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不配合怎麼辦?#
談利益、選項、標準是明智、有效率、和睦的玩法——但如果對方不肯一起玩呢?
- 你想談利益,對方斬釘截鐵地丟出立場
- 你想設計雙贏方案,對方專心攻擊你的提案、極大化自身收益
- 你針對問題本身發力,對方卻針對你個人
要怎麼把他們從立場拉回到事實本身?
三種讓對方聚焦於事實的方法#
| 切入點 | 對應策略 |
|---|---|
| 你能做什麼 | 自己堅持依事實談判(principled negotiation)——本書主軸,具感染力 |
| 對方在做什麼 | 談判柔道(negotiation jujitsu) |
| 第三方能做什麼 | 單一文本程序(one-text procedure) |
你能改變賽局——只要開始玩新的賽局即可(you can change the game simply by starting to play a new one)。
談判柔道(Negotiation Jujitsu)#
對方亮出強硬立場時,你會被誘惑反擊:
- 他們宣告立場,你想批評、否定
- 他們批評你的提案,你想為它辯護、挖深自己的洞
- 他們攻擊你,你想還擊
- 你越用力推回去,越掉進立場式討價還價
打破惡性循環的關鍵:不要推回去。
當他們亮立場——不要否定;當他們攻擊你的點子——不要辯護;當他們攻擊你——不要還擊。
像柔道與柔術一樣,不直接以力對力,而是側身借力——把他們的力道導向探索利益、發想互利方案、尋找獨立標準。
對方的「攻擊」通常有三招:強硬主張立場、攻擊你的點子、攻擊你個人。原則式談判者各有應對:
不要攻擊他們的立場——看穿它#
當對方丟出立場時,既不接受也不拒絕,把它當成一個可能的選項:
- 找出背後的利益
- 找出它所反映的原則
- 思考如何改進它
教師工會案例:學委會提議「全體加薪 2,000 美元 + 學委會單方面決定誰被裁員」。
你可以這樣挖:
- 「把薪資再提高超過 2,000 涉及哪些預算上的取捨?」
- 「為什麼你們覺得需要對裁員握有完全的控制權?」
- 「2,000 元的全體加薪,能讓我們學區的薪資對此區其他學區具競爭力嗎?才能確保學生有高品質的老師」
- 「你們要怎麼讓老師相信評估裁員的程序是公平的?我們相信你個人公平,但你離職後呢?我們怎能把生計與家庭福祉交給可能武斷的決策?」
也可用假設性提問:「假設真的接受你們其中一個立場,後續會發生什麼?」
納瑟(Gamal Abdel Nasser)案例(1970 年):埃及總統要以色列「從每一寸阿拉伯領土撤出」「不交換任何東西」。一位美國律師問:「如果梅爾總理(Golda Meir)明天上廣播電視說:『我代表以色列人民承諾從西奈、加薩、約旦河西岸、耶路撒冷、戈蘭高地完全撤出,且我沒有從任何阿拉伯人那裡得到任何承諾』——她在國內會發生什麼?」納瑟大笑:「噢,她在國內會有大麻煩!」當天稍晚他便表示願意接受停火。
不要為點子辯護——邀請批評與建議#
談判中很多時間花在批評上。邀請批評,而不是抗拒它:
- 不問對方「接受還是拒絕」,問「這個點子哪裡有問題?」
- 「我這個薪資提案沒有照顧到你們什麼樣的關切?」
- 把批評轉化為點子的改良素材
也可反向求建議:問對方**「如果你站在我的位置會怎麼做?」**
「如果你也擔心丟工作,你會怎麼辦?我們的會員對工作朝不保夕、對縮水的薪水非常焦慮,他們已經在討論引入更激進的工會。如果你領導這個協會,會怎麼做?」
這把對方拉進來面對你這一半的問題,他們可能會自己想出滿足你關切的解方:
- 「也許每月固定一次老師與學委會的會議會有幫助?」
把「對你的攻擊」轉成「對問題的攻擊」#
對方人身攻擊時,不要為自己辯護,也不要還擊:
- 安靜聽,讓他們發洩
- 表現出你聽進去了
- 結束後,把攻擊重新定位為對問題的關切
「你說罷工代表我們不關心孩子,我聽到的是你對孩子教育的擔憂。我希望你知道——我們也擔心,他們是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學生。我們也希望罷工結束,好回去教他們。我們現在能做什麼盡快達成協議?」
工具:問問題,並停頓#
談判柔道有兩個核心工具:
- 用問題代替陳述
- 陳述引發抵抗,問題引發回答
- 問題沒有可攻擊的標靶,沒有可反駁的立場
- 問題不是批評,是教育
- 「你覺得讓老師參與一個他們覺得自己也是參與者的程序、與抵抗一個被強加在他們頭上的程序,哪個對學區更好?」
- 沉默是你最好的武器
- 對方提出不合理提案或不正當攻擊時,最好的回應有時就是沉默
- 你問了一個誠實的問題、對方答得不清不楚——等就好
- 沉默讓人不適,特別是對自己剛說的話心存懷疑時
- 對方很可能自己回答你、或產生新的提議
你最有效的某些談判時刻,會是你沒在說話的時候。
單一文本程序(One-Text Procedure)#
當你的努力仍無法讓對方加入原則式談判時,可以引入第三方。
案例:夫妻設計新房子#
- 太太想要兩層樓 + 煙囪 + 凸窗
- 先生想要一層樓的 ranch + 書房 + 大儲藏空間的車庫
- 一來一往中,雙方各自的計畫越來越定型
- 各自委託建築師繪圖,立場越扎越深
- 互換象徵性讓步:先生把車庫縮短一英尺、太太放棄一個她其實一直想要、但圖上根本沒有的後廊
- 感情受傷、溝通困難、誰也不想再讓——讓一次只會招來更多要求
這是立場式討價還價的典型模樣。第三方此時能發揮的角色:
- 把人與問題分開
- 把討論導向利益與選項
- 提出公正的解爭基礎
- 把「發想」與「決策」分開
- 減少達成協議所需的決策數
- 讓雙方看清「決定後會得到什麼」
一份草案、不斷迭代#
獨立建築師(mediator)介入時的做法:
- 不問立場,問利益:太太為什麼想要凸窗?是早晨的陽光還是下午?是看出去還是看進來?先生為什麼要車庫、書房?要存什麼、要做什麼、白天還是週末用?
- 明確告訴雙方:他不是要你放棄什麼立場,他在探索能否提出建議——而那建議還未定
- 整理出雙方利益清單(早晨陽光、開放壁爐、舒適的閱讀角、木工房、雪鏟與中型車的儲藏、……),並請雙方批評清單與改進它
讓步很難,但批評容易。
之後建築師帶著粗略平面圖回來:「我自己也不滿意,但在繼續修之前想先聽你們的批評。哪裡有問題?」每一輪都丟出一份草案,再以批評修進下一稿。
直到他覺得已無法再改進,才宣布:
- 「這是我能做到的最好版本,盡可能調和你們各自的利益。許多細節按照建築工程慣例、先例、與我的專業判斷處理。我建議你們接受。」
每位配偶只需做一個決定:yes 或 no。決定時也清楚會得到什麼,並可附條件「對方也說 yes 才算」。
單一文本程序不只把賽局從立場式討價還價中拉開,也大幅簡化了「發想方案」與「共同決定」這兩件事。
誰可以扮演「建築師」?#
- 第三方調解人
- 多方談判中,某位比起影響條件、更在意促成協議的參與者:
- 業務代表(佣金來自成交而非條件)
- 議員的立法助理(更在意法案通過而非金額)
- 必須在兩個下屬不同主張中拍板的主管(更在意決定能落地)
當你符合這個角色時,你可以一邊參與、一邊像調解人那樣行動——當自己的爭端的調解人。
著名案例:1978 年大衛營峰會#
