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濱鎮:一條街的小鎮#
河濱鎮(River Park)是二戰結束前那個時代典型的美國小鎮。1940 年人口僅七百二十人,座落於明尼蘇達州南部一條蜿蜒於肥沃農地間的河畔。老、少與所有人都把那條大街(Main Street)視為自己的地盤——它容納了所有人,也統合了所有人。想換個生活步調、想打聽八卦、或只是想找點事做,往城裡走一趟便能滿足。
當時的條件把人都留在了當地。主幹道狹窄而危險,依著自然地形修築,幾乎每一哩都是坡、坑與急彎;次要道路在乾季顛簸如「搓衣板」,在春天則泥濘難行。電視尚未出現,一般家庭算不上什麼娛樂中心。交通不便加上家中乏味,使鎮民彼此成為新鮮、變化與娛樂的來源——在這段時期的美國小鎮裡,人與人的交往幾乎是調劑日常的唯一手段。在交談中、在欣賞彼此的言行舉止、成就與不幸中,人們的日子變得有趣。
當生活的步調與焦點允許人們更充分地去品味彼此,個性便顯得格外豐厚——未必都值得稱許,卻很豐厚。作家羅伯特・崔佛(Robert Traver)正是描寫了小鎮給予個人表達的那種餘裕:「『人物』(characters)的養成,必然在美國較小的社群裡開出最盛的花……大城市裡滿是被壓抑、受挫的『人物』,因城市生活那盲目的巨大狂亂,只能永遠把個性與對生活的熱愛封藏起來,淪為踐踏人群中的一員。」河濱鎮從不缺「人物」。
惡作劇的盛行,也透露了當地生活的品質。今日的惡作劇多半顯得惡意而無謂,但這並非我們有所進步,而是我們的關係已太脆弱、太不確定,經不起這樣的擺弄。惡作劇唯有在受害者廣為人知、人們對彼此深感興趣、社會連結並不脆弱時,才能真正成立。如今它只殘存於作戰部隊、職業球隊與緊密的工作團隊中;而在河濱鎮,那種緊密曾遍及整個社群。
人的尺度#
河濱鎮第三場所的特質,很大程度上得益於社群的「大小」——它落在許多專家視為理想的人口與空間範圍內。
- 與記憶的限度相容:成年人之間,人人都能憑長相、聲音、名聲乃至其家族的名聲認出彼此。
- 與眼睛和雙腳的能力相容:鎮上任一點步行可達,最遠不過六、七個街區;沒有居民到大街要走超過四個街區。大街不長到超出眼睛沿街辨認人的能力。整個小鎮對孩子而言是一幅可拼湊的拼圖,一處接一處、一張臉接一張臉,在畢業前便能拼完。
七百二十人雖以許多標準看都算小,卻遠高於提供「歡聚社會」所需的最低人數。它大到足以滿足陪伴的需求,卻小到足以避免分裂。鎮上有貧窮,但人人離它很近,它並不陌生或帶有汙名;單身的男女不少,卻被良好地整合進社群生活;早年新教徒與天主教徒間的潛在敵意(歷史上曾有一場宗教「戰爭")也未演成公開分裂,大體上沒有汙染到鎮上的年輕一代。
至於大街本身:寬鬆地說小鎮有五個街區長,但小鎮的街區比大城短得多,河濱鎮多數商家集中在不到三個街區的範圍內。全鎮約四十家商號幾乎都沿大街毗鄰而立,南北兩側各半。商業上,它是個一條街的小鎮,而且是條短街。
大街的氛圍#
河濱鎮的第三場所交往是「瀰漫式」的:不像大城市那樣局限於某家酒吧、咖啡店,而是溢出到街道上、溢進那些在大城市絕不容許此事的商業場所裡。正因如此,大街本身幾乎和沿街任何一處場所一樣,也是個第三場所。
