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章探討聖經是否含有錯誤這個現代福音派的重大爭議。葛勞登(Wayne Grudem)的定義:
聖經的無誤性(inerrancy)意指:聖經在原稿(original manuscripts)中不肯定任何與事實相違的事。
簡單地說:聖經總是說真話,而且對於它所談論的一切事都說真話。這不等於聖經告訴我們每個主題的所有事實,但凡它所說的,都是真的。
無誤性的意涵#
無誤性與下列幾種語言用法相容——亦即這些用法並不違背無誤性。
1. 使用日常語言#
聖經可以說「日出」、「雨落下」,因為這是說話者的角度所觀察到的。數字也可有近似值——說 8,000 人陣亡並不蘊含恰好 8,000 而非 7,999。
無誤性關乎真實性(truthfulness),不關乎精確度(precision)。「我住處離辦公室一英哩多」是模糊但無誤的陳述。
2. 鬆散或自由引述#
新約希臘文沒有引號,準確的引用只需正確呈現原話的內容,而不必逐字相符。新約引用舊約或耶穌的話時的鬆散引述,與無誤性並無衝突。
3. 不尋常的文法結構#
聖經有些段落(特別是啟示錄)有不合當時文法的結構,但陳述可不合文法卻完全真實。
對無誤性的常見反對#
反對 1:聖經只在「信仰與生活」上有權威#
主張聖經僅在宗教與倫理上無誤,在歷史細節或科學事實上可能有錯。
葛勞登的回應:
- 提摩太後書 3:16 說「所有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沒有任何範圍限制
- 新約作者引用大量舊約歷史細節(約拿在魚腹、所多瑪降火、巴蘭驢說話等)作為可信賴的事實
- 將「主要目的」誤當成「全部目的」是邏輯錯誤;摘要不能用來否定它所摘要的東西
反對 2:「無誤性」一詞不恰當#
葛勞登回應:學者使用此詞已逾百年,並一直允許日常語言的「限制」。聖經中也沒有「三位一體」或「道成肉身」一詞,但都是合法的神學術語。1978 年的《芝加哥聖經無誤性宣言》(Chicago Statement on Biblical Inerrancy)已清楚定義其含意。
反對 3:我們沒有無誤的手稿#
回應:
- 我們對 99% 以上的經文都能確定原稿所寫
- 我們知道哪些地方有抄本歧異(textual variants),且大多影響甚小
- 必須確認原稿無誤,否則就等於說「神自己犯錯說了謊」
- 抄本錯誤只是人的錯誤,但若原稿有誤就是神的錯誤——這是不可接受的
反對 4:聖經作者「遷就」當時的錯誤觀念#
主張作者為了傳達主要信息,附帶肯定了某些當時流行的錯誤。
葛勞登回應:
- 此論否定神對人類語言的有效主權
- 神是「不能說謊」的神(民 23:19;多 1:2;來 6:18);「遷就」附帶肯定虛假等於違反祂的性情
- 若神可以「為善的目的說小謊」,那麼我們也可以——這在道德上引人走向「善意謊言」的危險
反對 5:無誤性過度強調神聖層面而忽略人性層面#
回應:聖經確實兼具神聖與人性層面,但「人性」不必意味「有錯」。我們每天都可說出完全真實的話(「我有三個孩子」)。
反對 6:聖經中有明顯的錯誤#
葛勞登的策略:首先要求對方具體指出是哪一節經文。許多反對者實際上講不出具體的「錯誤」,只是聽人這麼說。針對被提出的具體例子,可採取:(1) 仔細閱讀並考察可能的合理解釋;(2) 對解經困難保留謙卑——若幾世紀以來才華橫溢的解經家都無法解決,未必我們今天就能下定論。
否認無誤性的問題#
葛勞登指出否認無誤性帶來嚴重的後果:
- 道德問題:若神可以在小事上有意說錯話,那我們是否也可以這樣「效法神」(弗 5:1)?
- 信任危機:一旦相信神在某些事上曾說錯話,就會質疑:祂在其他事上是否也說錯了?這將侵蝕我們對聖經其他部分的信靠與順服
- 理性的僭越:我們等於以自己的理性凌駕於神的話語之上,宣告神錯了——這是「一切理智上之罪的根源」
- 教義的崩壞:聖經本身就教導自己是神的話、是真實可靠的。否認無誤性,等於說聖經對自身性質的教導也是假的——這已不是小事,而是核心教義
否認無誤性不是孤立的小問題;它會像滑坡一樣,逐步侵蝕對神的信任、屬靈生命的順服,以及生活中對誠實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