啟示文學#
對大多數人而言,啟示文學(apocalyptic)是聖經中最富吸引力,卻又最神祕的部分。讀但以理書或啟示錄時,會彷彿進入神話世界 ── 裏面有各樣希奇的事、可怕的巨獸、無窮的幻想;不真實的象徵、快速變化的奧祕佈景,讓人暈頭轉向。經文中又描述天與地、善與惡、神的兒女和撒但的權勢之間正進行爭戰。如果我們知道如何處理蝗蟲和群魔、多角的山羊和恐怖的野獸,啟示文學就能成為既生動又具說服力的器皿,將神學真理傳達出來。
「啟示」(apocalypse)一字的意思是將從前隱藏的知識揭露出來(Smith 1983:9 ~ 20)。這個詞在啟示錄一章 1 節首次用到,直到第二世紀之後,才逐漸成為這類文體的代稱。
啟示文學與敘事文體一樣跨越兩約:
- 舊約:但以理書、撒迦利亞書、以西結書三十七至三十九章的異象、以賽亞書二十四至二十七章、約珥書的蝗災。
- 次經與偽經:以諾壹書、諾貳書、諾參書、禧年書、摩西升天記、以賽亞升天記、巴錄貳書與參書、所羅門詩篇、亞伯拉罕遺訓與啟示錄、十二族長遺訓(部分)、亞當夏娃傳、黑暗牧人書、西卜神諭篇(三至五卷),以及幾部昆蘭書卷(戰卷、天使禮儀、暗蘭遺訓)。
- 新約:橄欖山講論(可十三及平行經文)、林前十五、帖後二、彼後二至三、猶大書、啟示錄。
這些材料的時段橫跨公元前第七世紀到公元第二世紀。學者大致同意啟示文學在起源上受先知書和智慧文學的影響 ── 先知書提供世界觀,啟示文學則提供實事求是的方向,以及詮釋異夢/異象的「先知性智慧」(Aune, Geddert, Evans 2000:47 ~ 48)。
形式的特點與特徵#
桑德斯(E. P. Sanders)總結辯論:許多特點(象徵、循環)也出現在非啟示作品;許多所謂啟示文學並不含太多這類特質;許多這類清單並沒有將常出現在啟示作品中的一些成分包括在內(1983:447 ~ 59)。近來學者用兩種方式克服困難:
- 先將文體(整體)和形式(作品中小段講論單位)分開。
- 再將啟示主義(運動背後的社會情況)、啟示性末世論(運動的主題)和啟示文學(文學文體)分別來看。
漢森(Hanson 1983:25 ~ 26)的定義:啟示文學是由一位不屬這世界的生靈向一位先見講述,將天上的奧祕向他作啟示性的溝通,以故事為架構,其中多有異象;異象引導讀者進入超越的實況,勝過今日的情形,使讀者在試煉中大得鼓勵。異象將一般的經驗顛倒過來,天上的奧祕成為真實世界,而現今的危機成了短暫、幻象式的情景;因神將為忠心的信徒改變這個世界。
聖經書卷如但以理、撒迦利亞書,大半是預言;兩約之間文學作品亦然。啟示文學的風格幾乎與作品的數目相當 ──並沒有「純粹」的文體,而是由整個範疇中各個小單位的形式聚集而成(Osborne 1983)。
形式的特點#
以下七項特點是啟示文學常見的形式元素:
1. 啟示性的溝通是最共通的特質。預言多為直接說話,啟示則多透過異象或異夢。撒迦利亞書一至六章為一連串異象,而九至十四章卻為一連串神諭(亦參賽二十四~二十七;珥一~二)。幾乎每一部啟示作品背後都有啟示性狀況,就連兩約之間的文學亦如此。
- 錯誤觀念:以為啟示權威次級,因預言乃神直接的傳講,領受啟示者只得到異象,還需要天使來解釋。
- 正確看法:異象和天使都直接來自於神,是神旨意超自然傳達方式的一部分。異象是啟示文學的基本特質,可是單有異象,不一定就是啟示文學。
2. 天使是中介。異象裏面都是象徵,作者對意思一定很困惑。天使經常擔任嚮導:
- 引導先見「參觀」:結四十(聖殿的度量;參啟十一 1 ~ 2)、亞一章、啟十(天使雅和把先祖帶到天上)、啟十七(大淫婦的審判)。
