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向別人描述「第三場所」的概念時,常得到的回應是:「喔,你是說像酒館(tavern)那種地方!」這個聯想看似自然,卻多半是錯的。公共飲酒場所在任何文化裡都明顯具備成為第三場所的潛力,但這份潛力如今實現的機率遠不如往昔——美國的第三場所酒館正在衰退

當代酒吧業的市場報告把今天的顧客描述成善變的一群:渴望新鮮環境與刺激、容易被噱頭吸引、隨時拋下舊據點而毫無留戀。經營者被告知必須緊跟潮流、提供不斷翻新的娛樂,才能搶到客源。這樣的客群與招攬手法,恰恰不是第三場所的材料。

從社區核心到失寵的磁石#

在殖民時代,酒館是社區的焦點——兼作旅店時,它是「論壇、社區中心、自在表達的場所,對旅人而言則是異鄉的家」。新拓荒城鎮裡,酒館或酒吧(saloon)往往是第一棟蓋起的建築;當這些小鎮燈火將熄,最後一盞熄滅的常是酒吧的窗。在城市成長過程中,是這些(多為德裔、愛爾蘭裔的)酒吧,成了多元族群的熔爐。對勞動者而言,酒館是社交俱樂部,是工廠冰冷生活的溫暖補償;當年只需好酒與好交情,就足以贏得忠實常客。

但這塊磁石已大幅失去吸力。儘管祭出絨面壁紙、巨型電視、減價促銷、降低飲酒年齡、搖滾樂手等種種誘餌,美國的飲酒場所仍節節敗給「在家私飲」。

二戰結束至今,美國人均飲酒量幾無變化,但在公共場所飲用的比例急劇下滑:有報告指出從約九成跌到約三成。同期,全美持照飲酒場所數量減少了約四成,且趨勢未止。

有人把酒館的衰退算作進步。然而美國人喝得不比酒館興盛時少,失去的卻是「在包容而民主的場合中、把飲酒化為凝聚社會的儀式」這件事。作者甚至提出一個值得玩味的觀察:美國當前的毒品問題,大半是在私下飲酒成為風尚之後才浮現——把「微醺」這件事挪到公共目光之外,或許正是助長社會問題的一個因素。

持照飲酒場所,是衡量一個社會「非正式公共生活」品質的有用指標。這類場所的性格與受歡迎程度,透露了人們能否在謀生求成之餘,營造並慶祝社群、享受城市、為同伴的陪伴保留時間與空間。

基本的協同作用:談話與飲酒#

公共飲酒場所之所以獨具成為第三場所的潛力,源於一種根本的協同作用(synergism)——不同要素合作後產生大於各自效果總和的結果。談話/飲酒的協同,正是第三場所酒館的根基,也是支撐酒館生命延續至今的力量。

第三場所酒館把飲酒與談話結合,使兩者彼此提升。飲酒的藝術不是買一本調酒指南就學得會,而是在那些「節制飲量、談笑風生」的人群中習得的:適度的酒讓談話更精彩,而機智的談話又抑制了飲酒。正如經濟學家史奇托夫斯基(Tibor Scitovsky)所言:「半品脫啤酒之於談話,正如床之於做愛——沒有也行,但有了更好。」

在協同關係中,談話是資深夥伴,飲酒是後輩。一個耐人尋味的事實是:協同被濫用、亦即飲酒過量的第一個徵兆,正是說話能力的受損。

研究一致顯示,第三場所酒館的常客並非主要為了喝酒而來——若只圖喝酒,在家便宜得多。1974 年的調查發現,顧客平均停留約一小時、只喝 2.41 杯,四成五的人只喝一杯,作者對「這麼多男人喝這麼少」感到驚訝。另一項涵蓋紐約州一百七十間酒館的研究,甚至發現不少「不喝酒卻有上酒館習慣」的人。一位受訪者道破了上酒館的真正動機:「不然一個人是能去哪兒見朋友?」至於醉漢與酗酒,在常客眼中既罕見又被視為脫序——作者親訪的七十八間中西部酒館裡,只遇到四個明顯酒醉的人,且都不是常客。