證據俯拾皆是。首先,「進城」(uptown)一詞遠比城裡任何具體目的地更常被掛在嘴邊。進城,除了辦事,更是要與沿途遇見的人交際往來;那年頭很少有人只是去買雜貨或到郵局取信而已。
社交成分之濃,從人們走路的樣子就看得出來。大城市的行人快步疾走,避開迎面者的目光,神情專注而近乎陰鬱——所謂都市生活的快節奏,往往不過是不願與共用人行道者攀談的人的典型走法。
在河濱鎮,人們走得很慢,臉上帶著開放而期待的神情。他們樂於停下寒暄,也預期會這麼做。
認識的人相遇有義務打招呼;在義務之外,停下閒聊個幾分鐘,往往還會生出些有趣或有意思的事。較愛交際或較不忙的鎮民,可能要花上一個鐘頭才走完大街的一個街區。
這不是說人人都真心喜歡彼此。有人只是匆匆點頭,但幾乎人人都能指望至少有這點招呼。兩人鬧翻時,一方可能會過街去避開另一方——而這又逗樂了看在眼裡、知道內情的旁人。沿街除了店裡走出或迎面而來的人,還有坐在店前台階與商家擺設的長凳上的長者與退休者;這些老人家最愛的莫過於和鎮上較活躍的人聊聊、跟上近況。
若今日造訪河濱鎮,會看到一個截然不同的地方:街道相對冷清,人和當年款待他們的設施大多都不在了。從前的店面有大窗,多數還附有戶外座位,往往是建築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寬闊的台階與入口兩側的卡索塔石(Kasota stone)板,夏天是清涼的歇腳處;大窗與門廊邊倚坐的鼓勵,讓室內外連成一氣,孕育出一種「街道生活」。如今戶外座位幾乎絕跡,新店面緊貼街道,窗子小得幾乎看不進也看不出。
天氣晴好時,決定到城裡消磨幾個鐘頭的鎮民,常常不進任何一家店:人們習慣在偶遇之處就地交談,於是聚在街角、倚著燈柱或停放的車,或坐在那俯拾皆是的長凳上。
瀰漫的特質,也表現在第三場所交往侵入了那些本非為此而建的商業場所。閒蕩與「打屁」並不限於酒館、咖啡館與汽水吧台:
- 兩家農產行至少提供蛋箱與飼料袋當座位,鼓勵閒人來訪。
- 鎮上兩位醫生之一的候診室,常坐著一群被他庇護、愛說俏皮話的遊手好閒年輕人。
- 三家理髮店裡,許多日子有半數來客一毛不花,只是進來交換釣魚趣事、翻翻最新雜誌,享受大電扇的涼風與宜人的理髮氣味。
河濱鎮商家的這種寬容,並非出於對閒人的善心。不同於大城市商人,他們無從挑選客源:做生意成功就得款待所有上門的人。得罪一個不花錢或吝嗇的顧客,就可能失去他與他朋友的生意,屢屢如此便會倒店。何況生意往往清淡,沒客人時也歡迎有人作伴。由於商家、顧客與閒人彼此相識,而閒人從小就受過「在商店閒蕩的禮節」訓練,便少有問題:做生意時不插嘴,不妨礙顧客走動,還會幫忙——許多本地男孩學會了照蛋(egg candling)的手藝,幫忙裝卡車、堆箱子、扛飼料袋秀力氣。
河濱鎮的孩子很快就學會了大街上何時、何地歡迎他們逗留。
九點宵禁人人遵守;郵局任何人隨時可進;銀行則非有父母陪同不得入內。孩子知道用餐時段不能在咖啡館逗留,但清淡時段通常受歡迎。
