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腳量身:對稱是個迷思#
俗話說「If the shoe fits, wear it.」(鞋子合腳,就穿。)作者改寫:「鞋子合腳?那就試試另一隻。」
- 不對稱是基本事實——多數人一腳比另一腳大
- 這就是訂製鞋的理由之一
- 鞋是男人最重要的衣物
- 它是你的主要載具——你的平台、運輸、禮車、賽車、雙腳的逃逸專車
- 鞋比衣櫃任何項目更具「工具」性質,是身體的必要延伸
- 它也是生命之謎的線索
第十三任貝德福公爵在他二十世紀版的《Book of Snobs》中寫:「曾有一位餐廳領班告訴我:『我總能從鞋子認出人。那些只想炫耀打動你的人,會穿好衣服,但不願在鞋上多花錢。』」
大方花錢在鞋子上#
作者的建議:在鞋子上盡情花錢。
- 你只有一雙腳;好鞋幾乎能陪你一生,前提是你像保養其他載具一樣保養它
- 除非你買時神智不清,否則好鞋不會過時
- 好鞋還幫你的腳、腿、脊椎活更久
- 鞋子穿著舒服,會讓你更快樂愉悅,因此更有魅力與性吸引力
- 像那位領班一樣,懂的人會注意你的好鞋——即使你穿 501 牛仔褲與 Hanes 白 T——並心想:「這人輕重緩急分得清楚。」
關於訂製:
- 一旦走上訂製路線、做了自己的楦頭(lasts)(之後每雙價格會降)
- 你的鞋就是你雙腳的「形像與樣式」——某種意義上把你的腳神化
- 所以這些「相當於一輛還能開的二手車」的鞋,請好好保養
- 多數非億萬富翁買成品鞋——研究一下哪個品牌的「足型 fit model」最像你的腳,就能舒服走路
抛光的小故事#
布萊恩.布魯梅爾(Beau Brummell)用香檳抛光鞋——也就是讓他的男僕用香檳。
- 不大可能早上開瓶——應該是用前一晚剩下的氣泡酒
- 若你恰好有剩,不妨試試 Brummell 式抛光,至少有得聊
關於擦鞋:
- 許多男人喜歡自己擦鞋;退伍軍人尤其有情結
- 作者拒絕自己擦(緊急除外),因為擦鞋匠(bootblack)是瀕危職業——像石匠、摩斯密碼鍵員、熱排版工
- 馬蹄鐵匠(farrier)還活得好好的,但今天要找好擦鞋師卻不易
- 可惜——專業抛光遠勝液態鞋油 DIY
- 火車站、機場、修鞋店仍可找到,是最便宜的奢侈
球鞋與西裝:基本錯誤#
許多年輕人處理不好鞋子——因為進入職場前他們從沒真的「穿過」鞋,從學步以來活在球鞋裡。
- 這也許就是時尚前衛者時不時告訴我們「球鞋配西裝沒問題」的原因之一
- 如果你正在挪用公款、稽核就在辦公室裡,球鞋或許能讓你逃跑佔上風
- 但球鞋配西裝基本是個錯誤——不論球鞋多貴、誰設計
- 「你會穿翼紋牛津鞋打 Knicks 球嗎?」
涼鞋、夾腳拖、Birkenstock#
涼鞋很棒,作者的兒子稱之為「耶穌鞋」。
- 作者在鄉間家裡會穿,通常配襪子,「省得別人看我那雙比我其他部位更滄桑的腳」
- 有派說法主張「涼鞋配襪子很俗」,特別是 Birkenstocks——彷彿暗示你是共產黨員大學教授
- 休閒場合,何不?涼鞋配襪子甚至能配西裝——「特別是你真的是共產黨員大學教授」
夾腳拖(flip-flops)——絕不配西裝:
- 除非家裡有泳池,否則不該穿出門
- 看起來邋遢,某些場合甚至 creepy
- 「若你在街上穿它走,且這世界有點公道,你會踩到飲料罐拉環,把那雙夾腳拖炸開」
- 它的設計目的是防止你在更衣室得香港腳,不是用來逛大道或爬山
- 作者在卡布里島走一條 1000 公尺石階去最愛的海邊餐廳,看到一個男人夾腳拖被尖石割破,差點摔死——他提醒對方危險,對方聳肩
Flip-flops are fool shoes.
