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真研究聖經,第一步就是衡量一段經文所處的整體情境(context,本書中亦譯為處境、上下文)。沒有掌握整體情境而直接分析,解釋必然走偏。離開情境,話語就失去意義。
例如當有人大聲用英語說:「Right!」單憑這個字無從判斷它是「寫下來」(write)、「往右邊看」(right)、「舉行這個儀式」(rite),還是表達同意「對」(right)。 沒有情境,任何一個意思都可能是對的。
研究聖經時有兩方面必須先處理:歷史情境與邏輯情境。 前者探討該書卷導論方面的資料,後者用歸納法追蹤一卷書的思路發展。兩者提供了骨架;若骨架不穩,解釋的建築必然崩塌。
歷史情境#
歷史背景資料可以從數種資源取得,原則是優先採用近年出版、研究深入的著作:
- 近年註釋書的導論:多半有詳細摘要,反映最新研究
- 字典與百科全書:涵蓋書卷、作者、主題與背景
- 考古學與地圖:掌握書背後的地誌
- 舊約或新約神學:如賴德(George Ladd)對單卷書神學的處理
- 聖經時期習俗與文化的專書:釐清經文特別強調之事的歷史背景
這些資料像「過濾器」,在正式解析經文之前先收集第二手資料作為準備;它們不是最終真理,而是藍圖,解釋工作完成後常需修正。
研究歷史背景時,要特別思考四個方面:
- 作者:雖然作者與文法歷史解析看似無關,但認識他仍能幫助我們從歷史角度掌握書卷。研讀小先知書時,先知何時工作、向誰工作,是理解其話語背後狀況的關鍵
- 日期:寫作日期影響解讀。但以理書若寫於馬加比時期,與傳統主前六世紀的讀法截然不同
- 對象:受信群體的處境形塑書卷信息。希伯來書究竟寫給猶太人或外邦人、抑或混合群體,在解釋上有差別
- 目的與主題:四者中最有助於解釋。掌握一卷書的整體觀點,個別聲明就更容易準確理解
歷史情境的目的,是將解釋的規範縮得更窄,強迫我們回到原初作者的文化與情況,避免把二十一世紀的意義讀入第一世紀的用語中。
邏輯情境#
邏輯情境是解釋最基本的要素。它對經文的影響呈同心圓向外擴散:
文體類型 → 整本聖經 → 新/舊約 → 作者 → 全書
→ 主要段落 → 直接上下文 → 經文
(單字研究・文法・周邊語意)愈靠近中心,對經文意義的影響力愈大。辨認文體類型(genre)固然有助於辨識比喻等寫作形式,但直接上下文才是意義的最終仲裁者。
例如希臘文 aphiēmi 一字在約翰福音十四 27 節是「留下平安」,在十六 28 節卻是「離開世界」。兩者不可互解,因上下文正好相反。每個字都有許多含義,作者的用法要視當時上下文而定。其他經文能幫助我們了解語意範圍(semantic range),但唯有當時的上下文才能限定可能性、指出實際意義。
一、整體的研讀:一卷書的圖解#
過去三、四十年,文學批判對聖經學界做出了寶貴貢獻。相較於傳統註釋書過度強調單字研究,文學批判主張惟有先看整體,各部分才有意義。釋經的總流程可以簡述為:
- 將整本書作成圖表,初步分析思路流向
- 專注每一部分,察究論證細節
- 重新調整全卷思路,使之與各部分相連
阿德勒(Mortimer Adler)與查爾斯.范道倫(Charles Van Doren)的名著《如何閱讀一本書》(How to Read a Book)提出閱讀的四個階段:基礎、檢視、分析、主題。本段要發展的即是檢視閱讀——藉由瀏覽介紹部分、速讀全書,掌握基本進展與中心思想。
聖經的章節劃分並非默示。事實上要到 1551 年,巴黎出版商司提番那(Stephanus)才將全本聖經分節——據說他是騎馬途中邊顛邊分。因此我們在決定意義時,絕不可倚賴經節的區分;分段是了解書卷思路發展的要訣。
