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事體#
時下的聖經研究熱衷於文學批判,這泰半源於形式批判與編輯批判未能真正解釋經文的結果。將經文切成獨立片段,在學界普遍被認為毫無功效,於是不少學者轉向敘事批判── 因為一段經文的意義是由整體界定,而非分割的片段。敘事批判遂成為「市場上的新寵」。
不過它也帶著流行風潮共有的危險:它可能忽視(甚或拒絕)經文中的歷史成分,其基本哲學更強調讀者是產生意義的媒介。因此本書的立場是:敘事批判不能單獨成立,必須與來源批判、編輯批判結合 ── 後二者具糾正作用,能平衡敘事批判輕忽歷史、並把經文視為終極產品(而非逐步發展而成)的傾向。
敘事批判的主要前提:聖經的敘事是一種「藝術」或「詩體」,因此以作者的文學手法為研究的中心。多半學者並不否定其中有歷史的核心,但整體趨勢是把聖經故事視為「小說」看待(Sternberg 是著名的例外)。歷史故事與小說在文體上差別不大 ── 都以結構佈局、角色、對白、戲劇化的衝突來敘述。採用「小說」角度並不等於反歷史,只是承認聖經歷史中存有故事的文體。
聖經敘事體既有歷史也含神學,還有一個關鍵要點:這兩者是藉「故事」的形式放在一起的。歷史背景很重要,但故事在經文中的呈現才是解釋的真正目標。背景固然重要,卻必須由經文來控制,不可反其道而行。詮釋者的任務,是解讀聖經故事中含有「歷史-神學」的意義,而非重塑原來的事件。
詮釋聖經的敘事#
研究聖經敘事有四個方面:來源批判、形式批判、編輯批判、敘事批判── 它們不僅是批判學派,更是四個看待經文的獨到觀點。本章焦點在第四種;但四者彼此關聯,所以先概論前三個。
來源批判#
- 舊約:焦點在作者問題 ── 五經是摩西的著作,還是 JEDP(申命學派文集)?JEDP 底本假說曾主導批判學術一個多世紀,近年卻受到嚴重撻伐;學者審慎地回歸五經的合一性與摩西作者觀已非絕不可能(Wenham 1999;Baker 2003)。無論採取哪種立場,敘事批判都把摩西五卷書視為首尾一致的著作── 藉重複的情節、題旨(leitmotif)、範式場景(typescenes)、對偶交錯與首尾呼應等結構方式,把人物、主題、觀點編織為一貫。
- 新約:焦點在各福音書之間的文學關係。符類福音間字句與小段落的高度相合,確定某種文學依據必然存在。學界提出三個可能模式:
- 馬太居先,馬可用之、路加借用馬可(奧古斯丁)。
- 馬可居先,馬太與路加皆借用(Holtzmann 1863;Streeter 1924)。
- 馬太居先,路加借用馬太,馬可則借用兩者(Griesbach 1783;Farmer 1964)。
中間的二本假說(Two-Source Hypothesis)最占優勢:主張馬太與路加共用馬可以及 Q 底本(Q 來自德語 Quelle「來源」,指馬太、路加共有的約 230 節,以耶穌話語為主)。馬可無論在語言上(馬太、路加在多處改寫使之流暢)、神學上(如可六 52、八 17 的「愚頑」,可十 18 的「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都較艱澀)都是下筆較為艱澀── 這些都支持馬可居先。誰借用誰,決定了編輯批判的一些基本立場。
形式批判#
以形式作為真偽尺度的爭論,曾讓 1920 ~ 60 年代的批判學者一頭栽進去。其核心看法:福音故事先以口頭形式各自流傳約三十年,後來才根據宣講需要作出更動,才付諸筆墨;因此用這些資料來恢復歷史中的耶穌並不可靠。這觀點已不再被廣泛接受(Blomberg 1992),但衡量形式的發展仍有益處:勾勒出智慧言談、啟示話語、箴言、宣告故事、比喻、神蹟故事、例證故事、獨白等形式,對於建立詮釋各種體裁的形式尺度有無可估量的價值。
編輯批判#
編輯批判於 1950 年代,由布特曼(Bultmann)的三個學生發起:
- 潘坎(Günter Bornkamm,馬太福音)。
- 馬克森(Willi Marxsen,馬可福音)。
- 康哲民(Hans Conzelmann,路加福音)。
