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章本應被稱『沒有法律」——本章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以三個切片揭穿赫魯雪夫(Nikita Khrushchev)「自由化」表象下的真相:新切爾卡斯克(Novocherkassk)大屠殺、針對信徒的迫害、以及無法逃出 25 年刑期的卡拉萬斯基(S. Karavansky)。

沒有政治犯了#

赫魯雪夫從各種講台上反覆鞠躬聲明:「政治犯?一個也沒有!我們就是沒有!

1959 年 5 月 22 日(新切爾卡斯克事件前):『這個國家、這個黨將不會回到那些事件

1963 年 3 月 8 日(新切爾卡斯克事件後):『現在我國每個人都能自由呼吸……不必為當下或未來擔憂』」

新切爾卡斯克——1962 年 6 月 2 日#

新切爾卡斯克!俄羅斯歷史上一個意義重大的名字——它把刀刃再次伸向自己的人民。

整個城市起義,任何痕跡都被舔得乾乾淨淨並隱藏——這甚至騙過了赫魯雪夫時代的西方廣播;它是 41 年以來人民(自喀琅施塔得 Kronstadt 與坦波夫 Tambov 起義以來)第一次說出心聲。」

起因#

  • 6 月 1 日全國公布凍漲肉類與牛油價格的「經過深思熟慮」的法令
  • 同日新切爾卡斯克電力機車廠(NEVZ)按另一套經濟計畫降低計件工資 30 %
  • 鍛冶與鑄造兩個工場早晨無法上工——「事情變得太燙手

罷工蔓延#

  • 中午前整廠罷工
  • 婦女坐上鐵軌阻擋火車(傳達訊息/阻擋坦克)
  • 男人拔起鐵軌、建立障礙
  • 廠房上出現口號:「打倒赫魯雪夫!把赫魯雪夫做成香腸!
  • 夜裡 30 名「為首者」被押進警局

6 月 2 日:和平遊行被機槍掃射#

  • 約 300 人、含婦孺、捧著列寧(Vladimir Lenin)肖像與和平口號通過坦克橋
  • 隊伍越走越大;老百姓在街上把貨車當成講台
  • 11 點黨部大樓內已無人——市政當局逃往羅斯托夫(Rostov)
  • 軍隊占領郵局、廣播台、銀行
  • 中午 12 點至 1 點:高加索籍士兵被調來換掉本地崗哨;中尉自殺以拒絕傳達開槍命令
  • 第一輪子彈高過人頭、打中爬樹的男孩;隨後士兵直接向人群射擊——「使用達姆彈(dumdum bullets)
  • 死傷估計 70–80 人,全被卡車運往「高牆軍醫院」(巴士數日後仍有血跡)

觀察者的描述#

廣場上有大約 8 輛坦克。地面凹處的血泊——我以前不知道人會流出這麼多血。公共花園的長椅上濺著血、白色刷漆的樹幹上有血斑。整個廣場被坦克履帶刮花。**」

群眾走向士兵咒罵或訴諸良心:「你們怎麼能這樣做?你們認得是誰嗎?你們在向自己的人民開槍!」 士兵辯解:「不是我們!我們剛被調來。

政權的兩面手法#

  • 蘇共中央派米高揚(Anastas Mikoyan,「布達佩斯事件專家」)、蘇斯洛夫(Mikhail Suslov)、科茲洛夫(Frol Kozlov)抵達
  • 科茲洛夫——「列寧格勒最殘酷的史達林派」——「居然在聽見『孩子從樹上掉下來』時流淚
  • 工人代表回到群眾中傳達「將嚴懲負責人」——但群眾不散

普利耶夫將軍(General Pliev)——奉命指揮新切爾卡斯克彈壓行動的軍區司令

  • 6 月 3 日廣播改口:「這是敵人挑撥;達姆彈從未被蘇軍配備,必是敵人所用」——「我們被當成傻瓜慣了:說『敵人』就解釋了一切——中世紀說『魔鬼
  • 牛油、香腸第二天突然出現在城裡商店;傷者全部失蹤、家屬被流放西伯利亞;公開審判 9 人槍決、2 名婦女 15 年牢

一個諷刺的後續#

血腥週六後的下週六,市廣播宣布電力機車廠工人『莊嚴承諾提前完成七年計畫」。

這是一場 41 年來人民第一次的吶喊——沒有組織、沒有領袖、沒有預謀——一個無法再像過去那樣活下去的民族的靈魂之喊**」。

所以一下子,再也沒有政治犯了#

1961 年亞歷山德羅沃(Alexandrovo)警察打死一名被捕者,群眾燒了警局。

蘇方下達指示:「大規模騷亂』不應被視為政治罪行」——這只是普通匪盜行為。

史達林時代連用針刺報紙的裁縫都會被以 58 條起訴。現在採取更明智的觀點:搗毀警察局不算政治。

信徒之河#

只有一條溪流從未斷流——就是信徒。」

  • 修士被逐出修道院
  • 教派成員、特別是拒絕兵役的——「第一次只判 5 年,我們已經是寬大為懷
  • 信徒因信仰被開除工作
  • 共青團員(Komsomol)被派去砸信徒家窗戶
  • 教堂門用噴燈鋸開、圓頂用拖拉機鉤倒
  • 集會被消防水柱衝散

正如波恰耶夫修道院(Pochayev Monastery)的修士被工人代表蘇維埃告知:『如果我們總是遵守蘇聯法律,我們就要等很久才有共產主義」。

1964 年 1 月 Donbas Baptists 案#

  • 來旁聽的浸信會教友被以「身分查驗」為名關 3 天
  • 抛花給被告的「自由公民」被判 10 天
  • 經過挑選的共青團員」從側門先進入、占住前排
  • 庭內叫囂:「對他們潑煤油、放火!」(法庭未制止)
  • 9 歲與 11 歲的小女孩被傳出庭、所背經文的練習簿被當證物
  • 被告之一巴茲貝伊(Bazbei),9 個孩子的礦工——其 8 年級女兒妮娜(Nina)被人以 50 盧布賄賂、許諾大學保送,作了荒謬的「收音發報機」式證詞
  • 妮娜後因良心折磨精神病發作、被送精神病院;她在法庭推翻證詞——「法官接受偵訊筆錄、無視當庭陳述
  • 五年、四年、三年的判決
  • 旁聽席「企業代表」喊:「判得不夠多!

卡拉萬斯基(S. Karavansky)的「請願書#

卡拉萬斯基 1944 年被判 25 年,服刑 16 年(1944–1960)後依「三分之二原則」被釋放、結婚、上大學——「1965 年他們又來抓他」:「準備好——還有 9 年沒服完」。

在地球上任何別的法律下,這種事情可能嗎?

章末#

這一章我們稱『今日的法律』。它應該被稱為『沒有法律』。

**同樣的奸詐保密、同樣的不公正之霧,仍籠罩著我們的空氣,比城市煙囪的煙還重。

**半個多世紀以來,這巨大的國家機器以鋼鐵箍環緊束著我們。**箍環仍在。沒有法律。**」

  • 全書到此結束於 1968 年成書時的視角
  • 索忍尼辛對「西方左翼自由派思想家、英國工黨人、進步的美國/德國/法國學生」說:「你們以為這整本書與你們無關。你們也許某天會懂——但那一天會是在你們自己聽到『雙手背在身後!』、踏上我們的群島之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