙田名字也在名單上。他們不被歡迎,工作空間擁擠,還被剝奪「法庭引導員」的服務。後來薪水也被砍。雖然蒙田才二十八歲、資歷淺,卻被推派出來向法院申訴——這是他第一次留在波爾多紀錄中的演講。儘管他用上新練就的「即興與不刻意的魅力」,結果仍敗訴,薪水如期下調。

法律工作的真實樣貌#

波爾多議會是法國八大重要市議會之一,即便特權尚未完全恢復,仍有相當權力:管轄地方法律與市政、可駁回王室敕令、可向國王提抗議書(在那個年代很常用)。

蒙田主要在「調查庭」(Chambre des Enquêtes)工作:

  • 評估太複雜、不能立刻判決的民事案件
  • 研讀細節、整理摘要、提交書面解讀給議員
  • 不負責判決,只要清晰地總結各方觀點

這種工作可能正是他「對每個人類處境都看見多種觀點」這個《隨筆集》動脈感的源頭。

但十六世紀的法律有極端的形式主義毛病:

  • 一切論證都必須引文獻權威,並套進預設分類
  • 案件事實常常次於法典、習慣、判決匯編,尤其是評註——一卷又一卷的評註
  • 連簡單案子都要讀無窮無盡的廢話,通常落在像蒙田這樣的小人物頭上

「比起去詮釋事物,詮釋詮釋更費勁;書談書比書談任何別的主題都多——我們只是相互寫眉批而已。」

拉伯雷曾諷刺這座「文書山」:他筆下的布里德夸思法官(Judge Bridlegoose)讀完一堆卷宗後,靠擲骰子下判決——而且他覺得這跟其他方法一樣可靠。蒙田也指控了當時律師界的腐敗,以及司法的不公到了讓平民「寧可逃也不告」的地步:

  • 一群農夫在路邊看到一個被刺傷流血的人,求他們給水並扶他起來——他們逃了,因為怕被算作兇手
  • 另一案,一群兇手坦承了某起命案,而那案已判他人,且人即將處決;法院仍拒絕緩刑,理由是「會造成翻案的危險先例」

法律給他的哲學課#

蒙田對法律的批判,不少和當時改革派大法官米歇爾.德.勞匹塔(Michel de L’Hôpital)雷同——後者推動了實質改進。但蒙田有更原創、更深遠的論點:

法律最大的問題,在於它不承認人類最根本的事實:人會犯錯

  • 每件案子都要求最終判決,但常常根本拿不出有把握的判決
  • 證據常常瑕疵或不足
  • 法官也是人,會被個人偏好左右——「老實說沒有法官會覺得自己每個判決都完美」
  • 「他們跟著傾向走,常常是消化午餐順不順都會影響」

這既是自然的,也就無可避免。唯一能做的,是讓法官意識到自己會犯錯,慢下來,先謹慎對待自己的初步反應——這是法律給人最好的哲學課。

如果律師會錯,他們做的法律也會錯;這也只能承認與容納,不能改變。從這裡開始,「自我懷疑、自我覺察、承認不完美」變成了蒙田思想的標誌——不只在法律上。把這個火花追到他在波爾多的早期經驗裡,並不算牽強。

政治給他的更深教訓#

法庭之外,他還常被派到別的城市出差,包括到巴黎與議會、王室宮廷對接——後者更是教他人性如何運作的學校。

他先認識的是亨利二世(Henri II)的宮廷——大概見過國王本人,因為他抱怨國王「從來叫不出加斯科涅這部分的紳士的本名」(那時他還叫「艾肯」)。亨利二世遠不如他英明的父親法蘭索瓦一世(François I);他缺乏政治洞察、極度仰賴顧問,包括年邁的情婦狄安.德.波瓦提爾(Diane de Poitiers)和強勢的妻子凱瑟琳.德.美第奇(Catherine de’ Medici)。三大家族——吉斯(Guises)、蒙莫朗西(Montmorencys)、波旁(Bourbons)——的私心,與當時整個歐洲的宗教緊張交織,把法國推向風暴。

喀爾文教派與歐洲的撕裂#

亨利二世在宗教問題上比父親更鎮壓。法國新教領袖加爾文(John Calvin)逃到日內瓦,把那裡變成流亡的革命總部。從此,喀爾文教派(Calvinism)取代較溫和的路德派,成為法國新教的主流,對王室與教會權威構成真正威脅。

