襯衫是新的西裝#
世界正懶散地滑向「末日級休閒」——而最基本的這件衣物,竟意外接過了「禮數」的衣缽。
- 「No shirt, no shoes, no service」(沒穿襯衫、沒穿鞋,不接待)成了文明對抗都市裸體的最後防線
- 從前男人穿西裝——那是他的身分與禮數制服
- 現在被「民主規格化」拉平後,我們退化成「shirts and skins」的世界(街頭籃球分隊用語,一邊穿衣、一邊裸身)
「If those are the choices, I know which team I prefer to play on.」——若只剩這兩隊,作者知道自己選哪一邊。
白領的權威#
「白領」與「藍領」現在意義已稀薄。
- 過去認真的男人穿認真的襯衫——白的
- 白襯衫標誌他是管理層、主管、專業人士——用頭腦而非用背工作的人
- 漿挺的白與筆挺感宣告無懈可擊與權威
- 白讓醫師或科學家蒙上純粹與莊嚴的光環
- 它是最可怕的鯊魚、熊、虎的顏色;是埋掉房子的雪崩與壓碎船的鯨的顏色;是熱也是冷的顏色
引梅爾維爾(Herman Melville)《白鯨記》第 42 章〈鯨之白〉:「是不是因為它的不確定性,預示了宇宙無情的虛空與浩瀚,使我們從背後被『湮滅』的念頭刺傷……?或者,因為白本質上與其說是顏色,不如說是『可見的無色』,同時又是一切顏色的凝聚體;因此在廣闊雪景中,那啞默的空白才如此飽含意義——是我們退避的、無神論者的『無色—萬色』?」
對白人(或「白魔鬼」),這件無瑕的襯衫就是統治階級的制服。即便小型噴射機老闆們近年走花花公子路線,他們仍配白領——向那些佩戴可拆白漿領的「強盜貴族」前輩致敬。白領也回響了主教的神秘授職——所以企業世界的辦事員與小角色仍把白襯衫加領帶當作信仰:晉升者的標誌。
有野心的男人仍穿白襯衫。
白為夜,色為日#
晚間外出時,沒有什麼比白襯衫與深色西裝的對比更俐落:
- 穿著熨得完美的白襯衫,邁爾士.戴維斯(Miles Davis)會說「比一隻陽痿的狗還乾淨」
- 白讓 form 進入 formality
- 沒穿白襯衫,你穿的就不算 tuxedo
- 白是夜晚的對的選擇
白天則選擇空前多元:
- 過去白襯衫普遍到某些球場拆掉外野中央看台,因為打者看不清白球從一片白襯衫中飛來
- 今天,男人選正裝襯衫、運動襯衫或工作襯衫,多半隨意,而非依場合
- Sport shirt 已不真為運動而做;勞工服底下更可能是球隊球衣或重金屬樂團 T 恤
- 牛仔布工作襯衫如今是工匠的服裝——釀酒人、起司師傅、高級木工——或 CEO 下班與董事會去 Panther Primitives 圓錐帳篷裡蒸汗時的便裝
男人也該展現羽毛#
正裝襯衫如今花色繁多:
- 後「白襯衫時代」的商人襯衫,顏色更大膽,圖案更冒險
- 為何人類是少數「雌性比雄性更鮮艷醒目」的物種?事實上,男性的乏味是文化問題,不是物種問題
- 美國男人看起來無聊;但義大利與英國的紳士能與女士在風格上一較高下
- 非洲沃達貝(Wodaabe)部族的男人更是炫麗壯觀的「真正美人」
白為夜,但白天該秀出顏色。襯衫幾乎能覆蓋穿戴部位的整個可見光譜。唯一警告:膚色匹配——適合作者深膚色兄弟的顏色,未必適合他偏粉的凱爾特膚色。
領子與袖口的分類#
正裝襯衫的款式主要由領子與袖口決定。
袖口:
- 法式袖口(French cuffs):對折雙層、用袖扣固定——最正式,也是男士首飾最得體的形式
- 桶袖(barrel cuffs):扣鈕扣,較不正式;正式場合除外都可
- Tux 必須配袖扣
領子:
- 大小與款式變化大;領型該配臉、頭、頸的比例
各種領型:
- 寬展領(spread collar):可平衡窄臉(如約翰.凱瑞 John Kerry,「議員怎麼一臉這麼長?」)或方下巴(如傑伊.雷諾 Jay Leno)
- Savile Row 傳統款,唯一需要打溫莎結的領型
