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可被警察通緝,也不要完全沒有人想要我(Better to be wanted by the police than not to be wanted at all)。」 ——19 歲的 Ruth Steinhagen
第 12 章談個別暴力少年;本章把鏡頭拉到一種整個社會都共同上演的暴力:對公眾人物的攻擊。德貝克(Gavin de Becker)拆解這條最美國的犯罪鏈:媒體年代如何製造了「無名者」對「有名者」開槍以爭取存在感的循環,以及這種行為為什麼是「做廣告」——而我們又該怎麼讓「做廣告」這件事失效。
Rebecca Schaeffer 之死#
1989 年某個週日,年輕女演員 Rebecca Schaeffer(《My Sister Sam》主演)公寓的對講機壞了。當門鈴響起,她下樓開門。第一次來的「粉絲」是個年輕男子,他們短暫對話。男子離開。
幾分鐘後門鈴又響——是同一個男子。這次他不是粉絲,是兇手。一槍打進她胸口。她倒下時喊「為什麼?為什麼?」——他站在她旁邊看著,本來可以叫救護車,但那會破壞他這一切的目的。
兇手是 Robert Bardo。德貝克協助瑪西亞・克拉克起訴,並在獄中訪問了他。
媒體年代:Sinatra 與 Paramount Theater#
1940 年代之前,「明星」與粉絲之間的情感是單向、克制的。如果一名觀眾在演出中尖叫整場、撕扯衣服頭髮、衝上舞台——她會被送進精神病院。
1942 年 12 月 30 日,Frank Sinatra 在紐約 Paramount Theater 演出——那一晚,整個觀眾席的行為集體改變。我們對「名人」的關係從此不一樣了。心理學家當時稱之為「集體挫折之愛」、「集體催眠」。
兩年後同一場地,30,000 名嘶吼的少女、450 名警力——社會以為已經學會處理這現象。它沒有。
當晚有個 18 歲少年 Alexander Dorogokupetz 站起來,把一顆雞蛋砸到 Sinatra 臉上——演出停止,觀眾轉而圍住 Dorogokupetz。他事後告訴警察:「我發誓要終結這兩年連續暈倒的單調。感覺真好。」
Dorogokupetz 試圖用「最美國的方式」(爭取注意)為自己一個聽起來不像美國名字的人創造名聲。若他選的武器再致命一點,他今天會跟 Sinatra 一樣有名。
Ruth Steinhagen 與 Eddie Waitkus(1949)#
19 歲的 Ruth 痴迷於芝加哥小熊隊球員 Eddie Waitkus:
- 學立陶宛文(因為他有立陶宛血統)。
- 把所有 1936 年(他的球衣號碼)出版的唱片買下。
- 晚餐桌上排好一張面對她的空椅:「Eddie 在那張椅子上。」
- 他被交易到費城時,她說自己活不下去。
Ruth 買了步槍、訂了 Edgewater Beach Hotel(她從球隊行程知道 Eddie 會住那裡)的房間,寫了張紙條請門僮送上去:「Mr. Waitkus,我們不認識,但我有重要的事跟你談……我承諾不佔用你太多時間。」
Eddie 進房後,Ruth 從衣櫃取出步槍:「兩年了你一直在打擾我。現在你要死了。」一槍打中他胸口、穿透肺部、卡在心臟下方。Eddie 倖存下來——他後來在球員卡上「我棒球生涯最大事件」一欄寫的是:「1949 年我被一個瘋女孩射傷」。
事後 Ruth 對警察說:
「我太喜歡他了,知道我永遠得不到他,那麼別人也別想得到他。我一直想活在聚光燈下。我想要一次注意力與媒體曝光。我夢想成真了。」
「警察來了,但我很憤怒沒有人從別的房間出來。沒有人在乎我。我可以走出這裡都沒人會追我。」