起因正是對形式批判「剪剪貼貼」觀點的反動。該學派相信福音書是寫作的成果,在文學上是個整體,而非硬拼硬湊而成。關鍵是觀察編纂者如何使用來源,再斷定這些改變背後的神學宗旨。對馬可居先的支持者而言,馬太和路加較易處理;司坦因(Stein 2001)提出對馬可(亦適用於約翰)應留意下列各特徵:銜接、加插、資料安排、引言、字彙使用、基督稱號、資料修改、選用與省略,以及結論。馬太、路加則留意擴充(如太十四 22 ~ 33 增添可六 45 ~ 52 所沒有的資料)、省略(馬太大多比馬可簡短)、地點改變(如別西卜事件:可三 22 ~ 27;太十二 22 ~ 30;路十一 14 ~ 23)、或故事的修改(如太十九 17 避免可十 18「你為什麼稱我是良善的?」的暗示)── 研經者要追問這些修改在神學上有何意涵。
該學派於 1970 年代步入「合成批判」(composition criticism)── 以書的整體作為神學基礎,而不僅僅檢視修改之處(Osborne 2001b;Wenham and Walton 2001)。編輯批判至此已進入敘事研究的活動範圍。綜合編輯批判與敘事批判,是研究聖經敘事的最佳方法。
敘事批判的方法論#
研究聖經敘事的基本方法其實很簡單:就是要讀它。許多人自幼熟知福音書或舊約的故事,但都是片段地來看 ── 很少有人坐下來從頭到尾通讀,捕捉戲劇張力與全景之間的互相搭配。文學批評發展出的技巧,正能幫助讀者「細讀」經文,注意結構佈局、角色衝突、觀點、對白、敘事時間與環境的流向。
自克理格(Murray Krieger)以來,常用圖畫、窗戶、鏡子為經文三個層面的隱喻:文學層面使人如瀏覽圖畫般看見故事所描述的世界;歷史性使故事成為窗戶,看見經文背後的事件;而經文與今天的相關性,又使它成為鏡子,意義「鎖定」其中,讀者從中看見自己。三者都是聖經有效解釋的一部分,忽略任何一個都會對經文不公。
敘事體的解釋有兩個面向:詩藝技巧(作者如何寫作)帶往意義(作者要傳達的信息)──「如何」(詩學)帶往「什麼」(意義)。司登柏格(Meir Sternberg)稱敘事為「功能性的結構,是敘事者與聽眾之間的交流,敘事者要透過一些安排,來產生某種效果」。敘事批判的層面可圖示為(借切特曼 Seymour Chatman 與郭珀培 Alan Culpepper 圖表):
真實作者 → 隱含作者 → 敘事者 → 經文故事(角色、背景、對話、
故事的時間、結構佈局)
→ 敘事對象 → 隱含讀者 → 真實讀者隱含作者與敘事者#
讀者在經文中看不到真正的作者。朱爾(Peter Juhl)指出:對作者的認識,端視他在經文中透露了多少。這觀點使我們避免將經文「心理化」── 像士萊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與迪特意(Wilhelm Dilthey)那樣試圖發掘作者。作者雖不在經文中,卻為自己塑造了一個人格(暗示作者/implied author)。我們研究的不是作者本人,而是作者心目中的信息── 從信息中見到他在經文中所要強調的關注、價值與神學觀點。
敘事者是經文中那位看不見的發言人,其聲音在評論段落中特別清楚,講述故事並有時解釋義蘊。例如使徒行傳中,敘事者一再告訴我們儘管困難不斷,神的子民遇到種種逼迫,但因著聖靈的工作,福音成功地傳揚開來(徒二 47、六 7、九 31、十二 24);約翰福音的前言(約一 1 ~ 18)也是敘事者的吟詠。
聖經敘事者最重要的特色:他與那位默示他的神常無法區分。司登柏格指出:「安排一位無所不知之敘事者,就是讓無所不知的神上場並榮耀祂。」博克(Darrell Bock)把這種無所不知的敘事者形容為具有「鳥瞰觀點,從上面觀看事件,完全明白所發生的是什麼事」。不少註釋者(如滕慕理 Merrill Tenney)因此把約三 16 ~ 21 看作編輯的評註而非耶穌的話 ── 這種編輯旁白,乃是意義的重要指示。
敘事觀點、意識型態、敘事世界#
敘事觀點指故事中不同角色或局面採取的角度,大多是指敘事者與故事情節的各式關係 ── 藉此對讀者產生預期的影響。學者辨識出五個操作範疇:
