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之路為何讓人卻步#

第八章開頭,佛洛伊德指出他在第七章末提出的「重審文化與宗教關係」聽起來並無實行上的特別困難——

  • 放棄一些東西,但收益可能更大,並避開了一個重大風險。
  • 然而人們仍然退縮,彷彿這一步會把文化暴露在更大的危險之下

他借用一則中世紀的軼事作比喻:

當聖博尼法斯(St Boniface)砍倒撒克遜人崇拜為神聖的那棵樹時,旁觀者預期會有某種駭人事件隨之發生作為對褻瀆的懲罰。結果什麼都沒發生——撒克遜人接受了受洗。

用社會理由重新解釋禁止殺人#

接著佛洛伊德舉「禁止殺人」這條最古老的禁制做案例分析。

純社會理性的版本#

從共同生活的角度可以這樣解釋:

  • 若不禁止殺人,加害者會招致死者親屬的報復,以及其他內心有同樣衝動者的妒忌。
  • 結果是加害者也很快被殺;即使他單獨對付一個敵人時靠武力與警覺存活,也終會被一個弱者聯盟制服。
  • 若沒有這類聯盟,殺戮會持續到人類自我滅絕。
  • 共同的物理不安全正是把人類聚成一個禁止個人殺戮、但保留集體誅殺違規者權利的社會的力量——這就叫正義與懲罰

宗教版本與其代價#

但人們不這樣解釋禁令——他們宣稱是神立的禁制

  • 這把禁制裝飾得格外莊嚴。
  • 卻也讓禁制的遵守變得依附於對神的信仰

一旦把這層裝飾撕下、不再把人類的意志推卸給神而滿足於「社會解釋」,我們失去的是神聖光環,保住的卻是禁制本身的穩固性

連帶解放其他文化法規#

這也帶來另一個好處:

  • 神聖性質藉著一種擴散或感染從少數重大禁制蔓延到所有文化制度、法律與規定。
  • 但這頂光環戴在許多法規上其實並不合身——它們時而互相矛盾,時而顯露人類的不完善:可能是出於短視的焦慮、瑣碎的利益、或從不足的前提推出的結論。
  • 這些法規所招致的批判,也會不必要地連帶削弱對更合理的文化要求的尊重

把神排除在外、坦然承認所有文化制度與規則的純人類起源,會帶來以下好處:

  • 法規不再被視為僵硬不變;人們會理解這些規範並非為了控制他們,而是為他們的利益服務。
  • 人們對文化規範會變得更友善——不再急於推翻它,而是設法改進它。
  • 這是通往與文化壓力之和解的重要一步。

一個被自己論證打斷的疑慮#

正當論證進行到一半,佛洛伊德自我打斷:

但我們把禁止殺人歸因於社會必要性,這真的符合歷史真相嗎?

他承認並不符合——這只是純粹的智識建構:

  • 純理性的動機即便對今天的人也力量有限,何況對原始人?
  • 若不是因為一次特殊的殺戮事件——殺死原父(the primal father)——引發了一個帶有重大後果的不可抗拒的情感反應,原始人的後代可能至今仍會無拘無束地殺戮。
  • 這次事件才是「不可殺人」誡命的真正起源;最初它在圖騰崇拜中只限於父親的替代者,之後才擴及他人——而至今仍未被普遍遵守

宗教其實藏著歷史真理#

佛洛伊德指出(呼應《圖騰與禁忌》的主題):

  • 原父正是神的原初形象,是後代用以塑造神祇的範本。
  • 因此宗教說「神參與了禁制的起源」確實是對的——只是真正起作用的是祂的影響,而不是社會必要性的理解。
  • 把人的意志**置換(displacement)**到神身上完全合理:人們知道自己曾以暴力除去父親,作為對此罪的反應,他們決心此後尊重父親的意志。

宗教教義其實傳達了歷史真相——只是經過扭曲與偽裝。而我們純粹理性的版本(社會必要性)反而否認了這個歷史真相

一個翻轉視角:宗教是人類的強迫症#

佛洛伊德由此打開一條更深的類比視角:

  • 宗教觀念寶庫不只包含願望滿足,也包含意義重大的歷史記憶
  • 過去與未來的力量在宗教中結合,賦予它無與倫比的強度。

個體與種系的平行#

從個體心理學出發:

  • 兒童在轉入文化的過程中,幾乎都會經過一段或明或暗的神經症期。
  • 原因在於兒童無法靠理性壓抑那些後來不再有用的本能要求,只能以**潛抑(repression)**手段加以遏制,動機通常是恐懼。
  • 大多數兒童期神經症會隨成長自行克服(特別是兒童期的強迫症);其餘的則期待日後的精神分析治療來解決。

把這幅圖景放大到整個人類:

在漫長的演化中,人類整體可能也進入了類似神經症的狀態——出於同樣的原因:在無知與智識薄弱的時代,人類只能靠純粹情感力量達成共同生活所需的本能放棄。

原始時期類似潛抑過程所留下的後果,長久附著於文化之上。在這個意義上,宗教就是人類普遍的強迫性精神官能症(universal human obsessional neurosis)——與孩童的強迫症一樣,源於伊底帕斯情結,源於對父親的關係。

演化中的當下階段#

依此推論:

  • 像個體成長那般,人類遠離宗教也應當帶著一種必然性發生
  • 「我們此刻正處於這一階段的演化中」。
  • 因此佛洛伊德主張我們的姿態應像通情達理的老師:不是抵抗即將到來的轉變,而是促成它,只是設法避免它以暴力方式爆發

強迫症類比的限制#

但這個類比並未窮盡宗教的本質:

  • 一方面,宗教帶來的強迫性限制與個人強迫症相當。
  • 另一方面,它又包含一個願望幻覺的系統與對現實的否認——這在個體身上只有在**失憶或幻覺性混亂(amentia)**這種「幸福的幻覺混亂狀態」才會出現。
  • 這些終究只是類比;個體病理學無法為這個社會現象提供完全恰當的對應物。

真信徒的「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佛洛伊德與賴克(Theodor Reik)反覆指出的觀察:

虔誠的信徒在很大程度上被保護而不致罹患某些神經症疾患。接受普遍神經症,讓他不必再去培養一份個人的神經症

重新銜接核心論證#

承認宗教教義含有歷史價值並未削弱本書的提案——把宗教從文化規則的動機中移除——反而強化它:

  • 正是這些歷史殘餘讓我們把宗教教義看作類似神經症的遺跡
  • 如今或許正是時候,像神經症的分析治療那樣,把潛抑的結果替換為理性思維(ratiocination)的結果

這個過程不會止於放棄文化規則的莊嚴裝飾:

  • 對許多人而言,文化規則的總體修訂必然導致某些規則的廢除——這是可預期的,且不必為此感到遺憾
  • 我們所擔負的任務——使人與文化和解——將在此過程中大幅得到解決。

用「鸛鳥送嬰兒」作結#

最後佛洛伊德舉了一個生動的比喻,為「以理性動機取代神聖化」辯護:

  • 把宗教教義所含的真理過度扭曲、系統性偽裝,使群眾無法將其辨認為真理。
  • 這就像我們告訴孩子嬰兒是鸛鳥(stork)送來的——這也是用象徵偽裝在說真話,因為我們知道那隻大鳥代表什麼
  • 但孩子並不知道,他只聽到扭曲的部分,覺得被騙——這正是孩子對大人的不信任與抗拒往往的來源。

因此最好停止這類象徵性的真理偽裝,改以適合其智識發展階段的方式,把事情實際的樣貌告訴孩子