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曾在早餐桌對面讀完作者的第三場所論述草稿後勃然大怒,指責這是在鼓吹一種「群眾整日泡在咖啡館或酒館,任由更美好世界的希望崩解」的生活方式——他認為人們與其如此浪費時間,不如去加入政治行動團體。這項指責誤解了第三場所,卻也不孤單。本章正是要回應它:第三場所不只屬於個人,它對社群與社會有著更大的公共福祉(the greater good)

政治角色#

美國人之所以不易體會第三場所的政治價值,部分正因為他們享有高度的結社自由。在極權社會裡,領導者極清楚非正式聚會場所的政治潛能,因而主動加以打壓。

自由集會——尤其是它最自發、最非正式的層次——是一種基本到連憲法都未明文列舉的權利,卻是法西斯統治的眼中釘。第三場所既與極權的政治控制背道而馳,也正因如此,它是民主政治運作不可或缺的一環。

極權對非正式聚會的恐懼,在歷史上反覆可見。

極權如何撲滅聚會場所:四則案例
  • 納粹德國:希特勒曾禁止三人以上在街角聚集。
  • 蘇聯:一位旅人觀察到,俄國人即便在非正式聚會中也不敢暢所欲言。
  • 東德德勒斯登(Dresden):Manuela Hoelterhoff 於 1983 年指出,餐飲的貧乏與餐館的稀少「大半出於蓄意」——人們可能久坐超過一小時、議論時局的咖啡館,是異議的潛在溫床,最好維持在最低限度。
  • 匈牙利:1954 年前政府曾鼓勵農民恢復傳統讀書會,討論彼此的問題;當討論轉為批判政權,官方報紙便宣稱這些團體是地方反抗中心並予以解散。事後看來,這場「復興」是引誘農民參與作秀選舉的圈套。
  • 十八世紀瑞典:統治者一度禁止飲用咖啡,深信咖啡館是「謀劃叛亂的顛覆巢穴」,甚至脅迫醫界提供咖啡有害身體的「科學」證詞。

反觀美國,其民主恰恰發源於革命時代的地方酒館。在殖民地美洲,酒館提供了最民主的論壇:抗議在此凝聚為行動,革命的組織與日後的社會藍圖在此達成共識。歷史學家 Carl 與 Jesse Bridenbaugh 稱酒館裡存在著「自發而負責的群體結社那種充分而自由的互動,這似乎是健康社會秩序的必要條件」。

Sam Warner 研究費城酒館後指出,每家酒館都有自己的常客群,因而各自構成城市的一個非正式社群細胞。常客的固定聚會催生了各種俱樂部——從撞球聚會到消防隊與政治社團。富蘭克林(Benjamin Franklin)的「junto」(互助會)便展現了這類非正式酒館團體的潛能:它們構成城鎮底層的社會肌理,使革命爆發時得以迅速召集民兵、組成通訊與稽查委員會、籌辦並管理市民大會。

第三場所在歷史上長期是選民與民選官員、地方領袖接觸的場域,發揮著政治問責的作用。

酒館作為問責場域:克里夫蘭的例子

十八世紀的酒館「向街頭的一切生活敞開」,不讓城鎮領袖與周遭生活隔絕。十九世紀威斯康辛州麥迪遜的議員也常到酒館用免費午餐——那是個沒有遊說者在國會走廊埋伏、等著請議員吃牛排的年代。

克里夫蘭(Grover Cleveland)早年的政治生涯尤能說明這點。據傳記作者 Allan Nevins 記述,1870 年代的水牛城是個民主社群,酒館是當選者與選民相遇之地。克里夫蘭會在各家酒館與形形色色的人閒聊、打牌;吸引他與其他專業人士前往的,主要是食物而非酒。

那麼,是什麼讓政治人物逐漸與大多數選民脫節?Warner 追溯費城的變化:當交易所、商會與紳士俱樂部興起,這些後來的聚會場所要麼只是專家的會面地、只鼓勵經紀人與市中心商人的視角,要麼是封閉組織、把成員注意力導向內部。擁有財力與特殊利益者把政治人物從普通市民的非正式聚會場所「請走」,政客於是與選民隔絕。政府中心的空間設計更惡化了問題——建築師 Victor Gruen 形容那是「官僚的集中營」,使他們無從與常民往來,因而失去對民眾問題的理解。

