溝通的核心就是表達意義;字詞是意義的積木,文法和句法是其設計。語意學(semantics)即「字詞含義的斷定」,過去常被視為一種藝術,直到二十世紀才被視為一門語言科學。
巴爾(James Barr)的劃時代著作《聖經語言的語意學》(The Semantics of Biblical Language, 1961)首將語言學原則以科學方式應用到聖經研究,結果令人震驚:許多歷代註釋的字義論證其實建立在錯誤的假設上。本章先列出常見的語意學謬誤(semantic fallacies),再陳述基本的語意學原理,最後給出可實際操作的方法論。
字義研究是解經中最普遍但也最易出錯的層面。要避免陷入謬誤,唯一可靠的工具不是歷史與字根,而是上下文(context)。
語意學謬誤#
一、詞彙的謬誤#
詞彙的謬誤(lexical fallacy)來自基特(Kittel)的《新約神學字典》(TDNT)以來的傳統,常假定字義研究可以解決神學辯論。學者花上百小時鑽研一個字(如 kephalē「頭」、ekklēsia「教會」)所有可能的意思,卻很少花時間衡量它在所研究經文上下文中的實際用法。
巴爾將這現象稱為「不合理的總體轉移」(illegitimate totality transfer, 1961:218):
在某個特定的上下文中,作者心中想的,不可能是該詞彙的所有意義,甚至也不會是幾種意義。
例如:圍牆的 grill(欄架)絕不會是 grill(烤)漢堡,更不是 grilling(質詢)某人。但學者解釋希伯來文或希臘文時,卻常把所有可能的意義堆疊到單一經文中。
提瑟頓(Anthony Thiselton)引尼達(Eugene Nida):「一個字的正確意義,是對整個上下文貢獻最少的意義」(1972:86)。最狹窄而貼合上下文的意思,通常就是正解。
二、字根的謬誤#
字根的謬誤(root fallacy)假定一個字的字根與其同源字都帶著一種「基本含義」,無論加上什麼字綴,都會反映出來。例如有人主張 ekklēsia(教會)必然帶有「呼召出來」之意(ek + kaleō),但在現存希臘文獻中根本找不到這種用法。
兩個著名反例:
- 希伯來文 leḥem(麵包)和 milḥāmâ(戰爭)字根相同,卻完全無關。
- parakletos(保惠師)的字根是 para(在旁)+ kaleō(呼召),但在約翰福音十四至十六章的上下文中,根本沒有「被召在旁協助」的意思。
介系詞前綴與動詞結合時可能保留、加強、或改變動詞的含義,學生不能假定哪一種會發生。例如:
- epagō「我引導離開」── 維持
- lyō「我放鬆」、apolyō「我釋放」── 加強
- ginōskō「我知道」、anaginōskō「我閱讀」── 改變
要研究字義,最基本的工具不是神學單字書,而是字典:舊約用 BDB(Brown-Driver-Briggs),新約用 BAGD(Bauer-Arndt-Gingrich-Danker)。
三、語源的誤用#
語源的誤用(etymological fallacy)就是用一個字的歷史來源(diachrony)取代它在當時的用法(synchrony)。索緒爾(Ferdinand de Saussure)在《普通語言學教程》(Course in General Linguistics, 1915)首倡此區分,主張語言學者「若要了解現狀,必須將產生現狀的知識全部丟掉,不理會歷時的層面」。
著名例子:
- hypēretēs(僕人)被巴克萊(Barclay)解作「在最下面一列划船的人」,但這是字根加語源的雙重謬誤;新約時代的希臘文裏完全找不到這個意思。
- 英文 nice 源自拉丁文 nescius「無知」,但今天沒有人會這樣理解這個字。