- 解釋異象:亞一~六、但七~八、以斯拉肆書七、啟十七。
- 洛菲(Alexander Rofé)指出成熟的天使論是但以理啟示文學的特徵,象徵「兩個世界的結合」,即天介入地的事務。
- 「天上法板」為媒介(以諾壹書、禧年書、十二族長遺訓):古代偉人(以諾、雅各、摩西)所領受的奧祕之書,如今先見亦得目睹;記載神對各世代的計畫,以未來為導向。
3. 講論循環是啟示文學特有的風格形式(Koch 1972:24)。預言原本是口述神諭,啟示文學一開始就是文字 ── 先見吩咐將異象寫下(啟一 19)。
- 但以理書有五個平行異象(但二、七、八、九、十一~十二;Beale 1998:135 ~ 36)。
- 以西結書採取復現風格(Block 1997:24 ~ 25)。
- 西卜神諭篇、以諾的比喻、以斯拉肆書另外選有循環模式。
- 啟示錄的印、號、碗都顯示循環:審判嚴重性逐步遞增(受影響部分由地球四分之一,到三分之一,而至全世界),每個都以末世為終點(Osborne 2002:269 ~ 70)。
4. 倫理講論常為讀者澄清異象的目的。先知是警告和指責以色列,啟示文學作者卻是安慰和肯定聖徒(Morris 1972:58 ~ 61)。查理斯(R. H. Charles)說,啟示文學「主要側重倫理方面」(1913:2:16)── 神在掌管現在與未來,因此要相信祂。
- 盧梭(David Russell)的平衡觀點:這些作品最強烈的關注是末世論而非倫理,然而兩方面並非互相排斥(1964:101)。
- 目標是順服神、執行祂的命令(但九 10、14)。啟示錄可說是期盼聖徒作「得勝者」(注意七封書信每封結語),不作「膽怯的人」(啟二十一 8)。
5. 神祕的象徵是最明顯的特性。先知的象徵多取自經驗世界(蝗蟲、馬、鹽、燈);啟示文學作者也使用這些,卻加上許多取自幻想或神話世界的象徵,諸如多頭怪獸、龍、有蠍子尾巴的蝗蟲。
- 這些象徵都取自作者的時代,多已約定俗成:動物代表人、天象的兆頭代表超自然的現象、數字代表神對歷史的掌握。
- 數字的關鍵性驚人:啟示文學常出現三、四、七、十、十二和七十;啟示錄反覆出現七和七的倍數。
- 啟十三 18 的「六六六」(各種可能解釋參 Osborne 2002:519 ~ 21):作者喜歡的解釋是指羅馬皇帝尼祿── 按一個拼法,他名字按希伯來數目字加起來是六六六;另可能是敵基督和耶穌的對比 ── 耶穌按希臘數字是八八八;六六六是終會犯錯的人類,而「耶穌」(八八八)則凌駕乎完美(七七七)之上。
6. 詳述歷史。啟示文學詳述世界歷史,尤其是以色列的部分(但二、七~十二;以諾壹書八十五~九十;以諾肆書十一~十二;亞伯拉罕啟示錄二十七~二十八)。
- 羅蘭德(Christopher Rowland 1982:136 ~ 39)指出此特點使啟示文學與預言有別 ── 預言很少詳述史實。
- 敘史的目的是顯明神掌管一切歷史,為讓祂的子民得著益處:以色列無需懼怕現今的災難或將來世上的帝國,沒有一件事不出於神的預知與同意。
- 按日期記事:禧年書將歷史分為「禧年」期,每段四十九年;以諾壹書九十一 12 ~ 17 和九十三 1 ~ 10 的「七期啟示」將歷史分為七個過去的「期」或「時段」,和三個未來的「期」。
7. 託名寫作(pseudonymity)常被過度強調,主要因為許多人假定但以理書為第二世紀託名作品(這看法仍有辯論餘地,作者認為十分可疑)。
- 即使不算但以理書,想證明以西結、約珥、撒迦利亞是託名作品都很不容易;更少有人想證明啟示錄為託名作品。