Ruth 用一句話定義了媒體年代刺殺的核心邏輯:「寧可被警察通緝,也不要完全沒有人想要我。」這不只是一個人——這是後來無數類似行為的母版。
Bardo 在獄中:「我不是怪物」#
德貝克進入監獄訪問 Bardo——年輕、笨拙、過早禿頭、滿臉鬍渣。「在另一個人生(在他殺人前的人生),他應該是某家漢堡店廚房裡掃地的小弟。Bardo 自稱『書呆子(geek)』。」
德貝克沉默了 15 分鐘,等他主動說話。Bardo 終於開口:
- 「我不是怪物。電視老把我描繪成可怕的樣子。」
- 「有許多像我這樣的人。」(他自己沒意識到這句的份量。)
- 他擔心自己的「公眾形象」——「在 assassins 中我不是最壞的。」
模仿前人:刺殺者向刺殺者學習#
Mark Chapman(殺害 John Lennon)入獄後,Bardo 寫信問他「為什麼這麼做?」。Bardo 也徹底研究 Arthur Jackson(持刀刺傷女星 Theresa Saldana)的案件——
- Jackson 雇私家偵探查地址,Bardo 也雇。
- Jackson 用刀,Bardo 早期也帶刀去找 Schaeffer。
- 兩人都跨州遷移、最後住到同一棟建築物。
Bardo 在錄影中提到 Schaeffer 時說:「那不像她有 Gavin de Becker 這種人在保護她」——他研究過德貝克事務所,知道哪些客戶有保護、哪些沒有。
Bardo 從 Schaeffer 身上要的不是浪漫,是憤怒的出口#
Schaeffer 曾回給 Bardo 一張親筆明信片:「Robert——你的信是我收過最好、最真實的信。」Bardo 對德貝克坦承:「就是這個促使我去找她要更多答案。」他選擇 Schaeffer,是因為他先前盯上的另一名(德貝克的客戶)「太難接近」。
「對 assassin 來說,目標是可互換的,重要的不是目標而是行為本身(the act, not the target;the destination, not the journey)。」
Bardo 並不真的期待與 Schaeffer 建立浪漫關係——他期待的就是被拒絕,因為被拒絕是「動手」的正當理由。他真正要的,是釋放對女性、家庭與整個世界積累的憤怒。
Hinckley → Bardo:30 個雷同行為#
刺殺 Reagan 的 John Hinckley 之前做的事,Bardo 殺 Schaeffer 前全部做了一遍:
- 寫信給女演員。
- 寫歌。
- 在餐廳打工。
- 讀《麥田捕手》。
- 跨州反覆移動。
- 同時跟蹤多名公眾人物(不只最後的目標)。
- 旅行到好萊塢。
- 寫日記。
- 研究其他刺殺者。
- 去紐約 Dakota 大樓(Lennon 被殺處)參觀。
- 考慮以引人注目方式自殺。
- 賣掉自己的物品。
- 寫好「事後會被發現的信」。
- 搭巴士前往攻擊地點。
- 在攻擊前去過目標多個地點。
- 攻擊時帶著《麥田捕手》。
- 第一次見到目標沒有開槍。
- 第一次接觸後離開現場。
- 等了大約半小時後才開槍。
Bardo 自己告訴德貝克他讀《麥田捕手》是「為了找出這本書怎麼讓 Chapman 殺了 Lennon」。
Park Dietz:現代刺殺者的 10 種常見行為#
Park Dietz 為國家司法部主導的研究確認,現代刺殺者幾乎都有以下行為:
- 顯露某種精神疾患。
- 研究目標。
- 寫日記、紀錄。
- 取得武器。
- 不當地與某位公眾人物溝通——不一定是最終攻擊的對象。
- 自我膨脹(自大、自戀)。
- 隨機跨地旅行。
- 與其他刺殺者或跟蹤者認同。
- 有能力繞過一般保安。