美國在 13 天內、寫了大約 23 份草案後,把不屬於任何一方的版本推到雙方面前——以色列與埃及最終都接受。它對於限制決策數、降低每個決策的不確定性、防止雙方在立場上越陷越深極為有效。
在多方談判中幾乎不可或缺#
- 150 國不可能逐一就 150 份提案討價還價,也無法以條件式相互讓步
- 簡單拼貼大量提案的結果常是「駱駝是委員會設計的馬」
- 海洋法談判在新加坡資深外交官 Tommy Koh 引入單一文本原型後才有實質進展:分組推進,每組由主席提案、徵集批評、修訂
- 南非結束種族隔離的憲法談判也採用類似程序
在多數情境下,你不需要任何人的同意就能開始用單一文本程序——只要寫一份草案、邀請批評即可。即使對方不肯與你直接對話,第三方也可以拿著草案在兩邊奔走。
真實案例:Jones Realty 與 Frank Turnbull#
Frank Turnbull 三月以每月 1,200 美元向 Jones Realty 租了公寓,七月才發現該公寓受租金管制,法定最高租金每月只能 932 美元——他被多收了 268。
最初 Jones 太太敵意滿滿,指控 Turnbull 忘恩負義、勒索。經過數場長時間的談判,最後 Jones 太太同意賠償,且口氣轉為友善與抱歉。
Turnbull 全程使用原則式談判 + 談判柔道。下面是各個關鍵句的範例與用意:
「如果我說錯了請更正我」#
- Turnbull:「我剛聽說——如果我說錯請更正我——我們的公寓受租金管制,法定上限是 932 美元。我們是不是被誤導了?」
把自己的事實認知留有「可能不正確」的空間,邀請對方一同建立事實基礎,化解對抗。
- 把自己塑造成兩位同事一起建立事實的姿態
- 若你錯了,事先請她更正比事後被打臉省得多
- 願意被更正與說服,是原則式談判的支柱——你開放於對方的標準,對方才會開放於你的
「我們很感謝你為我們做的」#
- Turnbull:「Paul 和我都明白你當初出租是出於好意,謝謝你花的時間與心力。」
給對方人際支持,是把人從問題裡拆出來的關鍵。讚美與支持也讓對方在你的認可中產生小小的情感投資——她有東西可失去,可能因此更願意配合。
「我們關心的是公平」#
- Turnbull:「我們想知道我們沒有付超過該付的錢。當我們確信付的租金與住的時間相稱時,就一筆勾銷搬走。」
這是站在原則上的明確姿態——但只用原則才能說服我。同時讓對方知道你也對原則開放。
「我們希望以獨立標準解決——不是『誰能對誰做什麼』」#
- 當 Jones 太太指責 Turnbull 想要錢、想利用佔住公寓佔便宜時,Turnbull 強壓怒火、回到原則:「比拿幾塊錢更重要的,是被公平對待的感覺。如果這變成『誰有權』的鬥爭,我們得上法院、浪費時間金錢,雙方都頭大。我們要以獨立標準公平處理,不是看誰能對誰做什麼。」
不掩飾自己的自利、不掩飾自己的籌碼,但將其與原則本身分開。一旦承認,它就不再是議題本身。
「信任是另一個問題」#
- Jones:「你不信任我?我為你做了這麼多?」
- Turnbull:「我們很感謝你為我們做的,這不是信任問題。問題是原則:我們是不是付得超過了?你覺得在判斷這件事時應該考慮什麼?」
用「和」連接兩個想法、避免用「但」——「但」會把前一句抹消,暗示二擇一。「and」凸顯兩件事可同時為真:既感謝你,又堅守原則。
避免直接質疑她的誠信。比起「你佔了我們便宜嗎?」用「我們是不是付得超過了?」更不傷人。
「我能問幾個問題以確認我的事實對嗎?」#
把陳述換成問句:
- 「公寓真的受租金管制嗎?」
- 「法定上限真的是 932 嗎?」
- 「Paul 想知道,這會不會讓我們也成為違法的當事人?」