- 盧梭列出背後因素(1964):
- 信心英雄與國家連為一體── 這些人物顯出神子民在歷世歷代的合一。
- **「當代性」**意味傳統之中所有人都同樣得到神的啟示。
- 「名字」代表個性,選一個名字便是將異象和作者與過去的英雄連起來。
特徵(思想模式)#
要界定啟示文學作者心思的特徵較困難(Oswalt 1999:385 ~ 88),但從大部分作品仍可清楚看出幾點:
1. 對現在的時代持悲觀態度:應當是最主要的特徵。啟示文學是在全國遭到極大危機和磨難時形成的,當時處境非常艱苦。
- 賴德(Ladd 1957:198 ~ 99)認為這是預言和啟示文學的最大分野:
- 先知主張,只要以色列回轉歸向神,就能避免預言的滅亡。
- 啟示文學作者對未來不抱這樣的樂觀,只能安慰讀者:未來神一定會使目前的歷史告一終結,並為祂的子民伸冤。
- 莫理斯稱這種根基的動搖── 因為它將整個猶太觀點與世界觀完全顛倒(1972:41 ~ 43)。
- 賴德(Ladd 1957:198 ~ 99)認為這是預言和啟示文學的最大分野:
2. 拯救或恢復的應許:是同一塊錢幣的第二面。在但以理和啟示錄的異象中,恢復是最常見的主題。啟六 9 ~ 11、八 3 ~ 5 中聖徒呼求報應的祈禱得到應允;啟示錄在忿怒(啟六、八~九、十五~十六)和榮耀(啟一、四~五、七、十、十九)交錯的經文中,不斷出現高潮的預表。
3. 超越物質界:神的同在與掌權為中心(柯林斯 1979:9 ~ 11 視為最主要的特徵)。兩個超越物質界的因素:
- 天上活物為啟示的媒介。
- 超越式的時間座標(要來的末世拯救)和空間座標(神在地上建立的新秩序)之內的溝通。
- 重點不在現今的無助無望,而在未來的盼望。目前世局中神的蹤影似乎看不見,但那只是幻象;神仍在歷史中掌權,祂會按時候來結束歷史。
- L. 哈特曼的啟示期待五點(1966:28 ~ 49):(1) 宇宙性的大災難使罪與不法告終;(2) 神或彌賽亞將伸手干預;(3) 審判與報應相連;(4) 惡人受刑罰;(5) 信徒蒙拯救。
4. 決定論清晰可見:神完全掌管歷史。啟示文學堪稱為神所預定之未來歷史的「揭示」。當猶太人和教會受到迫害時,這信息帶來極大安慰 ──今世他們只看見惡人的掌權和得勝,但這現象只是暫時的,未來神與祂的子民必定得勝。
5. 緩和的二元論:指兩個世代的教義(今世與未來的世代)。
- 今世特徵:神與撒但的對立、善與惡的對立。
- 兩種對立力量不斷爭戰。
- 未來世代:神完全的勝利,嶄新狀況。今世窮乏的人,被神高舉,就像天使或天上的眾星一樣(但十二 3;以諾壹書五十一 1)。
- 這不是絕對的二元論,因為敵對雙方並不均等。對啟示錄而言,戰爭已在十架得勝(啟五 5 ~ 6,十二 11)。
- 奧恩、格德爾特、伊文斯(2000:49)另指出兩種二元論:道德性(善惡對立)和心理/縮影性(在人內心中交戰的兩個勢力)。
6. 萬有的再造:是賽六十五 17、六十六 22 的期待,亦常在啟示文學反映。
- 現存世界有時遭毀滅(以諾壹書七十二 1,八十三 3 ~ 4,九十一 16;西卜神諭篇三 75 ~ 90,五 212;禧年書一 29,四 26)。
- 有時被改變(以諾壹書四十五 4 ~ 5;巴錄貳書三十二 2 ~ 6,四十一 12;以斯拉肆書七 30 ~ 31、75;利未遺訓十八 5 ~ 10)。
- 前者是彼後三 7、10 節、啟二十 11、二十一 1 節的觀點,會有完全嶄新的「新天新地」(彼後三 13;啟二十一 1 ~ 6),將先前分開的天地併合,成為新的一體,使羅八 19 ~ 22 的「歎息勞苦」得到成全。
