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加法到質數:能用形式系統捕捉嗎?#
第 2 章用 pq-系統捕捉了加法。本章追問更刁鑽的問題:
能否設計一個形式系統,使其定理恰好對應到「質數的個數」?
例如,希望 P--- 是定理(因為 3 是質數),而 P---- 不是(因為 4 不是質數)。
排版操作的「字母表」只有以下幾項極基本的能力:
- 讀取與辨識有限符號集合中的符號
- 寫下集合中的任一符號
- 從一處複製符號到另一處
- 抹除符號
- 檢查兩個符號是否相同
- 維護並查詢已生成定理的清單
僅憑這些原始能力,要如何蒸餾出「質數」?
tq-系統:先處理乘法#
策略上先取一條捷徑:先做出表示乘法的 tq-系統。
公理模式:xt-qx 是公理(x 為任意連字號串)
推導規則:若 xtyqz 是定理,則 xty-qzx 也是定理例如:
(1) --t-q-- 公理
(2) --t--q---- 套用規則一次
(3) --t---q------ 再套用一次--t---q------ 對應「2 × 3 = 6」。
用乘法系統間接定義合數#
接著定義一個額外規則:
規則:若 x-ty-qz 是定理,則 Cz 是定理。意思是:若 Z 是「比 1 大的兩個數的積」,則 Z 是合數(C 即 Composite)。
失敗的嘗試:用「不是」來定義質數#
一個直觀但錯誤的想法:
提議規則:若 Cx 不是定理,則 Px 是定理。
這條提議違反了形式系統的根本精神:它要求我們跳出系統去檢查「某字串不在定理集合中」。「找不到」不是排版操作。
要知道 MU 不是 MIU 的定理、或 Cx 不是 C-系統的定理,必須訴諸系統外部的推理。形式系統中可以查閱已知定理的清單,但沒有什麼叫做「非定理清單」。
藝術上的圖形與背景#

Figure 14: 〈馬賽克 II〉,艾雪(1957 石版畫)
這個技術困境呼應藝術中的經典區分:
當一個圖形(figure,正空間)被畫在框內,它的補集——背景(ground,負空間)——也同時被定義出來。
作者區分兩種圖形:
- 可流暢繪製的圖形(cursively drawable):背景只是繪畫的副產品,本身無意義
- 遞迴圖形(recursive figure):背景本身也可獨立辨識為圖形——「圖形兩次可流暢繪製」

Figure 15: 圖形—背景的字母範例
艾雪(M. C. Escher)擅長畫遞迴圖形,例如 1942 年用鳥的形狀鋪滿整個平面的作品。

Figure 16: 以飛鳥鋪滿平面,艾雪(1942)
Scott E. Kim 的「FIGURE-FIGURE Figure」更極端——黑白兩個區域分別都拼出「FIGURE」字樣,「GROUND」字樣則無處可尋。

Figure 17: FIGURE-FIGURE Figure,Scott E. Kim(1975)
結論:存在可流暢繪製的圖形,其負空間不是任何可辨識的圖形。
帶回形式系統:遞迴可枚舉 vs. 遞迴#
這個藝術觀察有精準的數學對應:
- 遞迴可枚舉集合(recursively enumerable,r.e.):可由形式規則(排版規則)系統地生成的字串集合
- 遞迴集合(recursive set):本身與其補集都是遞迴可枚舉的
換句話說:
藝術 ↔ 數學
cursively drawable ↔ recursively enumerable
recursive figure ↔ recursive set存在遞迴可枚舉但非遞迴的集合——也就是說,存在形式系統,其「非定理集」無法被任何形式系統生成。
這個結果的深度,作者明言與哥德爾定理相當。直觀上人們會以為「圖形與背景必定攜帶相同資訊」,但這在數學中並不成立:
- 結論一:存在沒有排版式決策程序的形式系統
- 結論二:對某些集合,「正向刻畫」與「負向刻畫」根本不對稱
TNT 預告:定理 ≠ 真理#
第 8 章將建構排版數論(TNT, Typographical Number Theory)。一個自然的期望是:所有「假的數論命題」可以被刻畫為——
- TNT 定理集合的負空間
- 或所有 TNT 定理的否定形式
但這個希望會落空:
- 非定理集合中藏著某些真理
- 否定定理集合外仍有某些虛假
這正是後續章節(特別是第 14 章)將揭示的哥德爾不完備性核心。

Figure 18: TNT 字串各類關係的圖示
音樂中的圖形與背景#
圖形/背景的對比也可在音樂中尋得:
- 旋律與伴奏:通常旋律是「圖形」,伴奏是「背景」
- 巴洛克音樂——尤其是巴赫——的特點是各聲部都自成旋律,因此整首曲子也可說是「遞迴的」
- 拍上 vs. 拍間(on-beat vs. offbeat):旋律音多落在拍點上,但某些蕭邦練習曲與巴赫的無伴奏小提琴/大提琴組曲,刻意把旋律放在「拍間」,讓兩條旋律線同時編織
質數的正向刻畫:DND 與 DF#
最後作者用一個漂亮的構造正向地刻畫質數。關鍵是繞過「乘法」這個雙向操作,直接定義「不整除」(Does Not Divide, DND):
公理模式:xyDNDx 是公理
規則:若 xDNDy 是定理,則 xDNDxy 是定理。例如 -----DND------------ 解讀為「5 不整除 12」。
接著定義「在某範圍內無因數」(Divisor-Free, DF):
規則:若 --DNDz 是定理,則 zDF-- 是定理。
規則:若 zDFx 與 x-DNDz 同為定理,則 zDFx- 是定理。最後定義質數:
規則:若 z-DFz 是定理,則 Pz- 是定理。
公理:P--(即 2 是質數)質數能被正向刻畫的關鍵,是**單向(monotonic)**測試:從小往大檢驗整除性,不需要往回跳。
真正棘手的限制性結果——哥德爾定理、圖靈停機問題、「並非所有 r.e. 集合都是遞迴的」——都源於更複雜系統中前進與回退、增長與縮減的交互糾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