共時性(當前用法)應優先於歷時性(歷史源流)。語源只在當前用法和上下文都允許的情況下才能衡量。聖經作者經常刻意引用舊約或七十士譯本(LXX)的背景,這時語源才有解經價值。
四、後來意義的誤用#
後來意義的誤用就是把後世發展出的意思讀回聖經資料中。例如:
- 用第二世紀 martyrdom(殉道)的意義來解釋新約的 martys(見證);
- 用約翰福音二十一章「魚」的後代教會聖禮象徵來解讀經文;
- 將 dynamis(能力)解讀為 dynamite(炸藥),這是時代錯誤(anachronism)。
提瑟頓所稱的「死的隱喻」是另一陷阱:例如有人認為 splanchnizomai(顯出同情)必然帶「人心最深處」的意涵,因為字根 splanchna 是「內臟」。但在第一世紀,這隱喻已經死去,只剩下「同情」的字面義。
五、單一意義的謬誤#
單一意義的謬誤假定每一個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用語在翻譯時都應使用同一個中文字。和諧譯本(Concordant Version)即嘗試此方法,結果一塌糊塗。
魯奧(Johannes Louw)以 sarx(flesh,「肉體」)作精彩示範 ── 同一個希臘字在不同經文中表達截然不同的意思:
- 馬太二十四 22:「沒有肉體(人)會得救」
- 約翰一 14:「道成為肉體(人)」
- 羅馬九 8:「肉體(natural birth)的孩子」
- 希伯來五 7:「他肉體的日子(earthly life)」
- 羅馬八 13:「按肉體(sinful nature)而活」
- 猶大 7:「追隨違逆的肉體(sexual immorality)」
魯奧結論:「我們無法單說 sarx 是什麼意思,只能說,在某一段話中是什麼意思」。一個字若有多重意義,便是「一詞多義」(polysemy)。
六、平行的誤用#
平行的誤用指挑選最適合自己理論的平行資料,而不顧其餘。卡森(D. A. Carson)稱之為「動詞平行狂」(verbal parallellomania, 1984c:43):把某些文學中的平行動詞一一列出,彷彿單憑這些就足以證明觀念上的連繫。
宗教歷史學派(如 Bultmann、Dodd)便常如此:選用支持自己理論的平行資料,忽略其他證據。判斷平行資料時必須考慮:
- 該字是被動或主動語態?是名詞還是動詞?
- 在同一作者其他書信中如何使用?
- 在同卷書中如何使用?
- 是否受七十士譯本或舊約直接 / 間接影響?
- 在現存希臘文獻中其他平行語意如何?
關鍵不是哪一個平行資料最接近,而是哪一個最好;惟獨上下文才是最終仲裁。
七、分離的謬誤#
分離的謬誤(disjunction fallacy)就是當兩個選擇出現時,讀者以為非選其一不可,其實兩者可並存。卡森將這點與「運用證據的偏見」相連。例如:早期大公教會主義者假定初期教會是聖靈式、自由的,直到第一世紀末葉教會制度才產生 ── 因此凡提到「長老」或「監督」的經文(如徒十四 23、腓一 1)都是後期所寫。但聖靈式自由與制度化並非對立;猶太人的會堂兩者兼有。
八、單字的謬誤#
單字的謬誤指研究字義時沒有考慮概念── 聖經作者可能用其他字詞或片語講同樣的事。一個人不會每次都用一模一樣的字眼描述自己的思想,常會用同義字和片語來變化。
例如要研究「屬靈」(pneuma)的範疇,就必須同時看:
- anemos、lailaps(風)
- sōma、sarx、psychē(身體 / 靈)
- kardia、etarachthē(心 / 情感所在)
- to emon、me(全人)
只研究 pneuma 一字,將遺漏作者完整的思想範疇。
九、忽略上下文#
忽略上下文從某個角度來說是最基本的錯誤,包含並造成其他所有謬誤。一個字的上下文與當時的語意範圍是共時性層面的兩個決定因素。大部分註釋書採取逐字解釋的架構,將每個字孤立討論,便落入此陷阱。