7. 末世觀點甚至世界觀在其中運行。克賴策爾(L. J. Kreitzer 1997:63 ~ 65)把它形容為時間座標和空間座標:
- 時間座標:與「將來耶和華的日子」有關,這日子要結束人類歷史現今的進展。啟示文學不是否定人類歷史,而是視之將會結束、改變。神同樣掌管現在和將來(「昔在、今在、以後永在」的那位,啟一 4)。
- 空間座標:以「地和天相對」為中心,強調天軍牽涉地上的事務,兩者都在神所設立的「宇宙秩序」中合而為一。
象徵的解釋#
聖經的象徵是一種特別的隱喻,因此屬於語意範圍多重含義的一部分。詮釋者的責任是:判斷象徵在上下文中具備怎樣的比喻含義。這意味著 ── 真正的意思在我們目前的情況中找不到,而要從該象徵古代背景的用法中來找。
我們不應當在信用卡系統或現代人物的名字中找「六六六」的意義(正如雷根總統 Ronald Wilson Reagan 一名,每個字都有六個字母,正是六六六!)。應當在第一世紀的環境中來找(Beale 1998:50 ~ 69)。
啟示文學神祕象徵的目的,是要轉移讀者對實際事件的注意,而去思想其神學意義。換言之 ── 象徵要讀者看出神的手掌管未來,但不是要讀者知道事件的確實順序。聖經並非現今事件的藍圖,乃是神學的指標,告訴我們神大體上將如何結束世界。象徵可以從字面看,但又不能全按字面解,因為神並未準確告訴我們祂將如何完成祂的計畫。
象徵的成分與來源#
蘭姆(Bernard Ramm 1970:233)指出,象徵含兩種成分:思想概念和代表它的意象。問題乃是文化的差距:象徵與其所代表的概念,都來自古代世界和當時的聖經背景。
象徵乃是實物(煮沸的鍋、山羊或公羊、戰車),常具奇特的組合(獅子有鷹的翅膀,但七;十角七頭的獸,啟十三),以有力地傳達宗教真理。
- 附帶解釋:撒迦利亞書六章 ── 紅馬、黑馬、白馬、花馬拖的戰車,代表天上的靈體在地的四角巡邏,含義明顯。
- 若沒有解釋:讀者很容易賦予象徵過多的含義,因為會按照時下文化的意義來解讀。
象徵的六類(Mickelsen 1963、Ramm 1970、Sterrett)#
- (1) 外在神蹟式的象徵:焚燒的荊棘、雲柱火柱、升天。
- (2) 異象的象徵:亞四的橄欖樹、徒十裝滿動物的大布、啟示錄的異象。
- (3) 物質的象徵:血=生命;施恩座上的基路伯=神的聖潔;葡萄樹與枝子=神不斷供應的能力。
- (4) 象徵性的數目(啟七、十二)、名字(賽七 3,八 3)、顏色(亞六和啟六的四匹馬)、金屬(但二從金到泥的尊卑順序)、寶石(啟二十一,新耶路撒冷的十二個根基石)。
- (5) 象徵的行動:以西結和約翰吃下書卷(結二與啟十)、徒二十一亞迦布用一條腰帶捆綁自己。
- (6) 象徵的禮儀:猶太人的節期、慶賀收成或出埃及等;割禮是立約的記號;聖餐是記念耶穌犧牲的死。
從象徵到實體#
讀者首先需尋找這類象徵背後聖經的背景,然後再用背景來解釋後來引述的話。資料主要來源有三:
- 舊約
- 兩約之間文獻(特別是次經)
- 希臘–羅馬世界(約翰和原初讀者的社會和世界)
例如:但以理書的四頭獸代表世上的帝國及其首領;啟示錄第十三章用到獸,是根據但以理書第七章,應當按照同樣的方式解釋。啟示錄第十三章從海裡上來的獸是代表人物(敵基督)還是帝國,爭論不少;而帖後二及但以理書都提到這兩方面,這樣看來當這樣區分。要用象徵的背景當作解釋開義的鑰匙。