於是週六午後一點到五點間,兩個八歲男孩可能在餐館角落卡座打撲克:賭注是蠟筆描了綠黑邊的地契抵押文件、成千上萬的玩具鈔票,從子彈杯裡喝著奶油汽水或百事(或任何能假裝威士忌的東西)——本店招待。卡座原本用不上,但男孩們守規矩;擺在桌上「保證牌局公正」的玩具手槍從未發射。這些孩子讓冷清時段不致死氣沉沉,人人都樂見如此。(如今哪對父母請得到這樣的保母?)再說,櫃檯上多收二十分,總比一分不收強。
孩子最愛的,還是白天待在大街的戶外。他們和老人家對人行道長凳享有優先「使用權」,因為「中間年紀」的人工作時段不該閒蕩。大街的戶外座位,是鎮上最老一代與最年輕一代自在而熱絡交往的主要場所,也幾乎是唯一的場所。
四十家商號中,有十九家經常鼓勵閒逛與走訪。河濱鎮因此是個不需要正式指定社交中心的社群——即便沒有撞球間、電影院、保齡球館,也不覺得有何匱乏,更沒人去爭取這類娛樂場所。至少到 1940 年為止,河濱鎮的人都還保有不太需要商業化娛樂、就能自娛娛人的能力;直接的結果,是結社的社群與合作的習慣都很強韌。
焦點所在:貝特蘭藥房#
雖然第三場所的氛圍瀰漫整條大街,但仍有幾處較聚焦的核心。其中之最,是貝特蘭藥房(Bertram’s Drug Store)。
研究者羅傑・巴克(Roger Barker)稱這類地方為「核心場景」(core settings),羅伯特・貝克托(Robert Bechtel)則稱之為行為的「焦點」(focal points)。
所謂核心場景,是社群中最可能遇見任一居民的地方。
它吸引最多樣的本地居民;若是商家,顧客也最多。它是聽到最多八卦、最能弄清社群動態之處——用俗話說,就是「事情發生的地方」。
貝特蘭藥房滿足了所有條件:位置居中、人人可達;重要功能就在附近;它「允許人們什麼都不做」。它座落於小鎮中央十字路口的轉角——過路駕駛若要停,多半停在這;人們在這買小禮物、買不訂閱的雜誌、買外地報紙、買漫畫與平裝小說;巴士票在這出售,灰狗巴士就在門前上下客;國慶日前幾週,這裡還賣各式煙火與玩具手槍。
孩子們在汽水吧台對面的卡座一玩就是幾小時的克里比奇、卡納斯塔或皮諾克爾;男人們在小後室打撲克;夏天店後的擲馬蹄鐵場地很受歡迎,男孩常和大人同場,因為工作時段湊不齊四個成人。
但這核心場景的核心,是那汽水吧台,鮮少空著,放學後從不空著。社會學者楊恩(T. R. Young)說得對:「在小鎮美國,冰淇淋店提供了一個成為(或學習成為)某種社會自我的地方……想想現代城市裡哪裡能發展出健全的自我結構,著實令人困惑。無論城市還做些什麼,它就是不為這項任務而設。」毫無疑問,藥房是河濱鎮青少年最偏愛的第三場所。
一位俄亥俄州讀者的見證:『街角』的塑造力
一位曾在俄亥俄州熟悉類似場所的女性讀者來信,懇請我為這主題專闢一章,甚至擬好了標題:「禮讚街坊藥房——那些有汽水吧台的老式藥房,沒有酒的酒吧」。她生於 1933 年,在阿克倫(Akron)郊外一個小型工業鎮長大:
「早在我上學前,父親每晚散步『到街角』喝杯可樂,都會帶上我,那是一種儀式。多年間老闆換了又換,一個藥師頂讓、另一個接手,但汽水吧台始終都在。它是街坊那些不上對街酒吧的男人的聚會處——女人進來買東西就走,男人則聚著聊天。我常是唯一的孩子,坐在高腳凳上啜著櫻桃可樂,只因和爸爸在一起而開心。