- 心理範疇:研究敘事者如何提供角色的「內在」資料(思想感受)。聖經故事是「無所不知」的 ── 路加描述西面與亞拿看見嬰孩耶穌時的內心(路二 29、38)、腓力斯想從保羅收賄(徒二十四 26)、約翰告訴我們耶穌的想法(約一 43)與知識範圍(約二 24、三 34)。若觀點出自故事中的某個角色(如參孫充滿情慾、錯謬的眼光,士十三~十六),則是有限而常錯誤的。
- 評估性(意識型態)觀點:指敘事體中頻現的對錯觀念 ── 劇中人經常意見不合,由敘事者判斷孰是孰非。馬太、馬可的合理尺度是「體貼神的意思」相對於「體貼人的意思」(真門徒的標準)。約翰列出三個層次看個人對耶穌的信心回應:領袖的意識型態使他們拒絕(約二 23 ~ 25);群眾的觀點讓他們就近耶穌,但只因神蹟(約六 60 ~ 66);門徒的信心讓他們跟隨耶穌、不計代價(約六 67 ~ 71)── 讀者必須在此三觀點中作選擇。
- 空間觀點:聖經敘事者「無所不在」。海面行走的神蹟中敘事者同時與門徒在船上,又與耶穌在海上(可六 48「意思要走過他們去」)。以撒尋妻的故事(創二十四)帶讀者從迦南(無知之地)到亞伯拉罕的家鄉(試驗之地)。
- 時間觀點:可從故事本身(當時觀點)或未來角度來看行動。耶利米蒙召(耶一 4 ~ 19)神既提到過去又講到未來;尼希米記則以第一人稱寫成,對事件和未來的知識都有限,讀者身歷其境地感受劇情(尼一 2 ~ 4)。
- 措辭觀點:論及敘事中的對白或講論。作者的「無所不能」讓讀者聽到一般世界上不可能聽到的對話 ── 哈曼與妻子、朋友的談話(斯五 12 ~ 14);腓斯都與亞基帕私下論保羅無辜的對白(徒二十六 31 ~ 32)。這些互動往往是故事的高潮,讀者得到極珍貴的內部資料。
這些要素共同構成一卷書的敘事世界。沃爾浩特(Clarence Walhout)指出,虛構小說與歷史經文的關鍵差異是:「歷史家聲稱,經文所投射的世界、以及作者的觀點,既構成故事本身,也成為真正發生之事的解釋。」── 讀到故事結尾,隱含的讀者對於這個經過仔細界定的敘事世界,會形成相當清楚的圖畫(Keegan 1985)。作者不受真實世界的約束,可以提供形形色色一般人不知道的觀點 ── 讓讀者感到故事背後有神同在,而神的權威瀰漫全書。
敘事與故事時間#
敘事時間是故事中事件的文學順序,與實際的時間順序不同,因為和文學安排相關。古代歷史記錄者,往往把戲劇化描繪看得比時間順序更重要。四福音書的比較是最佳例證:符類福音給人的印象是耶穌工作一年,約翰詳述了兩年(藉三次逾越節,約二 13、六 4、十一 55)。福音書作者最關注的是耶穌的生平與工作的義蘊(祂是誰?祂對門徒、群眾、宗教領袖的影響為何?)而非時間順序。司坦因指出這種文學排序幫助我們集中思考作者的安排,防止把福音書合參為按時序的「基督生平」而過分注重歷史、忽略神學。
司登柏格指出,「暫時中斷」或懸而未決是引讀者入劇情的技巧 ── 作者讓故事發生斷層,變動事件或對未來不提供充分的知識,產生懸疑(如捆綁以撒直到最後一刻才分曉)。敘事中給予事件的空間,則是作者目的的指標:創世記一~十一章如萬花筒迅速衝過一連串事件,列祖故事(十二章起)卻大大放慢腳步;福音書常被稱為「前言冗長的受難故事」── 郭珀培說,對約翰而言「整個故事涵蓋兩年半,但其中提到的情景只占兩個月左右」(1983:72)。對福音書作者而言,問題不是要寫什麼,而是要省略什麼(約二十一 25)。
結構佈局#
切特曼說,故事由結構佈局、角色、背景構成。結構佈局指導事件,將事件按因果關係連貫起來,達到高潮。其基本因素是衝突── 每一聖經故事都以此為焦點:神與撒但、善與惡、順從與背叛。結構佈局可宏觀發揮(整卷書)也可微觀發揮(一段中):
- 微觀:約翰九章將生來瞎眼卻逐漸看見(肉眼與靈眼都得以明亮)的人,與自稱有屬靈視力卻瞎眼的法利賽人作對比。
- 內外衝突:參孫的故事表面是與非利士人的外戰,實際是他作士師的呼召與自我中心、放蕩無度之間的內在衝突── 這便導致他與神的衝突與至終慘劇。
