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喻#

聖經少有其他部分,較比喻更加刺激、更適合在講道中使用。比喻和啟示文學一樣,都是最常有人寫的聖經題材,但是在釋經學上卻錯得最離譜。史諾瓜斯(Klyne Snodgrass)說:「教會史上,耶穌的比喻大多被錯待、重編、妄用、宰割。今日經常也是如此。比喻常被誤用,卻少有人蹚進去且理解」(2004:177)。以比喻作傳達工具,效果非凡 ── 因為是依據日常生活的經驗來講的比方或故事。可是,故事的本身可以有多種含義,現代讀者也和從前的聽眾一樣,不容易正確地解釋。

耶穌曾說明比喻運作的原則:「神國的奧祕只叫你們知道,至於別人,就用比喻,叫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明』」(路八 10)。

托柏特(Mary Ann Tolbert)說得不錯:「針對耶穌比喻的研究,意見極為分歧,辯論無法止息……現代解釋比喻的人,一定大半都屬於『別人』那一類」(1979:13)。當年門徒要了解比喻都不容易,何況今日?兩個關鍵問題是:我們可能明白「作者的原意」嗎?而所謂的「作者」究竟是指耶穌,還是福音書的作者?

比喻的意義和運用#

比喻的重要性很明顯 ── 在符類福音書,耶穌的教導三分之一為比喻的形式。用現代的話,比喻可以說是「以地上的故事來講天上的事」。但在古代世界,又是什麼意思?希伯來的術語是 māšāl,這個字也有「箴言」或「謎語」的意思,「比較」是其基本意義。

  • 派斯克指出,māšāl 原來是箴言的一般用語,後來發展成智慧教導的術語,最後則成為一個廣義的字,泛指先知式箴言、比喻、謎語和象徵式動作(1978:744 ~ 45)。
  • 有些比喻是先知式的,如拿單所講母羊羔的比喻,把大衛對烏利亞的不公一語道破(撒下十二 1 ~ 2);又如以賽亞所講不結果子的葡萄園,把以色列的不忠與神對這個國家的審判完全表明出來(賽五 1 ~ 7)。
  • 拉比比喻超過三百二十五個,除了一兩個以外,所有都出自主後七十年以後。他們的比喻都是從某段經文發展出來的;但耶穌的比喻只有好撒馬利亞人(路十 25 ~ 37)是由利未記十九章 18 節「愛你的鄰舍」一語發展出來的。
  • 比喻和希臘的平行例證也有分別 ── 後者大部分都是辯論的形式,耶穌的 māšāl集中以生活處境來闡明國度的現實。如此,耶穌的比喻是獨一無二的(Hultgren 2000:6 ~ 9)。

比喻有智慧與預言的背景。耶穌並不是一位幫助年輕人或成為社會上能負責之成人的智慧教師;他的教導中完全沒有像友誼、擇偶、作社會領袖等實用的問題。反之,耶穌自始自終都是在預備神國度的子民,使用智慧教導的方法(Perkins 1981:37 ~ 39)。

耶穌所用的 parabolē,也像猶太人的 māšāl 一樣,有各種形式

  • 格言(「醫生,你醫治自己罷」,路四 23)
  • 隱喻(「凡栽種的物,若不是我天父栽種的,必要拔出來」,太十五 13)
  • 明喻(「我差你們去,如同羊進入狼群」,太十 16)
  • 簡短的比較(太十三 31 ~ 32、33)或喻象語言(路十一 5 ~ 8,十五 3 ~ 7)
  • 比方的諺語(路五 36 ~ 38,新酒裝在舊皮袋裏)
  • 比擬similitude),或更富內容的明喻(可四 30 ~ 32 將神的國比作芥菜種)
  • 故事比喻(太二十五 1 ~ 13,十個童女)
  • 範例故事(路十 29 ~ 37,好撒馬利亞人)
  • 寓言故事(allegory),一個故事中有好幾處可作比較(可四 1 ~ 9、13 ~ 20,撒種的人與種子)

深入比較三者:比擬(similitude)是直接的比較,有動詞呈現在式,將共通經驗應用在屬靈的事上(如可十三 28 ~ 29 的無花果樹長葉);比喻則是一則故事,以過去式講一件事,是間接式的,要求聽眾有所回應;寓言則以隱喻形式繪出一連串圖畫,細節都具象徵意義。林尼曼(Eta Linnemann)說:比擬的權威來自意象的普及性,比喻的權威則來自講述的簡明性(1966)。

比喻與寓言之爭#

究竟耶穌的教訓有多少是寓言,一直有爭議。耶利米亞主張,寓言的細節是後來教會加上去的,必須刪除,以回到耶穌原初的比喻,其中只有一個重點(1972:66 ~ 89)。但大多數人發現,耶利米亞不得不用循環論證來支持他的看法;他沿襲朱立策(Adolf Jülicher)的基本理論 ── 耶穌的比喻都只有一個重點。