「成年後的我常回望那『街角』,視它為人生中一股強大的塑造力。我相信,正是在那裡,我很早就意識到世界遠比家鄉更寬廣;有市、州與聯邦政府;政府所為會影響人們的生活;而人民會參與政府。我猜,是那些在藥房聽來的對話,讓我安於談論觀念,也讓我既自在於『男人話』、也自在於廚房邊的『女人話』。我對政治、經濟與哲學的終身興趣,根就紮在『街角』——這些都不屬於家庭的世界,卻是這第三場所的核心。
「今晨我為先於課堂的『街角』經驗而感恩,而這感恩到了午後化為哀傷:我為所有再也無法擁有我這經驗的孩子而悲嘆。多數父親不會把女兒帶進酒吧——如果如今男人們是上那兒去進行第三場所的『男人話』的話。」
貝特蘭的汽水吧台確實是男女共處的:這是女孩可以「逗留」而不失禮的商業場所。汽水吧台已給了我們為青少年提供第三場所所需的一切先例與知識。
我有個親戚曾抱怨他社群裡的青少年是「一群不知感恩的人」——不懂得欣賞為他們新建的專屬去處。我問了他兩個問題:那地方在不在鎮中心、在不在事情發生的核心?「大人也去那裡嗎?」兩個答案都是否。那地方是「專為」年輕人而設,沒人想要它設在鎮中央。如同今日對待老與少的諸多情形,人們的心態是把他們撥到一旁。老人較坦然地接受了這份命運;年輕人則怨恨社群對他們不該有的排擠,並有的是方式表達。
即使河濱鎮的青少年大到能自在出入鎮上的「3.2 酒館」,他們也從未真正放棄藥房。夏天,卡索塔石原始台階上滿是男孩,只留下夠顧客進門的空隙;店外打鬧、看本地人來去、等著搭借到家中汽車的同伴的便車;店內可以不買就讀漫畫、在木卡座刻下姓名縮寫、在限度內「胡鬧」。店主精明地算準:青少年那一毛兩毛的生意,量大而穩定,值得忍受這點小騷動。對孩子來說,貝特蘭就是社群的心臟。
大人從不抱怨孩子在場——貝特蘭屬於每一個人。汽水吧台也被大人大量使用,他們與孩子並肩而坐,不曾想替自己保留任何一角。許多大人避開賣酒場所(即便那裡供餐、只賣「淡」的 3.2 啤酒)。農民尤其敏感,力圖擺脫「酒館農夫」的汙名——人們留意到,常泡酒館的本地農夫,在河水氾濫時總是頭一個排隊領災害補助。對鎮上多數從農的人,以及厭惡賣酒場所的人來說,藥房的汽水吧台就是一間「沒有酒的酒吧」。
其他第三場所#
貝特蘭雖是全鎮各年齡層的焦點,鎮上仍有各色次要場所,提供豐富的人與活動可供選擇。1940 年,河濱鎮支撐著三家酒舖與五家「3.2 酒館」(其中四家供餐,常被稱作咖啡館)。
- 3.2 酒館:除了被當地愛爾蘭業餘拳手相中、綽號「血桶」(Bucket of Blood)的那家,通常都很溫和。它們在青少年轉為成人的過程中很重要:男女到了國高中年紀便常於傍晚光顧;籃球隊賽後到此沐浴榮光;交往中的年輕情侶在卡座裡長談而花費不多;這裡也是青少年被引介入溫和賭博形式之處——彈珠台高分給彩、紙牌偶有小注、抽獎板總懸著誘人大獎(如鎳面 .22 步槍)、吧台多備骰盅,常客一喊酒保便擲骰賭酒。賭博始終有所節制,沒出過問題。(酒舖裡的吃角子老虎倒讓一兩個成人真上了癮,但青少年被禁止玩。)
- 晴光俱樂部(sunshine club):退休男士愛看、愛評論大街上的活動,商家又備有充足戶外座位;他們一天裡會隨陽光從街的一側挪到另一側取暖,因而得名。
- 吹牛俱樂部(liars club):一群長者固定聚在鎮上的快遞辦事處。入夜後該處充作社交用途,圍著柴爐有各自的特定位置——成員是貨真價實、自幼相識的老友,以一種如今長者罕見的些許自得,聚在一起評點時代的變遷。