例如腓立比二 7「heauton ekenōsen」(倒空自己):傳統福音派為討論基督是否倒空神性,付出大量精力;但霍桑(Hawthorne)指出此動詞是不及物的,根本沒有受詞。配合第 8 節「謙卑」與第 6 節「不以為強奪的」,正確意思是「使自己算不得什麼」。只要給上下文恰當的看重,就不必落入虛己說的爭論。
基本的語意學原理#
一、意義(meaning)#
本書中心可說在此:「我們當用什麼方法,才能將聖經的意義更準確地發掘出來?」語意學者一致公認:意義並不是字詞固有的屬性,字詞本身不攜帶意義。
烏爾曼(Steven Ullmann):字典給人的印象是字本質上具有抽象的內容,其實字乃是人任意所造的符號,只在上下文中具備意義。尼達(Nida)給的實用定義:「意義是一組關係,其標誌是一個詞語符號」(1975:14)。
雅各書一 2 與一 12 ~ 13 對 peirasmos 的用法可作示範:
- 一 2「信心的試煉」── 試煉
- 一 13「我是被神試探」── 試探
同一個字 peirasmos 本身不含意義,要由上下文確定。
二、意思(sense)與指涉(reference)#
字義研究必須區分意思與指涉對象:
- 指涉對象(referent)── 是語言學之外的因素,是句子所指的特定物件。
- 意思(sense)── 是詞彙在人頭腦中產生的畫面,含義的意念。
例如「船在碼頭」:符號是「船」、意思是「一條大船」、指涉對象是「瑪麗皇后號」。腓立比認信「祢是基督」(可八 29):符號「基督」實際上是指耶穌,意思則是猶太人對彌賽亞的企盼。
抽象的詞彙(信、望、愛)只適用於前一個範疇 ── 意思。在大半個案中,我們需要處理意思多過於處理指涉對象。
歐格登(C. K. Ogden)與理查茲(I. A. Richards)的著名三角形:意思(頭腦的回應)— 符號(詞彙)— 指涉對象(特定物件)。
三、結構語言學#
一個字的意思取決於它在所置身之更大語言單位(句子)中的功能。索緒爾建立了現代語言學的兩大關係:
- 橫向組合關係(syntagmatic)── 直線式:界定一個字在言語行為裏與周圍其他詞彙的關係。
- 垂直聚合關係(paradigmatic)── 關聯式:可取代它的同義字、相關字。
例如「神是愛」一語:橫向看每個字與其他字的相互關係;垂直看若不用「愛」,可改用「良善」、「憐憫」、「恩慈」嗎?這兩方面都和解經的核心問題「為什麼?」相關:作者為什麼選用這一系列字、而捨棄其他可能?這就帶我們進入神學的領域。
四、情境(context)#
史爾瓦(Moisés Silva)一針見血:「情境具決定性的作用;上下文不單幫助我們了解意義,實際上更是在製造意義」(1983:139)。情境分兩面:
- 寫作性情境(literary context)── 即上下文,與句法、文體、風格相連。
- 狀況性情境(situational context)── 重塑經文表層情景背後的歷史狀況。
關於風格學(stylistics):每位作者對語言的使用都不同(見第 6 ~ 14 章文體分析),同時每種語言又有風格上的偏好。個人風格趨向多樣化,文化規範卻產生一致的表達法。
五、深層結構#
魯奧區分一段話的表層結構與深層結構(1982:75 ~ 89)。表層結構是文法和語意關係(譯本即在處理表層);深層結構則是這些字背後的信息 ── 對聖經研究而言,就是經文蘊含的神學真理。這奠基於喬斯基(Chomsky)的轉換語法(transformational grammar)。
例:以弗所一 7「靠他我們得蒙救贖 ── 藉他的血」。表層提供文法;深層則說「神使我們得釋放,因為基督為我們而死」。「救贖」和「血」這兩方面經過組合與聚合的分析,轉換成背後的神學說法。
六、句法和語意學#