布倫柏格(Craig Blomberg)則向朱立策與耶利米亞等人的「惟獨一點」學派提出最強烈的挑戰(1990:29 ~ 70):

  • 舊約和拉比的比喻都顯示,猶太的 māšāl 傾向於細心控制的寓意重點
  • 在希臘羅馬世界,並無寓言與非寓言形式之分;大部分為混合形式。
  • 形式批判認為古代趨勢是將原來簡單的故事寓意化;但實況可能相反,古時趨勢不是擴張,乃是簡化
  • 單一重點的比喻也具隱喻性── 包含多層次的意義。
  • 「寓言」與「寓意化」不同:前者是一種文學筆法,作者帶讀者進入更深的意義;寓意化則是將幾層意義(並非作者原意)讀入經文。福音書比喻屬前者,不屬於後者。
  • 比喻許多細節因具誇大特性(超過正常故事界線),所以原意就是要從隱喻層次了解。
  • 史考特(Bernard B. Scott)指出隱喻核心乃「以一件事物解釋另一件」,如以圖畫描繪一件事物的某些方面,凸顯要點,隱藏其他。詮釋者必須發現所強調的是哪些方面。

我們的任務,是要辨別何為「地方色彩」(不具屬靈意義的細節),何為富神學意味的細節(寓意部分)。這由上下文來決定:包括宏觀(比喻所在的大範圍)與微觀(比喻本身),以及故事中細節的歷史背景。

  • 撒種者比喻:四種土地代表對福音的四種反應,撒種者指神,種子則是福音,許多細節都被寓意化
  • 浪子比喻(路十五 11 ~ 32):主角有意義(父親=神,浪子=稅吏與罪人,大兒子=文士與法利賽人),但饑荒、豬和豆莢等細節只是使故事更生動,沒有屬靈意義。

比喻的目的#

福音書比喻最難解的部分之一,就是清楚陳明比喻之「目的」那段經文:

若是對外人講,凡事就用比喻,叫他們「看是看見,卻不曉得;聽是聽見,卻不明白,恐怕他們回轉過來,就得赦免」。(可四 11 ~ 12)

現代詮釋者難以接受耶穌在此使用比喻,是要向不信者隱藏神國的真理。林尼曼主張這一定是後來教會加上的(1966);有人認為是馬可「彌賽亞奧祕」的一部分;柯莫德(Frank Kermode)辯稱這乃是耶穌奧妙難明信息的中心,既具啟示性、又具隱藏性(1979:25 ~ 47)。

  • 關鍵一:馬可用 hina(表示用意),馬太用 hoti(表示原因或理由)。表面衝突與保羅和雅各對信心和行為的辯論相似 ──其實是同一硬幣的兩面
  • 關鍵二:耶穌對賽六 9 ~ 10 的使用。以賽亞的受任典禮中,神把會導致抗拒的信息交託給頑梗背叛的國家。耶穌看見當代同樣的問題:百姓聽見耶穌說的話,卻無法領會

簡言之,可四 10 ~ 12 和太十三 13 ~ 15 清楚表明 ──耶穌特意用比喻,象徵神審判反對的人和不信的百姓。比喻使不信者對自身的拒絕更加堅定。然而這只是比喻形式之一,並非全部目的。有兩個因素讓我們不得不找其他的依據:

  • 這段引言只在馬可四章和馬太十三章的衝突與拒絕的比喻中出現,上下文範圍有限。
  • 比喻乃是要教導門徒(如借錢之人的比喻〔路七 40 ~ 43〕、橄欖山講論的比喻〔太二十四 32 ~二十五 46〕、告別講論中的比喻〔約十四 2 ~ 3、6,十五 1 ~ 8,十六 21 ~ 22〕),也是要向群眾和法利賽人發出挑戰(如尋找失喪者的比喻〔路十五〕、好撒馬利亞人的比喻〔路十〕)。

耶穌使用比喻有更大的目的。比喻乃是「接觸技巧」,功用視對象而異:

  • 領袖(拒絕者):隱藏真理,使他們的心更剛硬,成為神審判的記號。
  • 群眾發出挑戰,要他們作出決定 ── 支持耶穌或反對他。
  • 門徒教導並挑戰,進一步教導神國度的真理。

這些比喻乃是「言語事件」(speech event),言外的挑戰和言後的相應,不容許人保持中立。學者逐漸同意,太十六 19、約二十 23(「你們赦免誰的罪,誰的罪就赦免了」)主要是指神真理的宣揚;聽眾必有所回應,而回應會導致他們的得救或審判