猶太與基督徒的啟示文學並非存在於真空中 ── 要注意其他文化對象徵的運用,例如波斯或希臘。啟示錄第十二章的婦人、龍、孩子乃是「國際神話」(正面的意思!):伊西斯神(古埃及主要女神,阿西利斯之妻,代表生殖力)、阿西利斯神(古埃及冥界之王)、瑪爾杜克神(古巴比倫城的守護神)、亞波羅(希臘奧林匹克重要神祇之一,代表年輕、英俊、音樂、藝術)。奧恩認為啟四至五章的寶座景象,是以凱撒的宮廷為背景(1983:5 ~ 26)。
實例:啟二十一 19 ~ 20 的十二根基石#
歷世歷代以來,有各式各樣的解釋:
- 寓意解釋每種寶石:十二支派或十二使徒 ── 這只是許多可能性之一,相當主觀。
- 這裡清單與出二十八 17 ~ 20 大祭司胸牌類似,又與結二十八 13 的皇室寶石相仿。
- 斐羅和約瑟夫:寶石代表黃道十二宮;查理斯由此推論,啟示錄的清單將太陽在黃道上運行的路線倒轉過來(1913:2:165 ~ 69)── 漏洞很多,這說法並不可靠。
- 最可能的看法:這些寶石並不是指個人,乃是廣泛指大祭司的胸牌,以及新耶路撒冷的華美(Osborne 2002:756 ~ 58)。由於缺乏證據,必須接受一般性的解釋。
釋經原則#
庫克(2003:63)說得好:我們需要尋求「將啟示文字視作象徵豐富,受神默示,能夠刺激想像力,使讀者在信仰生命上得到新方向和決心的文獻」的「字面意思」。與其把外來的理論強加諸經文之上,不如讓它自說其話,向處於舒爭世界的讀者發出挑戰。
其中的要訣是採取「正典路線」:從「聖經內部的世界」,即聖經敘事字裏行間之現實角度,來理解經文。解釋時必須將暗引之處與經文一同詮釋。
1. 注意文學的類型#
啟示文學和預言是有分別的。事實上,無論正典或非正典作品,極少為純粹的啟示文學。賴德曾提倡「預言式啟示」分類(1957)。
- 聖經作品在許多分類方面(悲觀與樂觀、率直話語與神祕象徵、先知人物與匿名作者、不區分時間與區分成時段)都呈混雜現象,許多部分更接近預言。
- 詮釋者必須明白這些分類,在大範疇中要注意小單位,仔細分析:
- 撒迦利亞書一至六章主要是啟示文學,七至十四章則主要是預言。
- 但以理書明顯是兩種文體的混合。
- 奧恩主張,啟示錄是啟示、預言和書信形式的組合(1997:lxxiii ~ lxxxi)。啟示錄採用書信的形式(參啟一 4 ~ 7,二十二 21),以「我–你」的習慣性方式稱呼讀者。
2. 注意經文的觀點#
- 第一點側重作品的形式特色,這點則側重特徵。
- 詮釋者必須研究所強調的層面,尤其是這些層面發展的模式。
- 例:**結三十八~三十九(歌革和瑪各)**遵循一個常見的模式(Hartman 1966:28 ~ 49):先列出惡人的罪(結三十八 19 ~ 20、22),再提到宇宙性的災難,然後明顯惡人受審判(結三十八 23,三十九 7、21 ~ 23),全然毀滅(結三十九 9 ~ 20),使神的聖名顯為大(結三十九 7、22);並且在列舉以色列的罪行之後,又講到餘民的振興(結三十九 25 ~ 29)。
3. 注意經文或全書的結構#
異象或細節不能單獨起作用。批判學者通常指稱,啟示作品是組合而成(Koch 甚至將它列為正式的特點)。作者的回應:
- 沒有證據證明啟示作品是組合而成。異象原來沒有個別獨立的意思,而是整個成品的一部分。
- 正典的順序是關鍵問題。即使聖經後來經編纂收集,這些經卷在結構上的發展仍應當受到重視。
- 撒迦利亞書一至六章的異象,為被擄歸回(公元前 539 年)提供了末世性的新解釋,指出末時將有的最後拯救。異象之間又互相搭建;九至十四章在形式上與前幾章相當不同,將其擴大並澄清。
4. 注意象徵的功用與意義#