- 宏觀差異:馬太和馬可都寫耶穌與當權者、群眾、門徒的應對,處理法卻不同。馬可強調「彌賽亞奧祕」── 耶穌向領袖隱藏、為他們拒絕、被群眾與門徒誤解、卻被鬼魔認出;馬太則以門徒的逐漸了解使對比更凸顯(比較太十四 33 與可六 52)。兩者的敘事世界相同(神的國闖入歷史),但結構佈局不同,故細節差異甚大。
角色描寫與對話#
一個成功的故事,大半因其中的角色真實、有意思,讀者可以認同。亞里斯多德提出角色應具備四種特質:品行良好、合情合理、栩栩如生、個性一致。古代作品中角色常未充分發展,但聖經中卻充滿真實人物 ──人性的弱點暴露無遺:參孫的放蕩、大衛的情慾、所羅門在政治與宗教上的妥協、以利亞逃離耶洗別的懦弱,全都直言不諱;甚至亞伯拉罕說服妻子謊稱為妹子(創十二 14 ~ 20)亦原封不動地記載。
司登柏格指出:神本性不變,這一點與經文中不斷改變的人類形成強烈對比 ── 神的作為有變化,是因故事中的人不斷變化。角色描寫可分五種(彼此可重疊),以撒上十六 18 對大衛的描寫為例:體形(「容貌俊美」)、社會關係(「伯利恆人耶西的兒子」)、特長(「善於彈琴」)、道德與意識(「耶和華與他同在」)、心理狀態(「大有勇敢的戰士、說話合宜」)。描寫不誇大其辭,卻強調神的能力── 所推崇的是神,而非這些英雄人物。
最常用的描寫方法是形容,其上常加推斷,再加反諷:大衛的勇敢與掃羅的嫉妒先直接聲明,再以劇情刻畫;掃羅的行動損及最初對他的形容與應許,以致無能實現一切、由大衛取代。福音書的角色比較簡單(同一類只展現基本特性),舊約主要人物(摩西、大衛、所羅門、以利亞)則充滿動力、有時起伏甚大 ── 大衛從勇敢堅信落到自我中心;以利亞從大有能力落到懼怕逃逸。
對話往往承載角色刻畫與神學。敘事觀點的變化經常在角色對話與第三者敘事間轉移;角色所說的話常靠不住,只有敘事者才可信賴(創五十 16 ~ 17 約瑟兄弟把雅各沒說過的話塞到他口中;王上二十一 2 ~ 6 亞哈扭曲拿伯的話)。故事的動態常由角色間的對話推動。
故事背景#
故事背景是切特曼敘事技巧的第三面向,分地理、時間、社會、歷史四類。羅茲(David Rhoads)與米契(Donald Michie)指出:「佈局有許多功能 ── 製造氣氛、判斷衝突、暗示性情、為情節提供說明(有時具反諷)、激發讀者在自己文化中尋找聯想與不同含義。」
- 地理背景:路加二十四章的以馬忤斯旅程整個設在一個地理環境中 ── 兩門徒離開耶路撒冷、挫敗沮喪,在以馬忤斯認出復活主、再勝利地回到耶路撒冷。
- 時間背景:約翰的三次逾越節(約二 13、六 4、十一 55)構成耶穌工作的時間架構;廣義而言所有福音書的救贖歷史皆分為以色列時期/耶穌時期/教會時期。
- 社會背景:路加「聚餐相交」的主題覆蓋三層面 ── 救贖論(神赦免並接納罪人,路五 27 ~ 32、十五)、社會(信息進入各階層,路十四、十九)、使命教導(路九 10 ~ 17、二十二 24 ~ 30)。這些都奠基於猶太人聚餐包含生命分享的概念。
- 歷史背景:經文背後的歷史情境(如以賽亞或阿摩司的日期)告訴我們要將什麼歷史時期應用其中;而聖經各卷書的寫作情境(如馬太是在猶太人中還是外邦人中寫成),對解釋影響重大。
暗示的解釋#
「暗示的解釋」指作者說故事的修辭技巧:運用反諷、幽默、象徵等文學技巧引導讀者進入劇情。最常見的技巧有兩種:
重複。奧爾特(Robert Alter)辨認出五種類型:
- 字根(Leitwort):重複使用同一字根的同源字(路得記的「去」與「回」)。
- 題旨:具體意象不斷重複作為象徵(參孫故事中的火;摩西篇章中的水)。
- 主題:某概念作焦點(曠野漂流的順服與背逆)。
- 一連串行動(常為三部曲):王下一章三位五十夫長受天火警告。
- 模式:英雄生平重大事件不止一次重複(主餵飽五千、四千人;保羅三次蒙召)。
有些文學批評家以重複為純文學技巧;福音派反駁道聖經記載雙重事件是因事情如此發生。但這是非黑即白的想法 ── 歷史與文學技巧並不衝突。要否定重複事件的歷史性沒有好理由;作者寫入這些事不單為記歷史,更是要強調某個重點。柏琳指出重複常是要讓人從多重觀點看一個故事(如撒下十八章從大衛、約押、百姓三方描述大衛為押撒龍悲痛,使傷痛的深度加強)。
