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作為救贖應用論的綜合,總結貫穿一切救恩階段的核心觀念:與基督聯合。

定義#

與基督聯合(union with Christ)是一個總結性的詞語,描述信徒與基督之間幾種不同的關係,藉著這些關係,基督徒得著救恩的一切益處。這些關係包括:我們在基督裡**、基督在我們裡面、我們像基督、以及我們與基督同在。**

葛勞登(Wayne Grudem)引用 John Murray 之言:「與基督聯合的根源在於父神在創世之前的揀選,其結局在於神兒女的得榮。」從永恆過去到永恆未來,每一個救恩階段都在這聯合之中。

葛勞登提出四個層面:

A. 我們在基督裡#

1. 在神永恆的計畫中#

「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裡揀選了我們」(弗 1:4);「在創世之前,在基督耶穌裡賜給我們的」(提後 1:9)。神在揀選我們時,已將我們視為「在基督裡」屬於祂的。

2. 在基督地上的生涯中#

基督作為我們的代表,所行的一切神都視為我們所行的:

  • 祂順服時,神視我們也順服(羅 5:19)
  • 祂死時,神視我們也死了(羅 6:6;加 2:20)
  • 祂復活時,神視我們也復活了(弗 2:6)
  • 祂升天時,神視我們也與祂同坐在天上(弗 2:6)

3. 在我們現今的生活中#

葛勞登分四點:

  • 與基督同死同復活:我們對舊的、罪的影響「死了」,對神「活了」(羅 6:4–14;西 2:12)
  • 在基督裡的新生命:一切屬靈祝福都在基督裡(弗 1:3;西 2:3, 10);救恩次序的每一步(呼召、重生、稱義、死亡、復活)都「在基督裡」進行
  • 一切作為都可在基督裡進行:保羅在主裡誇口、宣告、勸勉、喜樂(腓 4:13;林前 15:58);兒女在主裡順從父母、信徒在主裡剛強
  • 同為基督裡的一個身體:所有信徒因聯合基督也彼此聯合(羅 12:5;林前 12:12–27);不再有猶太人與希臘人、奴僕與自主、男與女之分(加 3:28)

B. 基督在我們裡面#

「基督在你們心裡成了有榮耀的盼望」(西 1:27)。這不是說我們同意基督的思想,而是祂位格地真實住在我們裡面(弗 3:17;加 2:20)。

這層面:

  • 是判斷一個人是否為基督徒的關鍵(羅 8:10;林後 13:5)
  • 是我們生活力量的根源(約一 4:4)
  • 摧毀我們的驕傲,使我們完全倚靠基督
  • 影響我們對待有需要者——對弟兄姊妹所做的就是對主所做的(太 25:40)

C. 我們像基督#

「凡說自己住在主裡面的,就該自己照主所行的去行」(約一 2:6)。

效法基督的範圍:

  • 接納人(羅 15:7)、愛妻子(弗 5:25)、饒恕(西 3:13)、捨命愛弟兄(約一 3:16)
  • 特別在受苦中效法基督(彼前 2:21;腓 3:10;羅 8:17)
  • 漸漸變成祂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 3:18);末了「必要像他」(約一 3:2)

效法不是模仿外形,而是真實的變化。但即便完全像基督,我們仍然保有個別位格——正如父、子、聖靈彼此完全一致卻仍是不同位格。

D. 我們與基督同在#

與基督個人的相交#

「無論在哪裡,有兩三個人奉我的名聚會,那裡就有我在他們中間」(太 18:20);「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 28:20)。

  • 與基督一同作工(林後 6:1)
  • 認識祂(腓 3:8, 10)
  • 被祂安慰(帖後 2:16–17)
  • 從祂受教導(太 11:29)
  • 全人生活在祂面前

來 12:22–24 描繪我們在敬拜時實際進入天上的會中,與眾天使、被成全的義人之靈、和耶穌一同聚集——這就是使徒信經所說的「聖徒相通」(communion of saints)。

與父、聖靈的聯合#

因與基督聯合,我們也被帶入與父及聖靈的聯合(約 17:21;羅 8:9, 16;約一 1:3)。但三位的不同角色不被混淆——我們仍以為天父、以為救主與主、以聖靈為加力者,這分別一直存在到永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