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處理基督復活與升天兩件事件,以及它們對信徒生命的意義。
復活#
新約的見證#
四福音書都有詳細記載(太 28、可 16、路 24、約 20-21),使徒行傳是宣揚復活基督的故事,書信前提是耶穌仍然活著,啟示錄則描繪復活之主在天上掌權並要再來。
復活的性質#
葛勞登(Wayne Grudem)強調基督的復活不只是「死而復生」(如拉撒路那樣仍會再死),而是進入一種全新的人類生命——身體被改變、不再朽壞、不再受軟弱與死亡限制:
- 仍是同一個身體,留有釘痕(約 20:27)
- 卻是「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預表將來信徒復活的身體
- 「靈性的身體」(pneumatikos)不是「非物質」,而是「完全順服聖靈引導」
復活身體仍是真實的物質身體:有血有骨(路 24:39)、能被觸摸、能吃喝、能被門徒認出。葛勞登在此明顯反對 Murray Harris 的觀點——後者主張耶穌的復活身體平常是「非物質」的,只是有時「物質化」顯現。葛勞登逐點論證新約並無此教導。
重要的神學意義#
葛勞登強調復活身體的物質性確認了:
- 神原本物質創造的善(創 1:31)
- 未來新天新地中我們將以實體身體永遠生活
- 人受造為有身體的受造物本是「甚好」
復活的教義意義#
- 保證我們的重生:基督復活的生命賜給我們屬靈生命(彼前 1:3;弗 2:5-6)
- 保證我們的稱義:「為我們稱義復活」(羅 4:25)——是父神對基督贖罪工作完成的公開宣告
- 保證我們將得復活身體:基督作為「初熟的果子」(林前 15:20-23)預表我們將有的身體
復活的倫理意義#
- 在主裡的勞苦不是徒然(林前 15:58)
- 應思念上面的事(西 3:1-4)
- 不再讓罪作王在我們必死的身上(羅 6:11-13)
升天#
基督升到一個地方#
葛勞登明確主張天堂是時空宇宙中的一個地方(雖然我們不能精確指出在哪裡)。耶穌升天的方式(被雲彩接去、天使預言祂要照樣再來)就是為了教導門徒祂去到一個地方(徒 1:9-11)。
基督領受了從前未有的榮耀與尊貴#
作為神人,祂在升天時領受了道成肉身之前不曾以神人身分擁有的榮耀(約 17:5;徒 2:33;腓 2:9)。
坐在父神的右邊(基督的「就座」session)#
- 應驗詩 110:1 與來 1:3
- 象徵救贖工作的完成
- 表明祂領受了統管宇宙的權柄(弗 1:20-22;彼前 3:22)
- 包含澆灌聖靈在教會的權柄(徒 2:33)
- 「坐」不表示靜止——祂仍站立、行走、施行作為
升天對我們生命的意義#
- 預表我們將來也要與祂一同升天(帖前 4:17)
- 保證我們最終的家在天上(約 14:2-3)
- 因與基督聯合,我們現今部分地分享祂的權柄,將來更完滿地與祂一同作王(弗 2:6;啟 3:21)
基督的兩種狀態#
系統神學常以「降卑狀態」(state of humiliation)與「高升狀態」(state of exaltation)總結基督的工作:
- 降卑:道成肉身、受苦、死亡、埋葬
- 高升:復活、升天、坐在父神右邊、榮耀再來
有些神學家將「下到陰間」加入降卑狀態的第五項,但葛勞登立場一貫——這是聖經未支持的觀點(見上一章),故本書不採此分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