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在原書中已被大幅濃縮,僅以摘要形式保留 1918–1920 年五場公開審判的概述。索忍尼辛(Aleksandr Solzhenitsyn)在此追溯蘇維埃「法律」自十月革命起的胚胎期樣貌。

開幕詞:我們忘得太快#

索忍尼辛開篇即批評:

  • 「我們記得的不是真正發生過的歷史,而是被一遍遍敲進腦袋的破折號式片段」
  • 隨便詢問一個中年人「公開審判」是什麼,他能想起的多半只剩布哈林(Nikolai Bukharin)與季諾維也夫(Grigory Zinoviev)的審判,外加「工業黨」(Promparty)
  • 事實上革命後第一年,各種「革命法庭」已遍地開花——只是它們不曾被反覆播放於人民腦海

「無法、無典」的革命法庭#

1918 年的法官並不依法判案。他們唯一的指引,是「革命的工農政權所需」(the requirements of the revolutionary workers’ and peasants’ power)。

  • 這些「革命法庭」自稱在開拓全新的「合法性」之路
  • 五場具代表性的審判,呈現了三個共同特徵:

三個共同特徵#

  • 指控的無區別性:「反革命」一詞無所不包,從技術過失到「思想傾向」皆可入罪
  • 檢辯合謀:辯護律師非但不替被告辯護,反而與檢方協同攻擊被告
  • 判決先於審理:審判是程序的演出,結局早已寫好

本章定位#

  • 本章與下兩章(〈法律成年〉、〈法律成熟〉)構成一組「蘇維埃法律成長史」三部曲
  • 「胚胎期」確立了三個原則:階級審判、表演式法庭、宣傳優先於正義
  • 後續每一次「司法演化」,都只是把這些原則包裝得更精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