釋經學(hermeneutics)是解釋聖經的科學與藝術,其任務是從經文原意跨越到現代應用的處境化(contextualization)。 研經如同挖礦,挖得越深、收穫越多;本書旨在提供更深挖掘神話語的工具,因神的真理是終極寶藏。

要正確明瞭釋經任務,需具備三個觀念:

  • 釋經學是門科學,因它按邏輯與分類提供解釋定律
  • 釋經學是種藝術,因它要求想像力,能將定律應用於特定經文與書卷
  • 釋經學是件屬靈事,須依靠聖靈帶領,不能單憑人所歸納的釋經原則

釋經工程有三個層面,缺一不可:

  • 解經(exegesis):第三人稱地提問——「它的意思為何?」
  • 靈修(devotion):第一人稱地提問——「它對我有何意義?」
  • 講道(preaching):第二人稱地說明——「我向你分享它對我的意義」

自新詮釋學(New Hermeneutic)興起後,學者常用循環(circle)描述經文的解釋過程,但這種封閉循環暗示語言事件是對等的,存有危險。 奧斯邦(Grant R. Osborne)主張用螺旋(spiral)更為貼切:敞開的運轉,從經文水平向讀者水平逐步逼近,先接近經文的原初意義(meaning),再開展它對今日的義蘊(significance)。

釋經學與經文原意#

福音派釋經學的目標很簡單:發現大作者(神)與小作者(經文作者)的原初用意。 現代批判學者則認為發現經文原意並不可能,因此只要意義能對特定閱讀觀點或團體有用,經文就有其價值。 這個問題實際存在且複雜,本書每一章都是對它的回應——解釋過程本身可以構成發掘經文原初意義的基礎。

詮釋和差距的問題#

人因居住都市或鄉村就會彼此誤解,跨國求學的學生更會遇到明顯的文化差距。 我們能否跨越聖經人物與今日讀者之間的文化鴻溝?本書主張可行,並提供相應的輔助工具:文法(grammar)、語意(semantics)與正確使用聖經背景(background)。

聖經的默示與權威#

從經文到解釋、再到應用,權威程度一路遞減。因此在處境化應用時應竭力向上回溯,盡量貼近解釋,以連結於經文作者的原初用意。

層次 ↓流程 ↓權威 ↑
第一層次經文內在的權威
第二層次解釋衍生的權威
第三層次處境化應用的權威

意義與文體相關#

經文所屬的文體或文學類型(genre),本身就是了解它的釋經原則之一。不同文體要求不同的解讀取徑。

聖經的單純性與易明性#

教會歷來為聖經的易明性(perspicuity)——聖經是否能讓人清楚理解——所掙扎。 路德(Martin Luther)主張聖經在兩個層面都能被清楚理解:

  • 文法層面:將釋經原則應用於經文
  • 屬靈層面:聖靈會賜下亮光

聖經的合一性與差異性#

福音派強調合一、非福音派強調差異;若對聖經有誤解,往往是未掌握好這兩個層面的平衡,因為它們其實相互依賴。

  • 差異性源於聖經用語的類比性質,以及作者們的不同個性
  • 這些差異並非衝突,而是作者所看重之處的不同

差異性是聖經神學的主幹,唯有它能聯繫解經與系統神學:讓系統出自經文,透過聖經神學浮現,再按要義分類,扼要說明聖經各類表達背後的合一性。

聖經的類比#

路德提出「信仰類比」(analogy of faith)抗衡羅馬天主教的「信仰準則」(regula fidei),反對以教會傳統為中心,主張唯獨聖經(sola scriptura)即可判斷教義。 加爾文(John Calvin)踏出最後一步,提出「聖經類比」(analogy of Scripture)原則:

  • 單卷書的聲明或某段難解經文,不能推翻由眾多經文建立的教義
  • 教義不可只建立在一段經文上,需綜合聖經對該題目的全部內容
  • 所有教義需建立在一切相關經文上,不可只建於少數或偏好的經文

這原則幫助我們避免倚重主觀偏好的經文。聖經的話很少包含整個教義的理論,常常是針對特定教會情境,將範圍很廣的教義應用在特殊問題上。

讀者在詮釋中的地位#

我們詮釋經文時常帶著先前理解(preunderstanding),即個人背景與社會規範所遺留下的信念與想法。 我們讀經的目標很少是要發現真理,反而是希望聖經能與我們既有的系統相協調,成為「讀者回應」(reader response)式的解經者。

先前理解是友非敵,但容易將固有觀念強加於聖經之上。因此須部分節制這些預設,容許經文加深、甚至挑戰或修正既定觀念。讀者的背景固然重要,但應用來研究經文含義,而非憑空創造沒有的意義。

解經講道#

釋經學的終極目的在於講道,建立意義(meaning)與義蘊(significance)的關係。真正的解經講道須具備:

  • 釋經的完整:忠實複製原意
  • 前後一致:整體感
  • 動力與方向:抓住一段經文的目的或目標
  • 應用:連結經文與當代人的生命

羅賓遜(Haddon Robinson)將解經講道定義為「溝通聖經的一個觀念」:它源於一段經文,在研究歷史、文法與文學後,靠著聖靈先由傳道人應用於自身,再傳給聽眾。

傳道人若過度偏重某一面向,講道就會流於枯燥的解經,或淪為動力十足的娛樂節目。

結論#

解釋聖經可拆為十個步驟:

編號步驟所屬類別方法
1全書圖解解經歸納法
2段落圖式解經歸納法
3文法研究解經 · 核心概念演繹法
4語意研究解經 · 核心概念演繹法
5句法研究解經 · 核心概念演繹法
6背景解經演繹法
7聖經神學
8歷史神學
9系統神學
10講道應用

兩種研究法的分工:

  • 歸納式研究:對一卷書進行圖表或段落分析,從宏觀(全卷)和微觀(段落)來掌握作者信息的進展結構,對經文意義與思想過程形成初步概念
  • 演繹式研究:參考所有工具(文法、辭典、單字研究、地圖、背景資料、期刊文章與註釋),加深對經文的知識,避免以經文用字之現代意義來詮釋

解釋任務的最後一步是處境或神學研究:離開經文原意(聖經當時的意思)邁向處境意義(聖經今天對我們的意思)。 這種「釋經螺旋」不單出現在原初意義層面(透過歸納與演繹研究),也出現在處境層面(沿著應用螺旋往上)。

神學工程的四個學科分工:

  • 聖經神學(biblical theology):將個別經文與書卷部分神學理論,置入以色列與初期教會的整體神學架構
  • 歷史神學(historical theology):研究教會如何在歷史中應用聖經神學於各種處境,以回應不同階段的挑戰與需要
  • 系統神學(systematic theology):將聖經神學重新架構,回應當代所現問題,為這一代人總結神學真理
  • 講道學(homiletics):將前述步驟的成果,應用到今天基督徒的實際需要上

這架構取自奈達(Eugene Nida)與泰伯(Charles Taber)對翻譯過程的研究,強調跨文化溝通並非直線連續(因語言或文化無法緊密銜接),而是該分解溝通單位為核心概念(kernel)或基本聲明, 再運用收受文化的相對片語與思想模式重新陳述。

解析聖經(文法、語意與句法)就是找出核心概念;處境化則是將核心概念重新陳述,讓同一信息能向現代文化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