書卷圖解的三個步驟#
- 速讀段落並寫下摘要:每段用六到八個字總結,抓住段落核心;若一句不夠,抓思路的進展
- 找出思路進展的模式:用單線標出段落之間的中斷處,將類似段落組成大段
- 分區:最後以雙線標出全書大單位
司陶特(Douglas Stuart)指出,模式的分辨在於尋找主要特點:發展、繼續、獨特片語、中心或樞紐字、平行、對偶交錯(chiasm)、含攝(inclusio)等重複與進展的模式。
凱瑟(Walter Kaiser)列出八個發掘思想單位「接縫」的線索:
- 重複的名詞、片語、子句或句子
- 文法線索:轉接的連接詞或副詞(後來、所以、為此、但是、然而、同時;希臘文 oun、de、kai、tote、dio)
- 修辭設問(通常引入新主題)
- 時間、地點或背景的改變(尤其在故事中)
- 稱謂的改變(注意力轉移到新群體,書信常用)
- 動詞時態、語氣、甚至主詞或受詞的改變
- 鑰字、命題或概念的重複
- 主題詞偶爾出現在段落標題語中
適用範圍#
- 最適合:敘事書(如約拿書、腓立比書)——大綱與章節分段重合
- 不適用於:詩篇、箴言(單篇可用,整卷無法;直線型發展的如箴言 1–9 或 31 章可用)
- 長書卷仍有效:以啟示錄為例,第 1、4–5、7、14–15、19:1–10 章是天上景象;2–3、6、8–9、11–13、16–18 章是地上事件,這種循環結構揭示出全書合一主題——神的主權與教會蒙召靠神
二、部分的研讀:段落的圖解#
段落圖解使用垂直圖比水平圖更適合(因單位小)。對不熟悉原文者,推薦新美國標準聖經(NASB)或英文標準譯本(ESV)——兩者講究直譯,最接近希伯來文或希臘文的寫作模式。
圖解有幾種樣式:
- 詳細文法圖解:每個字放在所形容字的底下
- 句子流程解析圖(Gordon Fee 提出):主詞、述語、受詞放一行左角,附屬詞縮排
- 方塊式(直線式)圖解:只顯示主要與次要子句——作者偏好,因較簡單全面
方塊法的三項優點:
- 比較簡單,花時間較少,忙碌的牧師或平信徒可持續使用
- 能顯示子句結構中大部分關係(形容詞、副詞、介系詞片語)
- 目的是將一段經文的思路以一目了然的方式呈現,不是深究文法細節
方塊圖解的操作#
- 區別主要與次要子句:主要子句可獨立成句,次要子句不能
- 次要子句縮排:用箭頭指向所修飾的詞,避免經文順序打亂
- 標記語法關係:可用縮寫符號代表——T 時間(temporal)、Ca 原因(causal)、Cn 讓步(concessive)、Cd 條件(conditional)、R 結果(result)、Rel 關係(relative)、P 目的(purpose)、Me 媒介(means)、Ma 方式(manner)、I 工具(instrumental)
以腓立比書 2:6–11(基督讚美詩)為例,圖解可凸顯兩個主要段:耶穌的行動(6–8 節:順服、倒空、謙卑)與神的行動(9–11 節:升高、萬膝都要跪拜、萬口都要承認)。這可立即成為初步的講道大綱。
兩點警告:
- 大綱是初步的,仔細解析之後可能需要修改
- 文法關係雖有幫助,但不能自動作出判斷。有時文法上的從屬語在作者實際思想中同樣重要,甚至更重要——保羅特別擅用從屬概念強調要點(如腓二 2 節連續四個從屬子句,要點其實是「和諧」而非「使我的喜樂滿足」)
舊約經文的處理#
舊約經文由於希伯來文少用連接詞,缺乏從屬子句。詩體與敘事文大多是主要子句,散文中多由「以及」連接。因此研讀舊約時,必須尋求修辭模式,並注意思想是否改變。此時直線式圖解仍有幫助,可將句子並排觀察。
修辭或寫作模式#