斷層。作者刻意省略某些資料,讀者就必須參與到劇情中去填補。司登柏格以大衛與拔示巴的故事(撒下十一)作示範:作者沒有明說大衛的罪為何,也沒有講烏利亞了解多少;讀者起先會往好的一面想大衛為何召烏利亞,直到後來才發現那可怕的預謀。於是烏利亞的話 ──「我豈可回家吃喝,與妻子同寢呢?我敢在王面前起誓,我決不行這事」(11 節)── 便加倍顯出反諷的力量。藉斷層製造的懸疑,讀者會強烈地感受到經文中的情緒。
隱含的讀者#
「隱含的讀者」乍看是學術吹毛求疵,實則對一般讀者最實用。其理論基於:每卷書都有各自心目中的讀者群;這些原初的讀者是誰,「真正的讀者」(今天實際讀的人)並不知道,但從經文的原初信息可以看出背後的「隱含讀者」是怎樣的人。經文要求真正的讀者從隱含讀者的角度來讀、與他們的問題認同、領受同樣的信息 ── 這能幫助真正讀者體會經文所宣示的感情和回應,而不致把其他含義讀進經文。
郭珀培說:「讀者接納經文加給他/她的觀點,逐一去體會,本來的期待或落空、或需修改,將經文的某部分與其他部分相連,揣摩經文要讀者想像、解明的部分;這樣,經文的意思便逐漸明朗了。」奧斯邦稱此步為「讀者認同」:探究經文對其心目中的讀者有什麼要求,然後再與這目標「認同」── 讓經文決定我的回應,臣服於經文內在的動力並按經文調整自己的生活。
舉例:常有人用迦拿婚筵教導禱告要堅持不懈,彷彿只要像馬利亞堅持要耶穌滿足需要,祂就會成就。這並非經文的重點。從一~二章的場景與二 11 的編輯評論看(「耶穌……顯出祂的榮耀來,祂的門徒就信祂了」),信息是基督論:焦點是耶穌的「榮耀」,不是如何禱告;馬利亞的請求是凸顯耶穌彌賽亞職分的方式之一(公開事奉的開始),不是要作門徒的典範。此處暗示的讀者是要相信祂── 我們應當與馬利亞一樣,看出耶穌的「榮耀」。
類似地,詳細閱讀以利亞和以利沙的紀事(王上十七~王下十三)會發現多處刻意仿傚摩西與埃及的事 ── 列王紀的神蹟有雙重目的:彰顯雅巍勝過巴力的能力(如十災顯明埃及神祇無能),並展示神對以色列拜偶像的審判。故事要求隱含的讀者單單相信神、拒絕世俗化的誘惑── 現代讀者不需再尋求同樣的神蹟,只要重新活出這些故事所呈現的信心與委身。
結論#
以上描述的方法看似術語繁多,實際上卻立基於讀經的基本常識。這並非什麼特別的方法,只是提供一種角度讓我們更「切身」地閱讀經文。存著這些觀念連續讀經文幾遍,讀者就會「感受」到其中戲劇的流動 ── 一邊讀一邊辨識故事的各層面(結構佈局、角色、背景)與講述法(隱含作者、敘事觀點、暗示的解釋、隱含讀者),仔細觀察聖經作者的文學技巧,看他怎樣創造敘事世界,然後便可在其中發現故事的意義與義蘊。
敘事批判的弱點#
文學批評與所有思想學派一樣具多重層面,不能把所有擁護者當作一類。以下所指的問題並非每位學者都有,但大體上能代表這運動的特色。一旦醉心於某個新玩意兒,便容易失去警戒,不加批判地使用工具而不自知其害。以下各點不是要藐視或拒絕文學批判,而是提醒避免濫用。
非歷史化的傾向#
柯林斯(John Collins)指出,許多文學批評家極力否認經文含有任何一點歷史成分。經文的極端自主性,意味不但與原作者不再相干,也和原初寫作的歷史架構不再相干。另有許多人乾脆否認經文背後的歷史 ── 聖經被逐出原來停泊的港口,漂浮在現代相對論的海洋中,故事意義大開「玩耍」之門。羅茲與米琪稱馬可福音是「具自主性的文學創作」、與那位真正的耶穌及其生平毫無關係,是「自足的封閉世界」。
代表此觀點的典型是弗瑞(Hans Frei):他呼籲現代批判學者不要再鑽研歷史,要「回到批判之先」,但他把「很像歷史」的特性與原初真正的歷史事件截然分開 ── 故事自有其意義,不應去找經文背後的事件。司登柏格對此評論道:「實在很可惜……熱衷於從『文學』角度看聖經的人,竟然會像歷史批判派,其實這一派的全盛期很短,早已過時。」文學與歷史可以並肩存在、互相倚賴。對聖經敘事而言,歷史有兩個重要面向:一為故事背後的歷史事件,二為可以解明經文用意的背景資料。
將作者擱在一旁#
