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個游泳協會說起#
1938 年夏天,波羅的海 Öland 島 Stora Rör 港口,兩位 11 歲女孩在淺灘等待母親的渡輪——她們不知道港口剛被挖深。兩個不會游泳的孩子在離岸邊僅幾步遠的地方溺斃,她們的小妹就在岸上目睹。
社區痛定思痛,決議不能讓悲劇重演,於同年成立 Stora Rör 游泳協會,開設給所有人(無論年齡)的游泳課。作者的祖母是首批教練,父親、作者自己與他的孩子都在那裡學會游泳。
協會的多重效益:
- 可能拯救了生命(瑞典 1–6 歲兒童的首要死因是溺水)
- 提供健康的夏日戶外活動,費用低廉、對所有人開放
- 目標是「讓 100% 的孩子都會游泳」,而非培養少數競賽選手
- 青年可擔任教練,獲得報酬與早期工作經驗
- 產生社會資本、成為社群與政府的橋樑
- 甚至推升當地房價
自籌資金的機制——每年公開競標慈善拍賣:會員捐出自製甜點、果醬、畫作等,彼此出價競標;一個簡單的肉桂捲常能拍出相當於 100 英鎊的價格。有錢者多捐(換得「慷慨」名聲與鄰居間的勝利感),缺錢者不需出價。
什麼是「制度」?#
經濟學家歐斯壯(Elinor Ostrom,2009 年諾貝爾獎、首位女性經濟學獎得主)畢生研究制度(institution)——人類用來結構反覆互動的一套「規則」或「指引」。
- 可以是成文的(協會章程)
- 也可以是不成文的(「輪到你時自願擔任董事」「不要在泳池邊對孩子大吼」)
- 小到幾個家庭,大到國家聯邦
- 正式立案或完全非正式
Stora Rör 游泳協會正是歐斯壯所研究的典型案例:
- 源自社區自己識別的問題
- 規模剛剛好——不比問題大,也不比問題小
- 符合社群價值、具在地知識
- 模糊了「個人/集體」與「市場/國家」的二元對立
- 獲得被治者的自願同意——因為利益遠超成本
歐斯壯相信經濟學可以「激發人性中最好的一面」,作法是幫人們建立社群、發展制度的網絡。她拒絕「市場 vs. 國家」的傳統二分法;經濟學家應扮演自我治理的催化者。
問題是什麼?公地悲劇與囚犯困境#
從波羅的海鱈魚與冰島森林說起#
- 波羅的海鱈魚曾經豐盛到「剛下釣就咬」,如今幾近崩潰——環境惡化、寄生蟲、海豹、但主要是過度捕撈
- 9 國環繞的波羅的海,沒有機制阻止各國漁民「今日不抓白不抓」
- 維京人 9 世紀定居冰島時,該地 97% 土地為樺木林;100 年內被砍到如今只剩 0.5%,引發沙漠化與土壤侵蝕——這不是資本主義獨有的問題
囚犯困境(prisoner’s dilemma)#
Bill 與 Bull 被捕,地方檢察官給他們各自的選擇:
- 雙方合作(都不開口)→ 各坐 2 年
- 我背叛、你合作 → 我走、你坐 20 年
- 雙方背叛 → 各坐 10 年
「背叛」是雙方的主導策略——不管對方怎麼做,背叛都對我自己更好。結果:雙方都背叛,各坐 10 年。個人理性導向了對所有人都糟糕的納許均衡。

Table 1: Prisoner's dilemma in its original form
看似可能的「解法」:
- 事前口頭承諾 → 賽局理論稱為「便宜話」(cheap talk),毫無約束力
- 重複進行 → 若回合次數有限,反向歸納顯示仍然一路背叛
- 唯有改變賽局本身才能擺脫困境
例子:請「壞 Mike」當擔保人#
若 Bill 與 Bull 事先付費給流氓 Mean Mike:誰背叛就扔去餵狗。新賽局中,合作變成雙方的主導策略,新均衡是雙方合作。因為「被餵狗」落在均衡路徑之外,實際上不會發生。

Table 2: Prisoner's dilemma in its modified form
Ostrom 的兩個關鍵洞見#
- 個人誘因有時與社會福祉不一致——資訊宣導、道德呼籲都無法改變結果
- 但人們可以改變他們所玩的賽局——透過建立制度、設定邊界,新賽局可以讓個人誘因與共善對齊,且獲得被治者同意
公地悲劇與共池資源#
公地悲劇(tragedy of the commons):每位牧人都想多放一頭牛在公共草場,結果草場耗竭。
歐斯壯的概念工具:
- 共池資源(common-pool resource):
- 不可排他(excludability 低):難以阻止他人使用
- 可消減(subtractable):我用了一單位,你就不能用同一單位
- 例:海洋鱈魚、地下水、灌溉系統、雨林、農地
- 風險:過度捕撈
- 公共財(public good):
- 不可排他,但不可消減(non-subtractable)
- 例:燈塔光、新鮮空氣、防洪設施、公共安全
- 風險:供給不足
- 兩者都面臨搭便車(free-riding)問題
歐斯壯相信人類重大問題——毀林、過漁、污染、水資源、暴力、戰爭——多數是個人誘因與共善不一致的結果。但也有很多問題可以被制度解決。制度轉換了賽局,使得個人服從變成理性選擇。
