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銷自己的第一守則#

李柏曼提出一個核心真理:如果你不為自己定價,別人就會替你定。要在任何事情上取得最佳籌碼、最大優勢,秘訣是「向月亮開價,最後落在星星也滿意」。

上一章談的是「在關係中取得槓桿」,本章則是要在所有關係中啟用「價值感」這條心理學法則。

為什麼價值是主觀的#

人生中幾乎一切事物都是主觀的。

  • 在新情境裡,意見會被當成事實
  • 後續所有資訊都會被這個既定信念過濾
  • 想立刻為自己(或任何事物)創造價值,就要先塑造對的形象

談判中要把開價設得很高,甚至略嫌不合理——只要不到荒謬的程度。

在價值未明的場合,第一個定價的人就決定了基準

這裡談的「個人價值」指的是別人的「感知價值」,並非作為一個人本身的價值。感知價值是一個未知量,可以被兩條心理學法則改寫。

第一條:定價(Price)#

當你面對的是無形或未明的事物,把它的價值設定在你想要的位置,只要尚未有公定價,你就不會被視為不合理。

舉例:你是業餘攝影師,有人想雇你接案。

  • 業界頂尖一天可收 $10,000
  • 你不在那個級別,但若報 $100/天,你會被視為廉價勞動力
  • 報 $3,000/天會被笑嗎?不會。即使對方付不起,你已經設定了起點
  • 最後你可以收 $500/天——對方反而會雀躍:他得到的不是「500 元等級」的攝影師,而是「3000 元等級的攝影師打折至 500 元」

日常範例:你看到一件外套覺得 $69 算合理。結果發現標價 $690。

  • 你對它的看法瞬間改變
  • 原本「還可以的縫工」突然變成「精緻的剪裁」
  • 即使 $690 你不會買,但隔週特價 $129 你可能立刻入手
  • 因為它的感知價值已經被「$690」這個標籤建立起來

第二條:可得性(Availability)#

決定價值的第二條法則是稀缺。

  • 越稀少 → 越有價值
  • 黃金、石油、鑽石比水和空氣更有價值,並不是因為更有用,而是因為更難取得
  • (但若你一天沒水喝,那一刻水比鑽石還貴)

應用到人際關係#

  • 戀愛中的性:一開始就毫無保留地給予,就不會被珍惜——你本身也不會被珍惜(對男女皆然)
  • 職場中的時間:整天閒晃在飲水機旁的人,會被視為有價值還是「廉價量產」?

你的「身價」由兩件事決定:你給自己標的價,以及你的稀缺程度。

對這兩個變數的操作,會大幅改寫別人對你價值的判斷。

策略回顧#

  • 價格可得性是決定任何人事物價值的兩大心理變數
  • 在價值未明的場合,主動先定價,把自己定在高位起跳
  • 適度限制可得性,避免廉價化自己
  • 與第 4 章「立即取得優勢」相互呼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