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節為作者對全書資料引用方式的簡短說明,置於導論之後、第一章之前。

為什麼還要使用註腳#

近年來不少作者與出版商認為,讀者會被頁面下方的小字註腳所冒犯。加爾布雷斯對此並不認同:

  • 他無意冒犯或勸退任何「付得起書款」的讀者,但仍認為這種看法是荒謬的
  • 任何識字的人,都不可能因為頁面底部出現一點小字就受到困擾
  • 不論專業讀者或一般讀者,偶爾都需要知道「一項事實的憑據」(the credentials of a fact)

註腳同時也是一項「研究嚴謹程度」的極佳指標——一份註腳完整的文本,往往透露作者下過多少功夫。

充分與賣弄之間的分界#

不過作者也承認,註腳的使用需要拿捏分寸:

  • 必註腳的情境:凡是引用公開文件、書籍、雜誌文章或特殊資料的地方,都會註明來源
  • 省略不註腳的情境:1929 年的故事大量散見於當時的一般及財經報章——若每處都註腳,將變成對同一批報紙的無止境引用,因此他選擇不這樣做

一般原則:書中若未標註來源,讀者可以推定該資訊來自《紐約時報》(New York Times)、《華爾街日報》(Wall Street Journal),或當時其他普遍流通的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