今日政治人物則透過媒體維繫與選民的聯繫。

**電視取代了主動參與、削弱了草根結構,政治影響力日益移轉到遙遠的權力與操弄來源。**普立茲獎史學家 James M. Burns 警告:個人形象凌駕議題,候選人不必再是政黨領袖;媒體把選舉當賽馬、忽視重要議題;最糟的是領袖個人崇拜當道,難以產生有效領導。他的解方明確而無需贅述——「重新振興地方領導、家庭參與與公民組織。」

民主需要面對面的草根參與。即使媒體真如其從業者所宣稱的那般專業、客觀、無誤,它在民主政治中也只能扮演有限角色——它的速度、效率與廣大受眾,對專制與對民主同樣有用。酒館早在電視與報紙之前所提供的,是消息來源,外加質疑、抗議、試探、補充、在地而集體地形成輿論的機會。高效的到府媒體系統反而把健康的人變成足不出戶者;人們愈是孤立地接收新聞,就愈容易被掌控媒體者操弄。

大眾媒體也無力觸及我們大多數人真正生活的那個小角落。如 Winston Kirby 所言,在電視中長大的人「不認同自己的城市,乃至任何城市」,他是「地球的產物」,是麥克魯漢(McLuhan)所說的「地球村」一員。

我們活在**「資訊甜甜圈的洞」**裡:我們對南美一起校車事故的了解,多過對影響自身生活遠為深遠的地方市議會作為的了解。許多人哀嘆在地連結性社群的消失,原因之一正是——這些社群在媒體中毫無存在感,而媒體卻日益定義何謂「真實」。彷彿我們不住在任何地方,至少不住在任何重要的地方。

復興草根政治參與是必要的,重建其所需的聚會場所同樣必要,但這並不容易。在電視崛起的同一時期,我們忙著興建缺乏草根扎根之處的社群——也就是郊區。Robert Goldston 形容郊區「本質上就否定了公民性」:它幾乎不提供偶遇或集體聚會的設施,家庭與朋友圈以外的社會參與,僅剩被動地接收來自疏離來源的商品、資訊與娛樂。

換言之,扼殺友鄰間隨意聚會的,不只是暴君的政令。在美國,我們透過大量營造技術、土地分區法規與缺乏想像力的規劃,無意間達成了同樣的結果。倘若開發商蓄意興建沒有在地聚會場所、沒有從每戶人家通往這些場所的良好人行道的社群,意在抑制社會的政治運作,我們會稱之為叛國;那麼,沒有那份意圖,結果的負面性難道就少了嗎?

David Mathews 提醒我們,「idiot(白癡)」一詞源自古希臘人,他們將私密等同於愚蠢——白癡是那些只懂自己私人世界、無法理解自身與整體社會秩序之連結的人。如何避免成為白癡?主要靠最基本的政治活動——交談。第三場所的核心活動,正是抑制「白癡化」的關鍵。Mathews 寫道:好的政治交談創造並反映一種「擴大了的心智」,我們在其中認識到萬物的關聯、認識到自身的關聯,培養出理解整個社會肌體之結構與運作的能力——也就是民主自治的能力;好的政治交談,也是我們在歧異之中發現共同之處的所在。

結社的習慣#

第三場所的角色不止於政治運作,它還是其他各種社群連結與結社形式的「母體」。托克維爾(de Tocqueville)說,自由集會的權利「是人最自然的特權」。

自由集會並非如許多論者所假設的,始於正式組織。它不始於勞工會堂、兄弟會、讀書會、親師會或市政廳——這些組織都是從更早、在第三場所中孕育出來的結社習慣裡長出來的。組織是社群發展的進階階段,「在它能興起並維持之前,社群的實質必須先存在」。

在十八世紀美洲,結社的習慣孕育於小客棧與酒館、磨坊與槍鋪、印刷所與鐵匠鋪、老式雜貨店之中;學校與郵局也常是公共聚會的中心。城鎮在這類非正式中心上有貧有富——缺乏它們的城鎮,也因此幾乎沒有社會生活。