不過,雖然飲酒只是後輩,卻是它「固定了場景」:我們隨時隨地都能談話,飲酒卻需要一個搭設好的舞台——要有酒、有人斟酒、有設備、有座位,全都安置在一個自成一格的空間裡。更重要的是,這套飲酒儀式必須在朋友之間、規律地進行。美國人和各地的人一樣,最常與朋友而非親戚、鄰居或陌生人共飲。因此第三場所酒館要嘛得固定吸引一群已是朋友的人,要嘛得成功讓初次相遇的人結為朋友——許多場所兩頭都失敗。

三種酒館:致命的、自帶朋友的、與第三場所#

若用耳朵而非味蕾去評斷一間飲酒場所,酒館會分出三種,而「友誼的廣度」是三者共同的底層尺度。

致命型(deadly) 多見於商場、交通樞紐、商業街等吸引過客的位置。一推門進去,所有目光轉向門口,彷彿期待某個小名人現身;發現不是,便又轉開頭,留下沉重的沉默。顧客面色不悅,彼此疏離得像同搭電梯的陌生人。人們本是為了逃離孤獨或無聊而來,結果只是互相提醒彼此正身處那般慘狀。

致命型酒館折射出美國人的一個處境:我們以好交際聞名,卻像把這份特質封在瓶裡,缺乏「破冰」的外在慣例。如今規範陌生人的,反而是維護個人空間與隱私的那一套——於是人們同處一室,依舊各自孤獨。

作者曾造訪一間據稱氣氛宜人的店:一道亮麗的淺橡木長吧檯,十四張高腳凳,第一、三、五、七、九、十一、十四號被占據,無人交談——一幅「美國人聚在一起卻仍孤獨」的經典畫面。那裡的酒保是個無意社交的年輕人,既非地方消息的源頭,也非權威象徵或排解糾紛的「人物」。多數致命型酒吧沒有能促成交談的主人;而好酒保的本事,正在於把客人湊到一塊兒、讓每位回頭客每次進門至少得到一句私人問候。

招待(hosting)的威力有多大?在一個酒館傳統不發達的地區,有兩位生意人專門低價買下這類氣氛死沉的店,接手後「做他們的拿手好戲」——快速記住客人名字、熱情招呼、互相引介,沒多久店裡就高朋滿座,連別處空蕩的離峰時段也有人氣。位置未必好,店卻成了「金礦」;然後他們賣掉、再找下一間爛酒吧,重施故技。招待不是第三場所成形的唯一因素,但少有比它更重要的。酒館永遠反映吧檯後那個人的個性。

自帶朋友型(B.Y.O.F.,Bring Your Own Friends) 在人多時最容易製造出第三場所的假象:人人都在交談,看似其樂融融、合而為一。但細看就會發現並無真正的合一——人們成雙成群地進來,占住吧檯、卡座或桌位後便扎根不動,音量只夠自己圈內聽見。誰要是大聲說笑,便會被無視或換來皺眉。獨自前來的人,幾乎注定孤獨到底;沒有人從一群晃到另一群,沒有人隔著房間招呼朋友。

這類場所通常較舒適:地毯、客廳般的氛圍、歡樂時光的免費點心與調酒。生意集中在週末與下午四點後,教師、上班族、護士、祕書在此放鬆。但既然想與人交談就得自己把人帶來,場所本身便成了無關緊要的配角,難以培養忠實客群——一旦別處開了更舒適的店、或祭出更划算的折扣,客人很快流失。

第三場所型 的常客之間,有著遠超「同時共處一室」的合一感,而且處處可見:

  • 多數人獨自進來,卻被在場者熱情接納。他們不急著搶座位,入場往往像一場「巡禮」——邊環視全場、邊一路打招呼,免得被調侃「嘿喬,沒看你溜進來啊!」
  • 入座後不必扎根原地,而是善用美國酒館普遍允許的走動自由:站一會、坐一會、四處串門子品嘗別組的對話,甚至向看來愉快的陌生人搭話。出於對這地方的忠誠與熟悉,常客把酒館視為「自己的」,自在地遊走其間。