用問句讓對方參與、評估、接受或更正。把較尖銳的問題歸在缺席的室友身上,可進一步降溫。
「你的行動背後的原則是什麼?」#
- Turnbull:「我不太清楚為什麼你向我們收 1,200 元一個月,你的依據是什麼?」
不問「你有沒有理由」,假設對方有好理由——這個恭維會引導對方去找出理由,把談判保持在原則的軌道上。
「讓我看我有沒有理解你的意思」#
Turnbull 用正面、積極的語氣重述 Jones 太太的論點:
- 「按我的理解……你覺得這個租金是公平的,因為你做了很多維修與改善……。為了租給我們幾個月不值得去申請租金上限調整……。事實上你是出於對 Paul 的善意才出租。而你現在擔心我們會以撤離為條件不公平地佔你便宜。我有遺漏或誤解嗎?」
對方一旦覺得被理解,才能放鬆下來建設性對話;他無法用「你不懂我說的」來駁斥你的論點。
「讓我先回去想想,再回覆你」#
- Turnbull:「我了解你的觀點了,讓我跟室友談談並向他說明。我可以明天再回覆你嗎?」
好的談判者很少當下做重要決定。一點時間與距離有助於把人從問題分開、與「當事人」(Paul)核對、避免被太久的座談磨掉原則。離開之前先準備好一個可信的「離場理由」——不顯被動、不顯無能。
「讓我告訴你你的論點裡哪些我跟不上」#
Turnbull 先陳述他不清楚的點與依據,再提出主張:
- 租金管制委員會的審查員說,要拉到 268/月,需要約 30,000 美元的改善金額
- 他描述親身經歷的多項缺失:油氈破洞未修、客廳地板破洞未修、馬桶反覆故障
在原則式談判中,先給理由,再給提案。否則「原則」就只成為武斷立場的辯護。
事先去問租金管制委員會、獲得客觀標準,是有效的準備。
「一個公平的解可能是……」#
- Turnbull:「考量我們討論到的一切,一個公平的解似乎是——把多收的退還給 Paul 與我。你覺得這聽起來公平嗎?」
把提案說成「一個公平的選項,值得我們共同考慮」,而非自己的立場。具體但不挖洞、不誘發拒絕。
「達成協議的話……不達成的話……」#
Turnbull 用一個段落同時呈現「協議的好處」與「不達協議的替代方案」:
- 達成協議:他們立刻搬走
- 不達成:聽證審查員建議他們留下不付租金、控告求三倍損害賠償與律師費
- 但他們不情願走這條路,有信心可以公平解決
把替代方案歸在客觀來源(聽證審查員),讓自己與威脅保持距離,不直接說「我會這麼做」,並以「達成協議的信心」收尾。
Turnbull 的真正 BATNA 既不是繼續住、也不是上法院——他和 Paul 已租了下個地方,急著搬出去;訴訟費時,即使勝訴也未必收得到。他的真實 BATNA 大概就是「直接搬走、放下這 1,340 元」。因為實際 BATNA 比對方猜的差,所以不揭露。
「我們很樂意配合你方便的時候搬走」#
- Jones:「你打算什麼時候搬走?」
- Turnbull:「只要租金在合理範圍內達成共識,我們很樂意挑你方便的時間搬。你比較希望我們什麼時候搬?」
把對方利益納入協議,既增加她的擁有感,也讓她保住面子——一方面她接受了一個讓自己賠錢的公平方案,另一方面她可以對外說「我提早把房客請出去了」。
「跟你交手很愉快」#
最後 Turnbull 用一句和睦的話收尾。他們成功處理了問題卻保住了關係,雙方都不覺得受騙或憤怒,協議因而更不會被破壞或推翻——同時為未來保留一段良好的工作關係。
不論是用原則式談判 + 談判柔道(如 Turnbull)、還是引入第三方加上單一文本程序,結論都一樣:即使對方一開始看似不肯加入,你通常仍能讓他與你一起玩這個原則式談判的賽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