研究鄉村美國的 Newell Sims 指出,開放而包容的結社是社群形成的核心;問題始終在於克服農民生活所造成的極端個人主義與「結社的貧乏」。稀疏的聚落與獨立的經濟活動阻礙了社會化,延緩了相互同情與交談藝術賴以萌生的隨意結社。哪裡缺乏包容性的第三場所,哪裡就缺了「社會生活最關鍵的一環」——而那份缺失,「正是缺乏社群本身」。

鄉村的結社困境與教會的失算

美國農民並非缺乏社會本能,而是鄉村生活的條件——以及地方神職人員的態度——抑制了它的實現。1914 年俄亥俄州 Clermont 的調查顯示神職人員對各項社交活動的立場:週日棒球(100% 反對)、電影(65% 反對)、跳舞(90% 反對)、打牌(97% 反對)、撞球館(85% 反對)、年度馬戲團(48% 反對);只有網球、槌球與農業展獲普遍認可。

1911 年印第安納州 Marshall 與 Boone 兩郡由長老會贊助的調查發現,教會的興衰取決於社群更廣的社會生活:八成教會強烈反對社交活動,連教會自辦的也不例外。在缺乏非正式聚會場所的村落,教會的會員與熱忱最弱,而不良酒館恰恰趁此空缺而生。一位牧師道出典型看法:「教會需要的不是社會生活,而是更多屬靈生活。」

報告作者卻反諷地總結:教會最興旺之處,正是兄弟會最興旺之處,「兩者都是同一種友愛與群居精神的表現」。並得出兩項結論:(1)社群的社會生活是健康宗教生活的必要條件;(2)教會若要成功,必須正視社群的社會需求,並承擔起社會活動領導的一份責任。對發展中美洲的清教與新教,最強烈的指控或許正是:它們太常為了確保教會的生命,而犧牲了社群的生命。

結社的習慣在城市裡較易養成,但並非自動發生。源於家庭與職場的關係,本身不足以構成社群或草根民主;必須有讓人們跨越社會差異、彼此相遇與辨識的場所。如 Alexander Hamilton 所記的殖民地酒館,提供了「一種真正的社會溶劑」,匯聚了不同民族與宗教的混雜人群——蘇格蘭人、英格蘭人、荷蘭人、德國人、愛爾蘭人;天主教徒、安息日派、摩拉維亞派、再洗禮派,還有一名猶太人。這類公共酒館吸引最廣泛的鬆散常客,並從中發展出數量驚人、組織更嚴密的社團。

一個世紀後,密爾瓦基的德裔移民以同樣方式打造了集體生活。他們的啤酒花園歡迎所有願意前來的人,並從這最初的非正式社交中,孕生出讀書會、射擊俱樂部、合唱團、樂隊、兄弟會、自衛隊、義消等組織——這是社群如何在一個個家庭之間浮現的清晰範例,也說明了結社的習慣必須以最具包容性的方式開始培養

許多人花無數時間被動盯著電視、安於一個接一個的「最不討厭的節目」,卻堅稱在酒館或咖啡店的時間是浪費。提供電視節目的人可清楚得很:每逢罷工或高失業,電視團隊總是鑽進匹茲堡或底特律的酒館,去報導勞工的情緒與看法——因為他們深知,正是在這類場所,工人們對管理層、政府乃至自家工會的姿態形成共識。正是在地方餐館、酒館或咖啡店裡,面對共同問題的人找到共同立場、賦予群體情感以實質與表達,並相互給予社會支持。

控制機制與向善的力量#

第三場所——尤其是供應酒精飲料的那些——很少被認可為美國社群生活中的社會控制機制與向善力量。社會愈是清教式、愈是急於將勞動力的生產力最大化,就愈是看不起「閒晃」及鼓勵閒晃的場所。然而,隨著緊密社群生活的流失與真正具腐蝕性的力量同步興起,第三場所的角色或許將獲得更好的理解。

1930 年代末,一支英國研究團隊憂心地審視大眾社會與大眾媒體對社群的衝擊。他們對英格蘭北部一座 18 萬人口城市「Worktown」的詳盡研究在戰前完成,當時已清楚看出:影響個人生活的在地力量正在衰退。研究者反問「人生值得活嗎?」,在意的不是答案,而是由誰提供答案——「一百年前,主要的答案在一個人的心裡、妻子的身體、教區教堂或當地酒館。」而到了 1940 年,提供答案的已是報紙、足球賭盤、廣播等大眾傳播。