喀爾文教派核心:

  • 以「全然敗壞」(total depravity)為起點——人沒有自身的德行,一切包括救贖、甚至「決定皈依」都仰賴神的恩典
  • 一切預定;無妥協餘地
  • 對神只能完全順服——以此換取「整個神的宇宙做你的後盾」
  • 路德派傾向不問世事,喀爾文派則要求參與政治、推動神的旨意在地實現

1550 年代起,「胡格諾」(Huguenot)成為加爾文派信眾的稱呼,可能源自更早一支被流放新教徒「Eidgenossen」(同盟者)。

天主教會起初試圖自我改革——蒙田在這個自我反省的教會中長大;但更激進的力量也成形:

  • 1534 年依納爵.羅耀拉(Ignacio López de Loyola)創立耶穌會,以辯論對抗異端
  • 1550 年代法國本土更激進的「天主教聯盟」(Leagues),不靠論辯,直接以暴力消滅異端——和狂熱的喀爾文派彼此映照、毫不妥協

亨利二世在聯盟壓力下推出嚴酷的「異端法」,1557 年起連對聖人褻瀆、出版禁書、非法佈道都判死刑。但他又會反向,把懲罰放鬆,結果兩邊都不滿意。整個 1550 年代,經濟也崩壞:

  • 通膨重擊窮人、嘉惠地主——蒙田家族就是受惠者
  • 經濟危機餵養極端主義:「人類因罪惹來苦難,必須回到唯一真正的教會以平息神怒」——但哪一個才是真正的教會?

一場意外引爆的宗教內戰#

從這片宗教、經濟、政治的痛苦中誕生了法國宗教戰爭——1562 年(蒙田二十九歲)起,持續到 1598 年,遠超出他的有生之年。

導火線常出人意料——例如 1559 年國王亨利二世為慶祝《卡托-康佈雷齊和約》舉辦的比武大會:

  • 對手用斷裂長矛意外撞落他的面甲
  • 木屑刺進他眼上方
  • 數日臥床似乎好轉,但木屑進入腦部
  • 第四天發燒,1559 年 7 月 10 日他死了

新教徒視之為神對亨利鎮壓他們的懲罰——但他的死並未改善他們的處境。王位由他三個兒子先後繼承(法蘭索瓦二世、查理九世、亨利三世),都軟弱、都被母后凱瑟琳.德.美第奇主導、都不擅處理宗教衝突。

1562 年 3 月 1 日,香檳區瓦西(Vassy / Wassy)鎮:

  • 五百名新教徒違規在城內穀倉聚會禮拜(規定只能在城外)
  • 激進天主教領袖吉斯公爵(duc de Guise)率隊路過,聞訊衝去
  • 倖存者證詞:「他讓士兵衝進去喊『把他們全殺光!』」
  • 新教徒還擊、堵門、爬上屋頂用堆好的石頭反擊;士兵以火繩槍轟擊、再衝入
  • 最終約三十死、百餘傷

這是第一次戰爭(1562–63)的引爆點,也開啟了一個延續近四十年的「動亂—議和—再動亂」循環。蒙田與同代人多稱這些為「動亂」(troubles),共有八次:

  • 第一次(1562–63):瓦西屠殺起,《昂布瓦茲和約》止
  • 第二次(1567–68):尼姆天主徒被屠起,《隆瑞莫和約》止
  • 第三次(1568–70):反新教新法,《聖日耳曼和約》止
  • 第四次(1572–73):聖巴托羅繆之夜屠殺起,《拉羅謝爾和約》止
  • 第五次(1574–76):「先生和約」(Peace of Monsieur)止
  • 第六次(1576–77):布盧瓦三級會議反新教法令起
  • 第七次(1579–80):《弗萊和約》止
  • 第八次(1585–98):最久最慘,《沃爾凡和約》與《南特敕令》止

每次都是同樣模式:「短暫和平 → 一場屠殺或挑釁 → 戰爭與圍城 → 一方撐不下去 → 議和留下不滿 → 下一次挑釁」。各方常不只兩造,至少三派——大多以爭奪王權影響力為動機。它既是宗教戰爭,也是政治戰爭

