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的第一件衣物#
「他看到皮帶,就忍不住朝下面揍。」——Margot Asquith 評勞合.喬治(Lloyd George)
- 皮帶或許是亞當親手發明的,靈感來自蛇
- 男人穿皮帶遠早於穿褲;早於 toga 或 tunic
- 它撐起無花果葉、撐起 codpiece
- 男人把刀或骨頭塞在皮帶下
- 形式跟隨功能——千年來各式衣物追隨這「老式束帶」,衣櫃的錨
戰士階級的象徵地位#
皮帶仍保留它的儀式性首要地位(至少在戰士階級):
- 摔角手與拳擊手贏的不是「皇冠」,是皮帶——巨大金亮、紋章鑲嵌的榮耀帶
- 東方則以腰帶顏色衡量戰士的致命等級
- 「若只能穿一樣,黑帶會是好選擇」
皮帶 vs. 吊帶#
作者祖父告訴他的第一個笑話:
- 「消防員為什麼穿紅吊帶?」
- 想了一陣後揭曉:「為了把褲子撐起來!」(To hold his pants up!)
- 我們就這樣從「故意讓你混淆的人」身上學到人生
- 但底下也有道理:消防員確實穿紅吊帶撐褲;紐約的消防員(New York’s Bravest)穿黑吊帶撐厚重、防水、阻燃褲
作者的皮帶史#
作者多數時候用皮帶撐褲:
- 偶爾用半吋雙扣的「continental」細皮帶
- 偶爾用某位下班 Hell’s Angel 做的、上面有金屬釘的細黑皮帶
- 偶爾用 1⅜ 吋寬牛仔皮帶,配手工刻製的大扣或馬鬃編織
- 但多數時候是 ⅞ 吋寬的黑或棕色小牛皮、平凡的銀/金/黃銅色扣
- 為什麼?「因為有時你不想把『撐褲』這件事弄得很大張旗鼓」
吊帶的故事#
吊帶(suspenders / braces)曾經是普遍男裝,今天近乎瀕危——但仍能在俐落、有風格自信的男人身上看到:
- 王爾德(Oscar Wilde)認定褲子該從肩膀垂下
- 博學裁縫 Alan Flusser 同意吊帶提供最好的褲型
Flusser 的判決:「There is simply no place for belts in the realm of tailored clothing.」(在訂製衣的世界裡,皮帶毫無容身之地。)——皮帶破壞西裝的整體性,配三件式西裝時尤其災難。
吊帶為何沒落?#
吊帶在兩次世界大戰後的兩波「皮帶熱」中沒落:
- 推測:男人穿軍服習慣了皮帶,回到便服時不想再回吊帶
- 還有褲長問題:以前褲頭高、約在肚臍處,正好「跟吊帶在半路相遇」
- 今日低腰褲(plumber’s butt 的元兇)跟吊帶不合,因為基本上靠髖部撐著
作者的折衷:
- 西裝褲訂製時做側調節片(side tabs),皮帶吊帶都不要
- 他不討厭吊帶,但常聯想到「華爾街用搞笑吊帶」的人——「莫名地散發絕望」
- 更慘的是「穿吊帶但褲子有皮帶圈」——空空的圈孤獨而無用
- 最糟是吊帶與皮帶同時穿——「那叫深沉的悲觀主義」
如何正確穿吊帶#
若想真正體驗「trousers 與 pants 的差別」:
- 訂製褲時請省略皮帶圈
- 採用合宜的rise(褲檔到褲頭的高度),腰位明顯高於現在的低腰
- 採用「英式」或「魚尾」(fishtail back),吊帶扣位置高於座位
- 初看可能怪——但穿上外套後將達到極致
- 從肩膀垂下的長褲,與從髖部掛下的長褲,效果完全不同——前者優雅垂墜、流動感佳
- 「跳支探戈?」
牛仔皮帶的炫風#
美國人愛牛仔配備——牛仔皮帶是經典配件,「除草的鄉巴佬與除草的鄉巴佬總統」的最愛。
- 通常手工刻製西部風浮雕,配大而招搖的扣(純銀或青銅,鑲綠松石或其他半寶石)
- 在乾燥孤獨的美國某些地區,這就是視覺藝術的巔峰
- 有時還加雙銀環(keepers)與銀尖
- 這份「骨盆炫耀」無疑是要把目光引向褲檔——讓人想到 Mae West 那句:「Is that a pistol in your pocket, or are you just glad to see me?」
某些 wrangler 還嫌不夠,加上conchas:
- 美洲原住民傳統的圓形銀飾,用鉚釘鉚在皮上
- 可以是星、骷髏、鐵十字、黑桃、紅心、梅花、方塊、銀元
- 純裝飾——傳統 bling 與「流氓危險感」
- 想像吉姆.莫里森(Jim Morrison)——或者被閃電擊中的機率上升
東岸的版本:plaque buckle#
東岸版的炫皮帶是 plaque buckle——可刻字的素面銀色長方形:
- 可繡花押字(monogram),二十世紀初讓它流行
- 作者朋友 Andy Spade 戴一條素小牛皮帶配這種扣,他的低調刻著「LOSER」
- 「比那些街邊攤的好玩多了——例如瑪丹娜中年時戴的『Boy Toy』皮帶」