情境的第三、也是最細微的層面,是各段之內的寫作技巧。亞里斯多德(Aristotle)將修辭學定義為「以最佳方式說服人接受某個思想的藝術」。 修辭批判(rhetorical criticism)探討作者表達論點的技巧與組織模式,關注與經文本身相關的文學面向。
以下是五種常見的概念關聯方式:
1. 集合關係(collection / 重複 / 連續)#
按要點相同的基礎,將概念或事件連在一起——古代常見,拉比稱為「串珠」。
- 經文舉例:希伯來書一 4–14 節串起詩 2:7、撒下 7:14、詩 97:7 等多處證明經文
- 聲音重複:希伯來書 1:1 有五個希臘字以 p 開頭,l 出現五次——加強記憶
- 制式信件:八福(太五 1–13)、約翰一書寫作目的(約壹 2:12–14)、啟示錄七封書信都屬此類
- 對偶形式:是聖經最常見的修辭方式,散文與詩體皆然
許多解經的基本錯誤,是強調同義詞之間的細微差異。例如約翰福音二十一 15–17 節三種「愛」字、希伯來書十 8 節不同的「祭」——這些用詞的不同有可能只是文學技巧,並無神學含義,不需強化差異。
2. 因果與問題-解決#
因果(cause-effect)是先某個動作,然後某種結果;問題-解決(problem-solution)則是提出問題後提供答案——先知書與保羅書信常用:
- 阿摩司書 2:6–16 先列原因(以色列犯罪),再列罪狀,最後結論為審判
- 羅馬書則大量使用修辭性的問題-回答,帶出因信稱義、與基督聯合等主題
這個範疇也包含目的與結果或證明——都是在回答「為什麼」。連接詞「因為」或「所以」常帶進神學觀點的證明(如羅馬書 8:29–31 解釋「萬事互相效力」的原因)。
3. 比較(comparison)#
顯示概念的相似或差異。
- 羅馬書 5:12–21 是最著名的例子:亞當與基督的對比,兩者都作為群體代表
- 羅馬書 7:7–13(過去式)與 7:14–25(現在式):是未重生或重生的狀況?
- 交替(interchange)是比較的變化——輪流談論人物、事件或類別:約翰福音十八 15–18、25–27(彼得否認主)與 19–23、28–40(耶穌在亞那與彼拉多面前)穿插對比
4. 描述(description)#
用進一步資料延伸(非複述)一個題目、事件或人物。
- 總結(summation):在長段描述之後作一小結
- 首尾呼應(inclusio,猶太技巧):作者到末了回來提起最初的觀點——約翰福音 1:18 重複 1:1 主題「耶穌是神的彰顯」
- 對偶交錯(chiasm,ABC:CBA):在連續對偶的子句中將字詞或事件倒轉。以賽亞書 6:10 是舊約例子;哥林多前書 5:2–6、9:19–22、11:8–12 等處新約亦常見
5. 期待的轉變(shifts in expectancy)#
讓讀者在字序、句法或用字上感到不尋常,造成強調作用:
- 破格文體(anacoloutha):耶穌的告別談話(約 14–16)有許多突兀轉變,但魏伯斯特(Edwin C. Webster)辯道,整卷從文學角度看結構嚴密,可用對偶交錯關係來解釋重複的主題
- 高潮(climax)與關鍵(cruciality):前者見於故事(如可 9:14–29 父親的呼喊「我信,但我信不足」是全段中樞),後者見於書信——都將作者的論點中樞或轉捩點顯示出來。馬太福音 4:1–10 與路加福音 4:1–12 的試探順序不同,正反映兩卷福音書的神學重點差異
- 省略(omission):作者刻意刪去讀者預期的一點,造成驚異。如「那攔阻他的」(帖後 2:6–7)或「六六六」(啟 13:18)——對原讀者顯明,但現代詮釋者感到非常頭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