**數百年來,社群已精煉出控制在地影響的有效手段,卻幾乎無從控制這些新興的外部力量。**酒館老闆想在加冕日多營業一會兒,會被層層繁文縟節阻撓;同時,一家全國性報紙卻能把刻意扭曲、誤導的假故事送到數百萬人手中,無人知曉。「這些新機構,」研究者寫道,「只是為了利潤,而且幾乎為所欲為。」

美國的情形如出一轍。市府官員可以恫嚇任何酒館老闆、關閉任何公園、把場所列為不良場所,在選舉將近時「整頓」市容——無論是「來真的」還是「做樣子」,地方對在地影響的控制可以很有效。然而同一批官員,面對大眾媒體卻無能為力:數百萬家長反感的節目照樣播出,而專家只是冷冷地、沒完沒了地爭論其影響——這些專家同樣遠離社群生活。大眾媒體不僅不受在地控制,還塑造出一種與舊日英雄迥異的新型名人:典型的媒體名人拒絕承擔提升標準的責任,反而比常人更可能離婚、出事、鬥毆、使用管制藥物,並讓人覺得這麼做既時髦又老練。

對抗媒體有害、疏離影響的最佳解方,是人們在其中討論「什麼重要、如何保存它」的面對面群體。而媒體最大的傷害也正在此:到府的報紙、灌入家中的廣播與電視之聲,鼓勵人們待在家裡——獨處的時間,就是失去連結的時間

回顧之下,麥芽飲料店與街角啤酒館其實也是控制機制。

酒館裡或許聽得到髒話,但那大致被侷限在其中,說髒話的人若在媒體上聽到同樣的話會感到反感——而且當年的程度遠不及今日電視。1930、40 年代的母親或許不贊成兒子整天泡在街角藥房,但她知道他在哪、知道有大人在場、知道不會出什麼「真正壞」的事。今天有多少母親會歡迎這樣一個地方?焦躁的妻子也大概清楚丈夫下班路上在哪兒磨蹭,那不過是點小惱火罷了。隨著家庭隱私與公共領域之間的鴻溝擴大,父母與配偶愈來愈難掌握家人行蹤——如今能把人吸引出門的場所,鮮少在地,也脫離了家人的視線。

第三場所不只發揮控制作用,在其牆內與成員之間還能見到更積極的效果:它是一股向善的力量,給予常客比外界更體面的人際關係的機會,而他們也習於把握這機會。

常客雖是同儕,卻有些人更受敬重——他們不是最會逢迎、最會說笑或最勤到場的人,而是誠實、圓融、體貼、可信賴的人。在他們面前,別人清楚自己的位置。作者遍歷各年齡層第三場所的經驗顯示,這一點屢試不爽——精華自會浮上來

第三場所令人耳目一新的魅力,部分在於圈內**「對的人被象徵性地置於頂端」**。在職場組織中,誰登上領導位置取決於諸多考量,德行往往無關緊要(羅馬人早已抱怨「沒有比卑下之人被抬到高位更惱人的事」)。而在第三場所,正道當道,任何隱約的階序都建立在人的體面之上。

Jelly’s 酒吧:德行最受重視的地方

身為芝加哥大學黑人研究生的 Elijah Anderson,曾打入芝加哥南區一家酒吧兼酒鋪「Jelly’s」的常客核心圈。這家黑人貧民區酒吧即使在自家社區也不受敬重,但要進入它的核心圈,你得有固定工作、待人「正派」、品格堅強、是個「有點分量」(而非像毒販那樣「沒分量」)、值得相處的人。德行最受看重之處,恰恰是局外人最不會料到的地方。Anderson 總結:「他們的價值體系或許可用一個詞概括——『體面(decency)』。」對那些在此建立「家外之家」的人,Jelly’s 提供了一個「存在的機會」——比起那些與主流社會、與其冷漠標準掛鉤的場域,朋友與鄰里所在的場所,對於獲得自我價值感重要得多。

時代反覆上演的悲劇之一是:白人都市規劃者把這些重要場所從社會弱勢者的社區中移除,還以為這是在替他們做好事。

第三場所裡,德行與所受敬重之間有著外部世界所無的連結。作者一位朋友說:「每個工作日我都得進入一個充滿頭銜、矯飾與隱藏動機的世界。如今我確保自己每天也去另一種世界——一個用綽號互稱、用善意玩笑戳破矯飾的世界。自從這麼做,我的日子愉快多了,『他們』再也沒辦法像從前那樣影響我。」