「掉到地上的褲」#
西部皮帶刻意加寬,是為了在野馬、騎牛、套牛、塗瀝青沾羽毛等狀況下撐住美國藍牛仔褲。
- 但對許多美國人(特別是 hip-hop 都市內地居民與全球模仿者),皮帶被丟掉,褲子彷彿被魔法或意志力撐著
- 牛仔褲彷彿懸浮在空中,沒有可見支撐
- 作者見到紐約年輕人褲子蓋住內褲不到一半,「像表面張力撐著」
- 「Pants on the ground」這個風格存在十多年
- 是叛逆時尚:對某群人挑釁地秀內褲,對其他人則挑釁地對抗地心引力
- 作者見到年輕人在百老匯街上「字面意義」用手撐褲
- 這風潮源頭在監獄——皮帶會被沒收以防上吊(與其他);吊帶、襪帶大概也會被沒收(若白領罪犯敢這樣去報到)
也許「秀內褲」的真意不是監獄典故,而與中國纏足、高跟鞋、hobble skirt 同類——長指甲昭告女人不用雙手勞動;某些時尚證明「穿這樣就動不了」——秀內褲證明穿戴者「不需要快走」。作者猜想多少年輕男子因「未綁緊的褲子」被穿皮帶的警察逮捕,賦予「fashion victim」字面意義。
樂觀地說:休閒皮帶的選擇#
幸好這股風潮在退,皮帶的未來不必擔心。除了撐褲,皮帶也能為休閒造型加分:
- 絲緞帶皮帶:由穿軍團或俱樂部色的英國花花公子帶起,數十年來是 preppy 最愛
- Fred Astaire 把這個玩法推到極致——用他彩色的老領帶當皮帶
- 編織皮帶:細皮條或馬鬃編成,類似 huarache 涼鞋的編法。可無段調整——扣針可從編縫任意點穿過
- 作者最實用的一條是雙面小牛皮——一面黑、一面深棕,銀扣可旋轉,是旅行男人的完美配件
Logo 扣與 web 皮帶#
時尚多年來的 logo 狂熱催生了各種品牌扣:
- 經典 Hermès「H」扣作者不戴——但對他的朋友 Hooman 沒問題(或任何 Harry、Henry、Hank、Horace、Hector、Hassan、Hugh)
- Gucci「GG」扣最適合 Gilbert Gottfried、Glenn Gould、George Gershwin、Graham Greene 之類的人
Web belt:
- 起源於軍用,跨入民用流行
- 厚實編織棉、銅或鉻製扣與尖
- 也是無段調整
Sam Browne 與軍事皮帶#
源遠流長的軍用皮帶是 Sam Browne——帶有越肩肩帶。
- 名稱來自一位英國軍官:在拉合爾(Lahore,當時印度)指揮旁遮普騎兵團
- 第一次獨立戰爭時失去左臂,難以拔劍——肩帶解決了這個問題
- 設計流行,也因可承載更多武器
- 至今仍是州警與警察國家的最愛——可掛手槍、彈藥、催淚噴霧、辣椒水、警棍、無線電
John Galliano 2008 春季發表系列把軍事皮帶玩瘋——從基本 Sam Browne 到「小布希在航艦甲板那種包覆胯部的束帶」應有盡有。
- 若 Galliano 可信,未來男人會肆無忌憚地加皮帶,掛電子設備、攜帶包、水壺、man-teen
- 也許這是先見之明
- 作者討厭手機、呼叫器掛在正裝皮帶上的樣子
若你必須掛裝備,請穿「為此設計的皮帶」。蝙蝠俠與羅賓沒在工作時戴 Brooks Brothers 皮帶——他們戴 Bat Utility Belt:可容無線電、相機、火焰噴射器、夜視鏡、乙炔焰、震撼彈、開鎖工具、麻醉飛鏢、急救包、bat-light、batarang、bat-cuffs、bat-lasso、bat-taser、bat-heater、bat-saw、現金,與一張黑色美國運通卡。Bat-belt 也很帥。
古老的腰帶與 cummerbund#
奢華腰帶曾是許多古代衣櫃的要件——把寬鬆衣服在腰部收緊,那也是「行動之人」的樞紐。
- 不論 sash 還是 cincture,腰帶把目光引向情慾與神聖兼具的區域
Cummerbund(腰封):
- 源自英國駐印殖民軍官採用的腰帶
- 今天作為「腰帶古老閃光」的遺跡,由傳統派搭配黑領帶時佩戴
- 字源是波斯語 kamarband(腰封)
- 雖然今日常被省略,正確配戴時可作視覺收細效果,讓腿看起來修長靈動
皮帶的猶太智慧#
時尚部落客 Mordechai Rubinstein 是皮帶愛好者:
- 他視「皮帶把身體一分為二」為強化效果——讓矮的人或高的人都顯得更高
- 他也發現一份塔木德意義:「讓你的心不見你的赤身」
- 「雖然時尚變化劇烈,許多社群仍保留這個習俗。因為被視為對神尊敬的記號,也是『束腰』站在神面前的熱忱」
哲學家也很實際——在數位設備眾多與緊身褲時代,皮帶是必需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