比喻的特色#

一、屬地性#

耶穌借用日常生活的題材:

  • 日常生活:失錢、麵酵、浪子
  • 大自然:芥菜種、稗子
  • 動物世界:空中的鳥、披著羊皮的狼
  • 農業:撒種、葡萄園、失羊
  • 商業:按才授銀、不忠的管家、可惡的租戶
  • 王室:王的婚筵、善心(好撒馬利亞人)

他循著智者(智慧教師)的傳統 ── 以實際生活為重。可是,耶穌也超過智者傳統 ── 相似部分只是隱喻的形式或意象層面,並非真理本身。他的信息雖有時含倫理意味(如好撒馬利亞人),但那些都是國度的倫理

除非我們能夠了解比喻意象背後屬地事件的細節,否則可能會歪曲比喻的重點。例如對巴勒斯坦地形的認識,使我們更明白撒種者比喻

  • 路旁」── 有些路穿過田中間,農夫撒種並不科學化,乃是隨手撒出。
  • 石頭地」── 指巴勒斯坦許多地方,表層泥土底下幾吋就是石灰石的岩礁;泥土雖可保水,但植物很快發芽,太陽也容易把它曬乾。
  • 荊棘」── 野草生根比農作物更快,將水分與營養吸收去。
  • 巴勒斯坦有結實一百倍的記錄,耶穌講的並非誇大之言

二、簡潔性#

福音書中的比喻十分簡單,人物很少超過兩三個,情節也不太曲折。不過這裡須澄清從前的一些誤解:

  • 朱立策耶利米亞以來,許多人教導比喻只有一個重點
  • 其實這點不完全正確。浪子的故事確有一個主要重點(小兒子的放蕩以及後來的悔改、赦免、重新接納),但其中還有兩個角度(父親的愛、大兒子的嫉妒)──這兩方面在比喻中都富意義,不只是具「地方色彩」而已。
  • 究竟一個比喻有多複雜,要視其本身而定。

三、主要與次要之點#

比喻是否有主要與次要之點,是辯論最多的一個問題。朱立策的影響仍非常大,許多人堅持重點只有一個,並辯稱次要之點是「地方色彩」。作者的修正是:

  • 由於許多人仍有按主觀將比喻寓意化的趨勢,詮釋者必須非常謹慎
  • 但每一則比喻都必須個別解釋,詮釋者應當敞開心胸,依據經文看有無次要之點的可能性。
  • 撒種者比喻:各項細節都指向一個基本真理 ── 要讀者辨認自己會是哪一種土壤/回應。
  • 浪子比喻:父親的寬恕與大兒子的自我中心成為對比;次要的成分確實具有意義
  • 可用「寓意式的比喻」一語,但不能將比喻寓意化。詮釋者無權將細節隨意發揮,必須由故事內部的動力來決定細節是否具神學含義。
  • 維亞(Dan Via)說:「耶穌的比喻之含義,雖然不能只限於一個要點的比較,但是並不意謂這些比喻乃是寓言……除了一個要點的方法以外,我們必須設法以非寓意化的方法解釋比喻」(1967:17)。
  • 布倫柏格(1990)甚至主張,比喻中有幾個人物,就有幾個要點,比喻其實就是寓言。這主張略嫌誇大,但比「一個重點法」更接近事實

四、重複#

重複有時是用來強調比喻的高潮或重點

  • 浪子兩次認罪(「父親,我得罪了天,又得罪了你;從今以後,我不配稱為你的兒子」,路十五 21)。
  • 忠僕的獎賞:「你這又良善又忠心的僕人,你在不多的事上有忠心,我要把許多事派你管理」(太二十五 21、23)。

有些比喻在兩種不同場合中講:失羊的比喻,太十八 12 ~ 14 是對門徒說,路十五 1 ~ 7 是對法利賽人說。強調之點略有差異:

  • 太十八 14:天父「不願意這小子裏失喪一個」(強調的是使命)。
  • 路十五 7:「一個罪人悔改,天上便有歡欣」(強調的是回頭歸向神)。

這常被用來說明比喻的敞開性,因福音書作者將其放在不同背景,賦予不同的重點。但這說法忽略:

  • 耶穌是位巡迴傳道人,當然會在不同狀況下講述比喻,因此很可能是他自己的解釋
  • 這並非將比喻從歷史背景取出,讀入多種意義;事實正好相反,因為馬太和路加都是經文所給予的解釋。比喻可以有不同的解法,但是惟有聖經的上下文可以決定如何解釋

五、結論在最後#

耶穌常用一句簡明的教訓結束一則比喻:

  • 「凡為自己積財,在神面前卻不富足的,也是這樣」(路十二 21)。
  • 或發出問題,由聽眾提出所學到的事(如路七 42 的兩位欠債者、路十 36 的好撒馬利亞人)。
  • 偶爾耶穌會自己解釋比喻的意思(太十三 18 ~ 23、36 ~ 43,十五 15 ~ 20)。

葡萄園工人的比喻(太二十 1 ~ 16)結尾提到角色的反轉(「在後的將要在前,在前的將要在後」〔16 節〕),似乎與比喻本身的重點相反(1 ~ 15 節)。然而這兩方面卻不衝突 ──雖然結語並不是比喻的要點,卻能配合整個狀況。司坦(R. H. Stein)說:「這則比喻的生活背景乃是:耶穌在為自己辯護,說明他與稅吏和罪人交往、把神的國帶給他們的道理」(1981:128)。換言之,最後一句話(16 節)不是在解釋比喻,而是要將比喻應用到更廣的範疇(耶穌轉向被社會遺棄的人)。

六、與聽眾的關係#

與聽眾的關係是比喻的中心。耶穌最主要的用意,是要聽眾回應 ── 無論正面或負面。克羅森(Dominic Crossan)指出,這是拉比和耶穌之比喻最基本的不同(1973:19 ~ 21):

  • 拉比的故事是教導性,說明一段經文,刻畫某個教義立場。
  • 耶穌的比喻則在提出一項要點,並引出聽眾的回應。

在實際歷史狀況中,耶穌對三種對話者用比喻:群眾、文士與法利賽人、門徒。每一次他都向聽眾發出挑戰,強調悔改的必要(路十二 16 ~ 21,十三 1 ~ 9),並要求「下定決心」(路十六 1 ~ 8)、「徹徹底底」(太十三 44 ~ 46)、「謹守儆醒」(太二十四 42 ~二十五 13),因為神的國近了。

林尼曼總結比喻如何達到這一點(1966:25 ~ 33):比喻的結構是要將聽眾傳講者的信息「連結」起來。作法是:(1) 讓聽眾「承認」一個要點,從他們的生活經驗中接觸他們;(2) 透過雙重的意義,從聽眾的經驗轉到更大的國度真理;(3) 比喻「聲明,某件事就如另一件事一樣」,將比喻意象的重點與耶穌所要傳達的實情相比較。因此便成為名符其實的「語言事件」── 耶穌向聽眾提供新的可能性,推動他們到作決定的關口。

七、出乎意料的反轉#

耶穌讓人不得不作出決定的方式,主要是在比喻中打破慣例。聽眾一次又一次發現,比喻中的事件出乎他們的意料之外,使他們不得不思考其中更深的含義。國度的真理也與世界的道路相反。比喻展示出彼索特(Martin Petzoldt)所謂的「對立結構」(1984:24 ~ 30)── 耶穌的意思與聽眾的解釋衝突,使他們不得不脫離自己狹隘的宗教架構。赫特格仁(Arland Hultgren;2000)提出「意外成分」一語,破格的情節變化顯明神的作為,並不與人的預期或習慣相符。

例子:

  • 好撒馬利亞人(路十 30 ~ 37):去為遭強盜打傷之人裹傷的,不是祭司或利未人,反是大家討厭的撒馬利亞人(通常撒馬利亞人是盜匪,而不是拯救者!)
  • 浪子(路十五 11 ~ 32):受到設筵款待的禮遇。
  • 大筵席(路十四 15 ~ 24):貧窮與跛腳的人反倒可以享受大筵席。
  • 不義的管家(路十六 1 ~ 13):改變欠主人債物清單的管家反而受到褒揚。關鍵是:這主人不是神,而是故事的一部分(地方色彩),這是個關於俗世物慾的比喻。耶穌是將世上的聰明,與沒有聰明的「光明之子」對比 ── 前者懂得運用資源求取成功。

耶穌藉著扭轉正常的模式,讓聽眾不得不重新思考神國的實情。比喻的奧祕含義,只能用合適的鑰匙才能解開,而那把鑰匙就是國度的臨在。反對耶穌的人既沒有這把鑰匙,就必定會拒絕祂的教訓。

法利賽人與稅吏(路十八 9 ~ 14)的比喻最能顯明歷史背景對解釋的重要性。在耶穌的日子,那位法利賽人的禱告對猶太人而言是完全合理的;聽眾對這樣的禱告會十分滿意,發現那受人鄙視的稅吏居然會被稱義,必定大吃一驚(Jeremias 1972:140 ~ 41)。耶穌原來的目的,是要攪動聽眾,顛覆他們的價值體系。