第三場所對體面的促進並不止於場所之內。常客不太會去做那些在咖啡櫃檯前遭眾人非議的事——讓自家房產淪為眼中釘、把用過的紙尿布丟在停車場、為不勞而獲的錢找藉口告人、未盡為人父母之責……在第三場所漫無邊際、時數可觀的閒談中,無數的得體與失當行為都被一一檢視。一旦成為核心圈一員,就會多出一層良知:「這事弟兄們會怎麼想?」這個問題會伴隨每一個大小道德抉擇,而抉擇也因此做得更清楚、更妥善。

第三場所對體面的促進,遍及群體內外。它彷彿把「展現最好的自己」當成歸屬的條件——但因為與會者手裡或許拿著啤酒、看似在「逃避」工作與家庭責任,這份善意很容易被忽略,連當事人自己也忽略。第三場所默默促進的體面,比許多公開自詡為美德化身的組織還要多。

加上蓋子的歡騰#

一位深諳家暴的精神科醫師曾向作者感嘆鄰里酒館的式微:他認為男人本可在那裡「發洩情緒」,而不必「把一切都發洩在妻子身上」,深信打妻者諸多非理性的攻擊與暴力,源於這類安全閥的缺乏。作者則懷疑,一家好酒館「防止蒸氣累積」的作用,更甚於「讓人把蒸氣放掉」——但兩種看法都有充分證據。

民族學者會指出,人有集體「發洩」的需要。綜觀世界各文化的集體儀典,可見各式各樣的縱情狂歡:盛宴、節慶、宗教節日、狂歡式的暢飲——這類活動有其共同特徵:日常規範與禮節被擱置;狂歡之氣感染所有人而非少數人;瘋狂是公開、嚴肅而非私下、隨意地展現。而種種跡象顯示,這類行為自有其功能。

這些「瘋狂時期」非但不危及社會賴以維繫的習俗與道德,反而強化它們。社會體系也是道德體系,它控制、壓抑乃至在某種程度上壓迫其成員;節慶或假日讓人從常規約束中暫得解放,同時整體上強化了對這些約束的遵守——狂歡中所容許的,在其他時候並不容許。此外,集體狂歡遠比日常生活更是社會凝聚的表現:縱情愈盛,歸屬感愈強。在聖派翠克節當愛爾蘭人,從沒這麼棒過。

問題在於,在複雜的工業社會裡,人們各依個人作息:輪不同的班、過不同的假日、在不同時間休假;許多人對國定假日只是被動觀察或乾脆無視。設定狂歡之時機、地點與界限的傳統已然褪色,當代的縱情往往不再發揮統合社群、強化規範的功能——所剩的,只是偶爾想「放縱一下」的心理衝動。

失控的狂歡殘餘,與加拿大啤酒館的範例

我們在許多酒吧與夜總會的鬥毆與胡鬧中、在朋克搖滾的撞擊舞中、甚至在貧民區暴動與球場日益升高的暴力傾向中,看到這種「反社會的狂歡殘餘」。1970 年代末,紅襪隊不得不雇用約二十名美式足球員在球迷中巡場,安撫或驅離鬧事者,而這些人忙得很。

無論城鎮是否提供儀式化的狂歡場合,人們都會撒野;狂歡愈不被儀式化,就愈不可預測、愈危險。當務之急是收束這類行為,並在收束中恢復其正面功能

加拿大早年遍布各地的傳統純男性啤酒館,是適於狂歡的好範例:縱情暢飲配上高聲對談,多數座位是大桌,鼓勵喧鬧的爭辯與叫嚷——男人們來這裡「鬧個痛快」。但界限清楚分明:客人必須坐著、不准靠在吧台邊;點酒一律經由年紀夠大、塊頭夠壯可兼任保鏢的男侍;禁止粗話;醉漢立即被請出去;人群在地化,常客在熟人圈中狂歡,朋友間還能施加額外的控制。和當代美國酒館相比,加拿大人待得更久、喝得更多、玩得更盡興——卻惹的麻煩更少。他們的狂歡是受控的,發洩的需要在被理解且被珍視的界限內獲得滿足,而這界限並不掃興。

