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回答一個直接影響每位信徒的問題:聖經是否只有聖經學者才能正確理解?葛勞登(Wayne Grudem)的核心回答是「不」——聖經的清晰性(clarity)是其根本特質之一。
聖經中確有難懂之處,但不等於整本聖經難懂#
彼得後書 3:15–16 直言保羅書信中「有些難明白」。但這同時表明:
- 並非「不可能明白」,只是「難明白」
- 那些「強解經文」的「無學問、不堅固」者要受道德責難
- 上下文中,彼得正預設讀者已讀懂並接受了保羅所教導的內容
聖經頻繁肯定自己的清晰性#
舊約#
- 申命記 6:6–7:神的話應被父母「殷勤教訓」兒女,並在日常生活中討論——這預設所有以色列人皆能理解
- 詩篇 1:2:蒙福之人晝夜思想神的律法——預設可被理解
- 詩篇 19:7:「使愚人有智慧」
- 詩篇 119:130:「你的言語一解開,就發出亮光,使愚人通達」
「愚人」(希伯來文 petî)不是指智商不足者,而是缺乏判斷力、容易犯錯、容易被引誘的人。神的話如此清晰,連這樣的人都能被它造就為智慧。
新約#
- 耶穌從未把問題歸咎於舊約「不夠清楚」;祂常反問:「你們沒有念過 ⋯⋯ 嗎?」(太 12:3, 5;19:14;22:31)
- 新約書信大多寫給整個教會,而非教會領袖(例如「寫信給在哥林多神的教會」);保羅預設一般信徒能讀懂
- 保羅鼓勵教會傳閱書信(西 4:16)
應注意:許多保羅書信的對象是外邦信徒,他們既無猶太背景,又只能透過希臘譯本讀舊約——但使徒仍預設他們能讀懂並理解。
正確理解所需的道德與靈性條件#
新約教導:正確理解聖經的能力更多是道德與屬靈問題,而非智力問題。
- 哥林多前書 2:14:「然而,屬血氣的人不領受神聖靈的事 ⋯⋯ 也不能知道」
- 雅各書 1:5–6, 22–25
- 彼得後書 3:5
聖經本身書寫清晰;但不願接受其教導的人不會正確理解它。所有以救恩為目的真誠尋求的非信徒,以及所有以禱告依靠神的信徒,都能理解聖經——因聖靈在這兩種情況下都做工,克服罪所帶來的扭曲。
清晰性的定義#
聖經的清晰性意指:聖經寫得使一切尋求神幫助並願意遵行的人都能理解其教導。
人為何誤解聖經#
即使在耶穌的時代,門徒也常誤解舊約與耶穌的教導。原因包括:
- 等待救贖歷史的進一步發展(如基督復活前無法完全明白)
- 缺乏信心或心剛硬(路 24:25)
- 罪、驕傲、貪心、自私等個人因素的扭曲
教會歷史中也充滿教義爭議。為了避免錯誤,發展出「詮釋學」(hermeneutics,研究正確的解經方法)與「釋經」(exegesis,實際應用詮釋原則來解釋經文)。
信徒間的歧異不否定聖經的清晰性。問題從不在聖經,而在我們自己。正如聖經有絕對權威卻有人不順服,聖經有清晰性卻有人誤解。
此教義的實際鼓勵#
當神學或倫理上有歧見時,原因只有兩種:
- 聖經對該議題保持沉默:我們應承認神未啟示此答案,容許教會中存在不同看法(如某些福音方法、教導風格、教會規模等實務問題)
- 我們在解經上犯了錯誤:資料不足、不準確,或出於個人驕傲、貪心、缺乏信心、自私、禱告與讀經不足
我們絕不可說聖經對任何主題「混亂」或「無法被正確理解」。應當依靠神的幫助,全力查考聖經,相信神會使我們正確理解。
這應大大鼓勵每位信徒每天熱切地讀經。一般信徒不可把解經的任務「交給」希臘文、希伯來文的學者;新約寫給那些不懂原文的外邦信徒,作者預設他們能讀懂。
學者的角色#
葛勞登肯定聖經學者四方面的貢獻:
- 清晰地教導聖經,履行新約「教師」的職分(林前 12:28;弗 4:11)
- 探索新領域——將聖經應用於每代新處境、精化教義細節
- 辯護——回應其他學者或邪教對聖經教導的攻擊,特別是技術性的攻擊
- 補充與深化——將聖經與教會歷史串連、運用語言與文化知識使解經更精確
但這些功能不包含為整個教會決定何為真假教義之權。若把這權柄交給受過正規訓練的學者,就成了教會中的精英階層,新約所描述的教會治理便會中止。決策應由教會職分人員(也可能加上會眾)依循新約模式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