八、以國度為中心的末世論#

所有比喻一再出現的主題,便是神國的臨到。這是陶德主要的貢獻,但他誤以為耶穌所教導的是已實現的(臨在的)末世論。耶利米亞作了修正── 比喻所談的不止是國度,還以基督為中心,以耶穌為國度的先鋒,也是國度的內容,我們可定義為「神的治理」。赫特格仁(2001:1)推測,耶穌的國度比喻可能是導致祂被釘十字架的因素之一,以致祂被扣上「彌賽亞冒充者」的帽子。

神治理的第一個概念是現在的事實

  • 新布、新酒、舊衣服、舊皮袋(可二 21 ~ 22):國度讓人與從前一刀兩斷。
  • 新時代已經臨到:「神的國已經臨到你們了」(路十一 20)。
  • 成長的比喻」:芥菜種(可四 30 ~ 32)、麵酵(太十三 33)。
  • 馬學而(I. Howard Marshall)按已揭幕的末世論解釋:成長是現今的事,然而最終那偉大國度的彰顯,則要到末時才實現(1963:27 ~ 29)。

由於國度現今已經臨在,幾個面向浮現:

  • 成長的比喻要求人徹底作出回應(撒種者、稗子、撒網)。
  • 路加特有的比喻描寫國度在這世代中的進展(以門徒和社會關懷為特徵:財主與拉撒路、計算代價)。
  • 國度的臨到會以未來的大審判完成 ── 警告聽眾要預備好(橄欖山講論中的比喻、大筵席),並要按這未來的實況工作(按才幹受銀子),因為到時候他們的工作都會受到審判(麥子與稗子、山羊與綿羊)。

九、國度的倫理#

國度在耶穌裏的臨到,要求跟隨祂的人有更高的倫理水平。這方面講得最多的就是登山寶訓及其中的比喻。門徒是地上的鹽、世上的光(太五 13 ~ 16),無論何時生活都要像天上的公民。

國度跟隨者的特色必須是:

  • 一心積財寶於天,而非於地(太六 19 ~ 24)。
  • 不願意去論斷別人(太七 1 ~ 5)。
  • 信徒要走窄路(太七 13),並把房子蓋在磐石上(七 24 ~ 27)。

耶穌與教人智慧的智者最接近;不過由於國度的臨在是基礎,整個倫理表現的根基便不相同。這些比喻要人對人生採取截然不同的看法:

  • 饒恕(不赦免的僕人、兩位欠債者)
  • 和好(浪子)
  • 憐憫(好撒馬利亞人)
  • 分享(半夜的朋友)
  • 善用錢財(不公義的管家)
  • 善用資源(按才幹授銀)

最重要的是,門徒要視自己既活在世上,也活在神面前。門徒是「世上的光」,必將國度的倫理活在未信者面前,但他們主要是對神負責。在綿羊與山羊的比喻中(太二十五 31 ~ 46),審判主要是依據行為;為「弟兄中最小的」所作的事,便是作在神身上(45 節)。神的國不是只要求我們的一部分,而是要我們在神、在人面前,都表現出毫不動搖、全心全意效忠的決心

十、比喻中的神與救恩#

在比喻中,神以幾種身分出現:君王、父親、園主、僱主、審判官。這些圖畫所刻畫出的,始終是一位充滿恩惠與憐憫的主,提供赦免,但同時也要求人作出決定。

  • 浪子(路十五 11 ~ 31):父親歡迎孩子回來,儘管他已將產業浪費殆盡。
  • 葡萄園工人(太二十 1 ~ 16):園主慷慨地給予每個人同樣的工資。
  • 失羊、失喪的兒子(路十五):描繪神尋找失喪者的迫切。

這些比喻說明了彼後三 9:「主……乃是寬容你們,不願有一人沉淪,乃願人人都悔改。」

救恩現在已經來到,人必須作出回應。神的治理以恩典為特色,但是恩典向聽眾發出挑戰,要他們看出悔改的必要。

  • 兩個兒子的比喻(太二十一 28 ~ 31):耶穌向文士發出挑戰,要他們看明自己的錯誤。
  • 亨特(Archibald Hunter)說:「這個故事先捧高(文士),再摔下」(1960:54 ~ 55)。
  • 大筵席(路十四 16 ~ 24):恩典的神兩度發出拯救的邀請。頭一批客人拒絕之後,他又打發使者到大路與籬笆旁勉強人前來。

救恩是緊要關頭的邀請,人必須有所回應。那位憐憫的神也是審判的神;祂會結束歷史,而祂提供的救恩不可置之不理,人只能接受或拒絕。

釋經原則#

歷代以來,對比喻的解釋法主要有三種(Hunter 1960:92 ~ 109):