日夜有別:祖母的訓誡#
作者的祖母對男裝極保守。
- 她的鐵律之一:晚上只能穿白襯衫與黑鞋
- 一次抓到他穿粉色 oxford button-down 出門約會,她說:「你這樣去接她,我不會讓她出門。」
- 那女兒剛好是作者的母親,「完全不是我的型」——但祖母的點是對的:晚上要比白天正式
當然今天回家換衣有點奢侈:
- 好餐廳裡都是 Air Jordan,棕色小牛皮翼紋鞋的男人已是奇蹟
- 但有人得做「拉高標準」這份吃力不討好的工作
棕鞋配藍西裝的爭議#
傳統派堅持「棕鞋不能配藍西裝」。
- 沒人記得這條老規矩的理由
- 若鞋是深棕,為什麼不行?
- 美國海軍飛行員自 1913 年起就穿棕鞋配海軍藍
- 棕鞋配黑西裝確實不妥——但作者反問:你為什麼會穿黑西裝?
白鞋的季節學#
白鞋(或部分白鞋如 spectator / saddle shoes)是紳士暖季衣櫃的傳統。
- 美國南方對白鞋季節規矩特別嚴——破壞禁忌會被視為俗人(想像老太太們看到 Tom Wolfe 的驚恐臉)
- 通則:白鞋(包括白褲、白西裝)只在陣亡將士紀念日(Memorial Day)與勞動節(Labor Day)之間穿
- 兩個都是相對近代的節日(分別 1866 與 1882 才訂)
- 也有人認為應該從復活節(Easter)開始——但復活節是「春分後第一個滿月後第一個星期日」,理論上最早可到 3 月 22 日
- 嚴格的白鞋季最短 63 天,最長 138 天
作者的提議(在二十一世紀全球暖化、Jerry Seinfeld 全年穿白球鞋的時代):白鞋只穿在棒球季——四月初到十月初;你的隊伍進季後賽或世界大賽則可延長。若不看棒球,就從愚人節(4/1)到哥倫布日(Columbus Day)。
色彩試驗#
穿不尋常顏色鞋的男人,常被誤認是藝人或皮條客。
- 但為了給演化一點空間,作者建議是時候讓男人探索鞋的整個光譜
- 彩色鞋比穿裙子更容易表達 anima(陰性面)
- 他自己有兩雙藍鞋、一雙綠鞋、兩雙格紋鞋
- 「為何雄性必須比雌性無聊?」——但顏色與場合要搭配
永遠別在「向人提親」時穿藍鞋,或在「申請貸款」時穿紅鞋。
樂福鞋:別當正裝#
Loafers are for loafing.
- 過去半世紀的「蠻族革命」中,樂福鞋(loafer)強行擠進「準正裝鞋」的位置
- 典型國會議員大概以為便士樂福或流蘇樂福加白色 button-down 就是盛裝
- 這對 prep school 學生上禮拜堂可能還行,但許多男人一輩子拒絕長大
- 流蘇樂福(tasseled loafer)被誤以為正式,多半因它的東岸大學淵源——但其實是「階級意識的 loafing」
樂福鞋崛起為西裝同伴,日本與義大利各有「貢獻」(前者習慣脫鞋;後者做過特別醜的低 vamp 樂福,露太多襪、是江湖客的最愛)。
樂福鞋不是正裝鞋。只在「下班、炫耀」時可以配西裝。正式商務場合——婚禮、葬禮、宣誓、審判——應像迴避藐視法庭一樣迴避它(O. J. Simpson 案中,沾血的 Bruno Magli 樂福鞋印就被列為證物)。
室內脫鞋與牛仔靴#
作者全力支持亞洲室內脫鞋習俗:
- 可阻擋微粒狗屎與其上的微生物、柏油、機油、泥沙
- 這種生活方式作者相信終將成為文明世界的普遍做法
- 但記得備拖鞋給客人——有人襪子破洞
牛仔靴:
- 美西常見牛仔靴配西裝
- 「我可以穿牛仔靴配西裝嗎?」——若問「我可以穿頭巾配西裝嗎?」答案是「可以——若你是錫克教徒(Sikh)。」
- 同理:若你是德州人、牛仔,或在電視上演牛仔,就可以穿靴配西裝
Driving Shoes:別演戲過頭#
最近常見男人穿駕駛鞋——像 Tod’s 那種莫卡辛,鞋底有小橡膠粒、延伸到鞋跟後方。
- 他們離 Lamborghini 遠得很,這鞋說的是「我有錢,且我不打算走多遠」
- 適合某些人,且有漂亮的色譜
- 但身為純粹主義者,作者覺得你該真的擁有跑車才穿,至少要開手排
- 而且:永遠不在後座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