尼達與塔柏(Nida & Taber, 1974:56-63)指出影響意義的兩個基本因素,可作為結構語意學前半討論的美好總結:
- 句法(第四章主題)── 一個字是當名詞、動詞、還是形容詞用,意義差別很大。例:
- “he threw the stones”「他丟石頭」
- “he was stoned”「他被石頭打死」
- “he had a stony countenance”「他鐵面無情」
- 周邊語意 / 周邊影響(semotaxis)── 周圍的字帶來的影響,特別是修飾語。修飾語愈多,特定性愈高:
- 「他的父親」
- 「那金髮像伙的父親」
- 「站在那邊的那金髮像伙的父親」
七、語意範圍#
語意範圍(semantic range)是共時性研究的結果,將某個字在寫作時代所有的用法都列出來。對舊約研究而言,運用比較語言學(烏加列、亞甲)並從猶太石刻和拉比文學找同樣的字。
畢克曼與卡勞(Beekman & Callow, 1974:94-103)建議學生考慮字義的三個層面:
- 主要意義(一般意義)── 在上下文缺時的意思,多半同源字共有。例:lytroun 主要意義是「釋放」或「救贖」。
- 次要意義(secondary)── 主要意思中的某方面,但只出現於某些上下文。例:lytroun 次要包括贖金償付、戰犯得自由、奴隸釋放。
- 象徵意義(symbolic)── 基於與主要意思的關聯。例:lytroun 在祈禱中作具象徵的含義「救我們脫離」。
BAGD 採取敘述與解釋的路線,將一段經文放在某種意義之下。這是一種看法,不是已確立的事實。我們不應假定 BAGD 的決定是無可辯駁的。
八、內涵的意義#
尼達與塔柏列舉了四個基本要素,描述對字的活用:
| 代號 | 名稱 | 說明 |
|---|---|---|
| O | 對象(object) | 指有生命的實體 ── 人或事物 |
| E | 意旨之事(event) | 句子的動作面 |
| A | 抽象性質(abstract) | 字的品質、理論本質 |
| R | 具有的關係(relationship) | 從與其他人或概念的關聯來看 |
威克理夫聖經翻譯會(Wycliffe Bible Translators)使用此 O-E-A-R 複合體辨認字在上下文中的用法。例:「稱義」具 E-A 含義(「宣告為義」);「稱義者」具 O-E-A 含義;「和好」具 E-R 強調意味(成就新的關係)。
九、語意場 / 聚合的研究:同義字、反義字、組合字#
語意場(semantic field)是語意範圍的相反:語意範圍指一個詞彙所有可能意思(一詞多義);語意場則指多個詞彙用來表達同一概念(一詞多形 polymorphy 或同義性 synonymy)。尼達稱此聚合研究法為「範疇語意學」(field semantics)。
史爾瓦注意到同義字的三種形式(取自 Silva 1983:120-29):
- 重疊(overlap):在某些層面相符。絕對同義字幾乎不存在。
- 鄰近(contiguous):類似但不可互換。例:「外袍」(himation)與「內袍」(chitōn)。
- 下義詞性(hyponymy / 含括關係):等級關係,如「花」包含「玫瑰」。
聚合分析常用尼達等人的「成分分析法」。例如比較同義字「悔改 / 懊悔 / 歸正」或反義字「男人 / 女人 / 男孩 / 女孩」(依「人類 / 成人 / 男性」三項屬性製表)。
反義字三種形式:
- 二元對立(黑白結構):肯定一方便否定另一方,例如「單身 vs. 已婚」。
- 分級反義字(gradable antonymy):等級對立用作比較,如高 / 矮、快樂 / 憂傷。
- 顛倒(converseness):例「買 vs. 賣」、「去 vs. 來」。
十、模稜兩可與雙重含義#
語意含糊有時是刻意的,有時似乎是巧合。語意學家約斯(Martin Joos)的重要原則:
「最佳的意義是最少的意義」(1972:257)。
用詞典編纂者的方法說:使這個字對整個信息貢獻最少,而信息可以從上下文中推論出來 ── 最可能的意義就是讓上下文改變最少的意義。
聖經中刻意運用模稜兩可之處,常被稱為雙重意義:
- 創世記一 2「風 / 靈」(希伯來文 rûaḥ 兩者皆可譯)
- 約翰福音三 3、7「anōthen gennēthēnai」── 從上頭生 / 重生
- 約翰福音四 10 ~ 11「hydōr zōn」── 活水 / 流動的水
- 約翰福音十二 32「hypsōthō」── 被舉起來(上十架 / 到父神那裏)
約翰福音擅用雙重意義,名不虛傳。這類解釋必須由上下文支持,不可任意附加。
結論:詞彙研究的方法論#
字義研究三步驟:
- 斷定其語意範圍(在古代世界中所有可能意義)
- 容許上下文決定哪個意思最能與整體相符
- 若要深入字背後神學,作語意場的研究,蒐集意思相同的詞彙片語,並追蹤同卷書、同作者、同約的用法。
以下七步詳細方法論幫助學生準確平衡地實行此程序。
一、決定上下文中的鑰匙字#
戈登.費依(Gordon Fee, 1983:84-85)提出挑選鑰匙字的四個重要步驟:
- 注意上下文中具「神學份量」的字(如「恩典」、「主」、「拯救」)。
- 注意對經文的含義影響重大、但本身上下文中卻顯得模稜兩可的字(如林前七 25-38 的「童女」、帖前四 4 的「器皿」)。
- 凡在上下文中重複出現或成為段落主題的字(如腓一 18「喜樂」、雅一 2-4「喜樂」)。
- 留意那些乍看不下明顯、卻是上下文之關鍵的字(如帖後三 6 ataktōs「懶惰」或「不守規距」)。
二、仔細研究這些字出現的上下文#
收集語意範圍很費時,容易一頭埋入字義研究而忽略上下文。控制此傾向的方式:在整個資料收集過程中,一直把上下文放在眼前。注意該字義在全段中如何配合,並明白周圍字對它的影響。
三、決定字的語意範圍#
主要指共時性的意義(寫作時代用法),而非歷時性。但若上下文有跡象,作者寫作時心中是想到過去的意義(特別是引用舊約或字是「透明」的),則語源研究可幫助上下文。
一個字在新約中的用法,和在平行文獻中的用法同等重要。許多新約字具半術語含義,其意義不單來自希臘文化用法,更來自初期教會生活(如「愛」、「信」)。
四、注意一個字主要是用作表意還是指涉#
史爾瓦以此為第一步區分。半術語或指涉性的字不受結構分析,需用類似 TDNT 的概念法處理;但新約中沒幾個字專門到使語意範圍變成無效的工具。我認為概念法仍須考慮到語意範圍,因為後者對字的意義非常重要。
五、若一字用作指涉,則作概念的研究#
進一步收集同義字與反義字,取得使用此字背後所存的神學深層結構。要避免將上下文所容許限度之外的東西讀入,但這一步可由前一步的決定來控制(即在該上下文中,這字用來指涉的程度為何)。
必須先考慮各卷書的神學,以及作者的神學,然後才擴及整個新約。要認識誤用平行經文的危險,因為學者經常把過多的內容讀入一段經文。
六、若一字用作表意,則按環境研究其結構#
從聚合層面研究這類字,與研究指涉性字眼不同。要判斷作者所選之字用法的尺度,會具主觀性。所以組合關係或上下文的檢驗,在任何情況之下都要比聚合優先考慮。
七、按作者的傾向和上下文,重新整理語意範圍#
從語意範圍中挑選一個說法 ── 最接近所研讀經文中該字用法的意義。注意這個字內涵的層面:是否用在講對象、事件、抽象意義或關係等方面。最重要的是作者的用意:必須先確定一段話在原有情境中的意義,然後才將該段話移到另一個文化中(解經講道的基礎)。
良好的解經講道,必須將經文過去的意義與對現在的意思組合起來,也要把聽眾與經文中神的信息結合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