  • 寓意法:早期教父的用法,但必須經文有此暗示時才能使用。
  • 倫理法:朱立策與十九世紀自由派的用法 ── 很危險,因為將耶穌講道中充滿動力的國度重點變為純粹的人文主義。
  • 嚴格的歷史法:耶利米亞的生活背景法── 會貶低比喻的故事層面,將耶穌生平與福音書作者應用兩極化。
  • 美學或文學法(第四種):將比喻視為在不同情況中有多重意義。但主張經文自主性的觀點使比喻常從歷史狀況中被抽離。

最佳方法乃是將第三與第四種結合起來,同時注意到歷史與文學的層面。

有些人說,解釋比喻就等於破壞它,使它不成比喻;若把比喻歷史化,就會失去美學層面。作者的回應:比喻會解釋讀者(賽爾,Sallie TeSelle 1975:71 ~ 72)。缺乏解釋,比喻會失去能力,因為每個比喻都必須先讓人了解,才談得上應用。不過,不應該把比喻降為逐字的分析。比喻的形式必須維持不變

懷特(Stephen Wright)指出詮釋任務的目標有三:神的意思(比喻中神的屬性)、人的用意(第一世紀中原有的目的)、讀者的共鳴(源於比喻的現代關連)(2005:561)。

1. 注意比喻置身的背景#

布倫柏格以「比喻所出現的形式和情境是可靠的」為已經接受的事實,指出不必再「將耶穌的原意,與福音書作者在某種新背景中的用法互相對抗」(2004:23)。這包括:

  • 直接的上下文(文學層面)
  • 聆聽比喻的聽眾(歷史層面)

例如兩位欠債者比喻(路七 41 ~ 42):當時耶穌容許一位妓女洗他的腳,又用香膏來抹,西門卻很排斥。從直接上下文看,耶穌是將它用在耶穌赦罪的權柄上。溫漢指出情境有三個層面 ── 第一世紀巴勒斯坦的歷史情境、耶穌生平和事工的情境、各福音書的情境(1989:16)。必須三者兼顧

十錠銀子(路十九 12 ~ 27)和五千他連得(太二十五 14 ~ 30)的比喻顯然基本上是同一個比喻,只是在不同的環境下說的,而重點也稍有不同:

  • 馬太:在橄欖山講論談到儆醒問題時,警告門徒善用資源,預備好等候主再來。
  • 路加:背景為群眾期待神的國即將臨到(路十九 11),因此這則比喻強調王的遲延。

2. 研究比喻的結構#

既然比喻實質上是一種文學形式,詮釋者就必須注意其組織與修辭技巧,發掘情節的進展,以及文學的模式。以下原則幫助辨明結構的發展:

  • 注意故事形式中轉換的地方(如浪子比喻中,從第三人稱的敘述轉成直接的對話)。
  • 研究焦點的改變及角色的動作(凶惡的園戶比喻中,從園主的不在轉到僕人,再轉到園戶)。
  • 判斷所暗示的東西── 聽眾必須認同的項目。
  • 尋找大綱中的模式,探究彼此間的關係。貝利(Kenneth Bailey)注意到路加福音的比喻有進階與反向(交錯)平行的現象。
  • 找出故事的高潮(如浪子比喻中,父親歡迎的舉動,就是轉捩點所在)。
  • 觀察在轉捩點之前與之後動作的改變(如大兒子對浪子的態度)。

3. 發掘屬世描述中各項細節的背景#

若要明白比喻,必須了解其歷史背景。不過,這樣作並不是要詳述背景資料,而是要按歷史資料的亮光,重新講述比喻。故事裏戲劇化的表達、出乎意外的反轉,都必須讓聽眾感受得到。

例如,不義的管家(路十六 1 ~ 13):是在強調他的不誠實(Bailey、Stein),還是在講高利貸與佣金之法律的背景(Derrett、Fitzmyer、Marshall)?一旦作出判斷,就必須用此背景來重述故事。

司坦因舉「棉花團版聖經」(Cotton Patch)的「好撒馬利亞人」故事為例:一個人從亞特蘭大(Atlanta)前往阿班尼(Albany),途中遇強盜被剝衣被打。白人傳道人與福音詩歌歌手都加速開過去,只有一位黑人停下車,盡力幫他裹傷,送他到醫院── 藉現代對應,讓人體會原初聽眾的震撼。

4. 確定比喻的要點#

通常線索是在上下文中:

  • 可能出現在前言內(路十八 9,十九 11)。
  • 偶爾會出現在尾聲(太十五 13;路十六 9)。
  • 有時引介比喻的問題及講完之後的應用會暗示出來(太十八 21 ~ 35,二十 1 ~ 15;路十二 16 ~ 20)。
  • 較廣的上下文也會對解釋很有幫助(可四及類似的經文;路十五~十六)。

布倫柏格(1990:166 ~ 67)相信,大部分比喻都有三個要點,並且要點和人物的數目一樣。大部分情況下可行,但不盡然如此(如撒種者比喻中,布倫柏格將撒種者、種籽、土壤視為三個要點,不顧在耶穌所說占極重要地位的四種土地)。