土耳其 Alanya 漁場的成功故事#
1970 年代,Alanya 約 100 位漁民為搶最佳漁區而頻繁衝突、甚至動武。漁場瀕臨崩潰。
經過十年試誤,漁民合作社設計出一套制度:
- 將漁場劃分為多個獨立漁點
- 每年 9 月抽籤分配漁點
- 每日輪替:9–1 月每日東移一格,1–5 月每日西移一格
結果:
- 不確定性、衝突消失
- 漁獲量上升且具永續性
- 幾乎不需要監督——每位漁民都有強烈誘因遵守,因為違規立刻會被當日擁有該漁點的人發現
- 這不是市場解決,也不是政府解決,是漁民社群自己解決
歐斯壯的八大設計原則#
基於大量田野研究、實驗與案例資料庫(近 5,000 筆),歐斯壯歸納出提高制度成功機率的八項原則:
1. 邊界清楚#
- 資源的邊界要清楚
- 使用者的資格要清楚
- 組織規模與問題規模匹配:小問題用小制度,大問題用大制度
2. 規則符合在地條件#
- 沒有一套規則放諸四海皆準
- 世界各地的灌溉系統因地制宜,差異巨大
- 成本與利益分配需大致比例——否則被迫負擔過多的成員不會同意
3. 集體選擇安排#
- 受規則影響的人應該能參與規則的制定與修改
- 讓他們貢獻在地知識、承擔規則、更有意願遵守
4. 監督#
- 需有人追蹤資源狀況與使用者行為
- 監督者可以是其他使用者,也可以是第三方——但必須對社群負責
- 不需 100% 有效,但資源狀況無人追蹤就難以維護
5. 分級處罰(graduated sanctions)#
- 初犯從輕:提醒、公開聲譽損失
- 累犯加重:罰金、歸還不當取得、嚴重者逐出社群
- 不需 100% 有效,但必須存在
6. 衝突解決機制#
- 必須有低成本、快速的爭議處理場域
- 規則難免有模糊,有人會抓漏洞、有人會誠實犯錯
- 缺乏調解機制,小衝突會拖垮整個制度
7. 政府最低限度承認自治權#
- 政府必須至少不挑戰使用者自行建立制度的權利
- 若政府堅持「只有我能決定誰可以使用資源」,在地制度無法永續
- 任何不滿者都會繞過制度、向政府申訴,制度就瓦解
8. 嵌套式組織(nested enterprises)#
- 不追求一個巨型機構做所有事
- 成功案例都是多個大小、層級不同的機構重疊嵌套
- Stora Rör 小村也有多個協會:港口、私有道路、網球場、社區慶典——各司其職
這八原則不是自然法則,也不保證成功——沒有任何制度保證成功。它們只是提高成功機率。如果波羅的海各國漁民遵循這些原則,鱈魚或許不會崩潰。
多中心(polycentric)的良善社會願景#
歐斯壯的「多中心社會」對比兩種極端願景:
| 維度 | 私有化論 | 中央集權論 | 歐斯壯的多中心 |
|---|---|---|---|
| 權力 | 全歸私人市場 | 全歸中央政府 | 多個獨立、重疊的機構 |
| 規模 | 單一(個別產權) | 單一(國家) | 多元,依問題規模 |
| 知識 | 仰賴市場訊號 | 仰賴中央規劃 | 運用在地分散知識 |
| 適應性 | 市場適應 | 行政調整 | 平行試驗與學習 |
| 韌性 | 可能市場失靈 | 單點故障風險高 | 冗餘設計(多引擎) |
為什麼多中心更好?#
- 能運用分散的在地知識
- 允許平行的試誤學習
- 具備冗餘韌性:一個失敗,其他層級可補位
- 尊重被治者的價值與選擇
私有化與集權的共同假設#
兩者共享一個悲觀前提:人類不能自主管理共同資源、必須被拯救。前者拒絕承認共同資源存在,後者把共同資源從社群手中收走。
歐斯壯拒絕此悲觀視角:
「我從知識旅程中得到最重要的一課是:人類擁有比假設更複雜的動機結構,也具備更多解決社會困境的能力。」她不天真——她承認很多社群失敗了——但她研究中揭露的成功案例足以支持合理的樂觀。
經濟學、專業與價值#
歐斯壯的研究展現了經濟學可以是什麼:
- 個人主義(以個人為解釋基礎),但不是原子化
- 個人鑲嵌在市場與非市場的密集網絡中
- 是社會關係的網絡,把人從「窄狹理性、短視、自利」的困境中解救出來
價值不是雜訊#
歐斯壯從不否認自己有價值立場。她寫道:
「公共政策的核心目標,應是促進那些能激發人類最好面向的發展。我們要問的是:多中心制度如何促進或妨礙參與者的創新、學習、適應、互信、合作,以及在多個尺度上達成有效、公平、永續的成果?」
她的三大價值:有效(effective)、公平(equity)、永續(sustainability)。
她強調經濟學家應該像助產士或協助者——幫社群找出自己的問題、建立自己的解方、回應自己的價值。
「與其把個人價值觀強加於他人,不如讓人們有能力建立最適合他們自己優先順序的社群。」
小結#
- 貧窮經濟學激發同情
- 教養經濟學激發包容
- 規範經濟學激發希望
- 而社群經濟學激發信心——當人們面對共同問題時,不必等待救世主;只要找到合適的制度,社群本身就是解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