一般的第三場所遠不及傳統加拿大酒館那般喧鬧,但音量只是狂歡的眾多要素之一,其他要素第三場所大多具備:人多勢眾、在容許放鬆與歡愉的空間中逃離常規。較低的歡騰強度,由縱情的頻率來補償——多數第三場所所缺的瘋狂程度,由它作為日常節奏一部分這點補足。最棒的是,第三場所很能契合現代都市生活:它順應排程化的生活,也順應依活動或功能而劃分的空間。

公共領域上的前哨#

在美國,我們正失去對公共領域的掌控,並放棄它的諸多用途。Grady Clay 所稱的每一個新的「禁錮年代」都出於蓄意的政策,而這些政策把第三場所從公共領域中清除的效率,不下於清除乞丐、小販、流浪漢、孩童、老人與閒逛者。

敵視公共領域之社交與休閒用途的政策,明顯後果之一是失去由負責守法的市民所執行的監看功能。自由社會的警力不足以勝任維護安全公共領域之責,真正讓天平倒向安全的,是大量提供「自然監視」的尋常百姓。巴黎那一萬處人行道咖啡座,不僅是巴黎人享受非正式公共生活的核心,也是數百萬普通人一邊享受城市、一邊在不知不覺中守望的前哨。

美國人卻普遍被制約成一種態度:「這不是我的,我對此沒有責任,市政府花錢請人來照顧這個。」這正對應著當前公共領域便利設施的匱乏。而在外頭某處擁有第三場所的人,看法則不同:他們期望能步行往返或就近停車而不必擔心;期望自己的據點及周邊安全、維護得宜;場所發生不愉快的事件,常客會群起要求補救。如 Oscar Newman 所指出的,人們愈是把一個區域視為「自己的」,就愈主動監看其中的動靜——頻繁造訪所積累的熟悉感,讓他們對該地的正常行為有了判斷,從而更主動地維護那些規範。那些以為剷除一家老餐館或街角酒館就能改善社區的人,最好認清:隨之失去的,是好幾打的「警察助手」。

這是準確的描繪嗎?#

作者坦承自己有偏見——他支持第三場所,深信其中的結社對社會與個人都有益。這偏見勢必引發健康的懷疑,尤其在沒有第三場所的人之中。在完成對第三場所特徵與優點的概括描述後,幾點修正與澄清也該登場了。

有人指責這是一個「消毒過」的第三場所版本,並提醒:希特勒對啤酒館的利用無關溫暖與情誼,鄰里酒館也曾助長 Tammany Hall 等大城市政治機器的反民主運作。

對此作者堅持:任何第三場所大致就如書中所描述的那樣,否則它就不是第三場所。這套描述並非出於臆測,而是建立在作者本人及他人的觀察之上——並非從生活中消毒而來,而是基於對生活的仔細觀察。

這當然意味著:這套描繪並不適用於多數「本可成為第三場所」的場所。以酒館為例,作者會第一個承認,一般的酒館更可能不是第三場所。許多不健康的東西也能把人吸引到那種地方——區別在於,第三場所裡始終是體面與好心情當道,常客深知這點,這正是他們一再回來的原因。

最後還有兩點須澄清。其一,第三場所不是醫治一切社會與個人病痛的萬靈丹;對個人與社群生活的正面影響,作者已採取保守立場,只談那些一旦進入第三場所世界便直接而易於觀察的益處。其二,它所提供的結社方式不會吸引每一個人——即使在賦予第三場所應有地位的法國與英國,也只有略多於半數的男性會固定上咖啡館或酒館;在人人相識、第三場所人人可及的美國小鎮,許多人也不光顧。

**有些人不去,或許是好事。**第三場所的結社並非如批評者想像的那般枯坐浪費時間——它需要一份超越自身社會類屬的、對他人的喜愛,以及交談的技巧。多了些愁眉苦臉、無從貢獻、寧可待在別處的人,反而無益。

第三場所終究應只是一種選項。當前的都市地貌偏袒那些偏好獨處、宅在家中或只在相對排外場合外出的人;真正被都市發展走向虧待的,是那些愛冒險、好交際、「適合結社」的類型——而這些人,恰恰正是某種社群生活最有賴於其存在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