托柏特建議,不妨把具類似特色或模式的比喻放在一起看。可按主題類似(如僕人的比喻)或結構類似進行組合。例如不義的管家(路十六 1 ~ 8 上)與凶惡的園戶(可十二 1 ~ 9)結構類似:

結構成分凶惡的園戶不義的管家
背景十二 1十六 1a ~ b
敘述僕人所犯的錯十二 2 ~ 5十六 1c
主人的決定十二 6十六 2
僕人對情況的評估十二 7十六 3 ~ 4
僕人的舉動十二 8十六 5 ~ 7
主人的回應十二 9十六 8 上

情節的逆轉各有奧思 ── 凶惡的園戶以僕人的毀滅為結局,但不義的管家結局僕人卻得著稱讚。各個比喻的含義,主要是由其上下文來判斷,不能由類似比喻的組合來決定

5. 將要點與耶穌對國度的教導,和各卷福音書的基本信息相連#

在看過比喻的進展與信息之後,一件事很重要:將信息放入耶穌在該處的教導之中,然後再進一步,放入該卷福音書的重點之中。這樣作,詮釋者就可以避免過分誇張要點、或錯解要點的問題。

例如,蓋樓房出兵打仗的比喻(路十四 28 ~ 33)出現在作門徒的上下文中,根據耶穌的教導,這兩則比喻是講到天國對人絕對委身的要求。若三心二意的作門徒,結果在靈裏必一敗塗地。

6. 不要在還沒有查驗別處明確的細節之前,就依據眼前的比喻建立教義#

由於比喻的誤用普遍是在這一方面,所以另設一點來談:

  • 財主和拉撒路(路十六 19 ~ 31)常被用來證明陰間有隔間。可是路加中耶穌並沒有這樣教導,聖經其他地方也沒有這種教導。所以,這個比喻中的陰間乃是地方色彩,而不是教義,不能講得太過頭。
  • 葡萄樹與枝子(約十五 1 ~ 8):加爾文派和亞米念派都要非常小心,因為它的含義必須依賴整個約翰福音的聖經神學,關於神的主權和人的責任之看法而定。

彼索特對比喻和教義的關係講得最為透徹(1984:161 ~ 66):耶穌比喻式的傳講成為保羅信息不可缺少的輔助,也成了教義神學的核心。保羅是在解釋耶穌,而耶穌則是在按照神對人的解釋來說明神。神的同在與人類的困境,這兩個對立的狀況,可由比喻形式的三重設計獲得解決:「接受-詢問-更新」。

7. 把要點放入現代生活中類似的狀況#

維亞認為,比喻的美學層面意謂比喻「不像其他經文那樣受時間的限制,因此,需要轉換的壓力就不那麼大」(1967:32 ~ 33)。比喻的吸引力,今天仍與第一世紀一樣強

  • 知名的講員如司布真(Charles Spurgeon)和施蘊道(Chuck Swindoll)都以善用比喻講道出名。
  • 主題(赦免與憐憫、嫉妒與自我中心)在今天教會中應當發出號角之聲。
  • 布倫柏格相信,講道中論及比喻時,包括現代的平行例子頗有幫助 ── 能將耶穌原本的故事,注入新的活力,產生影響或果效(2004:25)。

8. 傳講比喻要顧及整體#

有一種趨勢是將比喻肢解,每一種成分都加上情境,這樣會破壞比喻的故事性,也削弱它引導聽眾進入故事世界的力量。

  • 有些比喻或許是逐點發展(諸如撒種的比喻),可是大體而言,最好能將比喻戲劇化 ──透過背景資料加以重述(建立「你也在場」的氣氛),讓聽眾感受到吸引力,並從中體會其義蘊。

附錄:解釋的歷史#

教父時期與中世紀:寓意法#

基本解釋法為寓意法(參 Hunter 1960:22 ~ 31;Stein 1981:42 ~ 48;Fee and Stuart 2003:149 ~ 50;Kissinger 1999:235 ~ 39):比喻的每一部分都被重新解釋,賦予靈意,以描繪基督教的真理。

  • 唯一的進展乃是寓意化的程度,愈後期的作者,對細節愈加考究;到了中世紀,則用「四重詮釋法」。
  • 奧古斯丁(Augustine)對好撒馬利亞人的解釋:受傷的人成了亞當,他離開天城(耶路撒冷),要前往月亮(耶利哥,代表我們必死),卻被魔鬼及其使者(強盜)伏擊,結果他便犯罪(受傷)。祭司制度和舊約的事工(祭司和利未人)拒絕協助,但基督(撒馬利亞人)卻醫治了他(油=安慰或憐憫,酒=寶血),透過道成肉身(驢子),帶他來到教會(旅館)。店主是使徒保羅,二錢銀子是愛的命令或今生和來生的應許(參 Snodgrass 2000:4)。