最終是亨利四世於 1595 年向西班牙宣戰,「把暴力像膿一樣引到外面」,法國才得以平息——蒙田自己對這一手段倫理上有保留:「我不相信神會贊成這麼不義的事情——為了我們自己的方便,去傷害他人、找他人吵架」——但他承認那正是法國需要的。

動亂中的波爾多#

蒙田任職的 1560 年代,正好涵蓋前三次「動亂」。即便和平期,政治也緊繃。

波爾多是天主教城市,卻被新教領地包圍,內部也有大批新教徒——他們不諱於砸聖像、衝突。1562 年 6 月 26 日,新教徒衝擊特隆佩特城堡(Château Trompette)。鎮壓過後,懲罰更甚:國王派**布萊茲.蒙呂克(Blaise Monluc)**前來「綏靖」。

蒙呂克對「綏靖」的理解就是「大規模屠殺」。

  • 不審就吊死成批新教徒,或施以車裂
  • 在泰羅布(Terraube)村,他下令屠村,把屍體丟進井裡——「從上面伸手就能摸到屍堆頂端」
  • 一個叛亂領袖跪求饒命,他親手掐住對方喉嚨,用力撞向石頭十字架,連石頭都撞碎了——「不這麼做,我會被取笑」
  • 一個曾在義大利並肩作戰的舊袍澤希望他念舊放他一馬,他反而立刻處決,理由是「我知道他多勇敢——他永遠都會是危險的敵人」
  • 屍體掛得整條路樹梢都掛不下,他誇耀「能憑路邊吊著的屍體標出我的行旅路線」

蒙田認識蒙呂克,但寫他多半談他作為父親的私人面——尤其是長子早逝後深深的悔:他遵循了「對孩子情感冷淡」的當時育兒風潮,「那可憐的男孩在我身上只看見冷峻與不屑的臉,我為了維持那張無用的面具,壓抑、折磨自己」。1571 年蒙呂克被火繩槍毀容,從此終生戴著面罩——可以想像「真實面具蓋在那張一向像面具的冷酷臉孔上」的詭異效果。

一段難堪的議會插曲#

整個動盪的 1560 年代,蒙田常去巴黎出差;1563 年 12 月他必定在波爾多,因為這個月發生了他在城市紀錄中最值得一提的事件:

  • 極端天主派**佩魯斯.德斯卡爾(François de Péruse d’Escars)**衝進議會,指控議會主席拉熱巴頓(Jacques-Benoît de Lagebâton)無權治理
  • 拉熱巴頓壓下他;翌月再戰,主席列出一份「與德斯卡爾私下勾結的議員名單」,作為反擊
  • 名單中竟然有蒙田,以及剛去世的拉博埃西

按理拉博埃西為大法官勞匹塔工作、蒙田也表達過對勞匹塔派的欣賞,兩人應在主席這邊;但德斯卡爾是家族友人,且拉博埃西就是在德斯卡爾家中染上致命疾病的——這層關係足以令人起疑。

被告者有權當庭自辯——蒙田再度大放修辭異彩,但這次:

  • 「他以全副生動之氣表達了自己」
  • 結語是「他點名了整個法庭」,然後怒氣沖沖摔門而去
  • 法庭召他回來解釋
  • 他答:他並非主席的敵人,但既然被告人傳統上有權反告原告,他要主張這項權利——暗指主席本人有問題
  • 被要求收回、他收回——事情草草收場,沒有後續

這一幕讓我們看到一個完全不像《隨筆集》冷靜筆觸的蒙田:

  • 動作快、進出激烈
  • 提出他無法佐證的指控
  • 結結巴巴到沒人弄得清他在說什麼

他在《隨筆集》中曾自承:「我天性容易發短促但激烈的火,雖小且短,卻常傷我的事務。」最後一句令人懷疑:這種失言可能在不只一次的場合損害了他的議會生涯。

更意外的是「他和狂熱者被列在一起」這件事。

也許這次不是出於信念,而是出於個人忠誠——家族在政治分歧的兩邊都有牽連,他必須與所有人保持友好。

加上指控同時侮辱了他與剛失去的、無法為自己辯護的拉博埃西——蒙田一生最敬重、最深愛的人——他爆發無助的狂怒,完全可以理解。

「慢」與「健忘」是好的回答——它們是不錯的偽裝,讓深思熟慮有空間生長。但有些人生經驗會喚起更大的激情,需要另一種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