談話方式也截然不同。作者曾在同一個下午對照兩間酒吧:在一間專屬年輕「漂亮人物」的「夯店」裡,十七名顧客中六對交談者全都頭挨著頭、壓低聲音、偶爾向外投以冷眼般的打量,氣氛不友善、近乎詭祕。第三場所酒館裡聽到的,則是介於閒聊與公開演說之間的混種:人們說話比讓自己圈內聽見所需的更大聲。

那多出來的三到五分貝並非無心。放聲說話顯示說話者的自信,也表態拒絕私密、對更大的群體保持開放;它讓圈外的人也能聽懂、受邀加入。這份額外的音量,是促成「納入、參與、合一」的機制。

當然,音量也會因審慎而降低,但更常升高,越過一般的喧鬧。常有人隔著整個房間向遠處某人拋出問題或評論,尤其當訊息是要拿某人開玩笑時——觀眾越廣,效果越好。眾人都認得這些鬥嘴的「角色」,樂在其中。突如其來的吼叫、尖呼、哀嚎也會劃破空氣;作者觀察時,會把注意力轉向「未直接參與者」的臉,發現他們通常露出被逗樂的神情,或在太頻繁時乾脆無視——但鮮少有人皺眉動怒,不像自帶朋友型酒吧那樣把這視為對自己隱私的侵擾。

至於話題,三類酒館其實差異不大:運動、休閒、新聞、政治都在其列(第三場所或許更常談地方事,因為人人都感興趣)。真正最鮮明的差別在於:第三場所酒館的談話,幾乎不斷地把當下話題與「對在座者個性的調侃」交織在一起。對話可能一本正經地開場,但中途必有一陣「對人不對事」的玩笑爆發;有時話題完全被取笑彼此的樂趣所顛覆,嚴肅引入的主題,不過成了展示機智與個性的單槓。作者推測,正是這一點,讓那裡的談話如此令常客樂在其中。

一群鐵桿常客#

第三場所酒館的單一必要元素——其餘特徵皆由此而生——就是一群鐵桿常客(hard core of regulars)。有忠實常客的酒館才是真正的聚會地;沒有的,不過是一個停靠站。

人類學家卡拉·理查茲(Cara Richards)的調查(恰好九成以上的受訪酒館都是某群常客的「異鄉之家」)提供了豐富的描繪:常客多為已婚男性,職業橫跨藍領與白領,卻明顯不見教師、醫師、律師、神職人員。常客投入正式社團的程度偏低——酒館生活與酒館友誼,給了他們別人在扶輪社、樂觀社等組織中尋求的東西。

酒館常被貶為「窮人的社交俱樂部」,但它其實可以是「人人的完美俱樂部」:沒有會費、沒有應酬式的出席義務、沒有官職、沒有避不開的裝腔作勢、沒有承擔責任的壓力。比起科層化的職場,酒館生活在組成與規矩上都遠少官僚味,也較少反映社會階層。它是隨性、放鬆、終極民主的——這對多數常客而言,正是魅力所在。

理查茲一個最耐人尋味的發現是:她遇到的常客,沒有一個是被朋友帶進那個(最終成為他第三場所的)酒館的。他們都是靠自己發現酒館、靠自己贏得接納。朋友的作用不在於發現好地方,而在於把常客「帶回」那裡;支撐常客身分的友誼,並非先前既有的,而是在反覆造訪中、與其他常客結下的。

照理說美國人作為「個人主義之邦」也該如此,但許多人卻只敢成群結隊進酒館,不肯獨自前往,而且結伴的還是「與自己很像的人」。作者認為這與其說是階級意識,不如說是職業性的群聚自閉:他常見成功的生意人與藍領白領摩肩共飲,卻數得出有幾位專業同行會獨自尋訪酒吧。教師尤其明顯——他們不僅成群上酒館,還常多到「整間包場」,以致「教師酒吧」成了專門的田野研究領域;律師也有他們成群造訪的地盤。

這份群聚或許源自大學。

延伸:快樂幫與大學飲酒模式

大學經驗無疑助長飲酒,且多是酒館飲酒——大學生是全國同等規模人群中喝得最兇的。但這套模式養成的是「忠於一個飲酒群體、而非忠於某個場所」的習慣:在大學次文化裡,蹭酒、混場、跑吧、夜遊的傳統根深柢固。對這支「快樂幫」而言,任何能讓你帶著自己朋友進去的酒館都行,場所不必特別友善或特別。