改教者雖拒絕寓意法,主張按字面解釋,但在解釋比喻上卻不一致。馬丁路德對好撒馬利亞人的解釋大致仍是按教父的說法;加爾文雖拒絕這樣解釋,也常拒絕給比喻賦予靈意。可是直到十九世紀下半之前,加爾文的呼聲顯得很孤寂 ── 許多牧師書架上仍有特仁慈的《耶穌比喻的解釋》(Notes on the Parables of Our Lord, 1841),採用俄利根與奧古斯丁的路線。

現代時期:朱立策的革命#

現代時期對比喻的研究,始於朱立策的《耶穌的比喻》(Die Gleichnisreden Jesu, 1888):

  • 大力主張比喻只有一幅圖畫、只教導一個要點

  • 比喻是延伸的明喻,不是寓言,因此不能寓意化。

  • 每個故事/比喻的重點都是一個簡單的格言,不是整套複雜的隱喻,因此不需詮釋。

  • 陶德的《天國的比喻》(The Parables of the Kingdom, 1966)更主張,比喻必須從耶穌的生平和教導來看。

  • 耶利米亞的《耶穌的比喻》(Die Gleichnisse Jesu, 1947)建立在朱立策和陶德的理論上,更系統化地除掉他認為是後期教會添加的東西(寓意成分),要回到耶穌真正講過的天國比喻,以巴勒斯坦的背景為中心 ──而損害了福音書中的上下文理

這些基本研究今天仍有很大的影響力,許多人(Linnemann、Crossan、Lambrecht)依舊接受朱立策的假設。然而學者對死板的一點式理論的不滿與日俱增,可說是已被棄絕。此假設有幾個弱點

  • 一點式」的方法會忽略比喻中的重要成分,以致變更實際的意義。
  • 將比喻和寓言僵硬地劃分,相當武斷,事實上二者只有程度的差異,而不是類別的差異
  • 耶穌的許多比喻實在是寓言
  • 朱立策用亞里斯多德的分類,把耶穌變成希臘的教師,而非猶太的教師;猶太人的比喻常將寓言和比擬混在一起。
  • 朱立策是十九世紀的自由派,他的傾向是將比喻道德化,卻不注重其中心的末世要點。

編輯批判、結構主義與美學批判#

編輯批判研究每則比喻,看比喻在各個福音書中有何作用。這很重要的變化,將比喻的環境從耶穌的教導(Jülicher、Jeremias)轉成福音書作者的教會

近幾年又有新的變化 ── 焦點變為現代讀者的觀點

  • 結構主義者(1970 ~ 1980,主要人物為 Via、Funk、Crossan)尋求經文的「密碼」,建立框架,並說明表層比喻之下「深層結構」的含義。結果令人失望:藍布瑞特(J. Lambrecht)說,結構分析法用在比喻上,用法各有不同,結果則令人失望(1981:11)。
  • 美學批判(司坦因)將古時的文學模式(悲劇或喜劇)應用到比喻上,嘗試去了解表達的能力。這些學者依循新釋經學的蹤跡,視比喻為「語言事件」,使聽眾不得不作決定。
  • 結構學派和美學批判都強調比喻的自主性與多重意義。比喻的原意並不是探究的目標。
  • 史考特(1989)將比喻視作「執行性」話語;赫里克(Charles Hedrick;1994、2004)稱比喻為「詩意小說」。

史諾瓜斯的結論:這種方法「終究是虛無的,不能提供盼望、意義與神學」(2004:188)。沒有理由忽略原初的情境,以原初的情境或文化背景作解經的核心,卻有十足的理由。

結語:幾個值得留意的問題#

(參 Stein 1981:68 ~ 69;Boucher 1977:16 ~ 17):

  • 當耶穌要求聽眾要「聽」(可四 9、33 ~ 34),他是指他的信息,而不是聽眾主觀的了解。耶穌的原意才是惟一真正的意思。
  • 比喻的重要性不單在其本身,更在於它們是耶穌的比喻;現代詮釋者常將比喻視為神,而不以耶穌為神
  • 當批判者不再注意比喻原初的歷史情境,他們的解釋必定會退到寓意化的地步。
  • 詩歌與修辭學有別 ── 詩歌具自主性,修辭學卻不然。比喻顯然是在修辭學的陣營中,而不屬美學或詩歌,因此不能與文學情境和社會情境脫節。

每一則比喻都要按它在福音書中的上下文來解釋,視之為扎根於第一世紀歷史背景的歷史性故事,用背景研究來加深對比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