- 反覆接近某位公眾人物。
最關鍵的單一 PIN:能力相信(Ability Belief)#
若只能挑一個 PIN,德貝克會選「能力相信」——加害者自認他能成功攻擊一名公眾人物。
沒有這份相信,就不可能行動。
「能力相信」可以被影響:教練可以把「我不能從 200 呎跳下海」一步步教成「我能」。最強大的影響是「社會證明」——看見別人做到。
媒體對公眾人物攻擊的鋪天蓋地報導,直接強化下一個潛在刺殺者的能力相信:「你看,可以做到。」這就是為什麼公眾人物攻擊會成簇出現——
- Ford 總統在兩週內被刺殺兩次。
- Clinton 總統在六週內被刺殺兩次。
社會同時給出兩種互相矛盾的訊號:
- 攻擊公眾人物極難成功;若做了並倖存,你會被嫌惡、被遺忘。
- 攻擊公眾人物超容易;若做了,你不只活下來,還會成為國際注目焦點。
可以猜誰相信哪一種訊號。
解方:把這「廣告」變難看#
德貝克的提議:把刺殺者的媒體形象重新包裝為魯蛇,而非孤狼。
不要呈現的樣子:被 10 名 FBI 探員從直升機押上車隊(與總統陣仗一樣);高中畢業冊照片登上《TIME》、《Newsweek》封面;他被稱為「天才」、「縝密計畫」;訪問鄰居說「他總是安靜」;新聞稱他為三段式名字 Theodore Bryant Smith。
應呈現的樣子:
- 反派被捕現場:滿地髒內衣、髒襪子,而不是床上的子彈。
- 拍他穿著破 T 恤、被銬在管線上、由一名(女性)警衛看守。
- 名字用最不光鮮的綽號:「他叫 Theodore Smith,但大家叫他『胖子 Ted』。」
範例記者會:
記者:你會形容他是孤狼嗎? 探員:比較像魯蛇。 記者:他被捕時有抵抗嗎? 探員:沒,我們發現他躲在浴室——洗衣籃裡。 記者:他可能成功嗎? 探員:應該不會——他從來沒有成功過任何事。
1911 年犯罪學家 Arthur MacDonald 就建議:法律應禁止媒體公布罪犯姓名——「這會降低追求榮耀、聲望、惡名的動機,那是這類犯罪的主要誘因。」一百多年過去了,社會走的是相反方向。
Bardo 的可預防性:警衛開車送他到旅館#
Bardo 殺 Schaeffer 前,曾跑到她拍片的攝影棚。警衛長親自跟他談話、知道他從亞利桑那州遠道而來、聽他講「我愛她」、然後親自開車送他回到他住的汽車旅館——但從未通知 Schaeffer 本人。
警衛長事後說:「我們一年遇到一百個這種人。我以為他只是相思病。」
Bardo 自己說:「我跟攝影棚警衛的衝突,讓我把怒氣轉到 Schaeffer 身上。他們說『她不想被打擾』——我覺得我必須親自跟她當面討論這件事。」
「還有什麼我能做的?」是這類悲劇後最常被問、卻從來沒被回答的問題。答案在 Janoff 案。
Janoff 案:什麼叫做正確的預防#
德貝克的另一名客戶被一個叫 Janoff 的人糾纏——後來轉移目標到該客戶的合作演員。德貝克通知該演員、提供 Janoff 的相片、安排嚴密措施:
- 換用劇場後門進出。
- 售票處有 Janoff 照片與行動指引。
- 安排隨身保安。
- 多項限制不期相遇可能性的策略。
5 天內,Janoff 跟蹤她但無法接近她。最後他衝到售票口、拿出手槍要求見演員——售票員逃離、警察介入、4 小時對峙後被拘捕。他的槍真的上膛,旅館房間還有更多武器。
與 Bardo 案的差別:Janoff 案中,演員被告知了,並照建議行動。事先資訊+執行+不對抗的避險策略——這就是預防的具體樣貌。
Monica Seles:「保鏢」其實是兼差#
1993 年德國 Citizen Tournament,網球巨星 Monica Seles 在場上被 Gunter Parche 從背後刺傷。她有兩名保鏢,但後來警方筆錄揭露:
- 保鏢 Manfred 自我介紹:「我是電信工人。我兼職為私人保安公司在網球場服務。」
- 保鏢 Henry 自我介紹:「我的主業是漢堡港口的裝卸工。我兼職在網球場負責安全。」
Henry 還在筆錄中承認他「直覺上」注意到 Parche「不對勁」——但他沒告訴任何人,反而放下手中的咖啡杯(他在保護世界網壇最爭議的選手時居然手裡拿著咖啡)走過去,幾步路內攻擊已經開始與結束。
攻擊事件後,網球賽事推廣商主張「攻擊無法預防」、「金屬探測門對網球賽不適用」。事實上機場、法院、電視節目、超級盃都成功篩檢觀眾——他們連 1 億人每張票根都篩查得到,但奇怪地不能篩查武器。
「攻擊無法預防」是逃避責任的口號——一旦相信,就免於擔負應做而未做的義務。
「設計薄弱的安全措施有時比沒有更糟——因為它讓所有人誤以為已經處理好了。設計糟糕的安全措施可以騙倒任何人——除了攻擊者本人**。」
Ralph Nau:被妄想驅動的二級暴力#
德貝克監控 Ralph Nau(DEL-ID 案,對四位德貝克客戶有妄想的男人)三年。他殺了一隻狗、把狗牙寄給其中一位客戶。他環遊世界 30,000 哩追找客戶,但從未犯下可以被起訴的罪——他正常上班、不違法。德貝克通知 Nau 父親:「他的信件中的引用讓我們相信他會對家人造成危險。」幾個月後,Nau 用斧頭殺死了 8 歲的同父異母弟弟——因為弟弟阻擋他看電視(他相信電視在傳遞給他關於某位客戶的訊號)。
公眾人物的跟蹤者不只危及該名公眾人物,常常先傷害他們身邊的弱者。德貝克事務所為這類人創造的內部術語:
- DEL-ID:身分妄想(自認是耶穌基督、Marilyn Monroe、Captain Kirk)。
- SPOUSE-DEL:以為自己已與某客戶結婚。
- OUTCON:認為自己被「外在控制」(神、聲音、植入腦中的裝置)指揮。
「無意義的行為」其實意義非凡#
Arthur Bremer(暗殺 George Wallace)在日記裡為自己的行動估算「收視率」:「如果越南那邊有大事爆發,我這次行動在電視上不會超過 3 分鐘。」
媒體與刺殺者「在同一個犯罪上做了共同投資」——電視新聞投入大量人力錄製總統的每一次走路上下車,等的就是子彈響起的那一刻。每幾年,他們一起從這個犯罪中收割利潤。
記者們站在攝影機旁、稱這些攻擊為「無意義的舉動(senseless acts)」。但對加害者來說,這些舉動意義非凡——而那些站在攝影機旁的記者,正是這些舉動之所以有意義的一部分。
本章核心 takeaway#
- 媒體年代讓「沒沒無名」對「有名」的怒氣變成一個被獎勵的犯罪類別——「寧可被警察通緝,也不要完全沒有人想要我」。
- 對 assassin 來說,目標可以互換,行動本身才是重點。
- 後來的刺殺者完整模仿前一位——讀同一本書、做同樣一連串行為。
- **能力相信(ability belief)**是單一最重要的 PIN——媒體報導正在加強它。
- Park Dietz 的 10 個常見行為+我事務所內部的 150 個 PIN 可以辨識危險。
- 預防的兩大支柱:通知受威脅者+為攻擊者降低成功機會。Bardo 案兩條都失敗,Janoff 案兩條都做到。
- 「攻擊無法預防」是逃避責任的口號——通常事後驗屍會發現它完全可預防。
- 媒體呈現是廣告——把 assassin 報成英雄會召喚下一個 assassin。重新框架為「魯蛇、髒內衣、沒人在意」是社會層級的解方。
- 「無意義的行為」其實意義非凡——意義就在於它出現在電視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