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鬍是多數男士每天都要面對的儀式。器具與方法可以不同,但目標一致:把鬍子刮乾淨、又不傷肌膚。

居家濕刮(Shaving at Home)#

濕刮的靈魂是獾毛刮鬍刷(badger-hair shaving brush)。刷子把肥皂打成濃密泡沫,同時軟化鬍根、讓刀鋒更好推進。

  • 刮鬍皂 vs. 條狀刮鬍膏(tube shaving cream):木盒裝的刮鬍皂用完可續填、既優雅又環保,且每次只需刷取少量即可軟化鬍子,補充頻率極低;條狀刮鬍膏質地柔軟、擠一小段(約 2 公分)於掌心抹上濕潤肌膚即可快速起泡,但比刮鬍皂更不經濟。
  • 刀具:傳統濕刮使用開放式剃刀(open blade),刮得最貼、也最提神。

好泡沫來自「少量肥皂+充足水分」。只需一點刮鬍皂就能軟化整臉鬍根,貪多反而浪費、也不見得更好刮。

刮鬍後的肌膚照顧#

過去把鬚後水(after-shave lotion)拍上剛刮完的皮膚常帶來刺痛;如今的產品多半改走清涼舒緩路線。

  • 敏感肌可選無酒精的凝膠與乳膏(balm),專為安撫肌膚、帶來絲滑觸感而設計(倫敦老店 Taylor’s of Bond Street 即以此類產品聞名)。
  • 濕刮本身就像替肌膚做一次徹底的去角質(exfoliation)。

在理髮店(At the Barber’s)#

老派的理髮店(barber’s shop)是屬於男人的樂園:閒談、放鬆、近距離的信任感。話題通常無傷大雅——車子、天氣、賽馬、電視——男人不與理髮師談私密之事。

書中援引一條老規矩:除了妻子,真正的紳士不讓女性碰觸自己;他的醫生、裁縫與理髮師,都應是男性。傳統紳士理髮店雖已是瀕危物種,但歐洲不少城市仍保有提供好刮鬍與經典髮型的老店。

一場好的濕刮(A Good Wet Shave)#

理髮師替客人濕刮的標準流程:

  1. 熱毛巾軟化:先以熱毛巾敷臉軟化鬍鬚,同時促進臉部血液循環。
  2. 上泡沫:用真正的獾毛刷把泡沫打上臉,軟化鬍根、方便下刀。
  3. 先刮兩頰:刀鋒一律**順著鬍鬚生長方向(with the grain)**下刀。
  4. 細修下巴與上唇:下巴尖端最需技巧,下唇下方不可留殘鬚;刮上唇時理髮師會輕捏鼻子,把上唇繃緊。
  5. 收尾:抹去殘餘皂沫、輕拍擦乾。整個過程等於替臉做一次徹底去角質。

理髮師濕刮的六步示範:熱毛巾軟化、上泡沫、順紋刮兩頰、細修上唇下巴、收尾擦乾

電動刮鬍刀(The Electric Shaver)#

「乾刮還是濕刮?」這道根本問題,最早由美國男士面對——電動刮鬍刀在 1930 年代迅速普及。

  • 濕刮派珍惜的是那種極貼、又提神的效果;缺點是動作過快易受傷、且一定要有水。
  • 乾刮派看中的是隨處可用(只要有電或電池)、幾乎不可能刮傷自己。

作者的結論:這與其說是兩種技術之爭,不如說是一種「原則」之爭。若真要論傳統,天平大概偏向濕刮;但歷經七十多年,乾刮也早已不能算是「新潮」的選項了。

延伸:電動刮鬍刀的百年設計史(Philips 與 Braun)

歐洲最早看見電動刮鬍刀潛力的是荷蘭 Philips。他們先派人赴美採購競品研究,工程師 Alexandre Horowitz 想到以旋轉刀頭取代方形刀網,1938 年做出原型:青銅刀頭、三片刀刃、每分鐘旋轉一萬次。1939 年 3 月首度公開亮相,命名為「Philishave」。當時外型被戲稱像鹽罐或馬桶水箱拉鏈的把手,卻無損其吸引力;荷蘭王子 Bernhard 也曾親臨示範現場觀看。

Philishave 早期機身採用 Bakelite(電木),與 Philips 收音機同材質。歷代設計反映各時代品味:1948 年由知名設計師 Raymond Loewy 操刀的流線造型延用到 1950 年代末;1957 年推出「The Pipe」;1966 年出現首款三刀頭機種;1969 年甚至做出登月用的「Moonshaver」原型(內建鬚屑微型吸塵器與無火花馬達,NASA 認證可適應太空環境)。1975 年的 TH 系列奠定了今日 Philishave 的設計概念。

德國 Braun 遲至 1950 年才推出首款電動刮鬍刀,比 Philips 晚了十一年,卻在設計上後來居上:1962 年的 Sixtant 是市場上多年來第一款黑色刮鬍刀。品牌後來的 Pulsonic 標榜是五十年工程技術的結晶,刮得比以往更貼、並具備按鈕啟動的自清系統。

不同的人,不同的鬍型(Different Men, Different Beards)#

鬍子是強烈的個人訊號,選擇前不妨想想它會傳達什麼。

  • 細窄小鬍(thin/clipped mustache):David Niven 是最著名的代表。它散發一種內斂的男子氣概,但也暗示「表面守規矩、底下有座火山」。想留這款鬍子的人,得有心理準備被拿來與這位優雅男星比較。
  • 全鬍(full beard):如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那樣打理得宜的全鬍是永恆經典。多數男人一生會試一次,但極少能堅持——多因鬍量不足、長勢不均,或發現全鬍讓自己看來太過兇悍。
  • 山羊鬍(goatee):長年被講究風格者視為不入流,直到 1990 年代青年文化讓它重獲新生;在紳士臉上仍屬罕見。
  • 刻意留的鬍碴(designer stubble):花了很久才被接受,因為它太過違反「不留鬍就刮乾淨」的常規。雖常見於創意工作者,卻仍難想像倫敦股票經紀人或資深法官如此示人;但既然連薩伏依王子 Emanuele Filiberto 都留起鬍碴,或許終將被廣泛接受。

不同鬍型對照:達利的捲翹八字鬍、海明威的全鬍、施懷哲式長八字鬍、David Niven 式細窄小鬍、山羊鬍與刻意鬍碴

兩種鬍型書中直接勸退:翹得誇張的「捲翹八字鬍」(只有達利 Salvador Dalí 這種奇才駕馭得了),以及狂野不羈的長八字鬍——後者會讓人顯得太野,還遮住嘴、親吻時很礙事,需要史懷哲(Albert Schweitzer)那般的人格才撐得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