然而這套模式撐不過人生的長途。當這幫人漸老、結婚、生子,精力見底、宿醉更難熬,跑吧的次數便減少、也更難揪團。當群體放慢、流失、多數人戒掉狂歡,「忠於一個場所」才成為持續友善社交飲酒的較佳出路——但這需要以「個人」身分、與更多元的人交朋友,而年輕時那種封閉的「小圈圈性」恰恰不利於此。

常客有多規律?非常規律:多數人至少一天來一次,沒有人少於一週兩次,在附近工作的甚至「一天來好幾次」,平均停留一到三小時。酒館離家或離工作地越近,造訪越頻繁。

一個對「以事前問卷規劃城市」的社會深具意義的發現:常客往往是自己最大的「黑數」。被問到多常「和朋友出去、聚會」時,他們通常回答「很少」「難得」「只在特殊場合」——事實上他們幾乎天天如此,只是不把它算進去。一個在酒館的安靜夜晚,被他們當成「在家的安靜夜晚」般看待。於是問卷失真:這些已把家庭、工作、社交穩穩架成「三腳鼎」的人,在以正式社團數量衡量參與度的學者眼中,反倒像社交貧乏、隨便換個住處鄰里都無妨的人。

第三場所酒館的衰退#

並非所有飲酒場所都同受大趨勢之害。一份分析把當代城市的公共飲酒場所分為四類:鄰里酒吧、迎合單身客的酒館、有定期現場表演的夜總會,以及供跳舞的迪斯可。四者之中,衰退最劇的正是鄰里酒吧——而它恰恰是四者中唯一可能成為第三場所的

衰退的數字觸目驚心:二戰後,芝加哥的地方酒館從一萬間掉到四千間;密爾瓦基少了約九百間;巴爾的摩、辛辛那提的都市更新清除了大量鄰里酒吧;紐約第三大道高架鐵路拆除後,沿街酒吧只剩三分之一;洛杉磯則因一條條高速公路而快速消失。

第三場所酒館仰賴一群鐵桿常客,而常客必須覺得「方便」,才能把它編進日常。舊社區的酒館被拆,新郊區則乾脆禁設——戰後大量開發、消過毒般潔淨的郊區,對幾乎一切非正式聚會場所都懷敵意,酒館尤甚。於是酒館持續與住宅區脫鉤,而這從根本上改變了它的性格、人氣與客群。正如克魯格(Paul Kluge)所言:搬到郊區的人偶爾還能在鄉村俱樂部或高爾夫球場聚聚,但城裡「那可憐的傢伙就只能拎瓶酒回家」。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時期,降低成年年齡帶進了大批新飲酒者,單身女性的新自由也帶進許多女性顧客;即便注入這些新血,趨勢仍朝「在酒館外喝」傾斜。這意味著酒館被其傳統主力——中年或近中年的已婚男性——拋棄的程度,比統計數字所顯示的更嚴重。

樸素的鄰里酒吧證明了:好的第三場所往往「土得掉渣」也無妨。克魯格形容它是「一個樸實無華的倒酒之處,酒、酒客、面孔與談話,都像點唱機裡的唱片或男廁的水管一樣不常變動」。但如今「樸素」已不夠看了:顧問們強調活潑氛圍、主題裝潢、大量娛樂、鼓勵交際的「島式」吧檯、精心挑選的色彩配件。然而第三場所最根本的內部要求,把這一切遠遠拋在後頭——那就是**「你能指望在這裡遇見誰」**。一間店越是達不到這個標準,就越得轉向噱頭與裝潢競賽,而這正是當前的寫照。

典型的希臘小酒館(taverna)說明了:好夥伴與好談話,並不需要奢華的場地(攝影提供:Greek National Tourist Organization)

作者翻閱大量釀酒公司、飲酒業協會與商業刊物的文獻,發現滿是炒作與統計,而那些統計只盯著利潤與如何極大化它,卻不關心「日益稀少的酒館之友」與如何留住他們——主旨幾乎都是「以犧牲顧客為代價來把利潤做到最大」。

