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真正的喜悅,是被一個自己認定為偉大的目的所用……我認為我的生命屬於整個社群,只要我活著,能為它做任何事都是我的特權。」——蕭伯納(George Bernard Shaw),《人與超人》(Man and Superman

從雙贏到三贏#

達成「雙贏」(win-win)已不容易,但與自己達成共識的過程,邀請我們追求一個更大膽的目標——三贏(win-win-win):

  • 自己
  • 對方
  • 更大的整體贏(家庭、組織、國家、世界)

在離婚協議中,孩子的需求如何照顧?在勞資衝突中,組織能否維持健康繼續提供工作?在族群衝突中,人民如何安全?三贏要求我們在每個衝突中為「第三方」留位置。

從「索取」(taking)到「給予」(giving)#

找到三贏解方的關鍵,是把賽局從索取轉為給予

  • 索取:只為自己爭取價值——本質上是對他人說 no
  • 給予:為他人創造價值,同時也包含自己——本質上是對他人說 yes

我們大多在某些場域(家人、朋友、親近同事)會自然給予;真正的挑戰是:對不那麼親近、甚至正在和我們衝突的人,能否培養出給予的態度?

教過多年雙贏談判,作者發現一個慣性:人們學會合作技術,卻在真正衝突來臨時退回贏-輸思維。情緒一高,稀缺感的恐懼就贏了——怕合作得不到夠的、怕對方占便宜。

給予者的反直覺優勢#

華頓商學院教授格蘭特(Adam Grant)在《給予》(Give and Take)中整理了大量研究:人生最成功的人,往往是「給予者」(givers),不是「索取者」(takers)。

  • 真誠服務客戶的業務員,比只想賺錢的同行賺得更多
  • 多捐錢給慈善的人比較快樂,平均收入也較高
  • 給予增加他人對你做好事的機率
  • 給予是通往內外滿足的路徑

但要聰明地給予——留意那些只索取的人,否則只會耗損自己。

三條培養給予態度的路徑#

要對抗稀缺恐懼,作者建議把給予扎根在三個地方:

  1. 給予出於互惠(mutual gain)
  2. 給予出於喜悅與意義(joy and meaning)
  3. 給予出於你來這世上要給的禮物(what you are here to give)

路徑一:為了互利而給予#

華人富豪李嘉誠(Li Ka-shing)被問到事業成功秘訣時,提到一條:

「我永遠公平對待合夥人,事實上會給他們比自己拿得多一點。每個人都想當我的夥伴,是這些夥伴讓我變成了富豪。」

給予不等於犧牲#

給予不需要把自己變成德蕾莎修女或甘地,也不是順從對方的所有要求。給予不等於輸。 給予的第一層意涵很實際——尋找互利,幫他人時也幫自己。這就是雙贏談判的核心。

四種衝突應對#

依「對自身利益的關心」與「對他人利益的關心」兩維度,有四種選擇:

模式關心自己關心對方
強硬對抗(hard / win-lose)
軟性順從(soft / accommodating)
迴避(avoidance)
雙贏(win-win)
  • 對抗式:常常雙輸,代價高昂
  • 順從式:把一切讓給客戶,撐不到下一筆生意;無止境照顧老父母把自己耗盡,反而幫不上忙
  • 迴避:問題沒被討論,多半惡化
  • 荷蘭心理學家德·德魯(Carsten De Dreu)綜合 28 項談判模擬研究的結論——最成功的談判者,是同時關注雙方需求的合作者

體育合約的小逆轉#

格蘭特書中的索倫森(Derek Sorenson)案例:

  • 與一名很有潛力的年輕球員的經紀人談合約,他用低球價、強硬到底
  • 對方屢次指出可比球員薪資高得多,但索倫森不讓步,經紀人最終屈服
  • 看似贏,但他當晚回家心情不安,他意識到:「我大概沒在認真聽,他離開時會有不好的感受」
  • 他主動回頭給經紀人滿足他原始要求、加幾千塊
  • 後來球員成為自由球員時,經紀人主動打電話給他。「回頭看,我真的很慶幸這麼做。改善了我們的關係,也幫了組織。」

當我們親身體驗到互利的給予真的能幫到自己,就會更願意把態度從索取轉為給予。

路徑二:為了喜悅與意義而給予#

北風與太陽的寓言#

伊索寓言裡,北風與太陽爭論誰比較強。他們以「誰能脫掉牧童的斗篷」一決勝負:

  • 北風愈用力吹,牧童愈緊抓斗篷
  • 太陽只是自然地照耀,牧童便被溫暖打動,主動脫下斗篷躺在草地享受

北風的態度是「索取」,太陽的態度是「給予」。太陽的本性就是發光,無論貧富善惡都得到她的光。她的方式比北風更有力,也更令人滿足。

給予本身就是喜悅#

作者永難忘的一課,來自一個叫海莉(Haley)的五歲女孩:

  • 海莉因白血病住院,臉腫得幾乎難認,光頭、虛弱地躺在床上
  • 看見三歲的蓋比來訪,她對母親耳語幾句
  • 母親下樓到禮品店,買了一個大字母 G 的玩偶送給蓋比
  • 不只是蓋比的臉亮了起來——海莉自己的臉也亮了起來

即使在生命邊緣,她仍能感受到「讓另一個孩子微笑」的純粹喜悅——這就是「為給予而給予」(giving for giving’s sake)的力量。

給予的兩個階段#

  • 第一階段:給予是為了得到(像交易)
  • 第二階段:給予不期待具體回報

格蘭特書中受訪的經理薛瑞安(Sherryann)描述:

「我的預設是給予。我不在尋找等值交換,我想要的是創造影響——所以我會把焦點放在最能受益於我幫助的人。」

當給予的動機是意義與喜悅,給得越多自己感受越好;感受越好就更想給。當然,也要照顧自己的需求,否則會被掏空——即使是出於喜悅而給予也有界線。

出於義務 vs. 出於選擇:史考特的覺醒#

史考特·哈里森(Scott Harrison)從小被要求要無私給予,卻沒得選擇——他戴著「利他」的面具換取認同。十幾歲到二十幾歲他叛逆地把面具拿下,在紐約推廣夜店與時尚活動只為自己取樂。

28 歲那年的烏拉圭跨年夜——租大房子、僱僕人、放一千美元的煙火十分鐘炸完——他突然看見:

「我所有的價值都在這十年裡慢慢走光了……我情緒上、靈性上、道德上都破產。我環顧周遭,沒有人是快樂的。彷彿一道帷幕被掀開:永遠不會有夠多的女人、夠多的錢、夠高的地位。」

他問自己兩個有力的問題:

  • 「我人生的相反會是什麼樣?」
  • 如果我真的去服務別人呢?

他到西非的醫療船上當了兩年志願攝影記者,回國創辦了 charity: water——為全球數十萬貧困者提供乾淨水的非營利組織。作者見過他,他「正在燃燒」。

消費社會告訴我們:擁有「東西」(物質、權力、成功)會帶來內在滿足。但史考特的故事提醒我們——只滿足自己的需求,需求永遠不會被滿足

給予 → 接受 → 給予的良性循環#

真誠且自由選擇的給予能帶來持久的內在滿足——因為它滿足我們最深的「被需要」與「與他人連結」需求;因為它讓我們真正影響到別人;也因為它就是讓人感到舒服。

給予帶來接受的循環會自然展開,但接受不會成為給予的目的。我們給予,因為這就是我們是誰、是我們喜歡做的事。

路徑三:給予你來世上要給的禮物#

最持久的給予態度,是找到一個讓我們自然成為給予者的目的或活動。態度像肌肉,需要鍛鍊;目的能把給予編進生命的肌理裡。

早晨起床的理由是什麼?什麼讓你振奮?什麼啟發你?

對某些人是養家、是音樂或藝術、是建造從未被建造的東西、是照顧花園、是服務客戶、是指導後輩、是幫助受苦的人。

蓋比的金氏世界紀錄#

寫這本書接近完成時,作者女兒蓋比(即將滿 16 歲)宣布要打破金氏世界紀錄——「最長時間平板支撐」(plank)。

  • 動過 14 次大手術的她,曾在排球隊試訓時被要求做平板支撐 12 分鐘還沒下來,教練驚訝
  • 她查到女子官方紀錄是 40 分鐘,等到下一次大手術後再開始訓練
  • 訓練從 20 分鐘進步到 25、30,有一次媽媽問問題分散她注意力,她撐過 40 分鐘
  • 她在訪談中說:「原本想為自己破紀錄……後來想到可以為一個目的去做。我喜歡這個想法,特別是當我發現我可以為兒童醫院做。他們不只幫我能走能跑,還幫我做了不平凡的事。我想為其他像我一樣的孩子募款與提高關注,讓平板支撐不只是紀錄。」
  • 比賽前一週,現任紀錄保持人 Eva Bulzomi 寄信告訴她:自己剛把紀錄推進到 1 小時 5 分 18 秒
  • 蓋比不為所動,繼續上場
  • 35 分鐘時她開始痛、淚水掉在墊子上;朋友唱歌、家人陸續加入跟她一起做平板
  • 最終她撐到1 小時 20 分鐘——把舊紀錄翻了一倍
  • 一週後 Good Morning America 節目上,金氏代表頒獎;影片在 150 多國播出,激勵成千上萬的人;她為兒童醫院募得 5 萬 8 千美元,是原訂目標的 11 倍

