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回答三個基本問題:神為何造人?神如何使人「像祂」?我們在日常生活中如何榮耀祂?
以「人」(man)一詞稱呼全人類#
葛勞登(Wayne Grudem)保留以英文 man 指稱全人類,理由是:
- 創世記 5:1–2 明說神親自將被造者命名為「man」(希伯來文 ’ādām),這既是亞當(Adam)的名字,也是男人與全人類的稱呼
- 神不選「女人」或中性詞而選「man」作族名,暗示家庭中有男性領導角色(headship)
這並非主張在每個語境都必須用「man」指人類;只是說在指稱整體族類時這樣用具有神聖的根據。
神為何造人#
神不需要人,卻為自己的榮耀造了人#
三一神(Trinity)自永恆便有完全的愛與相交(約 17:5, 24),祂並不孤單,也不缺乏夥伴。然而祂仍為自己的榮耀造人:
- 「凡稱為我名下的人,是我為自己的榮耀創造的」(賽 43:7)
- 「你們或喫或喝,無論作甚麼,都要為榮耀神而行」(林前 10:31)
因此我們的生命有真實的意義:神不需要我們,但祂視我們對祂自己永恆地重要。
人生的目的#
我們的目的就是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詩人說:「在你面前有滿足的喜樂,在你右手中有永遠的福樂」(詩 16:11)。當我們榮耀神並享受祂,祂也在我們身上歡喜(賽 62:5;番 3:17)。
西敏大要理問答第一問:「人的至高目的是甚麼?答:人的至高目的是榮耀神,並永遠以祂為樂。」
人是按神的形像(image of God)所造#
定義#
「人是按神的形像所造」的意思是:人像神,並代表神。
- 希伯來文 tselem(形像)與 demût(樣式)都指相似但不等同於原物的東西
- 對原讀者而言,「按我們的形像造人」單純就是「造一個像我們、並能代表我們的受造者」
葛勞登反對將「神的形像」窄化為單一特質(理性、道德、男女、管理權等);應理解為「人類像神的每一個面向」。
墮落:形像被扭曲卻未喪失#
即便人犯罪,仍是神的形像之承載者:
- 創世記 9:6 以「神造人是照自己的形像造的」作為禁止謀殺的根據
- 雅各書 3:9 說「人是照神的形像被造的」,泛指所有人(不單是信徒)
但形像在道德、智性、關係等各方面被扭曲,需在基督裡逐步恢復(西 3:10;林後 3:18;羅 8:29),並在基督再來時得完全(林前 15:49;約壹 3:2)。
像神的具體面向#
葛勞登列舉多個面向(與動物的差別有些是絕對的、有些是程度上的):
- 道德層面:道德責任感、是非感、聖潔行為
- 靈性層面:非物質的靈、與神的個人關係、不朽
- 心智層面:抽象推理、複雜語言、對未來與永恆的意識、創造力
- 關係層面:人際合一、婚姻中的男女角色、對受造界的治理
- 身體層面:身體成為表達人性的合宜工具,能反映神看、聽、說的屬性(並非說神有肉身)
作為神形像承載者的尊嚴#
每一個人——無論種族、年齡、智力、健康狀況、未出生胎兒——都帶有神形像的身分,必須以與此身分相稱的尊嚴對待。
否認此獨特地位將使人類降格為「較高等動物」,連帶喪失生命的意義。基督徒理應一生致力於在像神的每一方面成長,因為神原是要把我們「模成祂兒子的形像」(羅 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