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論述基督的位格與工作,以及聖靈的工作,是整套系統神學的核心。葛勞登(Wayne Grudem)依救贖歷史的順序展開:先處理基督的位格(神人二性與位格聯合)、贖罪(基督一生的順服與十架受死如何擔當罪刑)、復活與升天(身體性的復活、坐在父神右邊、賜下權柄),再以「先知、祭司、君王」三重職分總結基督的中保事工,最後轉向聖靈在新約時代彰顯神同在的工作。

本部處理幾個歷史上爭議最大的議題:迦克墩信經(Chalcedonian Creed)對位格聯合(hypostatic union)的界定、基督是否「下到陰間」、贖罪的範圍(limited atonement/particular redemption),以及復活身體的性質。葛勞登整體上採取改革宗立場(特定救贖),同時對使徒信經中「下到陰間」一句採取批判立場——主張這句既無聖經根據,也與經文衝突,應從信經中刪除。

讀完本部,讀者應能理解:為何基督必須既是完全的神、又是完全的人;祂的代贖如何同時滿足神的愛與公義;以及聖靈如今如何在信徒與教會中彰顯神親密同在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