在釋經學的辯論中,核心問題是「作者-經文-讀者」關係的解析;讀者回應批判是遠離作者之漫長過程中的最後一步。這一派倡導人士採某種自主理論:作品一經寫完便脫離作者而自主,一段經文的意義完全看現在的讀者怎樣解釋,而不是「過去」的作者或經文怎麼看。但這種二分法並無必要。提瑟頓警告:「文學與哲學釋經法中,對讀者角色的見解相當有價值,但有時卻講得太過分……對意義的探索已簡化為語言效果的講究。」這種懷疑論與化約主義(reductionism)都是無憑無據的 ── 讀者運用釋經學的技巧,原就是要了解經文的原意並與之認同;把聖經作者從其作品中消除,是全無必要的事。
否定原意或指涉意義#
對偏激的批判者而言,暗示的作者取代了經文背後的真正作者、小說取代了歷史;文本與字句整個獨立出來,讀者可以在經文中製造出自己的意思。
麥奈特(Scot McKnight)生動地警告:「文學理論家或許會被水面上『浮動』的冰塊震懾,形容它的外形何等美麗……但過不了多久,他們的船便會清醒,發現一項『鐵達尼號式』毀滅性的事實 ── 他們注視的其實是一座冰山,底下的部分比露出水面的部分要大得多。」(1988:128)
化約與切割的思想#
把意義簡化為經文內各種因素的相互關係(如結構佈局或背景)既沒有必要,而且顯然錯誤。文學批判的確有貢獻 ── 提醒我們意義在於視經文為一個整體、而非分割的片段;然而一半的真理若被講成全部真理,就成了錯誤。如果不納入解經與歷史文化的研究作為更廣的範圍,就絕不可能探索到經文的原意。解經研究和仔細閱讀經文並非非此即彼,而是兩者皆然。若硬說「惟獨文本」,輕則誤入歧途,重則落入險境。
將現代文學分類法加在古代文體之上#
許多現代理論家的方法源自鑽研現代小說。柏琳主張「聖經故事美學化」,以文學科學的原則來分析經文 ── 這大前提可以同意,但她所用的理論依據通常是現代文學而非古代文體。
最佳的修正來自奧恩(David Aune)的《新約的文學環境》(The New Testament in Its Literary Environment):每一種文體都從猶太與希臘羅馬的平行作品來思考(如把福音書與同時期的傳記文學比較,以判斷作者如何擇定形式)。奧恩的回應是:「現代學者制定的文學體裁與結構是根據小說而來;這些並不能排除古代文化用敘事藝術來傳達歷史實況的作法。」換言之,古代常採用小說的文體來描述所發生的事實── 假定聖經歷史學家會採非歷史立場,乃是錯誤的看法。
偏好怪異的理論#
朗文指出,這派提倡者不斷製造新名稱、用大量術語(1987)── 閱讀一些讀者回應批判或解構文學的書,等於在學一種新的外語;且許多理論彼此矛盾。最前衛的學派運用聖經時常有一段時間差(例如解構主義在社會科學界盛行十年後才進入聖經研究)。每個人都想擠身於最先進的運動 ──我們正在重複雅典人的錯誤:「不顧別的事,只將新聞說說聽聽」(徒十七 21)。「新思想」本身沒什麼錯,每個領域都有術語;但若宣稱方法實用、人人都能用,就要避免太過專業的術語,也要在理論上能合一。
忽視初期教會的理解#
初期教會對聖經的解釋固然不能作為現代方法的衡量標準(思想模式不同),但值得注意的是:所有最初註釋聖經的人,都以聖經故事為歷史事實。麥奈特說:「據我所知,沒有任何一份早期教會文獻視福音書為文學傑作;幾乎沒有資料可以證明詮釋者是對結構佈局、技巧、角色發展等有興趣。」這不能證明以文學角度看經文是錯的,但它顯示最接近當初事實的人並不認為這些純是文學創作;從一開始教會便是以指涉性的角度看聖經,若要拋棄這種看法,需要非常強的證據。
結論#
以文學角度研究聖經故事有優點也有缺點。麥奈特甚至說:「文學批評中大部分可取的地方,在編輯批判的『寫作批判』(composition criticism)範疇內,都已經探索過了。」奧斯邦沒有這麼極端 ──意義要從經文最終的形式內來發現,而不是透過傳統批判過程來尋找。但文學批評與編輯批判之間確實有很大的重疊;若能把兩者整合,就能在維持歷史性與經文指涉意義的同時,充分運用敘事層面的工具。
研究敘事文之方法論原則#
