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以舊約三大職分——先知、祭司、君王(prophet, priest, king)——重新理解基督的工作。這一分類最早由加爾文(John Calvin)在《基督教要義》卷二第十五章系統化,後為許多神學家採用。

三職的對應:先知向人說出神的話;祭司為人向神獻祭、禱告;君王作為神的代表治理百姓。基督完全應驗了這三個職分。

基督作先知#

比舊約先知更大#

雖然申 18:15-18 預言將來有「像摩西的先知」興起,新約有人稱耶穌為先知(約 6:14;徒 3:22-24),但福音書多半將「先知」用作不充分的稱呼(太 16:14;約 4:19;9:17)。書信中根本不稱耶穌為「先知」——希伯來書 1:1-2 把祂與舊約眾先知對比後,直接稱祂為「使徒和大祭司」(來 3:1)。

葛勞登(Wayne Grudem)指出兩個原因:

  • 祂是舊約眾先知所預言的對象(路 24:25-27;彼前 1:11)
  • 祂不只是傳遞啟示的信使,祂自己就是啟示的源頭——舊約先知說「耶和華如此說」,耶穌則說「只是我告訴你們」(太 5:22)

在廣義上,作為向我們啟示神、述說神話語的那一位,基督確實是真實而完滿的先知,是所有舊約先知所預表的那一位。

基督作祭司#

希伯來書最完整地發展這個主題,葛勞登歸納為三方面:

1. 獻上完全的贖罪祭#

  • 不是公牛羊羔的血(來 10:4)
  • 而是獻上祂自己(來 9:26)
  • 這是一次永遠完成的祭,無需重複(來 7:27;9:12;10:10)
  • 祂既是祭物,也是獻祭的祭司

2. 持續引我們親近神#

  • 舊約大祭司每年一次進入至聖所
  • 基督進入天上的真至聖所(來 9:24)
  • 殿裡的幔子裂為兩半,象徵通往神的道路已開(路 23:45)
  • 我們因此「坦然進入至聖所」(來 10:19-22)

3. 持續為我們代求#

  • 「祂是長遠活著,替他們祈求」(來 7:25)
  • 「祂也替我們祈求」(羅 8:34)

葛勞登反對「代求只是被動地以贖罪事實提醒父神」的看法。希臘文 entygchanó 指提出具體請求(徒 25:24;羅 11:2),意味耶穌實際向父為我們具體的需要代禱。

為何祂能勝任這位高天的大祭司?因為唯有祂同時是神也是人——以神性能聽見、知道全人類同時的禱告;以人性能體恤、代表我們站在神面前。Berkhof 的話發人深省:當我們在禱告生活上懈怠時,祂仍在為我們祈求;當我們未察覺的危險逼近時,祂仍在為我們爭戰。

基督作君王#

  • 祂生為猶太人的王(太 2:2),但拒絕成為政治軍事的王(約 6:15;18:36)
  • 祂宣告神國的到臨(太 4:17;12:28)
  • 復活後領受了在天上地下一切的權柄(太 28:18;弗 1:20-22;林前 15:25)
  • 再來時將被公開承認為「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啟 19:16;腓 2:10)

我們作為先知、祭司、君王的角色#

葛勞登延伸三職觀念,描繪從亞當到永恆的全景:

  • 伊甸園的亞當:本是真先知(認識並述說真理)、真祭司(自由親近神)、真王(治理受造界)
  • 墮落後:人喪失三職的純全
  • 以色列中:三職部分恢復,但仍有假先知、敗壞祭司、不敬虔的君王
  • 基督來臨:完美實現三職
  • 基督徒現今:以從屬的方式分享三職——傳揚福音(先知)、獻上身體與讚美為祭(祭司,彼前 2:5,9;羅 12:1;來 13:15)、在屬靈爭戰中分享祂的權柄(君王,弗 2:6;啟 2:26-27)
  • 永恆中:我們將永遠作從屬於主的先知、祭司、君王,「與祂一同作王,直到永永遠遠」(啟 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