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格是你忘不掉的東西#
「以神經學而言,風格是一個人最深的部分;它幾乎可以保存到失智症的最後階段。」——奧利佛.薩克斯(Oliver Sacks)
- 這就是為什麼當 Willem de Kooning 已無法自理飲食與如廁,把他扶到畫布前,他仍能畫出 de Kooning ——即使他不知道那是 de Kooning,也不知道 de Kooning 是誰
- 風格深植——刻在我們的 DNA 裡,像指紋,但有趣得多
風格是什麼?#
風格獨特卻難以定義。
- 有人說:「If you have to ask, you’ll never know.」
- 有人說:「I know it when I see it.」
- 畢卡索(Picasso)談神(他大概自認與神同級)時說:「神其實只是另一位藝術家。祂發明了長頸鹿、大象與貓。祂沒有真正的風格,祂只是不停在嘗試。」
風格不是「嘗試」——它接近不費力。
- George Clinton(Funkadelic)說:「If you’ve got funk, you’ve got style.」
- George Gershwin 也許說得最美:「The way you wear your hat / The way you sip your tea / The memory of all that / Oh no, you can’t take that away from me.」
風格深植於我們的舉止,深到我們自己未必察覺。它比記憶更深。它切到骨頭,又飄在天花板。它形而上。但每個認識你的人都記得它。它是我們視覺與行為的簽名。
風格藏在動作裡#
風格就是那些細微的動作:
- Clark Kent 摘下眼鏡的方式
- Jean Cocteau 讀《Le Monde》時捲起西裝外套袖子的方式
- 比爾.艾文斯(Bill Evans)彎著背貼到鋼琴的方式——脖子與鍵盤平行
- 路易.阿姆斯壯(Louis Armstrong)演奏短號時蓋一塊手帕的方式——或許承襲 Buddy Bolden,以免別人偷他的指法
- 阿里(Muhammad Ali)滑步的方式
- 喬丹(Michael Jordan)穿短褲的方式
- 卡萊.葛倫(Cary Grant)翻白眼的方式
- 辛納屈拿菸的方式
- Patrick Ewing 在球衣裡穿 T 恤的方式
- Jackie Gleason 喊「And a-way we go!」的方式
風格不能被教、不能被偷、不能被抄——它是 essential。
沒有風格的悲哀#
壞消息是:許多人沒有可以留存的風格。
- 如果你只是「type」(類型),你就沒有風格
- 風格是獨特而短暫的;要被注意到,你的舉止必須獨特或至少稀有——在藝術、言談、衣著、運動或體態中
- 童年時人們抱怨「順從的時代」,但我們已進入「克隆時代」(age of the clone)——能複製,何必模仿?
- 連「不順從」都成了陳腔濫調——叛逆者從另類的生產線下來,穿著設計師叛逆制服、按目錄挑刺青、在熟悉的驚悚部位穿洞
偉大的風格可被模仿但無法被取代——他們的組合是鎖死的。
- 若追隨者投入真功夫,可以超越模仿,譜出自己的 riff
- 作者認識的某些最有風格的人曾被罵「phony」(假貨)——也許起初確實是
- 但火候到了,他們成了「真正的假貨」(real phony)——也就是原創;模仿的輔助輪掉了,他們自由滑行了
- 「Affectation can take root.」(裝模作樣會生根)——它可以發芽長翼,如果你真心對待
- 沒有人一夜之間變成 Oscar Wilde 或 Oscar Madison
風格藏在細節,而非聲明#
- 風格不是時尚聲明
- 它甚至不是一個 statement,而是一個現象(phenomenon)
- 它是一種練習、研究、研發
- 「我能怎樣穿這件襯衫,是從沒被穿過的方式?」——若沒做好會顯做作,但這是創作過程;藝術也會臭
風格是天生 + 培養#
- 一部分天生,一部分養成
- 來自人格、學習與工作的組合
- 你帶著風格傾向出生(像嬰兒一出生就有人格),但需要培養、練習、精煉
- 不用,它就蒸發——剩下一坨馬鈴薯泥
風格透過工作培養——即使看似玩耍。把生活中該做的事做到能對「事情怎麼被完成」做出貢獻。風格甚至可能始於一次錯誤——突然看起來/聽起來不錯,你知道你抓到什麼了。
- 有風格,你的說話方式對語言有貢獻——讓不可言說變得可說
- 有風格,你的穿著對文明景觀有貢獻
- 有風格,你的閃躲晃動對遊戲有貢獻——把它推向下一層次
- 培養有時成功有時失敗;但一旦風格扎根,就成為你存在的一部分,像鬍子一樣生長
風格 vs. 時尚#
牛津字典對「fashion」的定義:「在衣著、生活方式等方面的常規用法,尤其見於上層社會;以及對此的順從。」
- 時尚是模仿——關於歸屬、融入「in crowd」
- 風格是讓人從群眾中脫穎而出,或反過來吸引群眾
- 真正的風格從內而外——是你性格與人格的可見成分,被你放到世界上
風格是讓自己與眾不同、獨特而真實——是 Sam the Sham 說的「in with the out crowd」(與圈外人為伍)。
- Noël Coward 說:「我從不覺得需要『跟上潮流』。我一直待在我的位置上。」
- 你的位置就是你的存在
- 棒球打者說「stay within yourself」(待在自己之內)——這就是風格
- 也像「working the count」(巧打球數)——你如何處理被丟給你的球
不同就是風格#
- 若我們在薩克斯風裡聽到、或鉛筆下看到一個我們認得卻是新的東西——那就是風格
- Wyndham Lewis 說:「最好的藝術家是不完美的藝術家。」
- 完美的藝術家是「完成了」——他已找到,不再尋找
- 真正的風格家忙著發展與應用自己的方法,沒空休息
風格可以是你怎麼畫、怎麼拉大提琴、怎麼寫字、怎麼跳舞,也可以是你怎麼說話、怎麼打領帶。
Wyndham Lewis:「Taste is dead emotion, or mentally treated and preserved emotion.」(品味是死掉的情感,或被心智處理保存的情感。)風格則是自發的情感——你用身體穿過世界,挖掘它、找到它、把它放出來。
引 Smokey Robinson:「the way you do the things you do.」
- 「How do you do?」
- 「Splendidly. How do you d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