在釋經學諸方法論中,敘事批判有其一席之地:它清楚列出故事如何產生意義、如何吸引讀者進入敘事世界。但若與歷史性、指涉性的意義分割,就會流於主觀與武斷。任何合適的方法論,必須將文學與歷史混合在一起,使其互相修正、強化優點、避免缺失。以下依一般釋經學段落為例,說明文學法的各項要點。
一、結構分析#
- 宏觀先行:詳細研讀經文,注意整個作品的發展脈絡。
- 微觀再分析:把故事細分為「施動者」(actant)單位 ── 即個別成分或行動,觀察各角色如何互動、衝突如何起落。
- 背景影響:研究地理、時間、社會等背景對結構佈局的影響,再把整個故事合起來看其發展。
以馬太福音二十七 66 ~二十八 20 的復活故事為例,整段是以「反對耶穌之人」的幾個故事為結構:
- 第一度阻擋:祭司想守墓(太二十七 62 ~ 66)/婦女私下造訪墓園(太二十八 1)。
- 第一度翻轉:神蹟介入(2 ~ 4 節)、超自然景象(太二十七 51 ~ 53)、天使說話(5 ~ 7 節)、耶穌首次向婦女顯現(8 ~ 10 節)。
- 第二度阻擋:祭司賄賂守衛說謊(11 ~ 15 節)/門徒的懷疑(17 節)。
- 第二度翻轉:兩件事都被大使命翻轉(18 ~ 20 節)。
值得注意的對照:守衛(嚇昏了,4 節)vs. 婦女(「不要懼怕」的勸慰,5 節);祭司(要人說謊,11 ~ 15 節)vs. 耶穌(要人承擔使命,18 ~ 20 節)。背景上既有時間記號(太二十七 62、二十八 1),也有地理轉移(耶路撒冷 → 加利利)。
二、風格分析#
詮釋者必須辨識作者呈現題材的各種文學技巧,看它們如何使結構佈局更生動、讓故事高潮迭起。常見技巧包括:
- 對偶交錯法、含攝法(框架技巧)。
- 重複、斷層、對立、象徵、反諷。
以馬太二十八章為例:
- 斷層:馬太沒有描述復活本身,只讓讀者從上下文推測。
- 衝突升高:祭司用盡人的力量阻擋神的計畫,使懸疑一路推升。
- 戲劇對比:神的能力令堅強的士兵戰慄、嚇昏(絕佳的戲劇表達)。
- 反諷:祭司乞求彼拉多防止的事(耶穌身體被偷走),正是他們最後操弄守衛撒謊的內容。
- 對話張力:讓讀者感受神與人的衝突 ── 祭司的操縱、天使的含蓄責備、復活主難以置信的應許。
京士柏(Jack Dean Kingsbury)指出,馬太結構佈局的核心要素是衝突。復活故事如此,馬太福音整卷亦然 ── 這段與耶穌誕生故事一前一後形成首尾呼應:一方面是神的計畫,另一方面是猶太首領(希律王)企圖攔阻神旨意的陰謀。
三、編輯分析#
編輯分析對列王紀-歷代志、以及福音書特別有用,可以補充結構與文體研究、判斷重點所在。作為客觀的掌控因素,能防止主觀化的解釋。方法有兩種:
- 寫作分析(專業性較強):字與字的比較、統計分析,判斷哪些字彙為馬可或馬太所獨有。
- 對比分析(對非專業人士較有用):比較福音書的基本差別 ──添加、省略、擴充,從中判別經文所要強調之點。
研究方式又分外在與內在:
- 外在:找「接縫」── 段落過渡話語,是特定語言與主題的指標。編者的評語與添加(如太二十三 5 ~ 6、17 ~ 18 的「公式引句」)往往透露作者獨特的神學。
- 內在:找「線路」── 作者如何用重複的模式與特殊表達法將信息傳給讀者。整體結構比作者使用的個別資料更重要。
一個段落中小文體的交互使用(如馬可橄欖山講論中混用比喻、教導題材、啟示文學),對整體藝術結構是很好的指標。故事中邏輯張力或含糊之處,也能引導讀者進入敘事世界 ── 例如約翰福音善用「誤解」手法(如尼哥底母事件),讀者很快便明白那正是結構的一部分:耶穌從天上的角度說話,聽眾則從地上的角度回應,讀者不得不在二者間作抉擇。
總言之,把來源、編輯的技巧與敘事批判結合,容許三者互相影響、彼此修正,才能明瞭作者原要表達的故事與神學信息。
四、解經分析#
在詳細查驗作者的編輯抉擇後,接下來要運用前面的一般釋經學原則,以文法-歷史法來看經文:
- 文法:使字詞的關係更清楚,對故事的流向更明白。
- 語意:使原來的意義更澄澈。
- 背景資料:敘事在某種文化中寫成,若缺乏這類資料,只能看見表面的結構佈局,無法深入其義蘊。