- 郵局:唯一可能與藥房爭奪焦點地位的地方。郵件不送到商家或住家,人人每天得來取信。它是會面處,內無座位卻有站著說話的空間;它總是開著,1940 年仍保有那扇巨大的平板玻璃窗,讓裡頭的人被看見;冬夜裡,它是回家前歇腳取暖之處。
這些場所的喧鬧程度各異:郵局與快遞辦事處相對安靜,3.2 酒館較熱鬧,酒舖則十足喧騰。任何時候,河濱鎮都能提供任一鎮民想要的熱鬧程度,週六夜尤其高昂。
維繫這種持續熱絡的關鍵,在於:絕大多數帶著想找伴的心情、來到大街諸場所的人,都是「獨自前來」的。
這正是現代社群難以達成、現代生活深感缺憾之處。能夠以孤身一人之姿走進去,就有交誼與情誼等著的人,既稀有又幸運。我們多數人得約上朋友同去,才有人可以說話;我們得計畫、得安排、得約定時間地點,才能勉強維繫一點第三場所的交往。
在像河濱鎮這樣的小鎮——在家庭娛樂與快速公路尚未把人留在或帶往別處之前——孤身一人幾乎不費吹灰之力就能找到陪伴與消遣。正是這種對社交本能輕鬆自如的滿足,讓當年的河濱鎮們得以驅走無聊。
但時代變了。如今河濱鎮的街上大多空無一人,你可以走完整條大街的來回兩側,聽不到任何門口傳來笑聲,一路上沒和任何人說話。門邊沒人坐,因為座位已被移走。老與少不再於大街人行道上彼此逗趣。鎮上也放棄了昔日聞名的年度慶典——鎮民常說是因為後來連郡警長都管不住來搗亂的飛車黨,但事實上衰落更早就開始:曾無私籌辦食物與慶典的老人家,被一代著眼於從昔日好客傳統中牟利的年輕人取代,投入更少、索取更多。3.2 酒館消失、看台與球場拆除、音樂台移走、繞著三十呎松樹的耶誕社區合唱不再——這些變化在在顯示鎮民自娛娛人的能力大幅衰退。這並非對小鎮與其居民的控訴,因為這模式是普遍的,且繫於他們無法掌控的因素。
購物中心是新版大街嗎?#
戰前小鎮及其大街的記憶已夠模糊,以致許多人聲稱它已以購物中心(shopping mall)的形式重生。1973 年《美國新聞與世界報導》主張購物中心正取代大街,成為美國社群歸屬的核心;法蘭卡維利亞(Richard Francaviglia)甚至辯稱大街的美德從未真正存在,購物中心比大街更好,因為它美觀,而小鎮醜陋、人們小心眼;另有作者把購物中心比作「昔日的城鎮廣場」、「決心的人民在社群中能成就什麼的紀念碑」。
這些寫手在徹底的胡說邊緣自在滑行。任何同時熟悉戰前小鎮與現代購物中心的人,都會看出這一點並對此比較感到反感。對外觀的執迷,加上社會學洞察的匱乏,是購物中心眾多擁護者的通病。
許多人覺得購物中心好看並不奇怪,因為它周遭的世界實在太醜:頭頂纏結的電線、為快速行駛的駕駛而設的巨大粗糙招牌、垃圾、滿目成片停放與行駛的汽車。光是排除這些都市之醜,任何購物中心的內部都顯得宜人。但撇開外觀,與戰前小鎮及其大街相比,購物中心是個貧瘠之地。
購物中心首先是「企業國度」。
大型連鎖店盤踞長廊兩端,兩側較小的店舖必須與這對零售巨頭相容、不構成威脅。標誌購物中心特質的是「行銷」而非「社交」;供購物者「徹底放鬆」的長凳不過是象徵性的點綴。