留意全文的基本重點之後,就要進行細部的解析。費依和司陶特建議,研讀啟示錄時一定要作解析(2003:257 ~ 59),因解釋啟示文學時太多人忽略了歷史因素。
- 預言的成分既已占大半,讀者就容易忘記原初的狀況,只想到未來的應驗。作者的原意不容忽略,因這是了解應驗的要訣。
- 示例 – 啟示錄的逼迫背景:一度想法以為啟示錄是羅馬官方開始逼害信徒而引發。但湯普森(Thompson 1990:116 ~ 32)證明全國性官方的逼迫並不存在,多米田年間的基督徒大體而言是安居樂業的。但這並不表示完全沒有逼害(啟一 9,二 3、9、13,三 8,六 9、11,十三,十七 6,十八 24,十九 2,二十 4)。德西珥瓦證明了政府和羅馬宗教生活之間的關係,對所有人都構成了參與廟宇崇拜和祭偶筵席的壓力(1992:274 ~ 77)。
- 亞西亞省(七教會的所在)── 特別是將皇帝視為神明的帝皇膜拜。城市互相競逐,為要為皇帝建築生祠,以求得到「內奧科羅」(neokoros,即廟宇守護城的名銜)。以弗所更在廟中樹立了七公尺高,提 ழ 或多米田的帝像(這大概是啟十三 14 ~ 15 的背景)。
總結象徵解釋:
- 首先要問:上下文或全書之中,對象徵有無解釋?若有,用它掌控其他沒有直接解釋之象徵的含義。
- 其次,研究共時(同一時期的文學對象徵的使用)和歷時(過去對象徵的使用)方面的類似象徵。
- 最重要的是過去經文的直接引用(如啟示錄對以西結書或但以理書的引用)。最後的判斷仍要由上下文主導。
5. 強調神學,並且在談預言時要謙卑#
這並不是說未來的預言不如作者當日要表達的神學信息重要;乃是說,啟示經文中的未來事件本身並不是目的,而是達到目的之途徑── 就是要安慰聖徒、並向他們挑戰。
使用神祕象徵的理由之一,就是避免讓讀者過分看重未來的應驗,超過全書其他的信息。作者希望幫助讀者轉向神,不只是轉向未來的事件。所以預言的真實事件被象徵的雲霧包圍起來,使讀者不得不轉向神,惟有祂能成就這一切。
就今天的教會而言,這一點同樣成立。以色列人對基督第一次降臨的預言錯得何等離譜 ──在解釋第二次再來的預言時,我們並沒有特別的優勢觀點。歷世歷代的教會都曾經相信基督在當代就會回來。
- 必須強調啟示信息的神學含義,對這一代會應驗的解釋(如與以色列復國有關的經文)抱持謙卑的態度。
- 不敢以絕對真理的方式來傳講這類預言,否則倘若沒有實現,就傷了人的信心,讓教會顯為愚昧。最近就有這樣一個例子:有一本小冊子肯定說道,主會在一九八八年回來── 不少人竟信以為真。
- 啟示文學包含很有力的神學信息:古時忠心跟隨神的人處於艱難的環境中,這信息對今日的聖徒仍有意義。對失業的關注、到處出現迫害、經濟缺乏穩定性、生態環境不保,啟示性的真理比過去更加需要。
費依和司陶特(2003:258)的總結:教會與政權會發生衝突 ── 一開始勝利似乎屬於政權。基督握有歷史的鑰匙,教會也在祂手中(啟一 17 ~ 20);因此教會雖經過死亡,仍能得勝(啟十二 11)。最後神會將祂的忿怒傾倒在那些帶來苦難與死亡的人身上,並將永遠的安息賜給忠心的人。
最重要的是,注意聖經啟示文學中現今與未來不斷交織的情形。所有這類文字都有「時間重疊」的現象;在新約中,這現象因耶穌與初期教會的末世論,都有「已經實現」與「尚未實現」的張力。向今人傳講信息時,只需要說明:歷史是在神掌管之下,將來祂必會為忠心跟隨的人伸冤,並刑罰作惡的人。
附錄:啟示文學的起源#
