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友善份子」(the Socially Friendly)是蘇聯體制給職業竊賊的官方稱號——他們被視為「革命的盟友」、可被「改造」為建設社會主義的人。本章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以諷刺的筆觸戳穿這個延續了 30 年的意識形態謊言。
「世界文學光環下的賊」#
從維庸(François Villon)、雨果(Victor Hugo)、巴爾札克(Honoré de Balzac)到普希金(Alexander Pushkin)——世界文學從未停止為「義賊」加冕。
但「從來沒有哪個國家的文學像蘇聯文學那樣,如此一致地讚揚賊」——馬雅可夫斯基(Vladimir Mayakovsky)、肖斯塔科維奇(Dmitri Shostakovich)的芭蕾《姑娘與流氓》、列昂諾夫(Leonid Leonov)、塞爾文斯基(Ilya Selvinsky)、英貝爾(Vera Inber)皆是。
沙俄與蘇俄的轉折#
- 沙俄監獄把職業犯與政治犯隔開:「強犯把頭壓到法律的鐵軛下」
- 1914 年前職業犯不在俄羅斯或其監獄中當「老大」
- 1917 年內戰中數百萬人的逃兵潮把賊王解放——他們被當成「反私有財產的革命力量」
- 體制宣稱可以「改造」這群健康的流氓無產階級
「誰改造了誰?」#
「契卡到底改造了賊王,還是賊王改造了契卡?」
- 接受契卡信仰的賊王成為「bitches」(被其他賊王割喉的叛徒)
- 取得了賊王心理的契卡幹員,成為 1930–40 年代「精力旺盛的偵訊員」或「意志堅定的營長」——他們得到晉升
賊王的「三條心理學」#
- 我要活、要享受——其他人去死
- 誰強誰有理
- 他們沒打你?別躺下挨打——別人挨打時,別替他出頭;等你自己被打再說
「這套法則熟悉嗎?希特勒(Adolf Hitler)這麼做,史達林(Joseph Stalin)也這麼做。」
法律的「設計暗示」#
從 1917 到 1947 年的蘇聯刑法:
- 偷國家/集體農場的糧食、三顆馬鈴薯——10 年(1947 後 20 年)
- 闖入私宅清空全家數十年積蓄——若無傷人,最高 1 年,常常只有 6 個月
- 「史達林政權清楚地對賊王說:不要偷我!偷私人吧!私人財產是過去的打嗝,黨員特供才是未來的希望」
於是賊王理解了:
- 不去搶國家庫房——危險、得不償失
- 全力搶街上的行人、無人看守的公寓
- 警察為了「結案率」也不認真追查——反正抓回來只關 6 個月
共犯結構的形成#
「如果你看見有人從窗子爬進、有人在割口袋、有人撕開鄰居的箱子——閉上眼睛、繼續走路!你什麼都沒看見!」
「這就是賊王和我們的法律共同訓練出來的我們。」
- 報紙不報導犯罪案件(「社會主義國家沒有階級,因此沒有犯罪」)
- 兇手換個城市就可以平安生活
- 內政部長不必對議會交代——因為案件根本沒有公開
「社會友善份子」的理論依據#
蘇聯勞改政策教科書如此論證:
- 工程師、學生、農藝師、修女是「對無產階級專政堅定敵對」
- 賊王只是「政治不穩定」——還能拉回革命陣營
- 因此賊王應被「信任」,並透過文化教育部宣導「他們與全體勞動者階級利益一致」
賊王在群島的「獨家權力」#
當這套理論落到地上:
- 賊王獲得歷史上前所未有的權力:他們對自己同胞中的農民、市民、知識分子實行絕對統治
- 住在獨立小屋或帳篷,配備臨時妻子
- 諾里爾斯克營(Norillag)一名「moll」對賊王老公獻計:「要不要嚐嚐一個 16 歲的集體農場小姑娘?她因為偷一公斤穀物被判十年」——女孩反抗,被毒辣地洗腦:「她也不比我差!我也在他底下!」
- 賊王用火鉤敲落愛沙尼亞人的金牙
- 賊王把不肯交出包裹的立陶宛人按進廁所裡淹死
- 賊王為了一個暖和的監獄牢房,可笑地殺害剛分配的牢友
- 凍死中的「行屍走肉」也會被剝光鞋襪
章末質問#
- 「從石頭結不出果實,從賊王身上也得不到善」
- 蘇聯體制的「無產階級理論家」會憤慨地說「富農(在營中)不把賊王當人」——但「怎麼把一個把你心臟撕出來吸的人當人?他們所謂的『浪漫氣概』就是吸血鬼的氣概」
- 「社會友善份子」的章節揭示了一個體制最深的偽善:把暴力工具包裝為盟友,再把鎮壓對象包裝為敵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