羅戈(Arnold Rogow)的坦率令人耳目一新:某座東部大型購物中心「四十多英畝,恰恰提供三張供疲憊購物者休息的木凳」——這與當地商會主席所言一致:它「歡迎購物者,不歡迎閒人」。牟利之地不是朋友之地。
購物中心與大街完全不同,擠滿了陌生人。人們在單調不息的人流中走動,眼睛不會四處搜尋熟面孔,因為遇見的機率太小,那也不是人們的預期。原因很簡單:購物中心居中服務區域內眾多外圍開發區的人群,那些開發區彼此間少有往來,內部往來也不多;多數缺乏焦點或核心場景,以致人們即便在自己的街坊也彼此不熟。研究指出,一般人每週只在購物中心待約五小時,因此朋友剛好同時在場的機率很小,真撞見的機率更小。
不必靠算術,從這些話裡就聽得出購物中心生活的貧瘠:妻子偶爾向丈夫報告她一天的「高潮」——在購物中心或超市遇見了認識的人;孩子不再有藥房那樣的第三場所,在購物中心遇見熟人便興奮地回家報告。這類地方不是「社群投入的核心」,卻是衡量它的一把尺,而讀數相當可憐。
購物中心與大街的種種差異還包括:
- 我從沒見過有人在購物中心下西洋棋、跳棋或打牌;老人不在草坪上擲馬蹄鐵,孩子也不在那兒摔角玩耍。連會賺錢的保齡球館都被排除,因為它每平方呎賺得不夠快。
- 店舖坪數由遠端集中的電腦系統預先分配,僵硬而不可移動,無法容納他人的展示。「禁止逗留」的告示根本不必張貼,因為逗留需要空間,而所有空間都已分配給狹窄走道與商品陳列。
- 它直到上午才開門、傍晚便早早打烊,生命只繫於白日的商業,不可用的時間比可用的還多,也不太會有有別於購物人群的夜間人口。
- 中心內的酒吧主要招待陰鬱、獨自飲酒、目光直盯著從不關機的電視螢幕的客人;餐廳多是高翻桌率的自助餐式,有的還因冷氣過強而讓人無法養成從容用餐的習慣。
CBS 巡迴記者查爾斯・庫拉特(Charles Kuralt)一語道破。他剛在堪薩斯城一座現代購物中心工作完,深感沮喪:那是個「漫無目的、人與人互不相連的世界——在電玩店廝混的青少年『商場鼠』、去吃高級午餐的中產主婦,連賣了地的農夫也只因無事可做而閒晃。『所有這些人彼此打交道,卻對彼此一無所知,』庫拉特說,『那是個沒有社群感的地方。』」這,就是大街與購物中心之別的精髓,其差距之大,使任何比較都顯得荒謬。
小鎮所擁有、購物中心永遠不會有的東西,克拉普(Orrin Klapp)在一本論「無聊」的書中點了出來。他提醒讀者:該想的不是圍著營火講民間故事的部落人,而是「被媒體輸出淹沒、不斷切換電視頻道」的現代人。他也警告那個誤導人的刻板印象——都市人總把小鎮看作「沒什麼事發生的沉悶死水」;然而小鎮生活的研究恰恰相反,它有著「對無聊內建的抵抗力」,那便是「小鎮人對彼此與種種瑣事所抱持的濃厚興趣」。
正是小鎮生活的這一正面特質,第三場所在更大的都市脈絡中加以培育。當個性從目的中被釋放、得以自由互動,對人、以及對人們無窮的彼此娛樂與啟發能力的興趣,便受到滋養。因此崔佛批評城市產不出小鎮那種「人物」,並不完全準確——其實「一群人物」(a cast of characters)正是對第三場所常客最貼切的描述。相形之下,購物中心是一群非人(nonpersons)的漂流聚合,那裡沒有「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