這些方法並非必須照第一到第三步才能進行,事實上它們是合在一起運用的。文法和字義研究本身也是風格分析的層面;編輯-批判分析亦是研讀敘事文學的解釋工具。從一個角度看,解經是其他方法的綜合摘要;從另一個角度看,它提供必要的掌控── 許多敘事研究忽視了認真的解經,結果並不令人滿意。
五、神學分析#
- 主次分明:學者必須區分何為經文內細節上的重點、何為主要的神學主軸,再將這些連到大段落及整卷書的脈絡。
- 戲劇與神學並行:故事同時包含戲劇層面與神學層面。神學層面關乎意義的命題要素,戲劇層面關乎意義的動態要素與使命因素(與實踐/praxis 相關)。
- 兩面皆需留意:戲劇使讀者與結構佈局、角色對應,站在隱含讀者同一邊;神學教訓也貫徹全劇,讀者無意間便有所學習。理論若沒有實用之例就枯燥無味,而實用若沒有理論就毫無內容。
例:馬太的復活故事以基督論為中心,總結了馬太一貫強調的事 ── 耶穌為神的聖子、具雅巍的權柄(18 節)、無所不在(20 節),同時教導:反對神的計畫必徒勞無功、作門徒卻寶貴無比。大使命(太二十八 18 ~ 20)成為第一卷福音書的高峰,強調要「到萬國去」(19 節)。
六、處境化#
處境化是聖經故事的核心,要求讀者把其中的教訓應用到自己的環境:
- 故事的本意,是要將以色列(舊約)、耶穌(福音書)或早期教會(使徒行傳)的生活意義,應用到後期神子民的團體。
- 福音書有所謂「耶穌生平情境」(Sitz im Leben Jesu)與每卷福音書寫作對象的「教會生活情境」(Sitz im Leben Kirche)── 後者是福音書作者受感動,將耶穌生平從當時教會的處境寫出來。
- 所以將其應用於現今需要也是合理的。聖經故事就是以故事形式表達實際關係中的神學。
故事要求讀者對戲劇產生回應。閱讀時必須身歷其境:
- 像門徒一樣對耶穌感到震驚、要敬拜祂。
- 像耶穌一樣順服父神。
- 作門徒即「背起十字架」── 即使那十字架會要我們殉道,一如當年許多門徒。
有關「讀者認同」:任務是「認同」經文心目中的「讀者」,讓故事引導我們的回應。羅賓森(Robinson 1980:123 ~ 24)等人認為,敘事性講道應採「非直接的處境化」而非「直接的處境化」── 因福音書甚少明文指出要點。但太不直接,作者想傳的信息就會失落在主觀的洋海中。奧斯邦較傾向「建議方法與途徑」,引導會眾親身體會故事的義蘊。
七、敘事形式與講道#
處境化意味從解經轉到講章。對聖經故事而言,講章應採葛利丹努(Sidney Greidanus)所謂的「敘事形式」:
- 不同於「三個重點」式的講章:敘事形式不按邏輯架構,而是按聖經故事的輪廓前進,重述劇情,幫助會眾一步步體驗故事的變化與張力。
- 背景資料成為講章工具:引導聽眾進入當時情境,親身領略其中的信息。
許多「敘事講章」推動者強烈反對列出講章「要點」(巴特瑞克 Buttrick 重新命名為「動點/moves」),理由是「作會以知性資料取代經文情感的動力」。但這種想法相當離譜 ── 如果經文故事中本就有兩部分或三部分(或「動點」),講章以此為架構是非常自然的事。
- 故事講章要訣:大綱應由故事的結構佈局發展來掌控。「行動」單元成為講章的「要點」,但若從「進展」(一齣戲的各「幕」)的角度來思想,而不視之為論點(那較適合教導性的講章),就更好。
- 最後的綜合:完成以上六點後,傳道人將各種因素(結構佈局發展、對白、神學重點、讀者認同)綜合起來,作成戲劇性的講章── 重塑原來處境化的信息,對今日說話。重講故事時運用背景,讓會眾重新體會當時情形、彷彿置身其中,一邊說一邊就會自然地應用(即讀者認同)。
- 區分地方性色彩與神學重點:與比喻講道相同,前者(故事內的成分)幫助聽眾進入故事、感受力道;後者(應配合今日而重新處境化)幫助他們看出故事與自己需要的關係。故事形式之內已經充滿各種例子,不需要再從現代生活中勉強舉例。
敘事性講道的說服力與推動力,比教導性講道更強 ── 後者只是描述基督教的真理,而敘事性講道則把這些真理在「實際生活」中表現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