- 不適合不打領帶——無領帶時領片會塌
- 直尖領(straight-point collar):角度尖銳,襯托較豐滿或寬的臉
- 適合泰德.甘迺迪(Ted Kennedy)或東尼.索普拉諾(Tony Soprano)
- 可打領帶、可開領,可用領針或領條固定
- Tab 領:類似效果,把領帶頂起;六〇年代花花公子鮑伯.狄倫(Bob Dylan)開創了「不打領帶的 tab」風潮
- club collar(圓頭領):小而圓,最難駕馭。臉太大或太小、剪裁不到位,會像戴吊襪、彈班鳩琴的復古戲服
- button-down collar(鈕扣領):最常春藤的美式風格
- 1890 年代(「咆哮的九〇年代」)由 Brooks Brothers 推出,原為防止馬球選手領子被風吹起
- 它不真的是正裝襯衫,但多數美國男人視為正裝
- 國會的鄉巴佬走廊上,白色 button-down 配流蘇樂福(tassel loafers)就算盛裝
- 作者多年認為 button-down 不能配雙排扣,直到看見佛雷.亞斯坦(Fred Astaire)在《Yolanda and the Thief》裡完美 pull off——他自己一試,意外清新
合身:尺寸的陷阱#
多數美國男人穿大鬆袋襯衫,比他們的超大西裝看起來更邋遢。
- 不確定是肥胖流行病的副作用,還是大眾市場「一個尺寸罩所有人」的心態
- 美國「trad」派長年偏好寬鬆,以區別歐陸窄腰風
- 常春藤的 natural sack suit 不收腰,oxford 布襯衫往往被形容為「generous」(大方)
- 但壯碩男人以為這份「大方」遮肉——其實更突顯
襯衫應修身、貼近身體。襯衫下襬不應在褲頭周圍鼓出,袖口不應在手腕邊張開——除非那是為了塞下一只迷你貝果大小的手錶。
歐洲品牌通常剪裁較窄,但有些為美國市場放寬:
- 美國 Charvet 比巴黎 Charvet 寬鬆,但仍比平均美國正裝襯衫窄
- 連 Brooks Brothers 這種寬鬆堡壘也開始提供修身版
別只看尺碼數字,穿上去試。即便它被別針別好、摺得漂亮,也別怕請店員拆開。若版型偏大,可請裁縫修身,店家有時加幾塊錢就能改。
兩個糟糕趨勢#
1. 故意把襯衫拉出來:可能是這千年最糟的男裝趨勢。
- 半塞半放,看起來像穿衣服睡了一晚還沒喝咖啡
- 想營造年輕、休閒的「je ne sais quoi」,多半看起來像太胖塞不進去
- 比「下襬外露」更糟的是「下襬外露還穿外套」——caftan(中東長袍)都比這好看
- 有些休閒襯衫本就為外穿設計,下襬呈方形;但即使這類也不該穿在外套底下
2. 法式袖口不扣,鬆鬆掛在外套袖外:給人街頭孤兒感,配個錫杯就成乞丐。
該怎麼穿袖口#
該大方亮出法式袖口與壯觀袖扣:
- 外套袖口外應露至少半吋襯衫袖口
- 完全不露襯衫,會像猿人垂手——「第一任期的小布希」效果
- 寧可偏多,像小山米.戴維斯(Sammy Davis Jr.)那樣大方露
多數男人不知自己真正尺寸,所以袖子太短、領子太緊。
- 還在長大、不該繼續長大時想守住領圍像守住珍貴記憶
- 別逞強,去量尺寸——免得腦袋爆炸
永遠新鮮,少數人需要漿挺#
襯衫永遠該是新鮮的——沒有什麼比這更能讓外觀看起來「完成」。
- 送洗去——你以為自己會燙,但專業手感有差
- 有些男人到傍晚仍像清晨般清爽,有些(包括作者)容易凌亂
- 開始皺了就換掉;考慮輕度上漿
字母繡花的得體與否#
有些男人喜歡繡字母(monogram):
- 在兄弟會宿舍可能可防偷
- 作者滿足於洗衣店在領內做的記號就好
- 字母低調藏在外套裡的位置可以接受
- 但若在牌桌對面的法式袖口上看見大寫字母,作者會默默把口袋裡的 derringer 小手槍備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