飲酒大眾並非渾然不覺。作者問過許多中年男子為何放棄酒館,典型回答是:「我自己在家就能調出更好的酒,便宜得多,還能在更安靜的地方喝。」苦撐的鄰里酒館老闆更是心知肚明——在 1981 年的中西部調查中,許多老闆吸收了多達四次的進價上漲才把部分成本轉嫁出去。一位老闆在後吧檯貼出又酸又甜的告示:「因成本上漲,一切貴五分錢。」另一位南方酒廊的可愛老太太,在作者稱讚她基本調酒的親民價時說:「哼,我要是漲價,我那些老主顧會把我釘上十字架!」

專家還勸老闆把廣告對準顧客的需求:孤獨、想找樂子、想認識人、想逃離忙碌、又累又挫折……「顧客上酒吧是來尋歡與找伴的,所以廣告就往這上頭猛打。」酒館業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清楚現代社會結構所滋生的疏離,並以成熟的行銷手法加以利用。 但「買方當心」的濫用,終究逃不過「賣方亦當心」的反噬。一個現成的例子是:業界在「單身酒吧」裡培養女性顧客,終於付出代價——到 1980 年代初,讀者投書專欄的訊息已很清楚:「美國女性,聰明點吧!你不會想要在酒吧裡晃蕩的那種男人。」數以千計的酒吧靠著「把年輕女性送到那些不堪男人面前」這門不健康的生意賺得盆滿缽滿,長遠來看,美國酒館的名聲因此受挫。

酒館在社會中的品質與名聲,取決於它把「什麼活動」與飲酒結合。

延伸:酒館的加分與減分清單

它在以下情況失去地位:鼓勵賭博、收容遊走法律邊緣者、介入擇偶過程、窩藏娼妓、賣酒給未成年人。它在以下情況贏得地位:作為非正式社區中心、適合全家光顧、供應一頓好午餐、贊助運動隊、成為正派公民的非正式社交俱樂部。

真正的關鍵:近便#

這些「加分減分」毫無懸念。那麼,為什麼酒館的名聲沒有改善?為什麼一個飲酒之邦大舉背棄了這些場所?

最主要、且潛藏在多數因素背後的,是近便(proximity)。一個靠近常客住處、讓人「穿著家居就能去」的地方,不必多提供什麼,單憑它輕鬆吸引到的人就夠了。這就是英國人說的「local(在地小館)」——它的好壞永遠等於所在鄰里,不多也不少;唯一的不同是,它能把「碰巧住在一起的陌生人」變成一個真正的鄰里。

問題在於:鄉村俱樂部周邊的住宅有 local,低收入家庭(若還沒被都市更新摧殘)的街角也常有,唯獨中產階級已經沒有 local 了。許多中產美國人為逃離鄰里的無聊,只能開車前往各種飲酒場所。作者查閱地方分區法規,發現每間酒館每兩名員工須有一個停車位、每三個座位須有一個停車位——這道「悲劇公式」產量驚人:

1950 年代以前,醉漢搖晃著走路回家、抱著路燈柱站穩,是漫畫與廉價紀念品的常見題材。如今搖晃改在方向盤後上演,再無幽默可言。把「飲酒」與「開車」頻繁且幾乎必然地綁在一起,正是城市規劃自己造成的——分區法規就是鐵證。「汽油與酒精不相容」是美國口號,可我們的規劃者一直在大劑量地把兩者混在一起。

也許有一天,美國人能安排出一個性格合宜、不致破壞步行範圍內任何住宅價值的放鬆社交飲酒之處:或許在某個開始衰敗、因而讓人願意一試的住宅開發區裡,把一棟現成的房子改造——沒有停車場、沒有招攬外人的霓虹燈,只是一間「屬於在地人的在地小館」。或許這種無可抗拒的近便,能讓它以小本、穩定的生意存活,不必背負貴得離譜的烈酒牌照;老闆住在樓上,全家幫忙打理,說不定早上還供應咖啡。啊,但作者說,自己已經飄進了「民有、民治、民享之鄰里」的幻想——那屬於某個未來世代,而非他的世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