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處理基督徒一生之久的成長過程:成聖——漸漸效法基督。

定義#

成聖(sanctification)是神與人合作的漸進工作,使我們在實際生活中漸漸脫離罪、效法基督。

稱義與成聖的對比#

葛勞登(Wayne Grudem)以對照表清楚呈現:

稱義成聖
法律地位內在情況
一次完成一生持續
完全是神的工作我們參與合作
此生已完全此生不完全
在所有基督徒身上相同因人而異

成聖的三個階段#

1. 成聖在重生時有確定的起點#

「你們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 6:11)——保羅用過去式。這初始的成聖意指與罪的權勢有了確定的決裂

  • 信徒不再被罪轄制(羅 6:11, 14, 18)
  • 不可再說「這罪打敗了我」——這是否認羅馬書 6 的真理
  • 是渴望的根本轉向:不再以罪為主要的愛

2. 成聖一生持續增長#

「我們眾人……漸漸地變成主的形狀,榮上加榮」(林後 3:18)。新約的所有道德勸勉都屬此範疇。

3. 成聖在死亡時(靈魂)與主再來時(身體)才完成#

死後我們的靈成為「義人之靈」——「被成全」(來 12:23)。身體的成聖則要等到主再來,我們得復活的身體(腓 3:21;林前 15:49)。

成聖在此生不會完成#

葛勞登明確反對「無罪完美主義」(perfectionism)。馬太福音 5:48「你們要完全」與帖前 5:23「願賜平安的神親自使你們全然成聖」設立的是標準,不是聲明已可達成。

聖經明確的反證:

  • 王上 8:46:「沒有不犯罪的人」
  • 傳 7:20:「世上沒有不犯罪的義人」
  • 太 6:12:耶穌教導每日為罪認罪
  • 雅 3:2:「原來我們在許多事上都有過失」
  • 約一 1:8:「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

成熟基督徒愈接近神,愈深感自己的罪——以賽亞、約伯都是例子。

神與人在成聖中合作#

神的角色#

  • 父神:管教我們(來 12:5–11),動工使我們「立志行事」(腓 2:13)
  • 子神:為我們贏得成聖(林前 1:30),是我們的榜樣(彼前 2:21)
  • 聖靈:直接動工結出聖靈果子(加 5:22–23)

我們的角色#

葛勞登強調必須同時持有被動主動兩面:

  • 被動:將自己獻給神、信靠祂動工(羅 6:13;12:1)
  • 主動:「治死身體的惡行」(羅 8:13);「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神在你們心裡運行」(腓 2:12–13)

葛勞登警告「放手讓神」(“let go and let God”)的口號是片面扭曲,會使基督徒變得懶散。

蒙恩之道#

沒有捷徑。新約反覆鼓勵的是:讀經默想、禱告、敬拜、見證、團契、自律。「信靠並順從,這是惟一的道路」(古聖詩 Trust and Obey)。

群體性#

成聖通常是群體的歷程(來 10:24–25;弗 4:1–16)。我們在彼此中得以建造。

成聖影響全人#

理智、情感、意志、靈、身體——都被成聖之工觸及(林前 6:19–20;7:1;帖前 5:23)。

順服的動機#

葛勞登列出新約給的多重動機,避免我們只專注一兩個:愛神、保守無虧的良心、追求屬靈果效、為福音作見證、現今的祝福、敬畏神的管教、天上的賞賜、與神更深的相交、天使因我們得榮耀、平安與喜樂、單純愛慕公義。

成聖帶來真正的喜樂與美。我們愈像基督,就愈經歷聖靈所賜的喜樂與平安,預嚐天家的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