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錄主旨#

本書附錄收錄兩份真實案例文件——Randy Shayler 收購 Zeswitz Music 過程中所使用的:

  • 附錄 A:意向指示書(IOI, Indication of Intent)
  • 附錄 B:意向書(LOI, Letter of Intent)

兩份文件可作為你準備自己版本時的起點。實務上,個別交易的細節、賣家在意的點、產業特性都可能讓你的版本與此處差異不小,送出前務必請律師審閱

附錄 A:意向指示書(IOI)#

寄送方式:email 日期:2012 年 10 月 23 日 寄件人:Succession Leadership Capital, LLC(Randy 的搜尋公司) 收件人:Lenox Hill Capital Advisors(仲介 Sharif Tanamli)

開場與動機#

「感謝您將這個機會帶到我們面前。身為一名前音樂學生,我深刻理解音樂教育在年輕人生命中的活躍角色。作為創業者與投資人,我也深深欣賞 Zeswitz 在賓州、紐澤西與馬里蘭地區優異的服務歷史。」

簡短的個人連結 + 對賣家公司的敬意——能在第一段就建立情感連結與專業認同

提案重點#

項目內容
企業價值(Enterprise value)以 2012 年預估調整後 EBITDA $1.54M 計,4x EBITDA = $6.14M,於 debt-free、cash-free、tax liability-free 基礎下評估;買賣雙方各自負擔自家專業費用
對價形式SLC 設立 Newco 收購 100% 股權或資產。偏好資產購買,但若能保留商譽稅務減免也可接受股權購買。架構中要求賣家持有 $1.54M 的 earn-out 票據
營運資金以最近 12 個月的月度營運資金平均為基準協商目標金額;定義為「流動資產(不含現金與稅務相關)− 流動負債(不含負債與稅務相關)」
融資SLC 自有資金提供股權;早期就會引入債權融資來源;可能向商業銀行申請優先債
時程預期簽 LOI 後 60–90 天結案;如賣家配合,可能在 2012/12/31 前結案以避開隔年新稅務後果
管理層計畫保留多數現有員工;建立關鍵主管股權選擇權計畫,讓管理團隊能透過 Newco 普通股取得額外股權
盡調需求標準的營運、財務、法務盡調 + 與關鍵主管達成協議 + 簽署買賣協議;後續會對主要客戶與供應商做盡調;外部顧問涵蓋法律、會計、環境、保險、員工福利
背景SLC 主要成員具營運、策略、財務經驗;歡迎賣家與其顧問群洽談以了解資歷、背景與目標
聯絡人Randy M. Shayler II,President and Managing Director

IOI 是短信、無拘束力——目的是先就價格與粗略架構達成共識,再投入更多時間談細節。

附錄 B:意向書(LOI)#

寄送方式:email 日期:2012 年 12 月 13 日 收件人:賣方 由 Succession Leadership Capital, LLC(Delaware LLC)或其關係企業(Prospective Buyer)發出,目的是收購 Rayburn Musical Instruments Pennsylvania, LLC(DBA Zeswitz) 全部已發行股本。

主要條款#

1. 基本交易#

買方收購所有由賣方持有並登記的全部已發行股本(Shares)。

2. 購買價#

基於 2012 年預估調整後 EBITDA $1.54M、4x EBITDA → $6.14M(debt-free, cash-free, tax-liability-free),假設結案時保留適當營運資金。

3. 付款方式#

項目金額說明
結案日現金$4,604,000
賣方票據(Note)$1,535,0005% 年利率、年付一次、5 年期末一次付清本金;從屬於買方優先債;條款須經買方優先貸款人同意

4. Escrow 安排#

結案後雙方另行簽署協議,藉由調整賣方票據的本金為買方提供保護,涵蓋:

  • 未揭露責任
  • 不實陳述
  • 違反保證、契約與承諾

5. 購買協議與結案日#

雙方努力協商最終購買協議(Purchase Agreement),目標 2013 年 3 月 1 日前結案。

6. 結案前提條件#

  • 買方對賣方與其業務、財務、商業、法律、前景等盡調結果符合買方獨家裁量
  • 簽署符合買方要求的 Purchase Agreement,含對業務與財務狀況的標準保證
  • 買方與賣方簽署買方滿意的不競業協議
  • 賣方按既有方式正常營運,無重大不利變化;未經買方同意不得進行特殊交易,包括:
    • 處分資產
    • 大幅調整員工薪酬或修改員工福利方案
    • 發行股權或衍生證券
    • 派發股利、回購、對股東分配資產
    • 借入新資金
  • 取得所有政府機關與第三方所需同意
  • 買方滿意賣方遵守適用環保法規、設施無環境責任

7. 費用#

買賣雙方各自承擔自己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顧問費用。

8. 檢查與資訊存取#

賣方提供買方代表完整的資產、帳冊、紀錄、文件存取,並安排員工、會計、律師、其他顧問接受諮詢。

9. 不揭露(Nondisclosure)#

未經買方同意,賣方不得向其律師、會計、財務顧問、必要的執行主管之外的任何人揭露或討論本 LOI 之存在或內容。

10. 競爭性報價(獨家期)#

從本協議簽署日起至 2013 年 3 月 1 日獨家期),公司、賣方及其代理人不得:

  • 主動徵求其他買家報價(透過股權、合併或其他方式)
  • 與任何其他買家就此交易進行協商

但賣方可以對其他買家解釋本 LOI 的條款;若收到任何其他報價,須立即轉給買方。獨家期可由雙方合意延長。

11. 提前終止#

買方可隨時以書面通知終止本協議;若決定不再追求收購,必須書面通知賣方。

拘束力範圍#

透過簽署本 LOI,雙方僅在第 5、7、8、9 條負有法律拘束力(購買協議協商目標、費用、檢查與資訊、不揭露)。其餘條款僅為意向陳述,雙方在最終 Purchase Agreement 簽署前並無法律上的成交義務

結尾與簽署#

要求賣方在 2012 年 9 月 21 日 5:00pm 前簽回兩份副本之一。

這份 LOI 的格式可作為你自己 LOI 的起點,但每個交易都會有獨特議題——須依案件量身訂做,並請律師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