蓋比並不是從一開始就為他人而做,但她在過程中從給自己擴展到給他人。沒有什麼比把給予扎根在「目的」上更能強化給予的態度。

禮物不必偉大:寶拉的肥皂#

作者的朋友寶拉(Paola)讀法律、當律師,事業亮眼但不快樂。她想起小時候喜歡混合潤髮乳塗在狗身上,幻想自己是調配藥水幫助人類的化學家。她鼓起勇氣、用積蓄離開律師業,做天然手工皂。

  • 這個新生計不一定符合「成功職涯」的理想形象
  • 但她找到了透過自己真心熱愛的事貢獻世界的方式

我們的禮物常顯得很小:照顧朋友的孩子或年長父母、幫鄰居修家、同事生病時補位、向街上陌生人遞出一個善意的小動作。 禮物的「大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以開放的心給出去」

約拿情結:怕的不是渺小,是偉大#

人本心理學家馬斯洛(Abraham Maslow)用「約拿情結」(Jonah complex)描述阻止我們發揮天賦、成就命運的恐懼。

  • 聖經中的約拿被神召喚去尼尼微城警告人民,他卻反向逃跑
  • 在船上他知道自己是風暴的原因,要求被丟入海
  • 在大魚腹中他終於認清抗拒命運的錯誤,被吐回乾地,前往尼尼微完成使命

我們不是怕自己渺小,是怕自己偉大——把自己的光藏在斗下。常要等到身陷困境,才被喚醒去給出我們真正能給的東西。

亞伯拉罕:聽見呼召的人#

研究亞伯拉罕之路時,作者讀到一個古老的辯論:為什麼當時眾人之中只有亞伯拉罕(Abraham)被選中接受呼召?

  • 智者們最後得出結論:每個人都收到那個呼召。差別只是亞伯拉罕聆聽了。
  • 他的禮物是「款待」(hospitality)。傳說他的帳篷四面開放迎接客人
  • 他學會讓自己的光照在他人身上

也許我們每個人都有一份禮物要給,只需要把那扇向外的窗擦乾淨,讓光透出去

案例終章:迪尼茲的雙贏終局#

回到第一章那位巴西商人迪尼茲。兩年半的纏訟,雙方互告、媒體互轟、互相阻撓對方的成長計畫——沒有一方真正得到自己想要的

作者與同事大衛(David Lax)改變了動態:不再呈上一張威脅清單,而是聚焦於雙方能給對方什麼

兩位曾經死敵的共同利益,藏在所有立場底下:

  • 自由(freedom)
  • 尊嚴(dignity)

協議的具體形狀:

  • 對方解除迪尼茲的三年競業條款 → 給他追求新交易的自由
  • 迪尼茲離開董事會 → 給對方按自己想法經營公司的自由
  • 把投票股換成可在市場出售的非投票股 → 給彼此操作空間
  • 雙方共同發出祝福對方的新聞稿 → 互相給尊嚴

四天內結束了打了兩年半的戰爭——而且雙方都不只是「勉強接受」,而是深切感到滿足與解脫。對方還主動把公司旗下迪尼茲一直熱愛的運動訓練機構送給他。

效益遠超出兩方:擴及兩家家庭、公司本身、其 15 萬名員工,以至於整個社會——這就是真正的三贏

迪尼茲並不完美:

  • 他常落入反擊的衝動,但努力上陽台
  • 他偶爾自我嚴苛,但在他人協助下站在自己立場、揭露真實需求
  • 他偶爾責怪對方,但最後總記得只有自己對自己人生負責
  • 他被稀缺恐懼侵襲,但能重新框架、想起自己有能力創造快樂
  • 他被困在過去時能回到當下、看清能做的事
  • 他是個鬥士,但記得在關鍵時刻給予對手尊重
  • 最後一道關卡——贏-輸心態——他靠把態度從索取轉為給予走通了

我把人生拿回來了」,他告訴作者,「這是我人生中最好的時光。」

從贏-輸到三贏#

六個步驟每一個都在轉化贏-輸心態。最後一步,是把面對他人的基本態度從索取換成給予

階段給予的動機
第一階段為了得到
第二階段不期待直接回報
第三階段為了實現自己的目的

把預設模式改成給予,不只能與自己達成共識、得到內在的滿足,也讓我們更容易與他人達成共識、得到外在的成功。一個給予與接受、永無止盡的循環,便由此展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