許多人認為,啟示文學主要的發展是在馬加比時期── 哈西典人(Hasidim,虔誠派,西元前二、三世紀成立)抗議西流基王朝的宗教政策與宗教迫害,尤其是安提阿古·伊波法尼(Rowley 1963:21 ~ 24;Russell 1978:2)。
- 以西結、撒迦利亞等早期作品被視為預言式的前身,但不算是啟示性作品(Nickelsburg 1983:641 ~ 46)。
- 賽二十四~二十七、約珥書都可列入同一範疇。但賽雖含末世論主題(地的毀滅、天象的徵兆、天上的筵席、怪獸、巨龍),卻沒有啟示性的標記(異象、只重未來而抹殺現代、二元論)。
先知書的影響#
若考慮其他因素,則可清楚看見啟示文學的記號:
- 漢森(1971:463 ~ 68):賽三十九至六十六章的幾處神諭,顯現對現世絕望,並期待神直接干預(賽四十、四十三、五十一)。「遠古與未來歷史環環相扣……讓未來事件具全宇宙的關鍵性」(p. 465)。
- 以西結與撒迦利亞書更是如此。羅蘭德(1982:199 ~ 200)注意到結四十的文學背景,異象之後有解釋,符合啟示文學模式(與但八~十、啟十七相較)。撒迦利亞書也有天使作解釋(亞一 19,三 1,四 2)。
- 夢裏所見異象的神祕象徵,以及異象的主題,都顯示啟示文學的思路。
古代近東的影響#
在先知時期之前,啟示文學已在古代近東存在:
- 柏格曼(Jan Bergman 1983:51 ~ 60):討論埃及的決定論與對永恆的循環觀;有人認為埃及不可能出現啟示傳統,柏格曼主張這只是埃及許多宗教傳統之一。
- 凌格仁、威登格仁、赫特賈:分別討論亞甲和波斯的文學主旨。亞甲代表啟示思想發展的初期。伊朗經文中,瑣羅亞斯德(Zoroaster,祆教的鼻祖)扮演啟示媒介的角色。
- S. S. 韓特曼(1983:71 ~ 73):伊朗的基本傳統可追溯到公元前第六世紀,而伊朗的二元論以及智慧先存的概念、末世救贖主的思想,猶太思想家都很熟悉。
作者結論:啟示文學為晚期發展之說缺乏證據,有充分理由可以下結論 ──它的起源時期為公元前第八至第六世紀,主要出自預言的環境,而與伊朗和近東的概念類似。
智慧文學的關聯#
預言並不是惟一影響啟示文學的思想:
- 馮拉德甚至主張智慧文學為啟示思想的首要來源,因為兩種運動都出於對知識和人類今世經驗的探索(1972:280 ~ 81)。
- 雖然兩個傳統有關聯,但差異之處太多(智慧思想缺乏末世的取向、神祕的象徵),很難說有直接影響(Rowland 1982:203 ~ 8)。
- 以色列史是否有某一生活背景與啟示文學的興起密切相連,則難以判斷。很可能由於被擄的壓力和危急,神不單藉著先知直接宣告祂的心意,還加上一連串異象。
- 異象與象徵的媒介成為宣揚這些真理最佳途徑 ── 從以賽亞、以西結,到但以理和撒迦利亞,逐漸成為神啟示的主要方式。
第二階段:主前第二世紀#
啟示文學運動第二階段較進步的發展,是在主前第二世紀:
- 馬加比時代之後,這運動與哈西典人(敬虔派)相關,後來發展為法利賽人與愛色尼人。
- 與愛色尼人的資料更為密切。法利賽人雖也有啟示關注(復活、來生),但大體而言反對這類「熱情式」宗教態度(Morris 1972:14 ~ 16)。
- 啟示文學並不是政治運動,沒有組織如法利賽人或撒都該人的政黨。它像智慧文學一樣,主要是一種思想方式,一種人生觀。
- 起初乃是神所揀選、傳達啟示的方式,後來則成為一種對人生的觀點,跨越猶太人各種不同的教派。
最重要的是,啟示文學提供了猶太教和基督教之間最明顯的聯繫,比與猶太教任何一派的關係更為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