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味是萬德之總和#

法國詩人洛特雷阿蒙(Comte de Lautréamont)說:「品味是統攝其他一切素質的根本素質,是智慧的極致(ne plus ultra)。」這話替整章開了路:

  • 從睜眼到入睡,品味都是我們不斷在問與答的問題
  • 我們可以對膚色、性向、宗教都寬容,但對品味卻極度殘酷
  • 一旦冒犯到他人「個人的品味典律」,社交防線會立刻拉起,你會像顆燙手山芋被丟掉

品味就是智慧的指紋(fingerprint of intelligence),也是人格的可見表現。它不是理性選擇,而像磁力般自動吸引或排斥我們。

品味從口開始,蔓延到整副感官#

「taste」原指味覺,後來才成為「五感共同運作所形成的整體判斷」的代名詞:

  • 我們會說某人「眼光好」(good eye),但這還不夠涵蓋「品味好」(good taste)
  • 不會說某人「聲音好」或「氣味好」——只有「taste」能總括一切
  • 品味與「生死」掛鉤——它保護我們不被毒害,於是「壞品味」帶有惡意感,是文化上的毒物

壞品味 vs. 好品味:哪個更危險?#

作者翻轉直覺:好品味未必比壞品味更值得追求。

  • 壞品味:常被輕視,但有時擁有勇氣與奔放(daring and exuberance)的美德
  • 好品味:穩定、安全、靜態,往往帶有法西斯與單調的傾向
  • 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譏諷:「好品味之人不過是缺乏原創與道德勇氣的常識人」
  • 伏爾泰(Voltaire)名言:「最好是好的敵人(The best is the enemy of the good)。」

「裝潢師品味」(decorator taste)是替代式的人格——若非謊言,便是投降。

真正的偉大品味#

品味該稍微令人不安、令人困惑:

  • 偉大品味是勇敢的品味,會嚇到家庭主婦與被寵壞的孩子
  • 它以驚奇、驚愕與困惑引導潮流,調整時代精神(zeitgeist)
  • 華茲華斯(William Wordsworth)論柯立芝(Samuel Coleridge):「每個偉大原創的作者,必須親自創造能夠欣賞他的品味。」
  • 最棒的品味是不完美、未完成、實驗性的——一份持續進行中的作品

大眾品味與炫耀消費#

韋伯倫(Thorstein Veblen)在《有閒階級論》(The Theory of the Leisure Class)提出「炫耀性消費」與「炫耀性浪費」是現代階級的關鍵機制:

  • 浪費的要求並非有意識地進入我們的品味標準,卻作為「約束性規範」塑造我們對「美」的判斷
  • 看看一萬平方呎的 McMansion 與軍規體積的休旅車——韋伯倫若今天還在,大概會立刻信奉「退化論」(de-volution)
  • 即使環境警鐘已響,我們仍以炫耀浪費作為文化標記

品味革命的方向#

作者主張一場品味革命,但它不會是辦公室「便服星期五」(Casual Friday)那種偽平等。

  • 品味必須,必須節制(modest 的字根義為「適度」)
  • 從炫耀性消費(conspicuous consumption)轉向隱密性消費(cryptic consumption)也只是偽裝財富的把戲
  • 真正的方向:離開瘋狂集團的奢侈品牌,回到家庭手工業的工匠精神

設計師的品味與返回現代主義#

設計師葛拉漢(Paul Graham)2002 年〈Taste for Makers〉主張設計可依「近乎科學的美感」判斷:哥白尼對托勒密宇宙論的初步反對本質是美學;隱形飛機設計者瑞奇(Ben Rich)引述其師 Kelly Johnson:「飛得漂亮的飛機,外型一定也漂亮」。近年設計回到「老派現代主義」——Neutra、Eames、Saarinen 的節制未來主義,而非 Gehry 的後現代特技;Frank Lloyd Wright 對自然的敬畏也在新一代綠建築師身上重新顯影。

品味是一種生存本能(survival instinct)。不是每個人都會活下來。

自己當自己的試味師#

在這個用品牌商標定義人格的消費社會裡,品味成了僅存的個人主權:

  • 皇帝向來有試味師(taster),可還是被毒死過——沒有可信的「品味會計師」
  • 裝潢師永遠先替自己工作;今天的「專業試味者」也都被買通了
  • 我們必須親自試味,在「難以下嚥的荒原」中走出自己的優雅、機智、和諧之路
  • 我們未必想要自己的品味「合於正統的好品味」(tasteful),但只要有人說「That’s tasty!」,我們忍不住會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